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小結
一、從維護管理出發,重新建立與確認業主應有的維護管理資訊需求
國外案例推動 BIM 導入維護管理階段時,多是由業主的維護管理單位為主導單 位,如有需要,也可以搭配工程單位共同推動。而國內這幾年在 BIM 的推動上,是 由工程採購單位從設計、施工階段開始應用,再思考如何應用所得模型於維護管理 階段。與國外案例在推動作法上,似乎僅在於推動主角的不同,但 BIM 是資訊需求 與應用導向的技術,主角不同,目的不同、需求不同,當然也造成推動效益層面上 的不同。參照國內營建公共工程流程區分階段的規定以及國外應用的項目,BIM 應 用於規劃設計階段的目的在於透過精確模擬輔助替選方案與選擇;在施工階段的目 的在於工序流程、成本金流、工地規劃、場外製造等;在維護管理階段的目的在於 設備維護、資產管理、空間管理等。各項應用目的資訊需求或有共同的部分,也有 不重複的部分。共同的部分若能在一開始建置時即有整合各階段需求的資訊規範,
便能達到一次建置、重複使用的目標,但推動主角没全上場,需求就有缺口,資訊 規範就不完整,所建置的資訊其價值就不能貫穿整個甚至跨越不同建築生命週期。
從業主自身業務的資源管理出發,現有建築僅是資源與時間流的一個階段,如 何與其它資源管理整合,未來還有新加入的建築。國內在建築維護管理的觀念上,
多以個別建築物管理為主,國外案例所提到的資訊整合應用項目,應可作為國內業 主在思考建築維護管理資訊需求時的重要參考,並且透過個案實施,從個案的資訊 需求整合,逐步建立能與業主經營業務統合在一起的相關資訊需求與系統功能。
二、COBie 不够用?没問題。
COBie 格式為一資訊交換工具,既是工具,就有預設的使用範圍。雖然是以文 字資訊為交換本體,若不够用,在其已成為國際趨勢的情形下,可以依照業主的資 訊需求來改擴充、改造,再不行,也可輔以其它交換格式,非因而限制了業主所能
提出的資訊需求。如何儘量取得業主所需的資訊才是主要目的,而非使用 COBie 或 BIM。而利用開放格式,更可讓業主取得資訊的主導權、應用權與穩定性,不會任 由軟體、系統商所左右。
業主若要取回維護管理資訊的主導權,需求內容要自主之外,對於儲存、交換 的格式,也需了解。就如同汽車駕照考試內容會有汽車構造的道理相同,提高緊急 處置,甚至改裝、改造的安全性。業主的維管單位也需認識資訊交換開放格式,才 能有效利用、初步檢視、精準擴充。業主若提出的資訊够確實、對 COBie 够了解,
真正發現不够用,進而提出交換格式的搭配組合,才能算是取得資訊應用的主導權。
三、分段交付,以取得高品質的維護管理資訊
業主若已明確提出一定詳細程度的資訊需求說明,為求資訊取得有效正確,需 要在規劃設計、施工、整備等階段要求分段交付維護管理資訊,並分段檢查、分段 負責確認,才能確保到完工時業主可以取得所符合所需的資訊。例如有業主提有空 間名稱、編碼、區劃等規定時,便需在規劃、設計階段內設置交付查核點,提早確 認並發現錯漏,由負責建置資料的單位進行第一時間的補正作業。空間資訊一但有 錯,將會影響到後續在施工階段加入的設備資訊的空間位置正確性,而且空間資訊 的錯誤愈晚被發現,影響層面愈大,而隨著時距拉長與人員變動,更使得資料錯漏 難以追蹤與修改,導致業主所得到的資訊的價值與可靠度愈低。施工階段的資訊錯 誤,也是同樣的道理,將會影響到後續階段的作業。
四、維護管理階段的資訊回饋
對於國內正在推動的社會住宅政策,維護永續優良的居住品質固然是要務之一,
但在只租不賣的經營模式下,如何能即時掌握各社區不同空間類型的使用狀況,如 何將使用統計情形結合其它社經資訊作為政策決定參考,決定下一個建案的空間計 畫、或在設計時讓空間使用率更高、如何讓居住使用者更容易了解所有可能的社區 選項等,都是應用資訊輔助維護管理的新目標。
因此,業主的維護管理資訊需求,不只是到交付給使用單位為止,在後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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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一大段時間內,建築物的空間使用變更、設備性能優化、能源使用變化等。
以上資訊要如何有系統收集,分析,也可計入業主的資訊需求內容。此時,被要求 需提供資訊的便是管委會或是受託物業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