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討論
第一節 身心障礙者選擇醫院或診所就診特質與影響因素
(ㄧ)個人基本特性
本研究有效樣本共873人,男性受訪者佔總受訪人數之57.96%,
顯示男性佔多數。教育程度上有近八成是國中以下學歷,並且多半是 無職業者,每月家庭收入也偏低(三萬元以下),這些與過去相關研 究相類似(陳慶章,2001)。本研究中以智障者最多,身心障礙者整 體平均年齡為28.96歲,超過五成教育程度是國小以下。經過年齡分 組發現,20歲以下身心障礙者以學生居多,年齡層為21-40歲的障礙 者則以無職業者佔多數,顯示身心障礙者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本身的 障礙因素也會影響其就業。由迴歸分析發現選擇到診所就診者有顯著 較高勝算比是21-40歲的青壯年,經由描述性分析比對可以得知,年 齡層為21-40歲的輕壯年身心障礙者,多半為居住在家裡(63.57%),
並且是屬於有問題才會去做口腔檢查,因此推測習慣選擇到牙醫診所 看牙醫,與過去發現身心障礙者有85.38%是在一般牙科診所接受牙疾
治療的研究結果相類似(邱奕彬,2004)。雖本研究未進一步探討是 否因離家近、習慣問題等因素而讓他們選擇到診所,但仍可得知一般 的身心障礙者大多會在診所看牙醫。
(二)居住場所
選擇至醫院就診的身心障礙者有較高的比例(50.23%)是居住在私立 機構中;選擇至診所就診者有較高的比例(69.05%)是居住在家中,
且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由迴歸分析結果亦可發現,居住在私立教養 機構的身心障礙者,選擇到醫院就診的勝算比顯著高於居住在家中 者。探究其原因,居住在私立機構中,有74.40%是智能障礙者與慢性 精神病患者,有46.78%是重度以上障礙。隨著障礙程度愈嚴重,接 受牙科檢查及治療愈不方便(陳秀娟,2003),因此教養機構多半 會與醫院簽約,由專業的牙醫師到機構內為院生做定期口腔檢查,後 續的牙疾問題多半就會送到合作的牙科醫院再做進一步的治療。這可 與過去研究發現,有76.5%(62家)的智能障礙福利機構,確實有提 供院生醫療服務模式,其中有32家有與醫院簽約,由醫院安排牙醫師 至機構為院生做定期的口腔檢查互相佐證(嚴嘉楓等,2004)。而居 住在家中的障礙者以智障及肢障居多(26.19% vs 26.00%),他們多 為輕度障礙者(37.99%),會選擇一般牙科診所看牙醫。
另外,迴歸分析顯示,教育程度偏高者,選擇到醫院的勝算比顯 著高於國小以下者,是否意味教育程度高,個人較偏好到醫院接受牙 醫醫療,其原因有待探究,可作為後續近一步研究的方向。
(三)障礙類別
若把聽覺、視覺以及語言障礙歸類為「感官障礙」;肢體障礙、
重要器官失去歸類為「動作障礙」;智障、失智症、慢性精神病患、
多重障礙以及自閉症者歸為「學習障礙」;依迴歸結果分析得知,「感 官障礙」者選擇到醫院的勝算比顯著比「肢障」者低。經分析後發現,
這群屬於感官障礙的身心障礙者,平均年齡約為 30 歲的成年人,多 半都是住在家中(80.66%),由於他們的智力並未受損,表達能力尚 可,牙疾治療配合度上多半良好(74.59%),所以在經由家人或親友 的陪伴下可至一般的牙醫診所進行一般診療模式的治療。因此,牙醫 診所應給予這類的身心障礙者較佳的就醫安全與舒適環境,減少他們 就醫的障礙。
(四)障礙嚴重度與自我照護能力
選擇到醫院就診者有較高比例為智障、慢性精神病患者,並且選 擇到醫院就診者有顯著較高的比例是重度以上的障礙者。由迴歸分析 結果中得知,中度障礙及重度以上障礙者選擇到醫院就診的勝算比顯
著高於輕度障礙者,大部分需要他人協助及完全需要他人協助者選擇 到醫院的勝算比也是顯著較完全不需要他人協助者高,這意味著障礙 愈嚴重,選擇到醫院的機率愈高。本研究發現身心障礙者有13.20%
有曾被拒絕的經驗,選擇至醫院就診者,牙醫就醫經驗中有較高比例
(16.10%)曾被拒絕,但無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由於本研究並無身 心障礙者是在醫院或診所曾遭受拒絕的就醫經驗,因此身心障礙者是 在牙科診所被拒絕進而尋求到大醫院就診;或者在醫院被拒絕,轉向 到牙科診所就診,本研究無法得知。
隨著障礙嚴重度愈高,愈需要他人的協助與幫忙,尤其遇到表達 能力欠佳又溝通困難的智能障礙者,便需要耐心與專業的醫護人員予 以協助。目前較大型的醫院有專為身心障礙者設立特別門診,提供專 業牙科醫療服務及鎮靜麻醉。此外,為了降低牙醫師與身心障礙者 溝通與診治上的困難,改善牙醫師對身心障礙者的醫療態度並加強 基層牙科診所能提供充足的人力協助就顯得很重要。
(五)口腔檢查狀況
在是否定期做口腔檢查上,只有16.69%的身心障礙者會定期去做 口腔檢查,可見身心障礙者並沒有定期看牙醫做口腔檢查的安排與習 慣。另由迴歸分析發現,會定期做口腔檢查、有問題才檢查者選擇到
醫院的勝算比顯著高於從未做口腔檢查者,且或許醫院較重視身心障 礙者的口腔保健與衛教推廣工作,使得選擇至醫院者會定期接受牙科 治療。
(六)看牙醫之困擾
研究發現選擇到醫院看牙醫者,在接受牙疾治療時有顯著較高的 比例配合度不佳(47.06%);在看牙遇到的困擾中,選擇至醫院看牙者 有顯著較高的比例(38.84%)因為本身障礙因素較難與醫師配合,也 有顯著較高的比例(33.48%)覺得無法和醫師溝通,以上顯示會到醫 院就診者,確實本身障礙嚴重程度比較偏高。因此,對於配合度不佳 者,若進一步強制約束或是施行全身麻醉,便可以有效達到行為配合 的目的(劉秀月,2004)。
值得討論的是,身心障礙者看牙醫之困擾中「無法和醫師溝 通」、「本身障礙因素較難與醫師配合」在雙變項檢定有達到顯著差 異,但在迴歸模式中,就無達到顯著差異。或許有些看牙醫的困擾無 論是到診所或醫院都會發生,而這些困擾也是屬於身心障礙者個人主 觀的感覺與判斷。因此不同的障礙類別對於看牙醫的困擾也會有不同 的看法,像是肢障、視障者就有較高比例的人覺得困擾是無障礙空間 設計規劃不當;智障、慢性精神病、聽障、多重障礙者則有較高比例
的人覺得困擾在於本身障礙因素較難與醫師配合,故解決身心障礙者 個別差異上就醫的困擾,乃當務之急。
(七)醫療院所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視程度
研究中發現,雖然約五成的身心障礙者覺得醫療院所對身心障礙 者就醫的重視程度趨向「普通」而已,不過選擇到醫院的身心障礙者 卻有顯著較高比例(29.29%)的人覺得醫療院所重視他們的就醫。由 迴歸分析亦可得知,身心障礙者覺得醫療院所對他們提供就醫的重視 程度愈大者,其會選擇到醫院的機率就愈高,因此在醫院與診所的選 擇上,選擇到醫院就診者,會覺得醫院重視身心障礙者的牙醫醫療需 求,且更能提供完善及專業的牙醫醫療服務。
政府近幾年來增加醫院對「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牙醫醫療服務項 目」的給付,因此有研究指出,實施成效上有 87.3%的牙醫師願意為 身心障礙者進行治療,這是個樂見的結果,顯見身心障礙者有被重 視,但有半數牙醫師卻對此鼓勵方案不慎了解,甚至少數牙醫師因為 無法與家屬進行互動、診療過程麻煩而不願意治療身心障礙者,這些 都提供了未來努力與改進的方向(蔡文正、龔佩珍,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