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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重要的政治領袖他的一句話,她的一段話,會引領選民去做思考。」(B2)
「訪問候選人對我們公投案的表態,然後公布,但很多縣市它甚至都還有 無黨籍候選人。但表態要支持公投提案的。那我們一樣會公佈他,裡面是 包括議員跟縣市長。所以民進黨也有支持。民進黨的縣市長有的也有簽屬。
操作對立是候選人自己,不是我們能做的事,我們也沒有動力去做。因為 他們還必須掌握媒體話語權。甚至說去買選舉置入的新聞,那個我們都沒 有辦法。」(C1)
受訪者再次提到候選人知名度是會影響選民,因為候選人對議題的表態而支持候 選人,但有部分原因在當日其實是不相符的,原因在於公投案過多影響投票之抉擇,
在這部分,若無法做過多決定的選民是可能依照原本之政黨賦予之目標進行投票。
「候選人他對這些議題的表態,因為候選人知名度很高,還是會有啦,可 是就是少部分,大部分的人還是仰賴配票單。一次十個案子太多了。大家 到最後還是會以配票單為主。就是他是民進黨基本盤。他們沒有辦法理解 這些公投案到底它實際是什麼?所以他就是聽他的黨投票。」(A3)
第五節 小結
本章節透由質性訪談,綜整各受訪者對於公投影響政黨動員的描述,經整理後發 現公投議題的屬性及分類是進入政黨動員的方式之一。依照受訪者的描述,其方式透 由三個面向產生影響,使得政黨動員發生效果。分別為合作關係、國會立法能力及議 題表態等三個部分。
上述三個面向所產生的資訊不論是在選前,甚至是在選舉當日都影響著選民思考 是否出門投票、是否改變自己所想的投票對象,若做出改變,當然連帶著影響選民採 取理性選擇的投票行為。
但在選舉開始至投票前一刻,公投議題的影響一直來自於建立議題與政黨、候選 人之間的關係,而這關係則來自彼此的需求、訴求,而透過政黨候選人對公投議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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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態,則引導堅定不移的選民、或者是游移尚未決定投票意向的選民、甚至是具有投 票權但不投票的選民在選舉當日出門投票,而動員之影響則是有可能改變原本的票源 分布。
首先在國會立法能力部分。最初,政黨期待能獲得執政權利,而在現今我國政治 體制下,國會是政黨另一個所需爭取的地方,執政黨若擁有更多國會席位將有利施政 執行。因此,一個分裂政府的執政黨或在野黨若無法於國會取得優勢席位,則對其法 案推動將顯得困難;一致政府中的國會少數在野黨更顯如此,因此另一種表達民意訴 求的方式可能來自公投,透由這種方式尋求民意的支持,而期待得到選票支持,進而 成為國會多數、甚至執政,這也是政黨為維持其政黨體系而努力的方向,發展迄今,
只是透由公投議題彌補國會立法能力的不足之處。
再者,合作關係係接續政黨為維持其政黨體系的努力以及另一種運用公投議題彌 補其國會立法能力不足的方式,彼此間有著選票需求及民意訴求。民間或特定團體有 著代表該群體的民意期待著政府立法支持,但可能因某些特定因素造成這些團體的提 案無法於國會通過立法、甚至無法提案,因此尋求著政黨合作協助提案;另一方面,
也有著政黨依照其成立的政治目的,在國會立案回應其支持群眾,而這些政黨提案同 樣吸引著相同理念的人愈發支持。
隨著公投門檻的下降,代表著直接民意的表達更容易,當政黨與團體的意見越趨 近一致時,彼此間就變成了合作關係,為同樣的訴求努力,而這也為了政黨帶來團體 支持的選票,團體也透過政黨提案表達了其訴求,兩者透過同樣的議題結合,而公投 議題的屬性及分類也是透過這樣的方式使得政黨與民間、特定團體形成合作關係。
最後,議題表態則是政黨及候選人透過其影響力,如何建立與團體的合作關係,
達到吸收該團體票源的效果。公投議題可能在輿論或是意見交流中修正,但透過具備 政治領袖層面的候選人對議題表態,不管是正面或反面意見,都會吸引有相同想法的 團體或群眾;政黨也是同樣的方式運作,透過原先群眾對政黨的了解,對於部分議題,
支持群眾與政黨間自然了解彼此對議題的看法,即使有差異也透由政黨表態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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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能產生理解,並進而改變自己的看法,而這種轉變往往是由於政黨標籤與候選人 知名度所產生。
透由長時間了解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群眾原先就是抱持著支持的立場。因此,當 碰到某一議題有著不同民意時,群眾會先思考為何與支持的政黨或候選人有著不同的 看法,進而改變自身的看法,而這經常是由於政黨標籤及候選人在群眾心目中代表的 形象造成的。即便部分群眾仍抱持對議題不同的看法而轉移選票,但隨著政黨及候選 人隨著政黨標籤及知名度越加擴大,仍能吸引另一群支持者轉移投票對象。因此政黨 及候選人透過其越加擴大的影響力,能建立不同團體間的合作關係,進而掌握其票源。
而這也是公投議題及分類再透由國會立法能力、合作關係及議題表態等面向,形 成選民投票時的參考依據,而成為其政黨動員中所動員出來的投票率、甚至包含投票 改變支持對象等選票效益產生,而投票改變支持對象部分相對伴隨選民採取理性選擇 發生。而上述面向在2018 年公投綁定大選時,藉由公投綁定大選,其議題屬性及分 類造成部分團體出門投票、或者改變投票對象等效應發生,而隨著選舉流程疏失導致 選舉時間延長,甚至邊開票邊投票,都將造成投票率及投票效益發生變化。
因此,本章節綜整公投影響政黨動員的三種面向。如圖表 5、公投影響政黨動員 簡圖。
圖 8、公投影響政黨動員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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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感受到公投議題在選前競選過程中發酵,對應到所謂劣勢國會、在野黨,而 建立起所謂的合作關係,中間一直透由政黨及候選人對議題之表態、吸引著其所需要 的不同屬性以及不同類型的議題產生的票源,甚至是游移不定的選民,直到投票當日 受到選舉行政流程影響,在2018 的台北市長選舉當中,公投議題明顯展現如何在選 舉過程中產生政黨動員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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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結論
本研究企圖透過質性研究以及深度訪談了解公投在 2018 大選中如何影響台北市 長選舉。在2018 年 11 月 24 日公投共計 10 個案,分別為第 7 至 16 案於當日合併台 北市長等公職選舉在同一天投票。後來產生投票排隊嚴重壅塞以及當日下午四點過後 邊投票邊開票等狀況發生,雖然中選會於選後提出選舉流程檢討報告,但仍未詳述公 投合併選舉所產生之影響,選後也有候選人認為排隊投票時揭露開票資訊將造成選民 採取理性選擇產生。
作者透由文獻回顧建立過往關於公投及選舉影響因素之連結。綜論以往文獻敘述 公投及公職選舉大部分是分開探討,我國公投經常探討直接民主的發展、公投制度沿 革、甚至是公投法修正後的現況評析;而代議民主的公職選舉則有相當多篇文獻提供 各種影響因素包含選舉資訊、投票率、候選人特質等相當多種不同層面之研究,而且 探討兩者間連結部分相對不多。
直接民主架構中,公投是期待民意的直接表達,而我國公投法發展至今,在統獨 議題及區域發展都以民意、政策的徵詢為主,而且因為其提案門檻已下修,更容易造 成公投議題相對民意的對立,並造成社會的分裂,民眾因此被切割成各種區塊的團體,
顯示公投在發展過程中,雖然允許政府及團體提案,但對於直接民意的表達並無法證 明是否具有代表性;然而公職選舉處於對面的代議民主架構中,則企圖透由人民所選 的代表,幫助政府策定符合民意的政策,因此探討公職選舉焦點便放在選舉的影響因 素,例如政黨標籤、政黨動員、候選人特質及選民偏好等選舉資訊如何影響政黨體系 及候選人的選舉投票率及投票效益等變項,因而公投對台北市長的選舉影響,是由於 政府、政黨甚至團體所推動的議題,將影響選民對特定政黨之支持度。
本研究經由訪談民意代表、政黨所屬候選人及民間團體,綜整分析政黨在現在社 會的動員方式。公投是如何經由議題層面進入政黨動員的操作模式,並描述其發展過 程,而依照受訪者所述,更能發現杜佛傑理論提倡政黨體系的穩定、凸顯公投議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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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另一種型態的政黨動員方式、選民接收此類選舉資訊經由選舉制度而採取了理性選 擇途徑,並且在投票率及選票效益發生變化。因此可以看待公投議題仍然視為政黨爭 取選民支持而操作的工具之一,不同的地方在於直接民主的制度如何進入代議民主的 操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