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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碩士論文 (頁 148-179)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6.2 建議

性再做歸納整合,建議儘速建立一套符合國內需求之鋼結構標準 規範,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二、目前國內鋼結構施工現場抽驗及查核之業主或監造單位,通常並 非專業人員,如何落實與修正監造體系,建議現況應由專業人員 進行監督,亦是重要之外部因素。

參 考 文 獻

1. 內政部營建署,鋼結構施工規範,中華民國建築學會,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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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劉澤山、黃武龍,「鋼結構施工實務--測量與矯正」,土木技術,第 4 卷,

第8 期,102-114 頁,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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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126 頁,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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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王乙鯨,台中市超高層建築結構體工程施工實務,大將作建築研究室,1998。

附 錄 一 : 切 割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切 割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查

項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1

材料核對

工程材料不得誤 用

1.用鋼板切斷計畫表之 鋼板資料,核對材質、長 度、寬度、厚度是否正 確。

SM490 25×

1000×12000

目 視

2

切割粗度

1.切割面≦100S (不電銲) 2.凹痕深度

≦1mm

3.開槽面≦200S (電銲面) 4.凹痕深度

≦2mm

1.將切割完成之鋼板粗 度以目視或與比對片上 粗度對比,判定是否合乎 檢驗標準。

1.目 視 2.切割 面 粗度 標 準片 3 根部高度

-1.6≦△a

≦1.6mm

a+

△a

1.鋼捲 尺 2.腳長

規 4 開先角度

-5°≦△d≦+10°

a+△d 腳長規

5

寬度(B) 長度(L)

-3≦△B≦+3mm -3≦△L≦+3mm

(僅S/P站用)

1.依鋼板切斷計畫表表 所定切割尺寸,量測切割 寬度。

B

L

鋼捲尺

6 溶渣

清除 切割面不得有溶 渣

切割後確認溶渣是否清 除淨

目視

附 錄 二 : 電 銲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1)

電 銲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查

項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 器具 1 (e) 填角銲腳長偏斜 e≦0.5S

且 e≦5mm

樣規 S e

腳長 規

2

銲道喉深(e) c≧s×0.7mm

樣規

c s

腳長 規

3 (e) 角銲加強層高強 0≦e≦0.4s

且 e≦4mm

樣規 S

e

腳長 規

4 濺渣

銲道周圍及表 面 之濺渣必須去

目視觀測

目 視

5

銲 蝕 不得有明顯凹 痕

樣 規

1.目 視 2.銲蝕 規

6

熔合不良

銲道不得有熔 合不良。

目視銲道與鋼板連接之處 未完

全溶合。

目視

附錄二:電銲製程檢驗標準(2)

電 銲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查

項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7

銲 道 氣 孔

一個銲道可容許 3個氣孔或是以 銲道最密之1M 長度計算可容許 3個氣孔。

目視銲道氣孔以捲尺量 測。

1.捲尺 2.目視

8

重 疊

焊道不得有重疊 目視觀測。 目視

9

銲 池

焊道不得有銲池 目視觀測。 目視

10 龜 裂

焊道不得有龜裂 目視觀測 目視

11

大樑端部兩倍翼 板 長度內之銲道不

低於標稱尺寸,其 餘可小於標準尺

寸 1.6mm,但不得超

過 銲道總長度的 10%

樣規 s

s

腳長規

12 銲 道 表 面 凹 凸 差

1.e 1≦2.5mm 2.e 2≦5mm

1.銲道長度25mm內量測 e1值。

2.銲道長度150mm內量測 B1、B2求得 e2=B1-B2

150mm

B1 B2 e2=B1-B2

25mm e1

e2

1.鋼捲 尺 2.腳長

附錄二:電銲製程檢驗標準(3)

電 銲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 查 項 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13 對

接 銲 加 強 層 高 度 (e) 銲 冠

B<15mm e≦3mm 15mm≦B<

25mm e≦4mm B>25mm e≦4B/25mm

樣規

樣規

B

e

1.腳長 規 2.銲蝕

14 切 C 角 之 部 位 電 銲 迴 銲

須以電銲迴銲 連接板之C角與腹板相接 處迴銲

C CUT

目視

15 切 R 角 之 部 位 須 以 電 銲 迴 銲

須以電銲迴銲 腹板之R角與翼板相接處 迴銲

R CUT

目視

附 錄 三 : 整 形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整 形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查

項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1

樑 腹 板 彎 曲 度

e≦3mm×L/3

以鋼琴線或其它輔助線 在BH兩端接一直線,再用 鋼捲尺量測右圖e之距

離。 L

e

1. 鋼 捲 尺 2. 鋼 琴 線 或 釣 魚 線

、 墨 斗 線水線 2 斜

度 端 面 切 割 直 角 度

e1≦1.5D/1000 e2≦3mm

以角尺緊靠翼板邊緣或 翼板和腹板中心處再用 間隙規測量誤差值。

e1

e2 D

1.角尺 2.間隙 規

3 腹 板 平 坦 度

e≦H/150mm 但t<6mm以下

者不適用

腹板面以金屬直尺或角 尺貼緊,腹板面與直尺之 間隙可由間隙規測之。

直尺或角尺

e H

1. 直 尺 或 角尺 2. 間 隙 規

4 傾 斜 度

δ≦6mm

1.利用角尺以腹板面為基 準,再以間隙規測量。

2.配合安裝BH傾斜檢驗 以距端面0-500mm處為 檢測面。

B/2 δ B/2 1.角尺 2.間隙

5

樑 彎 曲 度

e≦L/1000 Max12mm

以鋼琴線或其它輔助線 在BH兩端接一直線,再用 鋼捲尺量測右圖e之距

離。 L

e

1.鋼捲 尺 2.鋼琴 線 或釣魚 線 墨斗 線

水線

附 錄 四 : 組 立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1)

組 立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查

項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1 高 度 (H)

寬 度 (B)

H≦900m

-3mm<△H&

△B≦3mm

900<H≦1800mm

-5mm<△H&

△B≦5mm

H>1800mm

-5mm<△H&

△B≦8mm

依組合型鋼類別表,量測 組合後之型鋼高度與寬 度。

B+△B

H+

△H

1.鋼捲 尺

2 中 心 偏 差

e≦6mm

利用捲尺,量取BH上翼 板邊緣至腹板中心線距 離為L1,下翼板邊緣至 腹板中心線距離為L2。

e=∣L1-L2∣

e=|L1-L2|

L2

L1 1.鋼捲

尺 2.直角 尺

3 樑 孔 距 間 長 L

-3mm≦△L≦3mm

以角尺將孔之中心線劃 於腹板上,再用鋼製捲尺 量取兩線之距離為孔距。

L+△L 1.鋼捲

尺 2.角尺

4 孔 邊 距

3mm≦△a≦3mm

以鋼捲尺或角尺,量測孔 中心至切齊端邊距。

a+△a a+△a

1.鋼捲 尺 2.角尺

5 孔 距 誤 差

-1≦△P1≦1mm -2≦△P2≦2mm

以鋼捲尺測量孔位中心 線偏差。

P1+△P1 P2+△P2

1.鋼捲 尺 2.直尺 或 角尺

6 孔 之 偏 差

e≦1mm

1.以螺栓相同直徑阻塞 規為標準

2.阻塞規必須能平順貫

穿每一孔 e

1.阻塞 規

附錄四:組立製程檢驗標準(2)

組 立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查

項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6 孔 之 偏 差

e≦1mm

1.以螺栓相同直徑阻塞規 為標準

2.阻塞規必須能平順貫穿

每一孔 e

1.阻塞 規

7 孔

徑 0≦△d<0.8mm

以游標卡尺或鋼捲尺測 量孔徑誤差

d+△d 1.游標 卡尺

2.鋼捲 尺

8

背襯 板間 隙 (e)

t≦15 e≦1.5mm 15<t<30 e≦t/10 t≧30 e≦3mm

1.以間隙規量測背襯板間 隙

t:為板厚 e

t

e

間隙規

9

無背 襯板 接頭 間隙 (e)

t≦15 e≦1.5mm 15<t<30 e≦t/10 t≧30 e≦3mm

1.以間隙規量測背襯板間 隙

t:為板厚 e+△e

e+△e

間隙規

10 十字 接頭 之偏 差

(e)

e≦1/3A 且 e≦6mm

1.以角尺將被測量鋼板上 緣平行尺寸引至中心再 用鋼捲尺測量誤差

B e A

1.角尺 2.鋼捲 尺

11 填角 銲或 部份 滲透 之間

隙 (e)

e≦1.5mm

以間隙規測量。

e e

1.間隙 規

12 對接 銲之 偏差

(e)

t≦15mm e≦1.5mm 15mm<t<

30mm e≦t/10 t≧30mm

e≦3mm

1.以角尺垂直置於對接處 再以間隙

規量測偏差。

e e

1.角尺 2.間隙 規

附錄四:組立製程檢驗標準(3)

組 立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 查 項 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13 搭 接 間 隙 (e)

e≦2mm

間隙規測量

e

1.間隙 規

14 柱 體 直 角 度

接合部 e≦B/100 MAX.3mm

一般部 B≦150mm e≦2mm

150mm<

B≦300mm e≦B/75mm B>300mm e≦4mm

以腹板面為基準,利用角 尺緊貼,以間隙規量測翼 板之傾斜度。

B e

1.角尺 2.間隙 規

15 箱 型 柱 對 角 線 差

∣a-b∣<6mm

先計算對角線正確尺寸 再以鋼捲尺測量。

a b

鋼捲尺

16 連 接 板 距 離

-3mm≦△L≦+3mm

以鋼捲尺量測連接板至

翼板邊緣之距離。 L+△L

1.鋼捲 尺 2.直尺

17 柱 底 板 或 頂 板 平 坦 度

-2mm≦e≦2mm

以角尺一邊垂直置於柱 底板或柱底板再用間隙 規測量誤差

e 1.間隙

規 2.角尺

18 柱 彎 曲 度

L≦9M E≦9mm 9M<L<14M

e≦10mm L≧14M

e≦10+3×(L-14)/3mm

1.用鋼琴線或其它輔助 線在柱之兩端拉一直線 作為基準,再量測e距 離。

L e

1.鋼捲 尺 2.鋼琴 線或釣 魚線 墨斗線 水線

附錄四:組立製程檢驗標準(4)

組 立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 查 項 目

容 許 公 差 方 法 圖 示 檢查器 具

19 柱 之 長 度 (L)

L≦10M -3mm≦△L≦3mm

L>10M -4mm≦△L≦4mm

1.測定位置可任選一面, 使用鋼製捲尺沿柱之翼 面測量,栓接時以第1孔 之孔中心間,銲接時以兩 端面間為測定基準(第1 節之柱腳係以基礎板之 下面為準)。

L+△L

L+△L

1.鋼捲 尺 2.角尺

20 階 高 (L)

-3mm≦△L1≦3mm -3mm≦△L2≦3mm -3mm≦△L3≦3mm -5mm≦△L4≦5mm

1.測定位置可任選一面, 使用鋼捲尺沿柱之翼面 測量,栓接時以第1孔之 孔中心間,銲接時以兩端 面間為測定基準(第1節 之柱腳係以基礎板之下 面為準)。

L+△L

L+△L

L4+△L4L3+△L3 L2+△L2

L1+△L

L4+△L4L3+△L3

L2+△L2L1+△L1

1.鋼捲 尺 2.角尺

21 正 面 高 度

H≦450mm△H±2mm 450mm<H≦900mm

△H±3mm 900mm<

H≦1800mm

△H±5mm

1.構材兩端腹板位置測 定翼板之背面兩側高 度。

2.箱形斷面則測定兩對 腹板或翼板之△印位置 兩側高度。

H +

△H H +

△H H+△H

H +

△H H+ △H

捲尺 折尺 金屬製

直尺

附錄四:組立製程檢驗標準(5)

組 立 製 程 檢 驗 標 準 項

次 檢 查 項 目

容 許 標 準 方 法 圖 示 檢查儀 器

22 螺 柱 接 合 面 之 間 隙 (e)

e≦1mm

1.使用間隙規。

2.用尖端插入縫隙至間 隙規不能前進。

3.看間隙規刻度上之數 字。

間隙規

23 中 心 偏 差

e≦3mm

1.用鋼捲尺量測出翼板 寬度之一半為B/2。

2.從翼板邊緣量至腹板 中心之距離為L1或至腹 板邊緣距離L2。

e=|B/2-L1|

或 e=|B/2-L2-t/2|

B/2

t

L1 e B/2

t

L2

鋼捲尺

24 水 電 開 孔 大 小 與 位 置

-10mm≦△L≦10mm

-6mm≦△a、△b≦6mm

1.以鋼捲尺或角尺劃出 水電孔之中心點,再以 鋼捲尺量測構件邊緣至 水電孔中心之距離。

2.水電孔大小以鋼捲尺 直接量測。

L+△L

a+△a b+△b

1.鋼捲 尺 2.角尺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碩士論文 (頁 14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