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希望感理論與相關研究

希望在過去一直是一個模糊的概念,直到近期越來越多學者針對其定義與內 涵進行探討,有學者認為人們在表達個人希望時,希望是一種認知或想法;有人 從情感的角度來解釋;有人認為希望是行為的動機(Shang, 1994),有人認為希 望是一種正向的美德(Snyder, 1994)。而維基百科指出:「希望感是形容一種情 緒的術語,這種情緒是一個人對與其生命相關的事件,環境等因素所表現出來的 一種積極的感情產出。透過故事和傳說,每種文化都會傳遞各自對生命意義的觀 點並灌輸其價值觀」(引自敬世龍,2010)。從上述得知,不同的學者對於希望的 定義有所不同。以下針對希望感的意義、緣起、內涵、理論模型、希望感理論之 特性逐一分述如下:

一、希望感理論之源起

從1950年代開始,許多心理學家與精神科醫師陸續針對「希望」這項主題進 行研究,但當時並未受到重視,1970年代後,有學者們提出應該多增加正向的歷 程以因應負向的情緒與想法,此時類似希望感的概念被提出,1970至1980年間,

有不同領域的專家開始發展希望理論,Mcgee(1984)就曾提出「希望」是一種行為 上的一種刺激,個人有能力以理性的態度反應這項刺激,而這種反應根植於目的 的重要性、問題的解決方法和評估行動成功的可能性(吳宗弘,2009)。到1983年 時,Snyder, Higgins和Stucky進行「人類遇到錯誤或表現不佳時尋求藉口」的研 究發現:雖然參與研究者處於失敗中,但並不會一直耽溺在挫敗中,而是仍然保

僅只是尋求合理化的藉口而已,還出現了「希望感」,因此完成「與現實談判-

從理由到希望」的研究(Reality negotiation:From excuses to hope and beyond)。Snyder 在1987 年時嘗試掌握人們對目標的理解程度及形成目標的原 因,也經由Karl確定希望感的核心概念是認知思考而非情緒,即使情緒及感受也 扮演重要的促進角色,但是Snyder 仍認為認知思考是希望感的核心,且希望感是 跨越情境的狀態,也是一種類似特質的概念,在特定的情境之下個體會出現達成 目標的知覺能力與產生方法達成目標(Snyder, 2002)。在1989年時,Snyder從 Craigs(1943)所撰寫「解釋的本質」一書發現大腦的功能可用於理解與預防突發 事件的結果,以及閱讀眾多關於認知學派的專家論點,Snyder對於「路徑思考」

產生更多的想法。

接著,1991年Snyder成立希望感實驗室(hope laboratory),整合分析過去 學者對希望感之觀點,並對希望感再概念化(reconceptualization),認為「希望 感是認知且目標導向的歷程」,將「希望感」定義為一種「能夠規劃出清楚目標 的能力,以及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所需經過的途徑(路徑思考)和促使人使用這些路 徑的誘因(意志力思考)(Snyder,1994),並清楚說明兩者之間的交互作用關係及人 類希望感之認知發展狀況(Lopez, Snyder, &Pedrotti, 2003; Snyder, 1994;

Snyder, Lopez, & Pedrotti,2006)。

陸續研究希望感的過程,Snyder提出希望感理論(Hope Theory),且發表 許多論文與專書作為心理學實驗資料的佐證,包含孩童與成人的想法皆是目標導 向的認知過程,也研究「希望」與正向心理學中的樂觀、自我效能、自尊與問題 解決相關構念之間的相關等等,這也引發後續研究的風潮。

由上述所知,「希望感」是從學者開始轉移解讀現象的觀點而衍生,由正向 角度取代負向想法,而希望感也從原本模糊的概念逐漸形成完整的理論架構,包 含路徑思考與意志力思考的認知思考歷程,且與其他變項的相關研究也越來越 多,所以,希望感的理論輪廓越來越清楚,越來越概念化地被描述,因此,以下

將針對不同取向的希望感理論的內涵進一步說明。

二、希望感的意義

許多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定義「希望感」,本研究參考吳振賢(1997)匯整眾 多學者的定義,將希望感歸類五大取向,分述如下:

(ㄧ)情感取向

情感取向:對於希望歷程的情緒與情感部份能提供解釋。(1)對未來美好結 果的欲求;(2)對未來不確定結果的感覺;(3)對美好結果出現的信心;(4)

內在的積極狀態(引自施周明,2008),以Averill 為主要代表。其他論點包含行 為主義認為希望感是次級增強(secondary reforcement)的情感產物,希望感與 快樂(pleasurable)的情緒相伴產生。此外,Marcel(1962)的觀點認為希望感存在 社會整體而非僅存在個體身上,希望感具備人際互動與彼此期待的本質。此論點 將希望感為視為一種因應(coping)的能力,是因為於二次大戰在監獄中,當囚 犯處於被監禁的悲慘狀態時,內在的希望感自然而生。此時將希望感定義為:「遇 到挫折無助狀態(helpless situations)時才會出現的情緒」(Lopez, Snyder,

& Pedrotti, 2003)(敬世龍,2010),此取向的學者認為希望感是在某些狀態下 產生的感受。

(二)認知取向

認知取向的建構說明希望的特性。(1)期待性:個體對目標的期待;(2)

可學習性:希望是具有可塑性的;(3)現實性:個體會評估實際情況,設定的目 標須符合現實(4)可能性及可行性:個體會評估達成希望目標的機率與可能性,

與執行時的可行性;(5)想像性:個體透過想像能結合過去和現在的經驗,規畫 未來的美好。以認知為觀點的學者Anderson 和Godfrey(1987)認為希望感為「深 信會有愉快結果出現的可能性,雖然源自於情感的不確定性卻是評估個體生活可 能性的一種認知歷程」。Stotland(1969)也將希望界定為「ㄧ個機率大於零且 能夠成功達成目標的期望」(an expectation greater than zero of achieving

a goal),即代表當個體主觀認為目標有成功的可能性,希望感就存在。Murray

(1976)認為希望內含三個向度:時間性(temporality)、欲求性(desirability)

和期待性(expectancy)。所謂「時間性」是指希望屬於未來導向且時間不明確;

「欲求性」意指希望包含渴求的未來;「期待性」則為希望是對未來期待的可實 現性與可行性所抱持的信念(吳振賢,1997),上述的認知範疇認為希望感是評 估可行性,期待未來的思考歷程。

(三)行為取向

對希望的重要行動包含(1)鼓勵個體展開行動;(2)遭遇困難時尋找解決 問題的方法;(3)採取行動,且選擇有效達成目標的行動(施周明,2008)。

(四)發展取向

依據Erickson發展理論,主要照顧者若提供嬰兒信任,就會產生希望感,也 會預期未來美好的生活。Travelbee(1971)也依據Erickson的理論提出希望的起 源來自於「信賴」,他認為希望感與依賴他人和選擇有關,也就是接受幫助與提 供協助對希望的產生與保持是重要,尤其是「選擇」可以產生自我控制的感受,

因而,增進希望感,但若是限制、減少個體的力量皆會對於希望感的發展造成阻 礙(敬世龍,2010),McGee(1984)認為隨著年齡漸長,嬰兒從原本充滿希望,

到發覺自身的限制後,開始產生對現實的評估,如此,成長過程中,希望感也在 逐漸發展。任俊(2006)認為兒童的希望感雖然不切實際,但卻能有助於人類不 斷進步與成長,上述的發展取向以信任、選擇為發展希望感的重要因素,且隨著 成長過程對現實的評估而使得希望感有所消長。

(五)多向度理論

Dufault 和Martocchio(1985)認為「希望感」是一種複雜多面向的生活能量,

包括一般性的希望感及對特定情狀的期待,希望感具備以下六類面向:

1.認知的、2.行為的、3.情感的、4.與外界有關的、5.有時間性的、6.具脈絡因素的。

綜合上述不同學者的觀點,發覺希望感包含不同狀態下的情感反應、追求美

好未來的動力、思考目標與可行性的認知、實際付出達成目的的行動與發展過程 中的信任度等因素,而本研究者認為Snyder所提出的希望感理論不僅涵括不同取向 的觀點,且能以動態的角度解釋理論模式,以下針對此理論進行說明。

三、Snyder希望感理論

Snyder(2002)將希望感定義為「ㄧ種正向的心理動機狀態,由目標導向的效能 及方法達成目標的路徑,交互而成的一種成就感。」國內學者唐淑華(2004)認為 希望感是目標(goals)、方法力(waypower)與意願力(willpower)三部分互動的心 理歷程,鄭曉楓(2010)進行「青少年生活希望感量表發展之研究」,雖然對Synder 的理論加以修正,但其結果也顯示Snyder, Irving & Anderson(1991)、

Snyder(2002)所提希望感為認知運作的歷程,且是動力思考與路徑思考兩項因素 的動態循環的結果,因此,希望感是個體由設定明確重要的目標,因而激發意志 力與運用策略,以促進目標達成的認知思考歷程(Snyder, 1995; Snyder, 2000a, 2000b; Snyder, Rand, & Sigmon, 2002; Snyder, Lopez, Shorey, Rand, & Feldman, 2003)。以下針對希望感的三項重要內涵說明,包含目標思考、路徑思考、意志 力思考。

(ㄧ)目標思考

「目標」是引導個體前進的方針。目標可大可小,可分為長期與短期目標,

但重要的是,目標是對個體有價值、有意義、有興趣,即使具有不確定性,仍願 意投入心力達成(Snyder, 2000a),因此,目標須具有一定的挑戰性與可行性,

因為若太過簡單,則不需要希望感的思考,如果太天馬行空或太困難,也會減低 個體的希望感。另外,目標的性質也可分為積極與消極兩部分,積極的目標表示 個體在事件發生的當下能產生正向思考力量,並在完成其他次目標的經驗下,發 展更長遠與明確的目標;而消極的目標則是個體努力阻止某些事件發生或是拖延 某些事件發(Snyder, 2002)。

就目標達成而言,具體明確化以及細分次要目標有助於目標完成。Taylor,

Feldman, Saunders 和Ilardi(2000)提及主要目標可切割成許多次要的目標,次目 標比主目標來的小,完成的困難度也會降低,達成機會也提升,因此,細分成許 多次要目標有助於提升問題解決與達成目標的意志力,而Snyder(2000c)提到目標 的明確化是必要的,如此可減少摸索的時間,更有效率完成目標,個體所知覺到 的希望感也越大。所以,個體認為重要且有價值的才可稱之為目標,目標須具體、

明確,以及分割次要目標,如此,較容易達成,其希望感也較高。

明確,以及分割次要目標,如此,較容易達成,其希望感也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