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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工作餘命與臺灣社會變遷
從上述對勞動力人口變遷的回顧,說明臺灣過去之經驗事實,已證明了勞動 參與模式隨著時間推移,產生了劇烈變化。尤其在年齡別勞動力參與率的歷年變 遷中,更可看出勞動參與模式的變化趨勢,表現在青年人口的勞動力參與率大幅 下降,勞動市場的主力逐漸向後延伸至中年年齡組,而中高齡人口勞動參與率則 呈現逐年下降的情形,今日勞動市場的年齡組成已和過去呈現截然不同的圖像。
勞動參與模式的改變,也表現在勞動者之工作餘命及非工作餘命的變遷之 中。陳信木(2009)參考 Latulippe 與 Scherer 的方法,測量平均退休年齡與進入 勞動力之預期年齡,並建立臺灣 1978-2007 年進退勞動力之年齡與工作餘命,結 果即發現進入勞動力的平均年齡,不論男性或女性皆顯著延後,而退出勞動力的 平均年齡,男性呈現逐年提早退休的趨勢,女性則否。進一步將臺灣歷年進退勞 動力的預期年齡(expected age)呈現如表 2-1,其中 2008、2009 年之數值為本 研究以相同方法計算得出,以完整呈現歷年變化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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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1979 1982 1985 1988 1991 1994 1997 2000 2003 200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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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擴張所帶來的變遷,尤其表現於兩性在高等教育資源取得上的消長 情形。女性取得高等教育成為越來越普遍的現象,直至今日,女性受教育的年限 不斷延長,取得碩博士學位女性之比例也不斷地成長,甚至在 18-21 歲高等教育 之學齡人口在學比例逐漸超越男性。從圖 2-7 可以發現其中的變化,在 1980 年 代時,臺灣 15-21 歲兩性人口在高等教育在學率上,並沒有極大差距,但整體來 說,男性之在學率仍高於女性。1988 年是其中的轉折點,女性首度超越男性,
至此以後,臺灣高等教育的就學率,男女兩性呈現出越來越大的差異,女性相對 於男性有較高之比例接受大學教育。
圖 2-8 是歷年臺灣各級教育學齡人口的淨在學率5變化,可發現國民義務教 育從 1968 年推展至今,已成為相當普及的現象,6-14 歲學齡人口之在學率幾乎 達到 100%;而高級中等教育與高等教育之學齡人口在學率,則在近三十年間,
有巨幅的攀升。高級中等教育在學率自 1976 年之 43.17%,上升至 2009 年之 92.35%,顯示十二年國教雖未正式推行,但近年來臺灣 15-17 歲之學齡人口接受 高級中等教育,儼然成為社會普遍之現象。高等教育之學齡人口在學率,則從 9.97%,於 2009 年到達 64.98%,顯示有超過六成以上 18-21 歲學齡人口,目前 正接受高等教育,表示臺灣之高等教育擴張幅度相當劇烈,與近年來大專院校數 量的快速增加,呈現相當一致的變化。總體而言,臺灣民間人口之教育程度,呈 現不斷向上提高的趨勢,年輕世代接受高等教育,已經成為普遍的現象。
過去,對於年長一輩的勞動者來說,接受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後,繼續求學 者鮮少,而多在初中畢業後十五、六歲就選擇進入勞動市場中,與今日社會新鮮 人多為大學、專科學校畢業之情形,有很大歧異。根據教育部統計,大專院校畢 業生由 1978 年之 6 萬 7 千人增加至 2008 年近 32 萬人,顯示臺灣勞動市場的高 學歷人力供給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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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1979 1982 1985 1988 1991 1994 1997 2000 2003 200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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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14歲
15-17歲 18-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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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薪資(張昌吉,1992),自然會提升勞動者進入勞動市場的意願,反之,其離 開勞動市場的機會成本也將隨之提高。
二、退休制度的變革
退休制度對勞動者參與勞動歷程之影響,與教育相反,乃是表現在勞動者選 擇要在哪個時間點退出勞動市場。退休制度對於工作餘命的效應,可能是藉由政 府政策主導下的退休制度間接受其影響,也可能是直接受法律規定之退休年齡來 影響。
臺灣之退休制度的發展,從 1950 年開始,在「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中,
首次以法律訂定老年給付。次年(1951 年),更在「臺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
及「臺灣省礦工退休規則」中,首度出現說明退休金提撥方式之法令。到 1980 年,年金制度的發展蔚為成熟,包括「營利事業設置職工退休金保管運用及分配 辦法」、「職工退休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等法令的建置,提供退休準備基金 保管、運用及分配的規範,初步完成企業退休基金設立的法規架構。1984 年,
明訂「勞動基準法」第六章為退休條文專章,1996 年更擴大「勞動基準法」的 適用範圍。2004 年頒布「勞工退休金條例」,2005 年相關配套措施的正式實行,
包括「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等,
將我國勞工退休制度改為以確定提撥制為主、年金保險制為輔。
2008 年「勞工保險條例」則將原先勞保老年給付的一次請領方式,改為年 金制,並引爆了一波退休潮。根據主計處受雇員工動向調查結果發現,2008 年 工業及服務業因退休而離職之員工人數 9 萬 7 千人,占總退出人數之比率首度突 破 5%,達 5.1%,到 2009 年退休人數占總退出人數之比率則又回到 4.4%,顯示 由於勞保改年金制所引發之退休潮,已見舒緩。
此外,臺灣的退休制度並依勞動人口之身分別而有所不同,可區分為軍、公、
教及一般勞工。除上述退休之相關法令規定外,公、教人員尚有「公務人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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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und.gov.tw/lp.asp?ctNode=424&CtUnit=141&BaseDSD=7&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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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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