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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建議

本節 根 據 研究 者 調 查 臺北 市 幼 兒園 教 師 對 特殊 需 求 幼兒 教 學 效 能感 及 教育 品 質 看法 的 研 究 結果 , 分 別針 對 幼 兒 園教 師 、 教育 行 政 及 後續 研 究提 出建 議 , 茲分 述 如 下 。

壹 、 對 幼 兒 園 教 師之 建 議

一 、 積 極 參 與 特 殊教育 相 關 研 習

本研 究 發 現臺 北 市 幼 兒園 教 師 對特 殊 需 求 幼兒 教 學 效能 感 的 「 教學 策 略」 層 面 看法 得 分 最 低, 顯 示 教師 對 於 運 用多 元 的 教學 方 法 、 技巧 , 並依 照特 殊 需 求幼 兒 之 差 異或 需 求,給 予 適性 之協 助 等 方面 的 教 學 效能 感 低 落。

而在 本 研 究的 結 果 也 發現 參 加 特殊 教 育 相 關研 習 超 過五 場 以 上 之臺 北 市幼 兒園 教 師 其在 「 教 學 策略 」 層 面的 教 學 效 能感 顯 著 優於 僅 有 參 加一 至 三場 的臺 北 市 幼兒 園 教 師 ,表 示 參 加特 殊 教 育 相關 研 習 是能 夠 提 升 臺北 市 幼兒 園教 師 在 「教 學 策 略 」層 面 的 教學 效 能 感 。因 此 , 臺北 市 幼 兒 園教 師 如果 能夠 再 主 動積 極 參 與 特教 研 習 ,就 可 能 增 進特 教 專 業之 教 學 能 力, 因 而提 升 特 殊 需 求幼 兒 教 學 效能 感 之 展現 。

二 、 鼓 勵 接 受 有 系統之 特 教 進 修 課 程

「師 資 培 育法 」 中 並 未有 法 條 規定 教 師 必 須修 習 特 教相 關 課 程 ,而 是 在規 定 必 修的 職 前 教 育課 程 中 ,各 師 資 培 訓單 位 幾 乎會 將 特 殊 教育 課 程納 入教 育 專 業課 程 中 , 但僅 是 二 至三 學 分 的 必修 或 選 修之 特 殊 教 育導 論 。在 本研 究 的 結果 發 現 曾 修習 特 殊 教育 學 分 之 幼兒 園 教 師其 在 各 分 層面 與 整體 的特 殊 需 求幼 兒 教 學 效能 感 上 表現 低 落 , 而在 較 有 系統 地 接 受 特殊 需 求幼 兒教 育 課 程的 幼 兒 園 教師 , 例 如具 有 學 前 特教 教 師 證或 是 畢 業 於特 教 相關 系所 之 教 師, 其 對 於 特殊 需 求 幼兒 教 學 效 能感 較 高 。因 此 , 鼓 勵教 師 能夠 接受 較 有 系統 之 特 教 進修 課 程 ,豐 富 特 教 專業 知 能 ,更 能 激 起 對於 教 育之 初衷 與 熱 情。 臺 北 市 兩所 教 育 大學 的 特 教 相關 系 所 ,或 是 於 暑 假至 外 縣市 各教 育 大 學進 修 亦 是 不錯 之 選 擇, 實 為 幼 兒園 教 師 充實 特 教 專 業能 力 的最 佳補 給 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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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對 教 育 行 政 之 建議

一 、 透 過 行 政 支 持提升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教 育品 質

本研 究 發 現在 特 殊 需 求幼 兒 教 育品 質 評 估 中,「 支 持 系統 」層 面 得分 最 低, 其 中 最缺 乏 的 就 是人 力 資 源的 提 供 。 幼兒 園 教 師同 時 需 要 照顧 一 般幼 兒及 特 殊 需求 幼 兒 , 經常 需 要 處理 特 殊 需 求幼 兒 的 突發 狀 況 , 常會 面 臨孤 立無 援 的 困境 , 而 導 致特 殊 需 求幼 兒 的 受 教品 質 降 低。 但 研 究 結果 也 發現 不同 幼 兒 園規 模 對 特 殊需 求 幼 兒教 育 品 質 的看 法 差 異頗 大 , 大 規模 的 幼兒 園教 師 對 於特 殊 需 求 幼兒 教 育 品質 中 「 支 持系 統 」 的看 法 抱 持 較高 評 價,

而小 規 模 的幼 兒 園 教 師則 否 。

因此 , 建 議幼 兒 園 規 模較 小 的 行政 單 位 應 主動 提 供 幼兒 園 教 師 足夠 的 行政 資 源,平日 維 持 暢通 的 溝 通管 道;此 外,應 每 學 期召 開 融 合行 政 會 議,

讓全 園 教 職員 工 瞭 解 及掌 握 特 殊需 求 幼 兒 及班 級 教 師的 需 求 , 以及 建 立特 殊需 求 幼 兒突 發 狀 況 的通 報 與 協助 流 程 , 如有 意 外 發生 , 行 政 單位 即 能提 供立 即 的 支援 行 動 ; 最後 , 有 系統 的 培 訓 助理 人 員 或義 工 家 長 ,提 供 具備 特教 經 驗 的人 力 支 援 ,讓 特 殊 需求 幼 兒 能 夠獲 得 更 完善 的 教 育 品質 。

二 、 建 立 特 殊 教 育研習 與 進 修 的 規 範

從本 研 究 的結 果 顯 示 ,特 教 研 習經 驗 多 以 及有 系 統 接受 特 教 培 訓的 教 師其 特 殊 需求 幼 兒 教 學效 能 感 較高 , 而 在 資料 蒐 集 的過 程 中 卻 發現 特 教研 習經 驗 少 以及 未 接 受 系統 性 的 特教 培 訓 教 師佔 有 半 數以 上 的 比 例, 但 是以 目前 越 來 越多 的 融 合 生安 置 及 融合 教 育 品 質的 看 重 下, 教 師 在 特殊 教 育方 面的 培 訓 可能 就 略 顯 不足。因 此 建 議 增加 教師 每 年 應參 加 特 教 研習 的 時 數,

教育 部 目 前規 定 幼 兒 園教 師 每 年應 有 三 小 時的 特 教 研習 時 數 , 也就 是 一年 參加 一 場 研習 , 但 根 據本 研 究 之結 果 其 展 現的 特 殊 需求 幼 兒 教 學 效 能 感是 較低 落 的 ,希 望 教 育 行政 單 位 能夠 再 研 擬 增長 教 師 之特 教 研 習 經驗 , 並安 排系 列 性 的研 習 課 程 或是 根 據 教師 融 合 教 育的 教 學 經驗 有 分 流 性的 研 習安 排, 讓 教 師接 受 更 有 系統 性 的 學習 , 對 於 特殊 需 求 幼兒 有 更 深 入之 了 解並 能夠 解 決 教學 上 之 問 題; 另 外 鼓勵 教 師 進 修特 教 相 關的 系 所 或 是學 分 班,

教育 行 政 單位 提 供 學 分費 的 經 濟補 助 或 是 公假 進 修 的機 會 , 讓 教師 能 夠無 後顧 之 憂 地增 進 特 教 知能 , 讓 特教 資 訊 更 加普 及 化 ,提 升 整 體 教師 的 教學 效能 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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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降 低 班 級 中 特殊需 求 幼 兒 比 例

從本 研 究 的結 果 顯 示 , 班 級 中 特殊 需 求 幼 兒比 例 越 低其 教 師 的 教學 效 能感 以 及 特殊 需 求 幼 兒教 育 品 質的 看 法 會 有較 佳 的 呈現 , 但 在 研究 蒐 集資 料的 過 程 卻發 現,如 果以 三 十 位幼 兒 的 班 級來 說,有 34%的班 級中 特 殊 需 求幼 兒 佔 有二 至 四 人 以上 , 其 研究 結 果 在 特殊 需 求 幼兒 教 學 效 能感 及 教育 品質 的 看 法得 分 為 較 低落 的 群 組。 因 此 , 建議 教 育 行政 單 位 應 就安 置 的特 殊需 求 幼 兒人 數 加 以 限制 , 以 利教 師 的 教 學及 班 級 經營 , 減 輕 教師 的 壓力 與負 擔 , 維繫 全 體 幼 兒的 教 育 品質 。

參 、 對 後 續 研 究 之 建議 一 、 研 究 對 象

本研 究 調 查對 象 僅 以 臺北 市 公 立幼 兒 園 教 師為 主 , 故其 結 果 僅 能推 論 至臺 北 市 的公 立 幼 兒 園, 若 欲 擴大 研 究 結 果之 推 論 廣度 , 未 來 研究 宜 擴大 取樣 , 如 教保 員 、 代 理教 師 、 私立 幼 兒 園 、其 他 縣 市幼 兒 園 , 以了 解 不同 族群 、 不 同型 態 及 不 同區 域 之 幼兒 園 是 否 會有 差 異 。而 針 對 特 殊需 求 幼兒 教育 品 質 的調 查 研 究 ,建 議 後 續研 究 者 可 針對 特 殊 需求 幼 兒 及 其家 長 為對 象予 以 研 究, 因 他 們 是特 殊 需 求幼 兒 教 育 品質 的 受 益者 , 其 觀 點也 是 相當 重要 。

二 、 研 究 工 具

本研 究 根 據文 獻 探 討 ,邀 請 學 前融 合 教 育 學者 專 家 協助 修 編 , 並透 過 問卷 一 致 性係 數 及 因 素分 析 考 驗, 建 構 「 幼兒 園 教 師針 對 特 殊 需求 幼 兒的 教學 效 能 量表 」 及 「 特殊 需 求 幼兒 教 育 品 質評 估 表 」 等 研 究 工 具, 但 特殊 需求 幼 兒 、教 學 效 能 感及 教 育 品質 等 概 念 之內 涵 是 跟隨 當 下 的 時空 背 景不 斷調 整 , 為了 確 保 評 量工 具 能 切合 情 境 , 未來 研 究 宜不 斷 修 訂 評量 工 具的 架構 與 內 涵, 以 符 合 脈絡 關 係 之轉 變 , 並 降低 時 空 及文 化 差 異 可能 造 成的 誤差 。

另外 , 由 於本 研 究 在 回收 問 卷 時發 現 有 填 答者 在 問 卷中 皆 選 取 相同 之 答案 , 不 免懷 疑 問 卷 之有 效 程 度。 因 此 建 議未 來 在 設計 問 卷 時 ,應 增 加反 向題 的 設 置, 以 了 解 填答 者 的 填答 狀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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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研 究 方 法

本研 究 採 用單 因 子 變 異數 分 析 、獨 立 t 檢 定等 統 計 方 法 進 行 自 變項 及 依變 項 的 差異 分 析 , 部分 變 項 雖有 顯 著 差 異, 卻 無 法釐 清 組 別 間的 差 異情 形。 建 議 後續 的 研 究 可採 用 線 性回 歸 (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 以教 師 的各 種 背 景變 項 來 預 測幼 兒 園 教師 針 對 特 殊需 求 幼 兒教 學 效 能 感及 教 育品 質的 看 法 ,並 透 過 因 果分 析 , 將每 個 變 項 的影 響 分 開, 能 更 加 瞭解 其 差異 的原 因。另 外,也 可 運用 卡 方 檢定 (Chi-Square Test)判 定 研究 結 果的 預 測 值 是否 為 真 。

此外 , 本 研究 實 證 數 據經 統 計 分析 後 , 發 現臺 北 市 幼兒 園 教 師 針對 特 殊需 求 幼 兒的 教 學 效 能感 及 教 育品 質 看 法 均屬 偏 高 程度 , 其 中 接受 有 系統 的特 教 培 訓教 師 、 特 教研 習 經 驗達 五 場 以 上之 教 師 、班 級 中 特 殊需 求 幼兒 比例 為 1%至 5%之 教 師其 針 對 特殊 需 求 幼 兒教 學 效 能感 較 高;而班 級 中 特 殊需 求 幼 兒比 例 為 1%至 5%之 教師、幼 兒園 規 模 超過 七 班 之 教師 其 針 對特 殊需 求 幼 兒教 育 品 質 的評 價 較 高。 但 是 , 構成 上 述 統計 分 析 結 果的 深 層脈 絡原 因 為 何 ?這些 研 究發 現 對 台灣 的 學 前 融合 教 育、教師 教 學 效能 感 具 有何 種涵 義 , 都需 要 質 化 研究 者 去 釐清 , 做 更 深層 的 分 析討 論 , 以 便提 供 更豐 富的 建 設 性建 議 。

四 、 研 究 內 容

針對 教 師 教學 效 能 感 的部 分,本 研 究 以教 師個 人 背 景變 項 (服 務年 資 、 最高 學 歷 、職 務 性 質 )、 專 業 訓練 背 景 變 項 (學 前 特殊 教 育 背 景、 特 殊 教育 研習 經 驗 )、 教 學 任 務背 景 變 項 (特 殊 需 求幼 兒 類 別、 特 殊 需 求幼 兒 比 例、

幼兒 園 規 模 )等 作 探 討,然 而教 師 教 學效 能感 應 考 量整 個 環 境 脈絡,有 可 能 受其 他 組 織因 素 所 影 響, 因 此 研究 者 建 議 在未 來 研 究時 可 將 校 長或 園 主任 教學 領 導、學 校 文化、組 織 氣 氛、幼 兒園 地區、家 長特 色、家 長教 育 程 度、

教師 社 會 地位 、 政 府 政策 措 施 等因 素 加 以 探討 , 將 更有 助 於 了 解幼 兒 園教 師針 對 特 殊需 求 幼 兒 教學 效 能 感與 組 織 因 素間 之 關 係。

針對 教 育 品質 的 部 分,本 研 究以 教 學 任務 背景 變 項 (特 殊 需 求 幼兒 類 別 、 特殊 需 求 幼兒 比 例、幼兒 園 規 模)等 作 探 討,然 而教 育 品 質包 含從 教 育 資源 投入 、 運 作過 程 到 實 施成 果 的 整體 性 展 現 ,其 中 必 受到 多 種 因 素的 影 響,

因此 研 究 者建 議 在 未 來研 究 時 可將 教 師 個 人背 景 變 項 (性 別、服 務年 資、最 高學 歷 、 職務 性 質 ...等)、 專 業訓 練 背 景 變項 (特 殊教 育 背 景 、特 殊 教 育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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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經 驗 )、環 境 背 景 變項 (幼 兒園 地 區 、 學校 文 化 、政 府 政 策 措施 ) 等 因 素 加以 探 討 ,將 更 有 助 於了 解 特 殊需 求 幼 兒 教育 品 質 的影 響 因 素 ,進 而 能夠 針對 其 有 利因 素 加 以 著手 , 逐 漸提 升 特 殊 需求 幼 兒 的教 育 品 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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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壹、 中文部分

王天 苗 (2001)。運 用 教學 支 援 建立 融 合 教 育的 實 施 模式 : 以 一 公立 幼 稚 園

王天 苗 (2001)。運 用 教學 支 援 建立 融 合 教 育的 實 施 模式 : 以 一 公立 幼 稚 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