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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之建議如下:

一、對政府及衛生相關單位的建議

(一)加強全國立案之教養機構定期與醫療院所的合作

目前並未有全國性的研究調查顯示有多少家身心障礙者福利 機構有提供身心障礙者的醫療相關服務,以及定期有牙醫師來為院 生做口腔檢查。雖然有研究顯示有 75.6%以智障為主的機構有與醫 院簽約合作(嚴嘉楓等,2004),但小型經營或偏遠地區的教養機構 對身心障礙者的醫療服務卻少得可憐,導致齲齒率高。因此政府相 關單位積極提高醫療上的福利補助,並協助各地區、鄉鎮市醫療院 所定期舉辦義診與巡迴醫療服務,必能嘉惠身心障礙者。

(二)鼓勵國內醫院成立身心障礙特別牙科門診

目前僅較大型醫院與醫學中心有設立身心障礙特別牙科門 診,但是以醫療資源的分佈來看,設有專門牙科門診的醫院仍 舊遍佈不平均,對身心障礙者的可近性與方便度也不足。因此,

政府可參考美國麻州塔虎脫大學(Tufts University)以醫學中心 為主,在各地成立「特別診治中心」(邱奕彬,2004),或者仿 效日本在每個縣市牙醫師公會設立「身心障礙者牙科專門治療中

心」(陳容維,1998),在全台各縣市署立醫院設立「身心障礙 者牙科門診」,並以北中南東的醫學中心作為支援各縣市署立醫 院後送系統(邱奕彬,2004)。然而「身心障礙特別牙科門診」 的設立,亦可解決身心障礙者與一般民眾一起等待看牙醫的漫長 候診時間,減少身心障礙者在候診時的不耐煩與配合度不佳的現 象,相信這對身心障礙者將是一大福音。

(三)加強身心障礙者定期看牙的習慣

由研究結果得知,選擇到診所就診的身心障礙者,較無定期 看牙的習慣,因此必須由牙醫師推廣潔牙保健知識,定期追蹤並 主動通知身心障礙者回診做口腔檢查;亦對身心障礙主要照護者 進行口腔衛生教育,使其明白口腔健康的重要性與知道正確的口 腔保健知識,請他們協助、指導與監督身心障礙者每日的潔牙行 為,並且養成定期看牙醫的習慣,以利降低齲齒率。

(四)加強牙醫師的教育訓練

根據衛生署統計資料顯示 14,92 年底依鄉鎮市區分,各 鄉鎮市每萬人口牙醫師數之平均數為 2.45 人,369 個鄉鎮市中 有 127 個在平均之上,但有六成六的鄉鎮市在平均值以下,顯

14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統計資訊網,http://www.doh.gov.tw/statistic/data/衛生動向/92/參醫療院所 全文.doc,2004。

示醫療資源的不均與不足。因此政府以及大專院校等,應多積 極培育足夠的牙醫人力,讓醫院能有專業的牙醫師提供身心障 礙者醫療服務,而診所牙醫師則透過定期參與各地牙醫公會舉 辦的教育訓練加強對身心障礙者的認知。

(五)加強牙醫師給予身心障礙者關懷與協助,降低溝通障礙

研究顯示,無論到醫院或診所就診的身心障礙者,皆認為在醫 師診治的服務態度上給予肯定,但是在解說病情的詳細程度上,

卻認為稍嫌不足。因此牙醫師必須與身心障礙者之家屬做良好的 溝通與關懷,深入了解身心障礙者的牙醫需求,耐心診治並減少 治療過程中的困擾,才能使身心障礙者牙科診療邁向無痛、無懼 且安全的境界。

二、對醫療院所的建議

(一)加強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視

鼓勵一般診所牙醫師加強對輕、中度身心障礙者的簡單治 療,做好口腔衛教宣導與溝通技巧之融洽,便能使身心障礙者 在基層得到好的牙科醫療照護及提高就醫的可近性。中度、重 度以上障礙的身心障礙者選擇到醫院就診的比例較高,也愈需 要他人協助,因此身心障礙者就診時適時給予協助是必要的。雖

然到醫院就診的身心障礙者認為醫院對身心障礙者就醫的重視度 比選擇到診所者來得高,但是仍有半數人覺得重視程度只有「普 通」而已,顯示醫院仍需加強提供完善的牙醫醫療服務與重視。

(二)加強無障礙空間規劃的設施

本研究中從牙醫醫療滿意度可知,選擇至診所就診者對硬體 設施使用整體評價顯著低於選擇至醫院者。因此在規劃設計診間 時,可設計較寬敞舒適些,讓動線的規劃也能夠考量到身心障礙 者的行動性與方便性。此外,在醫療院所出入口必須設置明顯的

「障礙導盲指標」與「導盲磚」,醫院可設置「殘障專用停車位」 與「殘障服務窗口」與標示,提高身心障礙者就醫的滿意度與 無障礙環境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