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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態系統為基礎之規劃內涵

第三節 巴西海岸管理與規劃

海岸地區在受到人類活動產生的強烈壓力下,經由建立管理計畫及劃設保護 區,漸漸的受到政策執行著的注意。本小節依據Wetzel and Polette (2002)的研究,

在檢驗巴西法政中有否海岸資源政策,以及國際上整合性海岸地區(ICZM)的 概念。

整合性海岸管理可說是一個連續不斷且為動態的過程,是經由永續的使用的 規劃管理,達成海洋及海岸地區資源的保護。海岸管理程序中的一個重責大任,

即為有系統的建立公園、保留及其他型態的保護區,但在區位選擇上必須慎重。

保護區必須結合海岸管理程序,管理方式並非只是隔離使用者及人類靠近他,也 必須有內在的配套動力。

保護區是一個定義明確的地區。巴西的法律,過去在定義保護區時顯得散 亂,直到 2000 年聯邦法 9985 號令批准國際性的保護區系統,有系統有組織開 始了保護及限制物種分級的管理。巴西的海岸管理計畫,建立於1998年7661號聯 邦法,現在已是第二版。1997 年決議 05號令由海洋資源部長委員會 ( CIRM ) 推動,始獲得通過。

依據Wetzel and Polette (2002)的研究,海岸管理計畫與海岸保護區計畫的關 係,其高低相容性如下:

(一) 高相容性趨勢

1. 自然環境的保護:儘管對於復育、保育及保護間的區別,

並沒有清楚的界定,但對於環境保護的理念,兩套系統均 有。

2. 訂定公共政策及法規:國際保護區系統及海岸管理計畫均 能反應公共政策。

3. 參與:海岸管理及國際保護區系統均決定了環境議題的社 會參與。

4. 執法:海岸管理計畫和保護區系統內,均需執法。

5. 科學調查:兩者均需研究的資料,以供給規劃使用。

6. 整合:海岸管理計畫及保護區系統均在不同場合強調整合 的必要性。

7. 規劃:規劃對於海岸管理計畫及保護區系統均有重要性。

8. 國際視野:海岸管理計畫及國際保護區系統均強調國際公 約關係,具有國際視野。

9. 界定特殊棲地及保護區:國際保護區的本質在棲地保護,

但海岸保護計畫也有可能引用並創造保護區。

10. 分區與多目標使用:分區計畫是海岸管理計畫的工具之 一,但保護區系統則不只區域劃分,也用多目標使用。

11. 生態系統恢復及修復:海岸計畫將之列為原則,保護區系 統則列為目標。

(二) 中度相容性趨勢

1. 持續性:海岸管理計畫視為目標,保護區系統僅少數列為 目標。

2. 地方分權:海岸管理計畫預料會分地方推動,海岸保護區 系統認為應統一在一個機關下。

3. 原住民及傳統管理作法:海洋保護區列為目標,但保護區 系統尚未納入。

4. 資訊、教育、能力建構:兩套系統均提及,但海岸管理計 畫特別關注能力建構議題。

5. 環境影響評估:海岸管理計畫支持此一作法,但保護區系 統較輕忽。

6. 衝突的解決:海岸管理計畫重視此事,但保護區系統較不 重視。

7. 監測及評估:海岸管理計畫重視與應用,保護區系統則僅 列為目標。

(三) 低相容性的趨勢

1. 生物多樣性保存:保護區系統列為重要目標,但海岸管理 計畫卻未明示。

2. 共同管理:保護區系統幾無看到此一理念,但海岸管理計 畫重視之。

3. 預防原則:海岸管理計畫重視,但保護區系統反而未見明 示。

如果海岸管理計畫著重海洋資源保護,保護區系統必須要與海岸管理計畫的

理念整合。巴西的實例顯示其不盡相容之處甚多,值得我們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