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1974年的馬來西亞與中共建交

第三節 建交前的國內背景

馬來西亞與中共於1974 年 5 月 31 日宣佈建交的 3 個半月後,也就是 83 天以後 的 8 月 14 日,馬來西亞舉行第四屆全國選舉。這場選舉是拉薩於 1970 年 9 月 22 日 宣誓就任首相以來的第一場選舉,也是確定他在巫統領導地位合法性的重要選舉。

有鑑於前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辭職,是因為「聯盟」(Alliance Party)在上一屆全國 選舉中,首次失去建國以來國會三分之二多數議席,及選舉後爆發有史以來最大規 模的華人和馬來人族群衝突,也即是後人熟悉的「五一三事件」,拉薩深知帶領國 陣在全國第四屆選舉中勝選是他的基本義務,重奪國會三分之二多數議席更是他不 容推卻的責任。造成這兩起事件的原因其實並不新鮮,僅是自馬來亞獨立前就深埋 在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等各層面的族群問題在選舉前被反對黨強化造成。拉薩 和聯盟政府成員若要在第四屆大選中贏得理想成績,就有必要重新爬梳這兩起事件 發生的過程,對症下藥。

壹、1969 年第三屆選舉前⼣

人民行動黨(People’s Action Party)領導人李光耀在 1964 年舉行的第二屆選舉 主張「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激怒自認為馬來西亞這片土地主人的馬來人。

「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口號,讓馬來人覺得華人意圖奪取他們的土地。馬來人 對華人的擔憂,並沒有隨著 1965 年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後華人人口從佔總人口數的 42.2%減少至 35.7%,以至對國家政治的影響力量消減而減少(楊建成,1982);反 之卻隨著印尼政變後總統蘇卡諾(Sukarno)下台驟增,因為馬來西亞和印尼的對抗 結束後,兩個族群不共戴天之仇的敵人一夕消失,應而回頭關注之前暫時擱置一邊 的矛盾,例如經濟和語言(王國璋,1997)。

一、經濟層面

馬來西亞的經濟雖然自獨立以來即有顯著改善,不過因為馬來西亞採取自由放 任經濟模式,以至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特別是城鄉之間的貧富差距更是越來越大。

可是一經反對黨炒作,本應是階級對立的現象卻被操縱成為種族對立,也即是馬來 人和華人的對立。事實上,若以衡量所得分配平均度的基尼系數檢測,從 1957 年至 1970 年間,馬來族群的財富增長 36.2%,華裔族群為 21.6%,很顯然馬來族群生活改 善的幅度遠比華裔族群理想許多。不過由於財富多集中在資產階級手上,普通馬來 人和華人皆面對通貨膨脹及日益惡化的失業率折磨(Brown,1996)。根據馬來西亞 政府的經濟策劃組 2017 年依據族群公佈的資料顯示,1970 年時馬來半島含馬來人在 內的土著,屬於貧窮人士者有 64.8%、華人為 26.0%,及印度人 39.2%。各族群民眾 面對的生活拮据,一經伊斯蘭黨、行動黨和民政黨為了勝選所作的挑撥,馬來人和 華人的仇恨因而進一步提升。

二、語言層面

依據憲法第152 條原本的規定,馬來西亞獨立 10 年後也就是 1967 年,國會必須 重新檢討英文的官方地位,這個規定旋即在馬來人和華人之間又再開闢新戰場。巫

統黨員 Syed Nasir Ismail 於 1965 年初成立了「國語行動陣線」(National Language Front),陣線內不少成員也都是巫統黨員甚而還有國會議員,目標就是廢除英語的 官方地位,把馬來文列為國語,同時排除包括英語在內的其他語言應用於官方用途

(Vasil, 1972)。另一方面,全國華族註冊社團則於 1965 年 6 月 21 日議決通過表明 接受馬來語為國語,但華語必須被列為官方語言,允許在所有環境下使用(南洋商 報,1965)。經過兩年的磋商爭取,馬來西亞政府最後於 1967 年 8 月 4 日議決,確 立馬來文為國語的地位,但在特定狀況下英語仍為官方用語,並且官方文件可視其 必要翻譯為國內民眾慣用的語言(南洋商報,1967b;1967c)。這樣的結果看似面 面俱到,但相對於新加坡獨立後把華語列為官方語言之一的舉措,馬來西亞華人難 免不滿。就在同一年的 8 月 31 日國慶日當天,吉隆坡和檳城就有勞工黨和華人在四 處發動示威,要求各族語文教育應獲得平等地位(南洋商報,1967d)。馬來人則認 為自身權利遭到出賣,在街頭焚燒東姑阿都拉曼的頭像(楊建成,1982)。

貳、1969 年選舉後的種族暴動

對於馬來人的焦慮和華人對政府的不滿,東姑阿都拉曼和聯盟成員甚少做出回 應,因為馬來人和華人之間數十年的緊張關係,使得聯盟政治人物無論說甚麼都動 輒得咎,於是只好避免在公眾場合表達聯盟的政策,如國語法案的決議即是稟持族 群平等原則,以免激怒馬來人和華人極端份子(Vasil, 1972)。不過聯盟眾成員的沈 默反使事件更加惡化--華人質疑向來號稱為捍衛華社福利的聯盟成員黨之一的馬來西 亞華人公會會說一套做一套,對聯盟的支持開始動搖;馬來人對東姑阿都拉曼的態 度,則從東姑阿都拉曼擔任首相以來,不斷控訴東姑阿都拉曼在政策制定上忽略馬 來人利益38,偏好華人。伊斯蘭黨、行動黨、民政黨等反對黨抓住馬來人和華人對聯 盟的不信任,在 1969 年選舉前大肆操作族群議題,尤其是選票基本盤來自華人的行 動黨(Abdul Majid Ismail, 2006)。可是聯盟領袖卻太過自大,也或許與平民百姓的

38 東姑阿都拉曼的母親具有 1/3 華人血源,首任妻子是信仰伊斯蘭教的華人,東姑阿都拉曼偏好騎馬 運動,在當時也是許多上流社會華人的興趣(Ramlah Adam, 2004)。種種因素的堆積,促成在獨立前 就和華人有心結的馬來人輕易就被有心人搧動,輕易就相信東姑阿都拉曼過於友善華人。

距離相距太遠,天真的覺得反對黨在民間的挑撥的仇恨語言不會對選情帶來影響,

因為這些政治人物強烈的認為,民眾非常滿意他們管理國家的方式,絕對會在 1969 年繼續支持他們(楊建成,1982)。

1969 年 5 月 10 日,第三屆選舉結果揭曉,聯盟雖然連任,卻首次失去國家獨立 以 來 國 會 三 分 之 二 多 數 優 勢 , 取 得 的 支 持 率 更 低 至 49.1% , 因 為 傑 利 蠑 螈

(Gerrymandering)式的選區劃分奏效之故,仍舊在 104 席總議席次中取得 66 席,不 過若與 1964 年來第二屆全國選舉的 89 席和 58.5%支持率相比,聯盟共少了 22 席和 9.4%支持率(南洋商報;1969d)(表 3-1)。

3-1:聯盟第二屆(1964年)及第三屆(1969年)選舉國會席次及得票率 年份 總議席 所得席次 (+/-)席次 所得支持率 (+/-)支持率 1969 104 66 -22 49.1% -9.4%

1964 104 89 - 58.5% -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歷年報章報導作出整理。

選舉結束第三天,也就是 5 月 13 日,馬來西亞爆發建國以來最大規模的以馬來 人與華人為主的衝突事件,也就是後人稱的「五一三事件」(May 13 Incident)。事 件發生的起因是反對黨民主行動黨的華人支持者,在吉隆坡發起遊行慶祝選舉的勝 利,但在遊行過程中卻對馬來人出言不遜,例如以馬來語高喊「馬來人去死,山番 們到森林中去」、「吉隆坡現在屬於華人」等,馬來人抑止不住怒氣,傍晚時分,

巫統雪州分部發起反制性大遊行,但在遊行時間開始前,馬來人早已帶著馬來短劍 和巴冷刀,群起攻擊華人、砍殺路人、燒毀華人商店與車輛。族群衝突全面爆發。

國家元首於14 日晚間宣佈全國進入緊急狀態並頒佈戒嚴令(南洋商報,1969c)。四 天後政府成立「全國行動理事會」(National Operations Council),最高元首委任拉 薩為理事會主席,並擁有所有的行政權,以管理已被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的馬來西亞,

並在東姑阿都拉曼的指導下執行他的職權,直到國家恢愎秩序為止39(南洋商報,

39 國會民主於 1971 年 2 月 20 日恢愎,「全國行動理事會」則於前一日宣佈解散。「全國行動理事 會」共治理馬來西亞21 個月(南洋商報,1971c)。

1969e)。Baginda(2016)認為此項安排彰顯東姑阿都拉曼的權力轉讓已在進行中,

第三、馬共成員趁火打劫使暴力事件加遽(The National Operations,1969)。1971 年 9 月 22 日,緊急狀態解除七個月零兩天後,東姑阿都拉曼卸下首相職,交棒拉薩。

(Malayan Chinese Association, MCA,簡稱「馬華」)在 1969 年所獲的 13 席國會議席比 1964 年 27 席 少了13 席;反之華人政黨色彩濃厚的行動黨則首次取得 13 議席,因此華人被視為不再如過往般認同

亞境內公開討論族群課題,和利用族群敏感性制造課題(Cheah, 2002)。在經濟方 面,則於1971 年 7 月 11 日落實長達 20 年的「新經濟政策」(New Economy Policy),

以消除國家貧窮和重組國家經濟結構為目標。不過「新經濟政策」在實際落實上卻 僅僅扶植馬來人和原住民,華人和其他族群並沒有受到關注,使得非馬來人產生嚴 重不滿(Faaland, Parkinson & Saniman, 1991),特別是新經濟政策中,要求所有的上 市公司的持股中,其中 30%必須是土著的規定。由於馬來西亞的社會結構中從商者 多為華人,這項規定被視為蓄意剝削華人經濟自主性,並且意圖強硬把華人財富分 一杯羹給馬來人。毫無意外的,拉薩的這些政策引起華人極大反感。

在馬來人和華人關係仍舊緊繃的當下,拉薩一昧討好馬來人的結果,可想而知 必然在下一屆的全國選舉中繼續大幅流失華人選票,影響所及甚至可能丟失執政權。

馬來選民佔總選民數57.9%,拉薩若要使其政權在巫統內合法化,就必須在來屆全國 選舉成功維持國陣執政權之餘,還得取得國會三分之二多數議席,否則東姑阿都拉 曼被迫去職的歷史或會再次發生在其身上。為了確保達到這些目標,拉薩誓必爭取 佔人口 34.5%的華人選民支持,否則僅靠 7.6%其他族群選民人口的支持,縱使能贏 得選舉,也無法取得三分之二多數。因此,拉薩先是拉攏大部份反對黨,後於 1974 年6 月 1 日註冊為「國陣」,宣佈原有三個成員黨的聯盟,已擴大成九個成員黨(南 洋商報,1974c)。儘管如此,面對未加入國陣的反對黨華基政黨如行動黨的威脅,

再加上拉薩主導上述多項令華人不悅的政策,國陣非得出奇招重獲華人好感方可,

再加上拉薩主導上述多項令華人不悅的政策,國陣非得出奇招重獲華人好感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