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暨指南執行要項研擬
第八節 小結
要求承攬廠商於投標時提出「簽約前 BIM 執行計畫書(Pre-BEP)」是國際上 較進步之作法,為英美國等先進國家 所採用,故建議業主於BIM 服務採購 時採行。但此為建議方案,並非強迫。
41. TW-12,p.21,BIM 模型後續該如何管 理以及誰要來管理,建議應該再明確 說明。
BIM 模型應由 BIM 經理統籌管理,
PCM 若擔任專案之 BIM 經理則負責 BIM 模型之管理工作。
(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第八節 小結
本研究計畫主要目標在透過產業實際案例之應用,修正前一年度所研擬的「BIM 協 同作業指南(初稿)」(簡稱「BIM 指南」),並訂定符合國內產業環境需求之 BIM 協同作業 指南執行要項,提供相關專業人員實務工作上之參考,以做為國內建築專案各參與方 推動BIM 工作之參考依據。經過前半年的研究,已經完成國內外相關文獻回顧、實證 案例焦點團體座談、初步案例實證資料蒐集、各專案參與組織之BIM 指南執行要項文 件研擬、以及BIM 指南執行要項文件第一次專家座談審查修正等研究工作,並完成我 國BIM 協同作業指南之修訂以及相關執行要項文件初稿之研擬。經過初步案例實證發 現,此一 BIM 經過協同作業指南文件在國內統包專案及傳統設計/發包/施工專案之實 際應用上並無重要窒礙難行之處。雖然產業各界專家對於此一「BIM 指南」及相關執行 要項文件之部分內容的落實進程有不同之看法,但幾乎都肯定制定「BIM 指南」文件對 於我國推動 BIM 工作之價值與重要性,以及其對於我國發展 BIM 應用之遠程目標的 必要性。因此,本研究初步研究成果基本上達到了當初所設定研究目標,包括:
1. 已完成國內建築專案生命週期各階段 BIM 應用(BIM Use)之目標及資訊需求 分析,提出我國BIM 應用 BPMN 之總流程圖,並詳細定義各項 BIM 應用所 需交付成果之內容要求 (請參照附件 TW-02-A:BIM 協同作業指南—附錄 A 25 項 BIM 應用目的與交付成果) 。
2. 比較世界主要國家 BIM 指南執行要項文獻(請參照「第三章 資料蒐集與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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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及「第4.1 節 各國 BIM 指南執行要項文獻之比較分析」之內容說明),探 討國內 BIM 協同作業指南執行要項之可行架構(請參照「第 4.2 節 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文件架構之修訂」之說明),並研擬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執行 要項草案(請參照「第 4.2 節 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文件架構之修訂」及附件
「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暨指南執行要項(初稿)」之說明);再透過產業專家座 談及訪談蒐集各方修正意見,進行 BIM 協同作業指南執行要項之修正(請參 照第4.3~4.7 節內容之說明)。
3. 已徵集二個真實建築專案,並輔導相關廠商應用建研所 104 年度所研擬之 BIM 協同作業指南初稿及 105 年度 BIM 協同作業指南執行要項草案,完成初 步案例導入及執行經驗之蒐集,並回饋修正BIM 協同作業指南(請參照第 4.8 節內容之說明)。
4. 已完成整套協同作業指南之初稿,並已透過真實案例實證進行回饋修正;未 來將可做為其它元件資訊分級表、模型詳細程度等標準的擬訂基礎。
雖然本研究已經完成「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暨指南執行要項(初稿)」完整文件,
並透過與實務專家之多次座談修正,進行本指南文件之修訂,使其盡可能符合國內本 土營建產業之特性與法令規定之要求。然而在歷次專家座談及審查會議討論過程中,
多位國內產官學研各界之專家指出國內營建產業目前在採用本指南文件時,可能會有 BIM 技術能力不足以致力有未逮之情形。考量此一國內目前 BIM 相關技術能力之現 況,但又要保有與國際上BIM 指南相關技術要求之水準,以其在未來可以引導國內營 建產業BIM 相關工作從業人員能逐步達到世界同一領域之水平;本指南在修訂過程中 採取以下之策略:
1. 盡可能保留與國際 BIM 技術相同之應用功能及範例,始得較積極導入 BIM 技 術之業者可以參考遵循。在TW-07~10 之基本件模指南中,儘可能保留與各國 類似之應用功能。
2. 將短期內國內相關業者不可能達到之 BIM 應用項目排除,或將交付成果修改 為國內目前已有能力達成之要求水準。特別是有關建築結構或機電系統之建模 或分析應用,已依據國內業者之建議,刪除短期內無法達到之要求。
3. 建議工程專案業主(參考 TW-05 及 6.2 建議第二項)可以依據產業之技術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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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目前適當地選擇25 項 BIM 應用中較基本的 BIM 應用項目進行「前導性計 畫(Pilot Project)」。等到多數廠商都具備相關技術能力之後,再全面導入其他較 深入之BIM 應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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