第二章 傳統文人對殖民政治之肆應
第三節 對日本統治的看法
一、接任公職之初的掙扎
由於具備讀寫能力的傳統文人多是地方上的領導階層,因此從日治初期 起,總督府便持續以紳章頒授、基層行政參與、官紳唱和、表彰節孝等一連串 手段進行懷柔籠絡,許多傳統文人乃出任基層的地方公職,例如傅錫祺擔任潭 子庄長前後共 16 年(1920-1935);312陳懷澄主持鹿港街政達 12 年(1920-1932);313張麗俊擔任豐原下南坑第一保保正近 20 年(1899-1918),又連任 3 次豐原街協議會員(1926-1931)。314
然而,吟詩弄月的文人與催租收稅、協助地方事務的公職人員,在角色上 有極大差異,一方是極度地風雅而不食人間煙火,另一方是徹底地入世,必須 執行上級交付的命令。況且在清代,士紳的社會角色包括任官、地主、經商、
儒醫,以及替人寫碑文、家譜、讚頌詞或出售書法字畫等,上可通統治階層的 政治權力,下可攬極高的社會地位,頗受人尊崇;315而錢糧事務卻是在衙門辦事 的胥吏之例行公事。在傳統讀書人的觀念中,胥吏地位向來不高。是以,傳統 文人初接受派令之時,心態上難免無法調整,但因「長官簡命洵難卻」,316不得 不接受派令,傅錫祺便說自己是「無才勉就催科吏」,317陳懷澄更公然署「催科 吏」三字於軒燈,318文人間彼此更互相譏嘲。
312 傅錫祺,〈生平紀要〉,收於傅錫祺,《鶴亭詩集下》,頁 376、380。
313 吳文星,《鹿港鎮志人物篇》,頁頁 55-56。
314 許雪姬,〈張麗俊先生水竹居主人日記的史料價值的史料價值〉,頁 3-7。
315 張維安,〈近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士紳與商人階層文獻之檢討〉,收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 究所六十年來的中國近代史研究編輯委員會編,《六十年來的中國近代史研究上》(臺北:中央 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8),頁 187-189。
316 徐心銘,〈耀亭知友新任臺中區長〉,收於林耀亭,《松月書室吟草》,頁 105。
317 傅錫祺,〈六十初度感賦四首〉,收於傅錫祺,《鶴亭詩集下》,頁 183。
318 傅錫祺,〈陳懷澄社友挽辭二首〉,收於傅錫祺,《鶴亭詩集下》,頁 227。
第二章 傳統文人對殖民政治之肆應 113
1920 年出任苑裡庄長的陳瑚,於該年作〈戲贈鶴亭〉一詩予新任潭子庄長 傅錫祺,曰:
詩人又作催租吏,風月江山領一區。潭水洛津相隔遠,如何依樣畫葫蘆。
案牘紛披放鶴亭,榮歸羞對草堂靈。灞橋詩思應消盡,武邑絃歌或可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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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點出風花雪月的詩人與掌理一區的催租吏,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身份,但如 今卻要兩者兼容,作詩的雅興恐會消耗殆盡。傅錫祺回應道:
惱人敗興自催租,起繼中郎長一區。私淑我為新弟子,笑君先已畫葫蘆。
無能畫壁賭旗亭,尚有歪詩寫性靈。得句未應輸昔日,來時請念與君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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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謙還能寫歪詩,而且所作未必遜於昔日,自認還能保有詩人身份。
陳貫亦勉勵傅錫祺,吟道:「擊鉢催詩喜擘箋,催科應不斷吟緣。一身社 長兼區長,風月江山荷兩肩。」321期許他同時做好櫟社社長和潭子庄長,將風 月與江山扛在兩肩。傅錫祺則回覆:「文章官樣寫花箋,敢斷仙緣結俗緣。歲 歲春秋佳日會,與君仍聳兩吟肩。」322自嘲寫公文乃是文字遊戲,只是斷了仙 緣結俗緣,但當春秋佳日仍要參與詩社集會。對於陳瑚、陳貫和傅錫祺三人間 的互相調侃,鹿港街長陳懷澄戲謔道:「運租袁虎也催租,卻怪詩人長市區。
319 陳瑚,〈戲作鶴亭〉,收於傅錫祺,《鶴亭詩集上》,頁 102。
320 傅錫祺,〈次韻戲答枕山〉,收於傅錫祺,《鶴亭詩集上》,頁 101-102。
321 陳貫,〈戲贈鶴亭〉,收於傅錫祺,《鶴亭詩集上》,頁 102。
322 傅錫祺,〈次韻戲答豁喧〉,收於傅錫祺,《鶴亭詩集上》,頁 102。
潭水不清房水濁,毋庸開口互胡盧。」323認為傅錫祺和陳瑚實是半斤八兩,毋 須取笑對方。由傳統文人間的互相嘲弄可看出,公餘之時他們仍不失詩人應有 的幽默,寫詩應可消除現實環境的壓力。
林幼春對傳統文人出任地方長官一事,抱著遠較前述諸人嚴肅的態度。他 告誡陳瑚和傅錫祺,「一網豫防全打盡,試看茄子結葫蘆」,要其注意避免受 到日方籠絡後,立場動搖,導致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發生。又云:「同舟仙侶皆 高唱,獨有林逋掩瑟聽」,324明言前述數人出任公職,即使多數人皆祝賀,但 他仍不以為然。
不過,一般輿論仍對傳統文人擔任公職有所期許。林耀亭出任臺中區長 後,蔡梓舟恭賀道:「管領中臺第一區,江山風月足歡娛。」325王竹修326亦 云:「首屈中臺領一區,澤民經濟出純儒。」327林琢如328則告訴他:
獨善何須學許巢,且將松菊暫時拋。出身原為蒼生計,在職休教素志淆。
名重縉紳光列祖,世居桑梓愛同胞。告成及早歸田里,造就兒孫起鳳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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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陳懷澄,〈枕山豁軒二昆仲以詩贈傅社長先承寄示率和三什雖曰自嘲亦聊以解嘲也〉,收於傅 錫祺,《鶴亭詩集上》,頁 102。
324 林幼春,〈次枕山贈鶴亭韻〉,收於林幼春,《南強詩集》,頁 34。
325 蔡說劍,〈贈耀亭先生〉,收於林耀亭,《松月書室吟草》,頁 110。
326 王竹修:字虛菴,號養拙,臺中市人。評閱詩章,人極折服。各處課題徵詩無不如期以應,而 應之者多獲售,或選一二級,故全臺無不知臺灣有王竹修先生者。為東墩吟社社長,後因老疾力 辭,改任顧問。黃洪炎編,《瀛海詩集》,頁 211。
327 王竹修,〈贈耀亭先生守拙別居〉,收於林耀亭,《松月書室吟草》,頁頁 112。
328 林琢如:為林耀亭之姪子。林耀亭過世後,林琢如撰〈耀亭叔父行述〉,收於《松月書室吟 草》書末所附〈哀輓錄〉,頁 7-8。
329 林琢如,〈耀亭知友新任臺中區長〉,收於林耀亭,《松月書室吟草》,頁 105。
第二章 傳統文人對殖民政治之肆應 115
意指擔任區長乃光宗耀祖之事,又可服務蒼生;若嚮往獨善其身的生活,將來 亦可盡早歸田。林耀亭的回應為:「布衣隨分心常足,軒冕邀榮志易淆。名實 未孚期共諒,官民能諒慰同胞。」330林氏認為大家若能體諒他的處境,以致政 通人和,亦可慰於同胞。
二、擔任公職之表現
基層公職的工作極為繁瑣,以保正張麗俊而言,其職責包括參加支廳長主 持的保甲會議、執行約束清潔、施種春痘事項、迎送官府人員、報導相關慣 習、指揮修路或巡邏等公工、協助政府調查工作等。331
由於事務紛繁,張麗俊分身乏術時,工作要委由其長子代勞,其家也成為 保民的集合地,種痘即在他家舉行,可謂吃力不討好。此外,保正還需攤派上 級的募捐、參加政府發起的團體。1906 年 4 月,張麗俊被迫繳交義勇艦金 10 圓。他嘆道:「嗟乎出此金者,不出不能已,欲出又難支,真所謂割肉醫瘡,
無可如何者也。」332翌年 1 月,役場又派人來募愛國婦人會333會員,他知勢不 能辭,乃讓其妻何氏燕入會。334再者,保正為無給職,上級又一再強調「凡為
330 林耀亭,〈敬次香莎立軒心銘炳侯琢如諸先生原韻奉答雅意〉,收於林耀亭,《松月書室吟 草》,頁 104。
331 關於張麗俊在保正任內執行的公務,可參閱洪秋芬,〈日治初期葫蘆墩區保甲實施的情形及保 正角色的探討〉,《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34(2000 年 12 月),頁 211-268。
332 張麗俊著,許雪姬、洪秋芬註解,《水竹居主人日記(一)》,頁 40。
333 愛國婦人會:創始於 1901 年 3 月 2 日,為了軍事援助,以皇室中的上流婦女組成之團體。創 會宗旨由下田歌子起草,第一任總裁是閑院宮載仁親王妃智惠子,第一任會長是岩倉具定公爵夫 人久子。以後歷任總裁都推戴皇族,且全皇族都是名譽會員。日俄戰爭發生,會員大量增加,到 1906 年末有 56 萬人,到 1919 年突破 100 萬人。1933 年在全國設立該會分會愛國處女團、愛國少 女團、愛國子女團。1942 年 2 月與大日本國防婦女會合成大日本婦女會。日本近現代史辭典編輯 委員會編,《日本近現代史辭典》(東京:東洋經濟新報社,1990 六刷),頁 4-5。
334 張麗俊著,許雪姬、洪秋芬註解,《水竹居主人日記(一)》,頁 159-160。
保正者乃是名譽之人,不可藉端妄取保內之財。」335又言「保甲費保正不得加 收,亦不得多開,而筆墨貸金,一年政府定開壹員而已,而且買時要給領收 證,逐月造報焉。」336如此不免捉襟見肘,張麗俊為此氣憤難平,他認為似此 當保正如盜賊一般,不若歸支廳辦理焉。337此外,有些保正另有政府給予的一 些經營權或利權,如煙草仲賣、阿片專賣、豬屠費等,但張麗俊從未獲得此種 利權,不免頗有微詞。338
1906 年張麗俊曾回顧自己的保正生涯,回憶自 1899 年任保正以來,已歷七 年,「三年前雖有保正之名,尚少保正之事;三年後法網愈密,規約愈加,事 無大小,屬保正之責者,難以枚舉。」乃有「予也何能,而堪當此」之嘆。339
除保正外,張麗俊於 1926 年 10 月起任豐原街協議會員。當時《臺灣民 報》曾指出,街庄役場所選之協議員,俱是無學問、無知識之流,其中僅有 一、二名有學問、有知識,開會時敢對議案提出質詢,但經二年任滿便更迭,
而能續任者全係御用、無能之徒。340對於此項質疑,張麗俊亦深有所感,認為
《臺灣民報》切中選舉之弊,頗入人肺腑。故當舉行任命授與式時,即自嘲為 無學問、無見識者,而不出席。341由此可知,張麗俊任為街庄評議員只是官方
335 張麗俊著,許雪姬、洪秋芬註解,《水竹居主人日記(一)》,頁 67-68。
336 張麗俊著,許雪姬、洪秋芬註解,《水竹居主人日記(一)》,頁 198。
337 張麗俊著,許雪姬、洪秋芬註解,《水竹居主人日記(一)》,頁 198。
338 由於張麗俊未如其他保正般享有專賣利權,1913 年葫蘆墩區長乃將其煙草專賣所獲得的利益金 40 圓交與張麗俊,做為貼補。張麗俊著,許雪姬、洪秋芬、李毓嵐註解,《水竹居主人日記
(三)》,頁 353。
339 張麗俊著,許雪姬、洪秋芬註解,《水竹居主人日記(一)》,頁 14。
340 《臺灣民報》的社論指出,臺灣街庄制雖說是自治,其實乃有名無實,在該制度下所設置的協 議會,也是不成體統。但若能選舉有學識並通曉日語者為協議員,也可以得到相當效果。可惜現
340 《臺灣民報》的社論指出,臺灣街庄制雖說是自治,其實乃有名無實,在該制度下所設置的協 議會,也是不成體統。但若能選舉有學識並通曉日語者為協議員,也可以得到相當效果。可惜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