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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依據文獻探討及上述研究發現與結論,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作為教育行 政單位、學校教育及後續研究的參考。

壹、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調增資優教育經費比例,彈性補助各校資優教育方案的經費。

研究結果發現: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的需求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 教師一致認為「增加地方政府補助款」及「增加學校經費」,是提升資賦優異教 育方案品質在「增加經費」方面,較可行的措施。依據教育部統計年報,在中央 94年度特教總經費占教育部主管預算4.31%,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占特殊教育經費 之99.13%,資優教育經費僅占特殊教育經費之0.87%。特殊教育經費之編列雖符 合特殊教育法之規定,然而特殊教育經費大多使用在公私立學校教育的補助與校 務基金上,實際應用在特殊教育推展上的經費相當有限。顯見特教經費配置不 當,資優教育經費比例偏低,而縣市教育局以班級數編列經費(包括設備費與業 務費),未設有資優班的學校,則連業務費亦無,此方式侷限各校提供資優教育 服務的機會。因此建議,對於非採用「班級式」經營的資優教育方案,教育局可 考慮以各校所提出的教育計畫,彈性補助教學鐘點費及活動費,此種方式,一方 面符合學校實際的需要;一方面也可減少固定人事費用的支出。

二、落實專業本位師資養成、多元培育資優類師資、提升教師專業知能。

研究結果發現,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的困境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教師 一致認為「合格資優教師不足」是目前實施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在「師資/進修問

題」方面所遭遇到的最大困難。而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的需求中,資優方案 教師與普通班教師一致認為「鼓勵教師在職進修資優教育相關課程」、「鼓勵教師 參加資優教育專業知能研習」是提升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品質在「加強師資培育與 在職進修」方面,較可行的措施。教育部在2003年「全國教育發展會議」中,也 提到「師資素質是影響教育制度變革的重要因素」(教育部,2003)。

因此,為解決目前資優教師合格率過低及提升教師專業知能,以下幾項作法 是刻不容緩的:(引自95年全國資優教育發展研討會會議紀錄)

1.統一明訂資優類教師所需具備的專業標準(專業知能與態度)。

2.多元培育資優類師資:鼓勵未來有志從事資優教學的職前師培生,預先修習資 優相關學分以利未來取得資優合格教師證書。

3.資優類教師合格比例逐年提升:鼓勵未合格的現任方案教師,在職進修資優相 關學分,以取得合格之資優教師證。並設定各校逐年達成的合格比率否則不予 開班,以確保資優方案實施的品質。

4.教育大學、師範院校或學術單位要定期開辦教學碩士班、學分班及資優教育專 業知能研習。

三、設置全國資優教育研究中心、架設資優教育網站與建置資源資料庫。

民國八十五年全國資優教育會議建議,在國立資優教育資料館設置全國資優 教育教材資料中心,加強資優教育教材的蒐集及推廣。研究結果也發現:在資賦 優異教育方案實施的需求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教師一致認為「資優教育學 者專家編定優良適性教材」、「教育專家學者可透過網路提供第一線教師與學生教 學資源、支援與諮詢」及「教育局建立網路資優資源中心,請專家及資優教育教 師將教材資源上傳」等,是提升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品質,在「建立資優課程資料 庫」及「架設資優教育網站提供資源分享平台」兩方面,較可行的措施。

目前僅有台北市和高雄市設有「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為促進資優教育區域 均衡發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分區設置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對教師、家長及學 生提供資優教育鑑定、評量、課程、教材、教具、諮詢與輔導等服務。同時也能 達到紓解資優方案教師在課程與教學規劃上,感到「教材資料不足;編輯費時費 力」的困境。其次,架設資優教育網站與建置資源資料庫方面,由於網際網路的 快速發展,資訊的搜集與傳遞快速而便利,因此,架設資優教育網站與建置資源 資料庫將提供更多元的利用。

四、加強宣導正確的資優概念。

研究結果發現: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的困境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 教師一致認為「家長期盼方案以升學為導向」是目前實施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在「家 長與普通班教師態度」方面,所遭遇到較大的困難。

概念是決定鑑定指標的依據,概念確定便能選擇適當的鑑定工具及鑑定標 準。所以教育行政單位及各級學校宜積極辦理資優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全面宣導 對象包括所有教育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資優班及資優方案專、兼任教師、普通 班教師)、家長及社會人士,透過資優教育的宣導,讓大眾對資優教育有正確的 觀念,以避免對資優生及其教師有不當的期待,造成教師教學壓力,影響教師的 留任及資優教育教學品質。

五、訂定明確的「資優生鑑定實施要點」。

研究結果發現: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的困境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 教師一致認為「鑑定效度有待充實」及「鑑定工具普遍不足」是目前實施資賦優 異教育方案在「招生問題」方面,所遭遇到較大的困難。而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 實施的需求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教師一致認為「各縣市要訂定統一的鑑定

流程與標準」及「鑑定方式多元化」是提升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品質在「資優兒童 鑑定標準化及簡便化」方面,較可行的措施。

基於目前各縣市在資優鑑定作法懸殊,工具的採用也有很大差異,為提高資 優鑑定品質,減少爭議性,教育部應訂定明確的「資優生鑑定實施要點」使各縣 市有所遵循。

六、建立訪視與評鑑優良結果的獎勵機制,提高資優教育方案的續辦率。

研究結果發現: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的需求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 教師一致認為「應有明確的訪視項目供各校檢核」、「讓方案教師了解方案評鑑的 方式與流程」是提升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品質在「加強訪視與評鑑」方面,較可行 的措施。由於各縣市方案評鑑的內涵及方式不盡相同,以苗栗縣而言:訪視委員 多聘請各師範院校之教授擔任,然而限於時間、人力及經費不足,很難周全;而 依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辦理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計劃,台中市的評鑑:(一)

自我評鑑;(二)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配合特教評鑑,邀請學者專家、台中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輔會委員實地評鑑;(三)各校經評鑑結果,成效優良者予以獎勵,

不佳者取消辦理資格。然而,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開辦至今並未做正式的評鑑,少 數搭配特教評鑑做成效評估,多數是各校學期末對教育局做出自評的方式。

教育方案的發展應重視成效的評估,「評鑑」乃瞭解教育計畫成效最重要的 方式之ㄧ,應與教育方案的規劃(目標)、執行(教學)形成一相互關聯的回饋 系統(林幸台、吳鐵雄,1983)。因此,建議各縣市政府訪視或評鑑應有明確的 訪視項目供各校檢核,同時讓方案教師了解方案評鑑的方式與流程,最重要的 是,對於接受方案評鑑的單位或人員,表現獲得優異成效者應建立明確的獎勵制 度,給予實質、多元的獎勵措施,以鼓勵辦理資優方案績效優良的學校及教師有 繼續前進的動力,提升資優教育方案的續辦率。

貳、對學校的建議

一、建立資優教育專責單位,統籌規劃與執行。

依據修正特教法第十條規定:「為執行特殊教育工作,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應設專責單位」,然而有部分學校雖設有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與特教組,但主 要負責身心障礙教育業務之推動,資優教育缺少專責單位來執行與推展。研究結 果發現,資優方案教師多由普通班教師或行政人員兼任,工作繁重,擔任資優方 案教師意願低,學校若能建立完整的行政支援系統,整合相關人力及教學資源,

減輕資優方案教師的工作負擔,避免資優方案教師的流動頻繁,因此,各級學校 應設置資優教育專責單位,強調專人、專業服務,以提升資優教育品質。

二、整合學校、家長、社區支援及資源。

由研究結果發現,在資賦優異教育方案的困境中,資優方案教師與普通班教 師一致認為「學校經費不足」「教學環境或設備不足或不適用」是目前實施資賦 優異教育方案在「經費及學校行政支援」方面,所遭遇較大的困難。在學校方面,

各校「家長會」及「資優班家長後援會」往往是學校辦理資優教育最大的後援,

由於資優方案經費來自於政府者非常有限,家長為來自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力資源 若能妥善整合、運用,不僅能補學校之不足,對教學及各項展演活動均是人力及 財力的最大支援。若學校主動協助資優生家長成立家長會,可藉此交換親職教育 的經驗,甚至提供學校教學支援。

在社區資源方面,由於資優生的多元學習特性,資優教育需提供學生豐富的 學習經驗,教學活動不必侷限於室內,因此,有效的利用社區資源可提供學生多 姿多彩的學習體驗,特別是社教機構,如圖書館、文化中心、天文館、美術館、

在社區資源方面,由於資優生的多元學習特性,資優教育需提供學生豐富的 學習經驗,教學活動不必侷限於室內,因此,有效的利用社區資源可提供學生多 姿多彩的學習體驗,特別是社教機構,如圖書館、文化中心、天文館、美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