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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開放式住宅整建生命週期各階段之需求探討

第一節 建築生命週期簡介

壹、傳統建築生命週期

一棟建築物,從其規劃、設計、施工、營運使用、至最終的報廢拆除,而形成生 命週期。都市的發展、土地的利用,隨著建築物的興建、使用、整修、拆除而不斷地 循環與進行著。為了在有限的空間中維持一定的生活品質與平衡,訂定相關建築法規 為重要的管制依據。在法規中雖然有明文規定建築物的使用年限,但對具有歷史意義 的古蹟建築而言,則持續停留在使用與修繕的階段,歷久而彌堅。卻有些建築物在各 種環境因素的影響下,未到年限前就拆除報廢。故在實質上,建築物的生命週期會隨 著不同的用途而有差異[44]。

一般對營建工程而言,對其生命週期之解釋,概略的說便是開始於營建工程的構 思階段,終止於拆除重建。1998 年林明志針對生命週期欲下一較其明確的定義,其對 建築生命週期的定義如下[34] [45]:

建築生命週期是描述建築由無至有,經過使用、維護、以至衰敗、毀壞而拆除的 整個過程。並且可將建築的整個生命流程區分為(一) 需求產生階段、(二) 規劃設計階 段、(三) 營造施工階段、(四) 使用維護階段、(五) 拆除重建階段共五個階段(如圖 3-1 所示)。本研究探討的住宅整建部分即包含在這五個階段中的「使用維護階段」內。

建築生命週期

住宅整建階段

使用維護

拆除重建

需求產生

規劃設計 營造施工

圖 3-1 建築各階段生命週期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其需求階段、規劃階段及營造階段為建築的生產過程,是一般在討論及研究建築 問題時最常考慮的範圍。若把將建築生命週期與人的出生至死亡過程來相比,此三階 段可比擬於人生命中的「生」,而建築的使用維護階段,則是人生命中,最精彩的部分

「活」,而最後的拆除重建階段,即為人的「死」,圖 3-2為建築生命週期與人的生命 階段相對照圖。

但在拆除重建階段,亦有另一可能性,建築到最後的階段未必拆除,若是遭遇到 無法拆除的狀況下,建築只能更新再利用,給予建築另一新生命[46] [47]。

圖 3-2 人與建築生命週期對照圖 (資料來源:參考自[46] [47])

貳、開放式建築生命週期

開放式建築之構造乃採用重複使用性高且大量的構件,其所有的構件都必須事先 經過規劃設計、並於工廠內製造、再經把構件運輸到現場後再進行組裝,因少了混凝 土於現場澆灌與養護的時間,故開放式建築施作方式能大大縮短傳統現場營造施作的 時間。據此開放式建築生命週期大致可分為(一) 規劃設計階段、(二)生產製造階段、

(三) 營造施工階段、(四) 使用維護階段、(五) 循環再生階段五個重要階段 如圖 3-3所 示。

2.生產製造

1. 規劃設計

3.營造施工 4.使

用維 護 5.循環再生

圖 3-3 開放式建築生命週期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開放式建築目的為賦予構造可多變化的功能,故於規劃設計階段將比傳統建築考 慮的層面多上許多,如構件的單元的分割,可拆組性,重覆利用性…等,驅使建築結 構上的構件精度需求與複雜度,必須比傳統建築來的精細與複雜,為達到開放式建築 的需求,則必須把在現場施作建築的方式轉移到工廠進行標準化、模矩化、一貫化的 生產,才能保障所生產構件符合建築施作目標。因此開放式建築生命週期比傳統建築 生命週期多了一個「生產製造階段」。

開放式建築利用層級化分離的方法,促進使用空間的配置能因應未來的變動需求 作彈性的變更,因此開放式建築構件具循環利用之理念,其建築能進行二次重組,故 改稱開放式建築生命週期最後一階段稱為「循環再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