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 議
本研究依據研究結果及發現,分別針對早期療育實務工作、親職教育辦理單 位以及未來研究方面提出下列建議內容,以作為辦理親職教育活動或進行親職教 育研究者之參考。
壹、 對早期療育實務工作之建議
一、 將經濟弱勢家長對於親職教育需求之優先順序列為服務計畫之內容 早期療育服務對象除發展遲緩兒童之外,增強家庭功能更是重點目標,
而且,早期療育實務工作之一為必須針對兒童和家庭個別需求設計個別化家 庭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
本研究就發現,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庭對於親職教育需求程度偏高 且具多元性,因此,建議在 IFSP 計畫的內容中,再增設家庭親職教育需求一 欄或設計親職表單,內容可包含經濟弱勢家庭對親職教育需求的優先順序、
時間、困擾、預計提供的具體服務或服務成效等內容,並以文字真實地記錄 家庭參與親職教育相關資料,而且透過書面資料的傳承亦可避免因早療服務 人員的異動而造成服務斷層。
二、 落實不同專業人員共同服務家庭與兒童的早療理念,以滿足經濟弱勢 家長的多元需求
由各層面的親職教育內容的需求分析可發現,多數家長希望可以知道居 家訓練的方法,且認為不要固定一位專業人員來服務,而是希望可以從接觸 不一樣的專業人員來獲得不同的訊息,例如:療育訊息、在家可進行的訓練 活動等,由此可知,家長對於專業人員的服務充滿期待。
早期療育的服務因應發展遲緩兒童生、心理等多方面需求,結合多專業
領域共同服務兒童與家庭為早療服務特色之一,當我們瞭解家長對於專業的 期待和親職教育多元需求後,更應落實以多專業服務模式來服務家長,甚至 建立可行性高的跨專業服務的理想模式,專業人學並應適度放下專業包袱,
學習如何與家長溝通互動,適當回應家庭的多元需求,促使家長以更積極的 態度參與孩子各項療育及成長歷程,增能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的角 色,鼓勵他們扮演更稱職的父母。
三、 加強社工人員專業背景訓練,以維持其對於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 庭之服務強度
由於研究對象為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許多家庭同時接受早療中 心以及社會福利等單位社工員之協助,多數補助或療育訊息也都由社工轉知 居多,而且部分家長就表示,當她遇到困難或壓力大到無法紓解的時候,都 會想要找社工說說話,所以家長在情緒調適、問題解決等頗為仰賴社工之幫 忙,由此可看出,家長平日不僅與社工員的接觸頻繁,關係也比其他專業人 員來得緊密,因此有必要讓社工員由專業養成背景開始,瞭解到發展遲緩兒 童經濟弱勢家庭的雙重特質,提升社工人員未來在職場上對此類家庭的敏感 度,強化專業服務的態度與強度,才能在短時間掌握家庭個別需求,即時做 好資源聯結的重要工作,順利協助家庭解決問題。
貳、 對辦理親職教育活動之建議
一、 親職教育主題之擬定可著重「幼兒教養」方面,並多方面考量幼兒及家 庭特質
本研究發現,經濟弱勢家長對於親職教育內容需求程度最高為「兒童發 展與教養」層面,然而各題項的內容則以「提供經濟協助之單位」的需求最
高。由此可得知,經濟弱勢家長仍最關心孩子身心發展問題,但因家庭同時 面臨經濟困境,所以經濟協助亦為其重要需求,建議相關單位在擬定親職教 育活動主題時,可著重於「如何提升幼兒基本能力」等教養的相關內容,盡 量以淺顯易懂的方式示範給家長了解,並在活動現場提供福利資源訊息、經 濟協助單位的介紹、諮詢等等,或贈與附加價值高之民生用品,以鼓勵經濟 弱勢家長參與。
二、 以多元的方式宣導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之親職教育觀念
研究發現,透過參與親職教育活動有助於增進家長對親職教育的認識,
另外也發現,經濟弱勢家長獲取親職資訊以社工員轉知和文宣、通知單為主,
但是多數家長收到的文宣、通知單也是由社工員寄發居多,顯示家長獲知親 職教育訊息的管道非常有限,因此以多元方式宣傳親職教育活動,強化親職 教育觀念實有其必要性。建議相關單位可先行調查家長使用媒體的特性或對 活動的偏好,設計醒目標題、淺顯易懂的海報、廣告企劃等文宣,或利用電 視跑馬燈、廣播電台等大眾傳播媒體,將親職教育融入家庭生活環境中,隨 時宣導親職教育活動與觀念。
三、 辦理活動時,可多規劃親子共同活動的親職教育活動內容
本研究發現,影響經濟弱勢家長參與親職教育活動的主因為「孩子乏人 照顧」,但是,家長對於親子一起參加卻分開活動的方式非常讚賞,也就是家 長將孩子交給志工帶到某區遊戲,而自己在另一個空間參與親職教育活動。
相關研究也指出,弱勢家長參與親職活動的頻率不理想,而且「該來的卻不 來」的問題也一直困擾親職教育主辦單位,建議主辦單位能以親子共同活動 之方式,若能妥善規劃親子活動內容,安排適當人力,主動協助家長排除照
顧問題,不僅能提高家長參與親職教育活動之比率,也能讓家長暫時抽離平 日的照顧壓力,獲得短暫喘息的機會。
四、 親職教育實施方式應以個別服務方式為原則
本研究發現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較喜歡經由個別輔導的方式接受 親職相關資訊。早期療育服務強調應同時關注兒童及家庭之個別需求,對家 長而言,個別服務的方式不僅比較不受時間因素之限制,且家長對問題解決、
資訊取得、諮詢管道等親職教育內容都更能彈性地運用,因此,建議相關單 位在辦理親職教育活動以「個別服務」的活動方式為原則,解決經濟弱勢家 長在教養子女、專業資源、心情調適等方面所面臨到的個別問題。
參、 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 研究範圍
本研究係經透過中部六縣市個案管理中心之協助,以願意受訪的發展遲 緩兒童經濟弱勢家庭進行研究,若本研究範圍能分別調查北部、南部、東部,
將更能看出各地區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庭對親職教育需求之差異性,而 如果以全臺灣地區之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庭為研究對象,則能更全面性 瞭解此類家庭之需求;或者,縮小研究範圍,以各縣市進行研究,應當更能 夠精準地瞭解家庭需求情形,提供辦理親職教育活動相關單位更明確的參考 內容。
二、 研究對象
(一)本研究以 43 位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為訪談及研究資料收集 的對象,雖由訪談中獲得不少寶貴資料,但是因樣本數過少,即便將資料進
行適當分組後,各組的人數仍然有偏低的狀況,依據統計理論,並不適宜進 行不同背景變項的差異分析,於是建議未來研究對象可大量取樣,擴大研究 樣本的數量,將更有利於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在親職教育內容需求及偏好程度 的差異情形。其次,也建議未來研究可以單一障礙類別幼兒(例如:自閉症、
肢體障礙、多重障礙、智能障礙等)之家長為研究對象,深入瞭解特殊幼兒 之家長對親職教育需求情形,並進行比較之研究。
(二)研究結果發現,發展遲緩兒童的主要照顧者以母親為主,照顧責 任多落在母親身上,然而兒童的成長責任應由雙親共同分擔,建議未來研究 可單獨針對發展遲緩兒童父親或母親,瞭解父親、母親的親職壓力,使用早 療資源之情形,或參與親職教育情形、認知、需求內容或偏好情形,將可獲 得更寶貴的研究資料。
(三)親職教育活動參與人員不只有父母親,行政單位、執行者、專業 人員等,甚至於幼兒本身都可列為未來研究對象,由執行層面瞭解親職教育 相關實施情形,例如行政單位辦理親職教育活動現況、困境、策略等;或由 參與面多方瞭解不同的親職教育活動參與者,參與親職教育活動現況、阻礙、
建議之內容,都可作為未來研究之參考。
三、 研究方法
本研究係以訪談方式進行問卷調查資料之收集,瞭解發展遲緩兒童經濟 弱勢家長對親職教育需求以及偏好情形,雖然訪談方式能夠較深入來分析家 長對親職教育需求的具體想法,然而仍有其推論之限制,以下便針對未來研 究方法提出兩點建議:
(一)可以深度訪談的質性研究方法探討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面臨壓 力與親職間的關係
個體感覺不滿足或緊張而想追求的某種目標稱為需求,因此需求與壓力 源、個人調適有相當大的關係,未來研究若能以深度訪談之方式,瞭解發展 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在面臨經濟壓力同時,其教養子女與親職態度之關 係,將可進一步提出更深入的見解。
(二)以實驗研究方法分析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親職教育之相關議題 因應經濟弱勢家長在需求及偏好程度所呈現的差異性,建議未來研究能 以實驗研究方法,針對經濟弱勢家長執行親職教育方案之小團體實驗,瞭解
(二)以實驗研究方法分析發展遲緩兒童經濟弱勢家長親職教育之相關議題 因應經濟弱勢家長在需求及偏好程度所呈現的差異性,建議未來研究能 以實驗研究方法,針對經濟弱勢家長執行親職教育方案之小團體實驗,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