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序論
一、動機(實務現象)
歷史故事「三國之爭」:問題在接班
漢朝滅亡後形成正、邪兩派勢力。正派的劉備是「寧可天下人負我,我不負 天下人」,因此吸引許多忠義之士加入他們的陣營(孫權也是其中一股勢 力);邪派的曹操是「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因此吸引了一批 重視權術的人士加入。…… 故事最後正派的輸掉了,原因是後繼無人,而 令人不勝唏噓。
家族世襲再度成為王道
傳統上,「企業管理(教育)」是以科學、專業作為訴求而成為一門顯學,也 可以說是「專業主義」至上的一種訓練方式,在組織的運作上則強調「專業經理 人制」,以帶來專業的效率與優勢(Chandler, 1977)。然而,觀察目前所發現到的 一些現象,這個典範的鐘擺似乎又回到了重視「家族主義」(相對於「專業主義」) 的身上。深究這種現象的起因,似乎與「專業經理人」的「代理制度」有很大的 關係,例如:「美國金融風暴」及由民主制度所產生的「歐債危機」,便是導因於
「代理制度」,這也使得企業對「人性的貪婪」產生恐懼。另外根據一些調查的 資料也顯示,美國的高階經理人與一線職員工在過去 20 年間的薪水差距,已從 40 倍增加到了 500 多倍(Murphy & Zabojnik, 2004; Towers-Perrin, 2009)。而這種 種現象,也使得許多企業對「專業經理人制度」及「資本主義」產生了很多的疑 問,而企業的價值觀似乎又回到了重視「長期關係」、「彈性」的「家族的價值」
上,而這種價值觀也證明了在不景氣的時候,家族企業是比較經的起考驗而仍然 能有好的表現的(Kachaner, Stalk, & Bloch, 2012)。
另外,從目前許多實際企業接班的例子中可以發現,「家族企業」的接班制 度又重新受到重視,同時接班後的表現也比較好。例如:日本的 Sharp、SONY、
2
美國的 Kodak 都是專業經理人接班,但如今都面臨破產的危機;相對的,家族 接班,像是台灣的台塑、日本的豐田(Toyota)、韓國的三星(Samsung),在家 族企業接班者接班後都有很好的表現。由這種種現象來看,使人不得不再重新重 視「家族」在企業接班上的「價值及地位」。另外,再從「政治接班」的實際例 子上來看,2012 年亞洲的許多政府都產生了新的領導者,而這些被選出來的國 家領導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由家族中的後輩接班。例如:中國大陸的習 近平(中共元老習仲勛之子)、南韓的朴槿惠(前總統朴正熙長女)、北韓的金正 日(北韓建國領導人金日成的兒子)、日本的安倍晉三(外公岸信介曾擔任日本 首相、父親安倍晉太郎曾擔任日本外務大臣)。由這些例子可以知道,「家學淵源」
對接班者的影響很大也是目前接班的主流趨勢。最後,再從我國重量級商業媒體 所關注的議題來看,包括天下、遠見、商業週刊、今週刊與財訊等雜誌,均非常 關注我國家族企業接班之發展(陳冠政,2011)。
由以上種種現象可以知道,家族企業接班的重要性是與日遽增並再度成為現 代企業接班的主流。正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些傳統產業中是否有良好 接班的企業可以做為借鏡?其接班的方式又是如何呢?是十分值得進行深入的 探究。
二、目的(理論聚焦)
「家財萬貫,不如一技在身」華人古諺
「理財是必備的素養,知識是生存的力量;與其給孩子錢,不如教他獨立思 考」猶太人古諺
(一) 、先前的研究
「家族企業接班(FBS:family business succession)」的研究已經有很悠久而 輝煌的歷史,探究其起源可以發現,家族企業接班的研究始於 1950 年代而於 1970 年代有了較大的發展,至今已經有豐富的文獻與極大的貢獻,而這些文獻大都集 中在「有形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的接班議題上(Berchelman, 2005; Garman & Glawe,
3
2004; Ip B & Jacobs, 2006; Rothwell, 2003; Schmuckler, 1987; Seymour, 2008),例 如:張逸民(2011)便分析了王永慶是如何將所有權與經營權有效的移轉給下一 代及其機制的設計。劉鎮評(2011)在陳介玄教授指導下完成的博士論文,分析 了家族企業資產(所有權)的移轉模式。陳冠政(2011)以台彎 9 大家族第二代 接班為研究對象,分析了家族企業經營權移轉(接班人的的培育與知識移轉)的 模式。
而進一步分析這些研究,可以歸納出三種主要的研究取向:內涵(因果、關 係)、過程及整體(包含關係與過程)(Frankfort-Nachmias & Nachmias, 2007;
Parsons & Shils, 1962)。首先,「內涵」的研究取向,是將研究的重心放在繼承的 事件上,並探究其相關的影響因素。例如:Brown 與 Coverly(1999)以英國的 家族企業為研究對象進行研究,並發現大部分的創業者都認為自己可以一直的經 營下去,並不願意面對自己有一天終將死亡的事實,因此很少有創業者在在位時 就擬定好接班計畫的。Jurinski 與 Zwick(1998)也發現,除了創業者的因素之 外,小孩通常也不願討論父親將來可能死亡的是事實,或者是顯現出小孩對遺產 的貪婪,這也造成了不願擬定接班計畫的原因。Ibrahim、Soufani 與 Lam(2001)
的研究更進一步發現,沒有接班計畫的家族企業,容易導致子女爭產的衝突與危 機,因此他們認為,家族企業的在位者應該在早期就擬定漸進式的接班計畫,這 樣可以降低家族企業在位者因突然過逝而造成的衝擊。後續的研究更發現,及早 指定接班人(Milton, 2008)、接班人對家族企業的高度承諾(Sharma & Irving, 2005)、與家人間的信任關係(Goldberg & Woolridge, 1992; Horton, 1982; Lansberg
& Astrachan,1994)、運用社會資本以及繼承者具有經營管理的能力(Merwe, Venter, & Ellis, 2009; Perricone, Earle, & Taplin, 2001),對繼承者繼承後的績效都 會較有所助益。相關的研究也發現,在選擇子女為繼承人時,應該注意子女的興 趣與能力,否則會適得其反(Churchill & Hatten, 1987; Handler, 1990; Stavrou, 1999)。至於父母為何會較偏好將管理職務交給家人而非外部的專業經理人,一 般人的認知可能會認為那是父母親「任人唯親」(nepotism)的想法所造成,Lee、
Lim 與 Lim(2003)則採用博奕理論來進行理性的分析,他們發現用自己的家人 來繼承管理職務可以降低風險,並減少代理問題。之後,便有許多的研究在探究 採用外部經理人繼承較好,還是由親人繼承較好,Royer、Simons、Boyd 與 Rafferty
4
(2008)的研究發現,採用何種繼承模式(家人繼承或是專業經理人繼承),取 決於知識的類型,他們將知識移轉的情境歸類為,經驗知識(內隱)與一般知識
(外顯),並認為在不同的情境中,應該採用不同的繼承方式。
其次,「歷程取向」的研究,認為家族企業的繼承是一個長期的歷程。例如:
Longenecker 與 Schoen(1978)是早期研究家族企業繼承歷程的學者,他們發現 家族企業內子承父業的過程,都會歷經知識及技術的移轉以及繼承者社會化的歷 程。Keating 與 Little(1997)以紐西蘭農場為研究對象,發現繼承的過程包括了:
「評估子女的興趣」、「鎖定合格人選」、「評估承諾」、「補償其他人」以及「由繼 承者取代」。Neubauer(2003)的研究也認為家族企業繼承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這個動態的過程就像生命週期一樣,會一個階段接著一個階段的轉變,造成轉變 的因素會來自許多地方,像是家人的死亡、關鍵員工的離職、市場的萎縮或是所 有權資本的增加。Murray(2004)則採用了時序性的研究觀點來看家族企業的繼 承歷程,他認為有三種繼承的歷程變化。
最後,「整合(關係與歷程)取向」的研究,也就是「整體模式」的研究認 為,家族企業繼承對企業而言是一種包括內、外部情境(context)、全面性、多 層次的活動與影響,所以應該用全面性的角度來分析家族企業繼承。例如:
Handler(1994)將家族企業繼承概分為 4 個層次:個人、群體、組織與環境,
這些層次的因素,都會影響家族企業的繼承。Withrow(1997)則認為家族企業 的繼承包括了三個系統:所有權(ownership)、經營權(management)及家人
(family)系統,而一個好的繼承者要能在繼承的過程中將三個系統進行良好的 整合。而在繼承的規劃中,應該要確定所有權與經營權都仍然要在家族的掌控當 中,並對在家族企業中不具有所有權的家人,給予他們有相同價值的財務(像是 股票或房地產);而對員工而言,也應該有一定的政策,以避免員工對家族企業 有「任人唯親」(nepotism)的認知、(尤其是在繼承事件發生的當時),這樣的 安排會使得繼承的過程較為順利。其次,他也認為,在管理系統上會有四種管理 型態或是四種繼承(管理控制權移轉)的階段,它們分別是:企業創立及成長階 段的獨立運作(sole operator)、君主統治的方式(Monarch)訓練第二代家族成 員、委託(delegator)式的領導並與第二代家族成員建立合夥關係、顧問(consulant)
5
式的領導並完整的將權力移轉給第二代。另外,Breton-Miller、Miller 與 Steier
(2004)更進一步的歸納出一個整合的架構。
由以上研究的現象可以知道,學術界對於「有形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移轉」研 究的重視。
(二) 、理論缺口:新研究取向
有形的資源像是經營權(股份、資金、土地財產等)與所有權(董事會、公 司的最高階職務)的移轉較為容易也是目前研究的重心,但是更為重要、無形的 資源像是「社會資本(人脈網絡、知識)」與「吸收能力(創新)」的研究就甚少 有人著墨。
例如:鑽研香港家族企業接班的鄭宏泰教授就指出,香港是商業社會,賺了 錢最能留名的就是做慈善事業,因為慈善事業能提升社會地位,而不像以前古代 社會要中科舉才會留名。因此,商人就要懂得運用這種「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
和「道德資本」(moral capital)。他同時也指出「家族企業繼承」有三種資本,
一種是「經濟資本」(economic capital),第二種是「人才資本」(human capital),
第三種是「社會及政治資本」(social and political capital)。而根據他的研究發現,
香港及中國都重視第一種及第二種,但是第三種很需要強化(鄭樂捷,2013)。
另外,也有許多學者也都強調了這種「無形資源移轉」的重要。例如:
另外,也有許多學者也都強調了這種「無形資源移轉」的重要。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