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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身心障礙者選擇就醫之相關因素探討

為了瞭解身心障礙者選擇就醫之因素探討,首先介紹醫療服務利 用模式理論架構,接著探討影響選擇就醫之因素。

一、醫療服務利用模式

民眾的就醫行為是瞭解醫療服務利用的一小部份。過去有學者把 醫療服務利用分為利用型態、服務地點、求醫目的及就醫頻度等四方 面進行探討,而就醫頻度內容包括一個人是否會利用醫療資源、利用 的次數以及連續性,例如看過多少個醫療供給者、轉診原因等(Aday

&Andersen, 1974;Aday & Shortell, 1988)。在分析民眾對於醫療服 務利用的求醫行為模式,有 Suchman(1965)提出的疾病行為階段

(illness behavior stage)、Fabrega(1973)的決策理論模型(decision theoretic model)、Mechanic(1978)提出的尋求協助的整體理論(general theory of help seeking)以及 Andersen 等人(1960s-1990s)所提出的 健康行為模式(health behavior model)。Andersen 等人所提出的健康 行為是最常被用來評估醫療利用的情形,1968 年提出第一階段健康 行為模式後,之後又不斷有其他學者做修正,總共提出四個階段的模 式如下:

(一)第一階段健康行為模式:強調以個人為單位的因素探討,將人 口特質區分為傾向、使能和需要等三因素,作為預測醫療服務

使用的決定因素。傾向因素是指疾病發生之前,有哪些特質的 人比較傾向於使用醫療服務它可分為三類,包括人口學特性、

社會結構、以及健康信念。使能因素是決定個人可用什麼方式 來獲得服務,可分為兩類:一為家庭資源,二為社區資源。第 三個是需要因素,指個人受到某些醫療需要後才產生的求醫行 為,它包括兩種,一種是個人自覺的健康狀況,另一種是疾病 的臨床評估。

(二) 第二階段健康行為模式:由 Aday & Andersen 於 1974 年提出,

其與第一階段之最大不同點在於除了將個人因素再細分為可 變因素以及不可變因素外,也將衛生政策因素、健康照護提供 體系因素、消費者滿意度的因素納入模式中。所謂的可變動泛 指:個體之健康信念、所得以及健康保險之有無等等因素;而 不可變因素包含性別、年齡以及種族等變項。

(三) 第三階段健康行為模式:強調醫療服務可用於維護以及改善個 人的健康狀態。個人對於醫療服務的認知可以藉由個人認知或 由專家評估其健康狀態。外在的環境因素也是影響醫療利用的 重要原因,因此模式增加對健康狀況結果的測量(例如飲食、

運動、自我照護等),將原本評估醫療服務的可近性概念測量 更加擴大。

( 四 ) 第 四 階 段 健 康 行 為 模 式 : 強 調 整 個 健 康 行 為 是 一 個 動 態

(dynamic)且會回覆(recursive)模式,顯示醫療服務的利用 行為會受複雜的因素所影響。

環境 人口特質 健康行為 結果

圖 2-2、ANDERSEN 修正之健康服務利用模式 資料來源:ANDERSEN, 1995

健康照護體系 |

外在環境

傾向 使能 需要

個人自我 健康實現 | 服務利用

自覺健 康狀況 | 評量健 康狀況 | 滿意度

國內有人以Andersen模型為基本架構,考量Pulcini與Howard

l 可用性(availability)

特殊儀器與設備:是否有適合心 智障礙者口腔醫療之儀器設備。

服務量:門診、急診、人員等。

l 組織(organization)

醫療院所大小

l 自變(predisposing)

智障者:年齡、性別、婚姻狀況、

l 能用(enabling)

智障者:收入、保險、日常照護

l 時間區隔(time interval):智障 者持續就醫狀況。

二、影響選擇就醫因素

在探討影響病人/消費者選擇醫院相關因素,過去國內外有不少 文獻做過相關的研究,但是多以一般民眾為主要對象,並非針對身心 障礙者來做探討。由於身心障礙者有特殊障礙的因素存在,故就醫可 近性較一般民眾來得低。

民眾選擇醫院相關因素之研究方面,國內有研究發現病患選擇醫 院,其所重視最主要因素包括醫德(張文瑛,1987;張瑞麟,1993;

曾倫崇,1997)、醫術(曾淑貞,1996;高明瑞、楊東震,1995;許 惠媚,1995;王乃弘、黃松共,1996;周鴻儒,1997)、完善的醫療 設備(朱永華,1995;蘇斌光,1989)。此外,有研究指出影響民眾 選擇診所就醫考量的因素,最重要的因素為「醫師對病情解說」、「環 境衛生」和「醫術」; 民眾對診所醫療服務滿意度方面以「醫師看病 態度」、「醫病關係」、「醫術」評價最高(蔡文正、龔佩珍,2003)。

Javalgi and Thomas(1991)研究則發現影響病患選擇醫院就醫最主要 的因素中,有50.5%的病患認為選擇專業的醫師很重要,28.5%認為 提供滿意的服務很重要,11.5%認為醫療可近性很重要。

在醫療服務過程與可近性方面,根據國外研究結果顯示,「醫療 品質」乃為民眾選擇醫院最重要的因素(Berkowitz & Flexner, 1981;

Wolinsky & Kurz, 1984)。且有研究結果顯示,「離家近/方便性」為民 眾選擇醫院最重要的因素(Boscarino & Steiber, 1982;Taylor & Capella, 1996)。另外,民眾也很在意好的醫療照護,如專科醫師的獲得、提 供個人化的照護、醫院的名氣等(Inguanzo & Harju, 1985),醫院若 能提供安全的醫療照護,更是民眾很在意的(Lim & Zallocco, 1988)。 根據上述文獻研究顯示,影響民眾選擇醫院的因素不外乎下列:(1)

醫療照護:如品質、專科服務、費用等;(2)員工素質:如專業技能、

態度與禮貌等;(3)醫療儀器設備:如新設備與技術、清潔、週遭環 境等;(4)過去的經驗:如他人的推薦、過去就醫的經驗等;(5)醫 療可近性:地點方便性;(6)醫院的名氣等。然而民眾在選擇醫院因 素與對醫院的態度上,也會受過去就醫經驗的影響,例如無就醫經驗 者他們對醫術、設備、醫師態度會比有經驗者還要重視;對硬體規劃 的接受度也較高;有經常就醫經驗者則對行政人員的服務態度也較為 重視(王乃弘、黃松共,1996)。

在個人基本特性方面,如年齡、教育程度、收入、職業、過去常 去的醫療場所、交通時間、病患本次就診自覺嚴重程度等都會影響民 眾選擇至不同區域診所就診的選擇考量因素(林惠賢等,2004)。從 過去針對智障者的研究發現,口腔健康和衛生與智障的嚴重度、智障 的病因、住所的安排以及個案的年齡有密不可分的關係(Gabre &

Gahnber, 1997)。

由於過去國內探討民眾在選擇醫院或診所就診意願的文獻中,皆 以一般病患的認知為主要考量(例如:醫師醫術、醫院設備、服務人 員的服務態度等);而國外探討選擇就醫地點的文獻中,也未以身心 障礙者為主要研究對象。然而從過去的研究發現,身心障礙者容易因 為害怕治療、或照護者認知缺乏以及治療的可近性差,造成他們口腔 衛生需求不足夠(Cumella et al., 2000),因此了解及重視身心障礙者 的弱勢、增加他們就醫可近性、降低困難度就顯得更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