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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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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在 13~24 班以上之導師獲得學校行政支援的程度大於學校規模在 12 班以下之 導師;有特教組及特教教師協助之導師獲得學校行政支援的程度大於只有特教教 師或無特教教師協助之導師;高年級導師獲得課程教學支援服務的程度高於低年 級導師。

伍、 不同背景變項之屏東縣國小普通班導師對融合教育支 援服務滿意度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屏東縣國小普通班導師對於融合教育支援服務的滿意程度 會因教師的「特教專業背景」及「特教人力設置」而有顯著差異。其中曾修過特 教三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 54 小時以上之導師對於課程教學支援的滿意度高於未 曾修過特教三學分或研習不足 54 小時之導師;有特教組及特教教師協助之導師 對於學校行政支援的滿意度大於只有特教教師或無特教教師協助之導師。

第二節 建議

本節依據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建議事項,作為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行政單位 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壹、 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 確實酌減班級人數與減少教師授課時數

本研究中發現普通班導師對於班上安置身障生卻未減少班級人數感到些許 不滿意,主要原因來自於「屏東縣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與輔導辦法」(2009)

中雖有訂定班級內有身心障礙學生得酌減人數,但在障別及減少的數量上卻無明 確規範,使得酌減人數並無一定標準,故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明確規定學生的障 別程度以及對應可減少之人數比例。同時,本研究亦發現普通班導師感到最缺乏 與最不滿意的是減少授課時數這一項,建議應研擬降低授課時數的辦法,讓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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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足的配套措施之下有更充裕的時間針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學習或行為輔導 並設計合適的課程內容。

二、 帄衡因學校規模而帶來的資源落差,充實小型學校的設備與資 源

由研究結果得知,屏東縣國小普通班導師任教於 13~24 班和 25 班(含)以 上者,獲得到的支援服務明顯多於 12 班以下者。推究其原因可能是中、大型學 校在經費及設備方面多較小型學校來得充裕,所以中、大型學校多能提供較充足 的支援給導師,如較多的支援人力、較完善的無障礙空間、較多樣的教具及輔具 等。因此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該將教育資源妥善分配,避免過度集中在中、大型 學校,並積極充實小型學校的軟硬體設備,建立學校間輔具資源的流通使用辦 法,使教師不受學校規模大小的限制,而影響其獲得相關支援服務的權利。

三、 設立教材資源分享帄台

本研究調查中發現雖然普通班導師對於學校或特教教師能協助編制身障生 學習教材的這一項現況得分雖偏低,但已接近「有些符合」的程度,足以說明普 通班導師多有獲得教材上的提供,因此更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設立教材資源分享 平台,鼓勵各校踴躍上傳各式教材,並依障礙類別分類,以供所需教師進行下載 運用,嘉惠更多的師生。

四、 辦理符合需求的特教知能研習

本研究發現曾修過特教三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 54 小時以上之導師在對融合 教育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以及滿意度上都高於未修過之導師,且未修過特教三學 分或特教知能研習 54 小時以上之導師佔了整體研究對象四成以上,比率不少。

然「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科目及學分審核原則」(2002)及新修正 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2013)皆未 將特殊教育導論或相關學分列在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的必修科目中,因此普通 教育的師培生並非皆有修習過特教相關課程,即便現行師資培育單位鼓勵在校生 修習特教學分,但屏東縣受少子化影響,於 102 學年度始復辦已停招四年的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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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師甄選(羅欣貞,2013),學校中更是少見應屆考上的普通班教師,如此 可推測出普通班導師仍有研習進修之需求。再者,研究中也發現導師對於融合教 育理念及特殊教育法規之資訊、各類身障生身心特質資訊及輔導方式、相關特教 網站以及社會福利與教育權益等知能的獲得現況與滿意度為偏向有些符合與滿 意,表示尚有規劃辦理的需求,建議有關單位辦理各種增能研習前能事先進行調 查,彙整現場教師的需求,據此規劃理論與實務兼具的研習,妥善利用周三下午 進修的時間,針對該年度重大特教工作更應要求每校派員參加並返校宣導,甚至 研擬相關辦法規定普通班教師參與特教研習的時數,以增加普通班導師對身障生 的了解,以利融合教育的推動。

貳、 對學校行政單位的建議

一、 落實法規並訂定執行辦法

由獲得現況與滿意度的表現程度分析中可看出,導師獲得較高支援服務且感 受到滿意的項目大多為有明確規定且易於實施的,而滿意度感受較低的多為需要 較多人力協助或規範不明確者,顯示學校對於有明確規範的多有確實執行。故建 議學校應落實法規,並依法制定符合校內所需的支援服務執行辦法,讓校內行政 有法可循,並作為向上級單位反映的依據,以提升執行上的成效。

二、 安置前提供完整的資訊

在本研究中顯示多數導師對於學校未徵詢其意見便安置身心障礙學生在班 上,感到有些不滿意。其原因多為身障生的個別差異大,導師本身對於身障生的 特質不了解而感到慌亂。故建議校方於安置前須先行告知老師,並詳細說明學生 的身心特質及目前的學習狀況,再針對導師所提出的意見與需求,盡力提供相關 支援,如專業書籍、研習資訊、與特教教師或有資深融合經驗的導師交流、與身 障生家長互動…等,讓導師有時間做準備,以利身障生後續的學習與適應。

同時在獲得支援服務現況與滿意度的分析上均顯示,低年級導師均低於高年 級導師,有可能是因為學生初進入新的學習階段,需要更多學習上的協助與生活 常規上的訓練,同時又要符應家長的期待,因此低年級導師相對上需要更多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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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服務。故建議校方應確實執行轉銜服務,掌握學生相關資料,邀集前一階段的 教師到校參與轉銜會議,並透過特教推行委員會的決議,落實學生所需支援服務 的執行,給予導師穩定的教學環境。

三、 促進親師合作,增加身障生家長參與的機會

本研究調查發現普通班導師認為身障生家長較少擔任班級義工,在協助身障 生的學習上偏向於有些滿意,也就是尚有努力的空間。故建議校方應主動扮演師 生間的橋樑,行政體系間彼此合作,發行新生輔導手冊,積極辦理各項親師活動,

並規劃合適的時間,如晚上或假日,以增加家長參與的機會;同時在學校經費許 可下,給予參與活動的家長一些獎勵當作誘因,提高其參與的意願;亦可透過公 開的頒獎儀式感謝熱心參與的家長,以提升身障生家長對自我的肯定。逐步將身 障生家長帶入教育體系中,讓家長、導師及學校間有更多互動的機會,家長能藉 此熟悉導師的班級經營理念,也讓一般生家長與身障生家長多了交流的機會,共 同解決孩子在校所遭遇的學習與適應問題。

四、 主動提供進修的資訊

本調查研究發現導師對於融合教育理念及特殊教育法規之資訊、各類身障生 身心特質資訊及輔導方式、相關特教網站以及社會福利與教育權益,這幾項特教 知能的獲得現況的得分較低。故建議學校可以在教師集會中主動告知縣府來文的 研習資訊並公告於校網,或請特教教師提供相關的特教資源網絡,集結成學校特 教資源手冊以供教師參考。

參、 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 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僅以屏東縣國民小學102學年度普通班中安置有身心障礙學生之導師 作為研究對象,因此不適合推論至其他縣市或是屏東縣其他教育階段之教師。建 議未來有意從事相關研究者,可將研究對象延伸至學前、國中與高中職的普通班 教師,並將其他縣市納入研究範圍,如此便可比較不同教育階段及不同地區的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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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班導師對於融合教育支援服務之獲得現況與看法,用以增加研究的推論性和價 值性。

二、 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受限於人力和時間,採用問卷調查進行研究,並依據有效問卷中的335 份問卷所填答的意見,做初步的歸納分析與討論,但未能深入探究普通班導師對 融合教育支援服務的想法。建議未來可與普通班導師進行訪談,採用質性研究來 深入分析探討,如此更能明確了解普通班導師對支援服務相關意見,並提供具體 的參考。

三、 研究向度方面

本研究將融合教育支援服務分作四個向度進行探討,用以瞭解普通班導師對 於支援服務獲得之現況與滿意程度,但支援服務包含的層面及範圍涵蓋甚廣,建 議往後的研究者可以納入更多的向度,例如:「班級經營」、「社區資源」、「專業 團隊」等層面,以期得到較完整且深入的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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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科目及學分審核原則(2002)。取自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150&KeyWord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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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2013)。取自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1133&KeyWord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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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得(2005)。高雄縣市國民中學實施融合教育學校行政支援之研究(未出版 之碩士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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