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小結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8

第三節 小結

不動產係土地與建物所組成,該如何將房地價格分離為已開發土地與建物價 值,為本研究之目的,故蒐集整理過去房地分離相關之文獻研究與影響房地價格 之因素,作為房地價格分離之基礎。為瞭解如何有效率且合理地分離房地價格,

本研究彙整國內外有關房地價格分離之研究,如透過特徵價格模型分析者,係使 用計量模型方式,藉特徵價格理論將房地價格視為不動產特徵價格之結合,故以 設定土地與建物價值貢獻變數之方式,分別推估其邊際價格,用以分離房地價格。

利用特徵價格模型方式分離房地價格者,其實證模型可區分為複迴歸模型方式、

非線性迴歸模型方式與其他特徵價格模型方式等,其中以前兩者方式分離房價者 為多。然而,不同研究對於變數該如何分類為土地或建物貢獻,有不同看法與理 論基礎,但都同時面對部分變數同時影響土地與建物價值,而難以區分之困境 (Kuminoff and Pope, 2013; Larson, 2015; Ö zdilek, 2012)。是以,在透過特徵價格模 型方法分離房地價格時,必須清楚區分影響土地與建物價值之因素。

非特徵價格模型分析方式,如空地法、土地抽取法與評價法等,多為土地槓 桿比例假說研究中估算土地槓桿比例所使用(Davis & Heathcote, 2007;Case, 2007;Davis & Palumbo, 2008;Bourassa et al., 2009;Bourassa et al., 2011;Costello, 2014),雖無法精確分離房地價格,但多能粗估其土地或建物價值占房地總價之 比例,用以驗證土地槓桿比例假說所述,房地價格之漲幅主要源自土地價格。除 土地槓桿假說研究外,相關折舊研究也多透過土地抽取法或分配法分離房地價格 (高毓穗,2007;林子欽等,2011;梁仁旭,2012a、2015;謝炘宏,2013)。綜合 而論,特徵價格模型分析較能合理分離房地價格,並適用於大量估價上,但在使 用前,須釐清影響土地與建物價值之因素,但過去研究多無法明確劃分其土地價 值與建物價值歸屬。

本研究整理國內外相關影響房地價格之因素,並以不動產特徵之個體因素為 主,並從折舊相關文獻發現,屋齡除影響建物價值隨時間遞減外,同時影響土地 價值,亦指地上建物因折舊使價值減損,相對地,在區域發展或都市更新之壓力 下,土地之再開發建設潛力提高,使已開發土地價值增加。換言之,不動產隨屋 齡增加將呈現先遞減後遞增之價值變化,其中建物價值因折舊而呈遞減現象,已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9

開發土地則在屋齡達至一定程度時,因建物使用不符合區域發展與最高最有效使 用,土地再開發價值因而上升,故已開發土地價值整體呈現先降後升之趨勢,在 與建物使用價值遞減之交互作用下,房地價格因而有先遞減後反轉上升之現象,

稱為不動產逆折舊現象。

綜合本章文獻回顧,本研究雖經相關實證研究瞭解影響房地價格之主要因 素,但部分影響因素仍無法明確區分為土地或建物所貢獻,以及兩者間貢獻程度 比例,如行政區、鄰里空間環境與公共設施影響等。故本研究欲透過特徵價格模 型分析建立房地價格模型,釐清屋齡對房地價格之影響,並輔以估算新建不動產 下之土地與建物價值比例,作為房地價格分離之基礎。然而,特徵價格模型中非 線性迴歸模型,其係數之計算多使用高斯牛頓法(Gauss-Newton method),以迭代 方式給予變數起始值,進而估算係數值,但某些變數可能經過多次迭代仍無法收 斂其係數值(Kutner et al., 2004),且容易受資料極端值影響,導致其評估精準度往 往劣於複迴歸模型;而複迴歸模型則有截距項無法分離之問題,截距項被視為模 型中變數無法解釋之價值歸納,以及土地與建物聯合貢獻價值,又稱結合價值 (Ö zdilek, 2012)。但本研究為觀察變數與價值間之變化,以及注重整體房地價格 之評估精確性,故使用複迴歸模型作為實證模型較為適當,截距項則使用透過估 算新建不動產之土地與建物價值比例,盼降低其結合價值影響,以分離房地價格。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