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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際推動政策動態回顧

第五節 小結

以為資本自由的美國開始希望政府來命令,以為僵固的中國開始宣告改革、以 為將會沉寂的新加坡開始進行第二階段、以為沉默許久的日本突然建立官廳營運資 訊平台,雖然各自的起點不同,但都朝著同一個方向行動,因為他們都發覺了 BIM 所需的社會學變革,也被這個變革所推動。

美國公私部門在合作推動下,發現 BIM 之所以能增進永續建築效能的理由在於 貫穿全生命週期的資訊流,因而要擬訂各種主要建築資訊模型用途,建置資訊交換 標準,供業主、建築師、專業技師以及承包商有共同的行為準則,同時讓 BIM 軟體 商開發出符合需求功能的軟體程式等目標才是剛開始,接下來,如何藉由政府介入 改變現有的營建文化,使正確且適當的資訊能在恰當的時間交到需要的人手上,真 正實現最具效率與效益的資訊傳遞,才是真正的課題。

中國大陸從一開始參考美國技術,在保有其建設管理特質條作下,所提出 P-BIM 概念並進行相關軟體資訊交換標準,以白話方式(Plain Language)彙整來自於各 項建設法令規範,詳細列出所需求項目,以軟體輔助進行檢討。政府目前也提出了

「為解決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保障工程品質安全,提升工程建設水準,針對當 前建築市場和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建議。

新加坡更是加大輔助資金挹注比例由 50%提高到 70%,可能是對特定應用目的 或專案加大力道以尋求突,發展以 BIM 為基礎的採購方法與合約條件。也再度強調 BIM 輔助設施管理的重要及與智慧城市的連結,將建築物所有人與使用人納入 BIM 輔助設施與資產管理的成員中,使其了解 BIM 對建築設施維護管理的貢獻,同時也 將擬訂設施管理使用 BIM Essential Guide。

日本官廳營繕的導入計畫,雖限於設計施工階段,但卻在 2015 年另起爐灶,

進行一個有關運營管理的電子系統—官庁施設情報管理システム(BIMMS–N)計 畫,用以收集中央政府各省各廳建築資產運營資料,未來是否會與目前應用 BIM 的 經驗結合,相當值得注意。

營建產業的變革速度較慢,不是今天才有的事,但技術發展與應用到某一程度,

才會了解、衝撞出社會學變革的需求與重要性。而「某一程度」,指的是應用項目的 需求愈來愈多,朝向全生命週期邁進;另一方面則指使用技巧愈來愈成熟,迸發出 的新型態應用。而新增與新生的應用與現有模式間發生衝撞,就如同 Uber 對國內 計程車行業的衝擊一般,政府只有拒絶一途嗎?

隨著 BIM 全球發展的趨勢,國內中央及地方政府也大力推動 BIM 的應用,在 推動初期也與其它國家地區相似,相對於建築全生命週期多以點狀發展為主,或者 可說更為分散,例如臺北市政府於 2010 年開始進行 BIM 技術導入建築管理、新北 市政府於 2012 年將 BIM 技術應用在運動中心的新建工程、同年本所開始進行相關 研究、內政部營建署於 2014 年開始執行數個代辦建築工程案中應用 BIM、工程會 於 2015 年成立「公共工程運用建築資訊建模(BIM)推動平台」等,顯示出中央 政府單位動作相對較慢,且實務上較徧重設計、施工階段應用,反觀地方政府動作 雖較快,卻未能先以應用到全生命週期的需求為主,而先朝向輔助建築開發管理的 方向發展。國內一直欠缺一個整體行動的感覺,參考前面回顧各國動態的,原因之 一,可能在於目前的重點仍在技術上,而尚未涉及工作文化的變革推動。一般而言,

工作文化指的最主要是營建工程採購模式,以及受到採購模式所影響的建造流程等 兩大部分,工程完成後的功能與品質會反映出不同工作文化的特質。不過,不論是 前述幾個重要推動機關,或是其它學術單位、民間團體,近來都開始了解到 BIM 應 用的下一階段,應是朝向維護管理階段,才能完全獲得 BIM 所能帶有的好處。於此 同時,也會帶更廣的社會學變革。

從前面幾個國家地區對於推動 BIM 的動態,可以發現維護管理、業主、所有者、

使用者等幾個重複浮現,並被強調的用詞,對於 BIM 所帶來的衝擊,其因應的方法 之一,或可參考美國

NBIMS-US 2021 遠景專案小組所提出來的建議: 「我們需要改 變我們的文化,從合約協議內容開始,到工程專案團隊組成的方式,其中更要包含 2-3 年的營運支援工作,以便確保建築資產可以發揮其預期應有的效能。」美國 GSA 的終極維護管理平台、美國 VA 的

SEPS2BIM、中國大陸的 CBIM 等都是相近的解 決方案,但是,這只是目標與成果,我們需要瞭解實際上要如何進行,目前看來,

英國 GSL 似乎是最詳細的解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