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幹部意志統一」的協定,並有著人際關係、派系立場、資金控制與社會觀 感等從重層因素參雜其中,而最終才呈現出此人事布局的面貌。

第四節 小結

本章由新聞報刊基於「時間性」、「當代性」的考量,而必須相應地發展 出版模式制度化之「組織性」的特徵出發,說明《民報》在一步步遷往臺灣 發行並發行日刊的過程中,隨著社務方針而調整的組織架構,以及隨之而來 折衝頻仍的人事佈局。

在組織架構上,1920年7月成立的臺灣青年雜誌社最初僅簡單設置「編 輯兼發行人」與「編輯關係者」,及至1922年4月改為臺灣雜誌社後,才進一 步分梳為東京本社與臺灣支局,並將編輯、庶務、會計等職進行分工。1923 年4月《臺灣》將「漢文之部」獨立發行而成《民報》後,為了確立各別以 日文與漢文為主要書寫語言的兩份刊物之經濟基礎,遂進一步於6月籌組株 式會社臺灣雜誌社。不料,9月的東京大地震摧毀了這個雙聲道出刊的規劃,

在銷售量與市場區位的權衡下,1924年6月社內決議停刊《臺灣》專營《民 報》,並將編輯部與營業部自本社移往臺灣支局,以便利報導取材與向主要 讀者群收費。同時,也開始積極向總督府徵詢移臺發行的可行性,並且在臺 南、臺中、新竹等地設置通信部及出張所,以佈建新聞網絡。

1927年受到文化協會左右分裂的影響,左翼陣營的負面宣傳為民報社的 原本早已透支的社務經營帶來更沈重的打擊,使得移臺發行的必要性轉為迫 切,因而社內安排蔡培火進駐臺灣支局,展開與警務局保安課長小林光政的 談判。為了防止左右分裂的統一戰線再度合流,同時希望《民報》能在輿論 上幫忙壓制並打擊左翼言論,總督府最終於7月通過移臺發行的許可。換言 之,文協的分裂反成民報社得以延續下去之關鍵。爾後民報社的組織更進一 步擴張,編輯部下領漢文係、和文係、校正係、調查係,而營業部管理總務 係、計算係、發送係、廣告係、外務係,臺南、臺中兩地升格為支局,新竹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仍暫時維持通信部的規模。為了進一步達成發行日刊的目標,民報社決定擴 大報社經營的規模,1929年1月,由林獻堂擔任社長、羅萬俥執掌專務的株 式會社臺灣新民報社成立,一方面向總督府申請發行《新民報》的許可,另 方面展開與民報社的合併業務。1930年2月,民報社已經一切社務委由新民 報社經營,而《新民報》也在3月正式發行。

新民報社接手後,陸續在新竹與高雄設立支局,完成五州新聞據點的佈 建,並持續與總督府進行發行日刊的磋商。面對總督府提出在資本、重役、

記者三方須日、臺人各半的嚴苛條件,堅守純臺灣人資本與重役立場的林獻 堂,本於長年奔走於政治社會運動的談判經驗與累積的人脈,透過中央政界 關說與殖民地地方官吏中介的雙重管道向總督府施壓,終於在1932年1月獲 得發行日刊的許可。

就人事布局而言,在《臺灣青年》、《臺灣》時期,乃以東京的臺灣留學 生為主力負責編輯事務,然而在《民報》發行後,由於編輯群必須「一馬掛 兩鞍」同時處理《臺灣》與《民報》的稿件,加上成立臺灣支局後,須由本 社調撥人手回臺支援,以及編輯群紛紛離開校園進入社會覓職,讓雜誌社人 力吃緊的問題更加嚴重。因而東京大地震雖然對雜誌社帶來一定程度的損 失,然而來自上天的決斷卻也間接解決了人力青黃不接的問題,由於時事報 導取向的《民報》相較於政論性質的《臺灣》要更為讀者所接受,加以使用

「殖民地漢文」書寫的語言屬性更受臺灣民眾青睞,最終導致專心經營《民 報》使編輯事務單一化的結果。

在 1923 年 12 月治警事件前後,原本擔任臺灣支局主任的蔡培火,在完 成株式會社臺灣雜誌社的資金招募後退職,入臺灣文化協會任專務理事,而 蔣渭水則由文協專務理事卸任,入臺灣支局幫忙,加上《臺灣》停刊後本社 將編輯、營業兩部業務轉由支局負責,因而蔣渭水也成為第一位非留學生的 編輯人員,並迎來他的創作高峰期。而謝春木也在 1925 年 10 月二林事件時,

在專務林呈祿向社長林幼春推薦下回臺調查,並入臺灣支局擔任營業部主任 而得與蔣渭水共事,成為兩人日後在交情與理念上甚為相近的契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而在移臺發行前人力有限、人才難尋的狀況下,社內採用臺灣總督府國 語學校的「學緣人際關係網絡」來尋覓合適的人選,形成社內上至專務、支 局主任、編輯部主筆、營業部主任,下至普通社員與地方通信部負責人,彼 此間多具有學緣關係。文協分裂後,民報社內部又出現人才出走的問題,除 了以支局主任王敏川為首的左翼人士紛紛離開報社,在社務飄搖的狀況下,

亦有社員心生辭意,所幸在蔡培火接下支局主任並與總督府警務局保安課斡 旋,得以讓《民報》在臺發行後,才總算穩住陣腳。

移臺發行後,隨著蔡培火志在從事羅馬字普及運動而遠離社務,林幼春 所擔任的社長職位又似僅具象徵意義的榮譽職,使得專務林呈祿在社內權傾 一時,在經營方針、報導編纂與業務拓展上都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然而 在林呈祿一手主導下,民報社的虧損問題未見好轉,致使發行日刊的期望漸 次落空,林呈祿的聲望亦隨之下滑。因而社內管理階層與股東決計以羅萬俥 擔任新專務、另組新報社,並敦請林獻堂出任社長一職,此即臺灣新民報社 之所由來,並在林獻堂的號召力與影響力下,順利募得新報社的股份,並積 極透過中央政界施壓與地方官吏斡旋的多重管道,與總督府展開發行日刊的 交涉。

在新民報社中大權旁落的林呈祿,在 1930 年 2 月新民報社接管舊民報 社社務之際,暗中串連蔣渭水與謝春木,以不當裁員和加薪不公為由,煽動 社內的記者發起「同盟罷業」,並動員民眾黨與臺北的勞働團體到新民報社 抗議滋事,迫使林獻堂與羅萬俥交出人事決定權。最終雖然在林、羅二人不 惜分道揚鑣的堅持下,平息這場暗潮洶湧的風波,卻已破壞了羅萬俥與林呈 祿之間的信賴,也讓謝春木在新民報社中倍顯尷尬,逐漸不見容於與民眾黨 分道揚鑣的臺灣地方聯盟一派,最終謝春木於 1931 年 12 月離社遷居上海。

歷經文化協會與民眾黨兩度分裂的教訓,報社內亦曾發生左傾勢力滲透的

「同盟罷業」事件,致使《新民報》獲得日刊許可後,在用人選才上以過濾 思想左傾者為第一原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總而言之,本文並不單純只把《臺灣民報》當成近窺政治社會運動的憑 藉與附屬品,而是對其發展史重新予以獨立檢視,並反思政治社會運動對其 組織架構與人事布局上的影響。《民報》系列刊物雖然最終達成了發行日刊 的「最高地步」,然而其並非在創刊之初便定下終極目標,而是面臨各個不 同的歷史境遇下,一步步抉擇與發展下的結果,其發展過程毋寧充滿機遇與 曲折。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7

第 3

報導的取材與描述:以黃旺成的記者生涯 為例

受民報社交涉

民報社春木君來於楊良樓良上,介楊良向予交涉入報社事,謂暫時約 一ヶ餘月往台北支局勤務,為囑託記者,然後回竹為地方駐在記者,

要於共進會時設通信部,為明年四月設出張所之先聲。而囑託記者月 給四十五円,為記者時可六十円以上。但予因織布會社創設現在進行 中,可否成立雖未可定,然一旦成立又捨不得,予所以拒絕對民報社 的交涉,春木又介維〔惟〕梁要予熟思,二、三月後回答。謀之式穀,

以為可暫時承諾,會社成立再為辭回,予頗不以為然。及青年幹事會 後,與大張、榜、坤、老曾等討議,大張主張予往,而織布事彼要承 辨〔辦〕,而眾人都以為予離織布工場時,事業必無發展的可能,結 局以急創設會社為終結而散。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926 年 9 月 29 日,謝春木前往新竹探詢黃旺成入臺灣民報社擔任記者 的意願,其時黃旺成身為臺灣文化協會本部講演團新竹駐在員,因而專務理 事蔡培火也特意寫信鼓勵他加入報社並詢問和謝春木交涉的狀況。1最初黃旺 成以將事業重心放在與友人合辦的「友聯」織布工場上為由婉拒謝、蔡的邀 約,然而最後由於籌組機織會社的申請不為當局所接受,在生計與收入的考 量下,黃旺成乃於是年 11 月承諾入民報社任職,12 月正式接受辭令,主掌 新竹通信部,並於新竹共進會閉會式時,雇用兒童發送通信部設置的宣傳單 及兩、三千冊免費的《臺灣民報》,2自此展開為期約六年的記者生涯。

之所以在民報社方面是由謝春木出馬延攬黃旺成的理由,已如本文第二 章所述,謝春木乃因故鄉彰化發生二林蔗農事件,而放棄東京高等師範學校 高等研究科的學業,返臺調查事件真相,由於他曾在專務林呈祿因治警事件 入監服刑期間頂替編輯人的職務,具有運作社務的經驗,因而在林呈祿向社 長林幼春推薦下,民報社決定安排他轉調臺北支局,擔任募集報費與資金的 營業部主任兼記者。謝春木之所以徵詢黃旺成,正是在他主持下的營業部又 有擴充地方記事篇幅與讀者數量的打算。3

然而謝春木又為何會找上黃旺成呢?由於黃旺成加入民報社擔任記者 的期間,恰與「移臺發行」、「新舊合併」與「發行日刊」這三項《民報》發

然而謝春木又為何會找上黃旺成呢?由於黃旺成加入民報社擔任記者 的期間,恰與「移臺發行」、「新舊合併」與「發行日刊」這三項《民報》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