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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家長背景變項在對多元智力評價的差異情形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幼兒家長背景變項在對多元智力評價的差異情形

本節主要在了解中部地區幼兒家長不同的背景變項在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 形。由於考量到各項家長背景變項樣本差異過大,部份組別加以重組後,採獨立樣本 t 檢定考驗「家長性別」、「族群」、「居住地區規模」和「子女性別」四個背景變項考驗差 異情形。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ANOVA)考驗「年齡」、「教育程度」、「職業」、「每 月家庭總所得」及「居住地點」等五個變項在整體對多元智力評價與兩智力向度上的差 異情形,當整體考驗 F 值達顯著水準時,再進行事後比較。本研究之各組樣本數不相等,

所以以 Levene 檢定組間變異數是否同質,若組間變異數同質時,採用 Scheffe 法;若組 間變異數不同質時,則採用 Games-Howell 檢定(吳明隆,2011)。

一、家長性別在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比較不同性別幼兒家長在對多元智力評價總量表 與各向度之差異情形,其量表所得之平均數、標準差與差異情形,如表 4-2-1。

表 4-2-1

家長性別在對多元智力評價量表上的差異情形

向 度 組 別 N M SD t 值 P

學業智力 女 性 5 2 0 38.81 6.23 .10 .91 男 性 1 8 1 38.86 6.48

非學業智力 女 性 5 2 0 47.96 10.34 -.44 .66 男 性 1 8 1 48.31 11.16

多元智力評價總量表 女 性 5 2 0 86.77 15.80 -. 3 1 . 7 6 男 性 1 8 1 87.17 15.63

從表 4-2-1 可以看出,幼兒家長性別在整體對多元智力總評價(t=- .31,p=.76)與 學業智力(t=.10,p=.91)及非學業智力(t=-.44,p=.66)表現上均無顯著性差異,亦即 幼兒家長對多元智力評價不因本身性別而有所差異。

周新富、賴鑫城(2004)研究提及父母教育期望是受到本身對事物的評價所影響,

因此由家長對於多元智力的評價可看出其對於幼兒在智力發展上的期望,其研究並顯示,

家長教育期望和價值觀受到社經地位、教育程度、性別、種族等背景因素影響,但本研 究結果卻與其相異,顯示幼兒家長對於各項多元智力的評價,不因本身性別而有所影 響。

二、年齡在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年齡幼兒家長在對多元智力評價總量表與 各向度之差異情形。本研究考量各組別間樣本數差異過大,因此將「25 歲以下」及「26~30 歲」合併為「30 歲以下」;「41~50 歲」、「51~55 歲」及「56 歲以上」合併為「41 歲以 上」,「31 歲~40 歲」則不予更動,合併後其量表所得之平均數、標準差與差異情形,如 表 4-2-2。

表 4-2-2

1.39,p>.05)及「非學業智力」(F=1.55,p>.05)兩個層面及總量表皆無顯著差異(F

=.85,p>.05),顯示家長年齡在多元智力的評價上並無差異存在,亦即家長不因年齡因 素而對多元智力的評價而有顯著的差異。

三、教育程度在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從表 4-2-3 中,若以平均數來看,家長教育程度在「大學及研究所以上」對於學業 智力和總量表整體評價都為最高。家長教育程度在「學業智力」(F=1.52,p>.05)及「非 學業智力」(F=2.06,p>.05)兩個層面及總量表皆無顯著差異(F=1.2,p>.05),顯示 家長教育程度在對多元智力的評價上並無差異存在。

此研究結果與 Wei(1991)針對台海兩岸大學生所作研究結果相異,其研究顯示不 同科系學歷背景的學生,對於智力的評價有顯著的差異。但本研究結果呈現家長教育程 度不會影響其對多元智力的評價,劉慈惠(2006)的研究也表示,現在家長對於幼兒的 教育期望,不因教育程度而有顯著差異。推論是因為受到整個文化傳統和教育背景影響,

即使受過高等教育的家長,仍然認為與學業相關的基本能力才是重要的智力表現,所以 普遍對於多元智力評價看法較為一致,使得不同教育程度對於多元智力呈現出無顯著差 異。

四、職業別在家長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職業幼兒家長在對多元智力評價總量表其 所得之平均數、標準差與差異情形。本研究之對象職業原設計有「軍警公教」、「商業金 融保險」、「科技業」、「服務業」、「醫護人員」、「工程」、「藝術創作」、「農林漁牧」、「家 管」及「其他」等十組;因考量組別間樣本數差異過大,所以依照職業屬性,將「軍警 公教」和「醫護人員」合併為「軍警公教醫」;「商業金融保險」和「服務業」合併為「商 業金融保險及服務業」;「科技業」和「工程」合併為「科技和工程業」;「家管」則不變 動;「藝術創作」、「農林漁牧」則因人數過少,合併到「其他」類。合併後的組別及所 得之平均數、標準差與差異情形詳見表 4-2-4。

表 4-2-4 業在「學業智力」(F=1.25,p>.05)及「非學業智力」(F=1.52,p>.05)兩個層面及總 量表皆無顯著差異(F=1.75,p>.05),亦即幼兒家長對多元智力評價不因職業而有所差 異。

侯世昌(2003)針對 3024 位國小家長對子女教育期望的研究結果顯示,軍公教人 員對於子女的教育期望最高;袁一如(2003)和張翠娟(2007)的研究也都顯示軍公教

人員其子女從小學習才藝的比例也較高,有著「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高度期望。但 將「80,001-10,0000 元」、「10,0001-12,0000 元」、「12,0000 元以上」等三組合併為「80,001 元以上」,原本「30,000 元以內」、「30,001-60,000 元」和「60,001-80,000 元」則不予變 動。詳如表 4-2-5。

從表 4-2-5 可以看出,在不同家庭每月總所得對多元智力評價差異情形上,學業智 力面向(F=3.62,p<.05)達顯著差異,但在非學業智力面向(F=.81,p>.05)和總量表

(F=.02,p>.05)皆未達顯著,亦即幼兒家長對學業智力之評價會因總所得而有所差異。

由事後比較得知,家庭每月總所得在「30,001-60,000 元」的家長對於學業智力的評價,

顯著高於「30,001 元以內」的家長。

本研究結果與李鴻章(2007)研究部份相似,其研究顯示高收入的家長對於子女未 來的學業成就有顯著較高的期望,所以特別重視子女在學業上的表現,總收入高的家庭 也因擁有較多的資源,能投入更多資本讓子女進行學科或才藝的補習,且多選擇認知類 的補習內容,相對的對於學業智力會有更高的評價與重視。但本研究結果雖然顯示家庭 每月總所得會影響家長在多元智力上的評價,但並未顯示家庭每月總所得越高的家庭會 越重視學業智力,反而是每月家庭總所得在「30,001-60,000 元」的家長對於「學業智力」

的評價最高。

六、家長族群在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因考量各組別間樣本數差異過大,故將「客家」、「外省」、「原住民」、「外籍」及「其 他」合併為「非閩南」族群,原本「閩南」族群則不更動。本研究透過獨立樣本 t 檢定,

比較不同族群之幼兒家長在對多元智力評價總量表與各向度之差異情形,其量表所得之 平均數、標準差與差異情形,如表 4-2-6。

表 4-2-6

家長族群對多元智力評價量表上的差異情形

向 度 組 別 N M SD t 值 P

學業智力 閩 南 525 30.46 5.12

.19 .84 非 閩 南 176 30.37 5.39

非學業智力 閩 南 525 47.61 10.68

-.50 .61 非 閩 南 176 48.09 11.14

多元智力評價 總量表

閩 南 525 78.07 13.51

-.32 .74 非 閩 南 176 78.46 14.51

從表 4-2-6 可以看出,以平均數而言,對「學業智力」的評價上,以「閩南」族群 家長略高於「非閩南」族群的家長;在「非學業智力」和總量表方面,「非閩南族群」

家長則高於「閩南族群」家長。而不同族群之幼兒家長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上,

在學業智力面向(t=.19,p=.84)、非學業智力面向(t=-.50,p=.61)和總量表(t=-32,

p=.74)皆未達顯著,因此。換言之,幼兒家長對多元智力評價不因族群不同而有顯著 差異。

本研究與 Gallagher(1985)、林忠信(2004)及陳利銘、吳璧如(2007)的研究結果 不一致,林忠信(2004)其研究結果表示不同族群的家長對於孩子的教育期望有差異存 在;Gallagher(1985)也指出不同文化會有不同的價值觀(引自魏美惠,1996),對於智力 的評價也有所不同;陳利銘、吳璧如(2007)的研究表示不同社會文化對於智力有著不 同評價。但本研究的結果顯示不同族群的家長在對多元智力總評價及各向度上均無顯著 差異,推論可能是因為研究樣本的族群文化差異不大,對於智力的評價也差不多相似。

七、居住地點在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在「學業智力」(F=2.64,p<.05)達顯著差異,在「非學業 智力」向度(F=2.50,p>.05)與總量表(F=2.29,p>.05)上皆未達顯著差異,也就是 說幼兒家長會因居住地點不同對「學業智力」的評價而有所差異。但經事後比較,發現

各縣市幼兒家長間無顯著差異出現。此研究結果與李鴻章(2007)結果相似,顯示家長 對於智力的評價會因著居住地區位置不同,而有不同看法。

八、家長居住地區規模在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針對中部地區幼兒家長居住地區規模之背景變項,考驗其在對多元智力評價 總量表與各向度之差異情形,因考量組別間樣本數差異過大,故將「偏遠地區」和「鄉 鎮(區)地區」合併為「鄉鎮(區)及偏遠地區」。本研究以 t 考驗進行統計分析,如表 4-2-8 所示。

表 4-2-8

家長居住地區規模在對多元智力評價量表上的差異情形 向 度 居 住 地 區

規 模 N M SD t 值 P

學業智力 都 市 地 區 318 30.36 5.12

-.33 .74 鄉 鎮( 區 )及 偏 遠 地 區 383 30.49 5.24

非學業智力 都 市 地 區 318 46.95 10.61

-1.73 .08 鄉 鎮( 區 )及 偏 遠 地 區 383 48.37 10.91

多元智力 評價總量表

都 市 地 區 318 77.31 13.69

-1.48 .13 鄉 鎮( 區 )及 偏 遠 地 區 383 78.86 13.78

從表 4-2-8 可以看出,幼兒家長居住地區規模對於多元智力評價的差異情形上,在

「學業智力」(F=-.33,p>.05)、「非學業智力」向度(F=-1.73,p>.05)與「整體對多元 智力評價」量表(F=-1.48,p>.05)上均未達顯著差異,也就是說幼兒家長對多元智力 評價不會因為居住地區規模大小不同而有差異。

本研究結果與李鴻章(2007)的研究發現相異,其研究顯示「居住地區」因素會影 響家長對幼兒學習內容的評價;也與學者魏美惠之研究結果不同,其研究顯示越是鄉鎮 地區家長越重視學業智力,認為幼兒越早學習小學正規課程越佳,推論是因為鄉鎮地區 的家長,抱持著傳統的智力觀,認為智力測驗或學業成就表現就代表智力高,也因此幾 乎將幼稚園課程內容視為小學先修班,希望幼兒學習注音、數學、美語等,相反地,越 都市地區的家長就越看重幼兒在非學業智力上的表現,認為一個人的智力高低,並不是 以學業表現來評斷(魏美惠,2005)。但本研究結果顯示鄉鎮及偏遠地區的家長對於「學 業智力」和「非學業智力」的評價雖然略高於都市地區的家長,卻未構成顯著的差異。

九、子女性別在家長對多元智力評價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比較不同子女性別之幼兒家長在對多元智力評價

本研究透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比較不同子女性別之幼兒家長在對多元智力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