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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支持態度與行為之分析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706 (頁 86-99)

第四章 實證結果

第三節 居民支持態度與行為之分析

為 了 瞭 解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之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 涉 入 程 度 支 持 態 度 之 間 的 關 係 , 居 民 的 支 持 程 度 及 態 度 是 否 受 到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 各 觀 光 衝 擊 構 面 和 涉 入 程 度 的 影 響 , 所 建 立 模 型 為 :

A t t i t u d e / B e h a v i o r = f ( S o c , P r e , I n v )

其 中 A t t i t u d e / B e h a v i o r 代 表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的 態 度 ( 反 對 - 5 ~ 5 支 持 ) 與 行 為 ( 消 極 - 5 ~ 5 積 極 ) 分 數 , S o c 表 示 居 民 的 社 經 變 數 , F a c 表 示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因 素 , I n v 表 示 居 民 涉 入 程 度 , 本 研 究 將 分 別 以 支 持 態 度 和 行 為 之 題 項 為 依 變 數 , 第 一 階 層 自 變 數 為 居 民 社 經 背 景 ( 性 別 、 婚 姻 、 年 齡 、 教 育 程 度 、 個 人 平 均 月 收 入 … 等 ) , 第 二 階 層 自 變 數 為 居 民 社 經 背 景 加 上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因 素 ( 經 過 因 素 分 析 所 萃 取 之 6 個 構 面 分 數 : 負 面 社 區 環 境 衝 擊 、 正 面 經 濟 、 正 面 社 區 文 化 、 正 面 遊 憩 設 施 、 正 面 環 境 與 生 活 品 質 、 負 面 交 通 與 設 施 ) , 第 三 階 層 自 變 數 為 居 民 社 經 背 景 加 上 居 民 的 社 區 參 與 程 度 題 項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 第 四 階 層 自 變 數 為 居 民 社 經 背 景 加 上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因 素 和 社 區 參 與 程 度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 相 關 變 數 名 稱 與 說 明 詳 如 表 4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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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採 用 強 迫 進 入 變 數 法 ( E n t e r ) 來 進 行 自 變 項 選 取 , 主 要 是 消 除 模 式 中 多 餘 的 自 變 項 和 降 低 共 線 性 的 現 象 , 所 謂 共 線 性 ( m u l t i - c o l l i n e a r i t y ) 指 的 是 由 於 自 變 數 間 的 相 關 太 高 , 造 成 迴 歸 分 析 之 情 境 困 擾 。 共 線 性 的 問 題 可 透 由 迴 歸 模 型 中 的 變 異 數 膨 脹 因 素 ( Va r i a n c e I n f l a t i o n F a c t o r , V I F ) 來 檢 定 變 數 間 是 否 存 在 共 線 性 的 關 係 , V I F 值 若 大 於 1 0 , 共 線 性 的 機 率 越 高 ( K e n n e d y, 1 9 9 8 ) 。 其 結 果 如 表 4 - 3 - 2 和 表 4 - 3 - 3 所 示 , 可 知 V I F 數 值 都 在 1 ~ 3 之 間 , 其 共 線 性 機 率 小 。

( 一 )

A t t i t u d e :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支 持 態 度 之 階 層 迴 歸 分 析 。

階 層 一 以 居 民 的 社 經 變 數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的 支 持 態 度 , 其 R - s q u a r e 為 3 . 6 % , 假 設 H 1 : 居 民 的 人 口 變 項 會 顯 著 影 響 居 民 的 支 持 態 度 中 , 只 有 職 業 是 否 與 觀 光 相 關 、 是 否 為 一 般 商 家 會 影 響 支 持 態 度 , 有 達 到 5 % 顯 著 水 準 。

階 層 二 則 以 居 民 的 社 經 變 數 加 入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之 「 負 面 社 區 環 境 衝 擊 」、「 正 面 經 濟 」、「 正 面 社 區 文 化 」、「 正 面 遊 憩 設 施 」、「 正 面 環 境 與 生 活 品 質 」、「 負 面 交 通 與 設 施 」 因 素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的 支 持 態 度 , 其 迴 歸 式 F = 6 . 2 1 8 , p 值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表 示 H 3 : 居 民 的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會 顯 著 影 響 居 民 的 支 持 態 度 的 假 設 成 立 , 其 中 R - s q u a r e 為 1 6 . 1 %, R - s q u a r e 增 加 量 為 1 2 . 5 %, 而 六 個 因 素 中 有 四 個 因 素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 其 中 「 負 面 社 區 環 境 衝 擊 」 達 5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負,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負 面 影 響;「 正 面 經 濟 」 達 5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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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響 ;「 正 面 社 區 文 化 」 方 面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在 「 正 面 遊 憩 設 施 」 方 面 , 其 顯 著 水 準 達 1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另 外 在 社 經 變 數 中 ,「 職 業 」 和 「 職 業 是 否 與 觀 光 相 關 」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影 響 。

階 層 三 以 居 民 的 社 經 變 數 加 入 社 區 參 與 度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的 支 持 程 度 , 社 區 參 與 度 對 行 為 之 迴 歸 式 F = 2 . 7 4 9 , p 值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表 示 H 5 : 居 民 社 區 參 與 度 會 顯 著 影 響 居 民 的 支 持 態 度 的 假 設 成 立 。 其 中 R - s q u a r e 為 5 . 4 % , R - s q u a r e 增 加 量 為 1 . 8 % , 社 區 參 與 度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社 區 參 與 度 會 顯 著 正 向 影 響 居 民 的 支 持 態 度 , 另 外 在 社 經 變 數 中 ,「 職 業 是 否 與 觀 光 相 關 」 對 支 持 程 度 有 顯 著 影 響 。

階 層 四 以 居 民 的 社 經 變 數 加 入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因 素 和 社 區 參 與 度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的 支 持 態 度 , 其 R - s q u a r e 為 1 8 % , R - s q u a r e 增 加 量 為 1 4 . 4 % , 六 個 因 素 中 有 四 個 因 素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 其 中 「 負 面 社 區 環 境 衝 擊 」 達 1 % 顯 著 水 準,且 係 數 為 負,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負 面 影 響 ;

「 正 面 經 濟 」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正 面 社 會 文 化 」 方 面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在 「 正 面 遊 憩 設 施 」 方 面 , 其 顯 著 水 準 達 1 %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社 區 參 與 度 」 方 面 ,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社 區 參 與 度 會 顯 著 正 向 影 響 居 民 的 支 持 態 度 。 另 外 在 社 經 變 數 中 ,「 職 業 是 否 與 觀 光 相 關 」 對 支 持 態 度 有 顯 著 影 響 。 詳 細 數 據 請 參 考 表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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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 層 一 V I F 階 層 二 V I F 階 層 三 V I F 階 層 四 V I

F

R - s q u a r e 3 . 6 % 1 6 . 1 % 5 . 4 % 1 8 %

A d j u s t e d R - s q u a r e

1 . 8 % 1 3 . 3 % 3 . 5 % 1 5 . 1 %

R - s q u a r e c h a n g e

1 2 . 5 % 1 . 8 % 1 4 . 4 %

本 研 究 自 行 整 理 : 註 : 1 . a 的 數 值 為 標 準 化 後 的 B e t a 值 , b 為 t 值

2 . 依 變 數 為 支 持 程 度

3 . * p < 0 . 1 , * * p < 0 . 0 5 , * * * p < 0 . 0 1

( 二 )

B e h a v i o r: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行 為 之 階 層 迴 歸 分 析 。

階 層 一 以 社 經 變 數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所 表 現 出 的 行 為 , 其 R - s q u a r e 為 7 . 4 % , 假 設 H 2 : 居 民 的 人 口 變 項 會 顯 著 影 響 居 民 的 行 為 中 , 性 別 、 年 齡 、 婚 姻 都 有 達 到 1 % 的 顯 著 水 準 , 而 職 業 是 否 與 觀 光 相 關 達 1 0 % 顯 著 水 準 。

階 層 二 以 社 經 變 數 加 入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之 「 負 面 社 區 環 境 衝 擊 」、「 正 面 經 濟 」、「 正 面 社 區 文 化 」、「 正 面 遊 憩 設 施 」、「 正 面 環 境 與 生 活 品 質 」、「 負 面 交 通 與 設 施 」 因 素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所 表 現 出 的 行 為 , 其 迴 歸 式 F = 8 . 7 6 , p 值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表 示 H 4 : 居 民 的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會 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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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響 居 民 的 行 為 的 假 設 成 立 。 其 R - s q u a r e 為 1 8 . 6 %, R - s q u a r e 增 加 量 為 1 1 . 2 %, 六 個 因 素 中 有 四 個 因 素 達 到 顯 著 ,「 負 面 社 區 環 境 衝 擊 」 達 到 5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負 , 表 示 對 居 民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負 面 影 響 ;「 正 面 經 濟 」 達 到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表 示 對 居 民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正 面 社 會 文 化 」 達 到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表 示 對 居 民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正 面 遊 憩 設 施 」 方 面 , 其 顯 著 水 準 達 1 %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對 居 民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另 外 在 社 經 變 數 中 , 性 別 達 5 % 顯 著 水 準 , 年 齡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職 業 是 否 與 觀 光 相 關 達 1 0 % 顯 著 水 準 , 婚 姻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階 層 三 以 社 經 變 數 加 入 社 區 參 與 度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所 表 現 出 的 行 為 , 其 迴 歸 式 F = 6 . 6 0 4 , p 值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表 示 H 6 : 居 民 社 區 參 與 度 會 顯 著 影 響 居 民 的 行 為 的 假 設 成 立 , 其 R - s q u a r e 為 1 2 . 1 % , R - s q u a r e 增 加 量 為 4 . 7 % ,「 社 區 參 與 度 」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社 區 參 與 度 會 顯 著 正 向 影 響 居 民 的 行 為 , 另 外 在 社 經 變 數 中 , 性 別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年 齡 達 5 % 顯 著 水 準 , 婚 姻 達 1 % 顯 著 水 準 。

階 層 四 以 社 經 變 數 加 入 觀 光 衝 擊 知 覺 因 素 和 社 區 參 與 度 來 解 釋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所 表 現 出 的 行 為 , 其 R - s q u a r e 為 2 3 . 4 % , R - s q u a r e 增 加 量 為 1 6 % , 六 個 因 素 中 有 五 個 因 素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 負 面 社 區 環 境 衝 擊 」 達 到 5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負 , 表 示 對 居 民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負 面 影 響 ;「 正 面 經 濟 」 達 到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表 示 對 居 民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正 面 社 會 文 化 」 達 到 1 % 顯 著 水 準 , 且 係 數 為 正 , 代 表 表 示 對 居 民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正 面 影 響 ;「 正 面 遊 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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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 極 主 動 ( + , + ) 、 負 面 反 對 / 積 極 主 動 ( - , + ) 、 負 面 反 對 / 消 極 被 動 ( - , - ) 、 正 面 支 持 / 消 極 被 動 ( + , - ) 。 可 發 現 居 民 的 反 應 大 多 集 中 在 第 一 、 第 四 象 限 , 表 示 當 地 居 民 大 部 分 支 持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觀 光 發 展 。 在 行 為 方 面 , 居 民 會 比 較 以 主 動 積 極 和 被 動 消 極 的 方 式 去 支 持 觀 光 發 展 , 而 對 觀 光 的 發 展 抱 持 反 對 的 居 民 , 行 為 是 比 較 消 極 被 動 的 , 詳 見 圖 4 - 4 - 2 。

圖 4 - 4 - 2 支 持 態 度 和 行 為 之 散 佈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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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 從 圖 4 - 4 - 3 的 矩 心 圖 可 發 現 居 民 的 支 持 態 度 和 行 為 的 質 心 落 在 第 一 象 限 , 代 表 整 體 而 言 , 居 民 對 東 豐 自 行 車 綠 廊 的 支 持 態 度 與 行 為 普 遍 為 正 面 支 持 / 主 動 積 極 。

圖 4 - 4 - 3 支 持 態 度 和 行 為 之 矩 心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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