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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研究現況

第一章 緒論

四、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研究現況

關於《二年律令》的研究現況,可以分成幾點:

(一)、研究述評

《二年律令》的研究述評,一直有學者關注此問題。如張小鋒、沈頌金:〈張 家山漢墓竹簡研究述評〉,《中國史研究動態》,2003 年第 2 期。黃錦前〈張家山 漢墓竹簡研究論著目錄(2003 年 11 月)〉:《簡帛研究網》。蔡萬進、張小鋒〈2002、

2003 年張家山漢簡研究綜述〉,《中國史研究動態》,2004 年第 10 期。沈頌金〈張 家山漢墓竹簡研究述評〉、《中國論文下載中心網》,2006 年 4 月 29。張小鋒

〈2002-2004 年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研究論著簡目〉,《張家山漢簡《二》年 律令》研究文集》(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 年 7 月),頁 374-379。顧麗 華〈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研究述評〉,《南都學壇》,2007 年第 2 期。徐世虹

〈近年來〈二年律令〉與秦漢法律體系研究述評〉,《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 3 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 年)。牛曉春〈2005~2006 年張家山 漢簡研究綜述〉,《商丘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7 年第 4 期,頁 77-78。朱紅林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研究現狀述評〉,《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研究》,(哈 爾濱市: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8 年 6 月),頁 7-35。李力《張家山 247 號漢簡 法律文獻研究及其述評》(1985‧1─2008‧12),(東京都:東京外國語大學,2009 年11 月 13)。該書述評了海峽兩岸及日本、荷蘭等地,研究《二年律令》及《奏 讞書》的現況,為目前最新、蒐羅最齊備的述評之作。

(二)、專書論述

以專書研究《二年律令》,主要有:

1、曹旅寧《張家山漢律研究》63

這是由許多單篇論文滙集而成的著作,每篇論文皆細步的探討《二年律令》

中的某一律內容,或某一制度,或某一刑罰,或某一專有名詞。其中包括:〈張

62 高恒:「呂后宣布廢除『夷三族』,僅僅是……廢除了『具五刑』,即減輕了對論處『三族罪』

者所施行的酷刑(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首、菹骨肉,以及斷舌)。」《秦漢法論考》,

〈西漢王朝前期的法制改革〉(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 年 8 月),頁 148。

63 曹旅寧:《張家山漢律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 8 月),頁 1-299。

家山247 號漢墓漢律制作時代新考〉、〈說張家山漢簡《賊律》中的「諸侯」〉、〈從 張家山漢律說漢初列侯的政治經濟權益〉、〈論張家山漢簡中「宦皇帝」的性質及 地位〉、〈張家山漢律群盜考〉、〈張家山漢簡《賊律》考〉、〈釋張家山漢簡《賊律》

中的「錮」〉、〈張家山漢簡《盜律》考〉、〈張家山漢簡《具律》考〉、〈張家山漢 律名田宅的性質及實施問題〉、〈張家山漢簡《戶律》「田命籍」釋義〉、〈張家山 漢簡《捕律》考〉、〈張家山漢簡《亡律》考〉、〈張家山漢簡《行書律》考〉、〈張 家山漢簡《行書律》考〉、〈張家山漢簡的後子制度及身份繼承法〉、〈張家山漢簡

《史律》考〉、〈張家山漢律職官的幾個問題〉、〈張家山漢簡《傳食律》「釋新成」

獻疑〉、〈張家山漢簡所見漢初徭役制度〉、〈張家山漢律磔刑考辨〉、〈張家山漢律 罰金考辨〉、〈張家山漢律贖刑考辨〉、〈《津關令》考述〉、〈《奏讞書》考述〉等諸 篇。

2、朱紅林《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集釋64

本書主要是將《二年律令》每一支簡文,按張家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所分 類、編簡,逐律、逐簡地徵引相關史料、唐宋律令,相關的出土簡牘資料,及各 家論說,或加注個人案語,以幫助讀者理解簡文內容。朱先生特別著重將每一簡 文,與秦律、漢律、唐律等排比,使讀者得以了解該律的歷史演變。此外,朱先 生也將與該簡相關的律令一併排列,使讀者明暸如何研究該條簡文,該律實際所 包含的相關內容,牽涉的範圍……。本書雖為集釋,朱先生在其中亦會對某些專 有名詞、刑罰、制度等做詮釋,或提出個人之見解。

3、早稻田大學簡帛研究會《張家山第二四七號漢墓竹簡訳注》65,為今所見最 早對《二年律令》作譯注的專著。其中包含五篇譯注:

(1).水間大輔:〈張家山第二四七號漢墓竹簡譯注(一)─賊律譯注 1〉,《長江流 域文化研究所年報》,創刊號(2002,東京),頁 71-96。

(2).水間大輔、森和:〈張家山第二四七號漢墓竹簡譯注(二)─賊律譯注 2(水間 大輔)、史律譯注 1(森和)〉,《長江流域文化研究所年報》,第 2 號(2003),頁 213-235。

(3). 渡邊將智:〈張家山第二四七號漢墓竹簡譯(三)─秩律譯注 1〉,《長江流域 文化研究所年報》,第3 號(2005),頁 227-255。

(4). 柿沼陽平:〈張家山第二四七號漢墓竹簡譯(四)─錢律譯注 1〉,《長江流域 文化研究所年報》,第4 號(2006,東京),頁 256-330。

(5). 柿沼陽平:〈張家山第二四七號漢墓竹簡譯(五)─金布律譯注〉,《長江流域 文化研究所年報》,第5 號(2007),頁 289-359。

64 朱紅林:《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集釋》(北京:科學社會文獻出版社,2005 年 10 月),頁 1-371。

65 早稻田大學長江流域文化研究所:《長江流域文化研究所年報》,第五號,(東京:早稻田大學 文學學術院,2007 年 3 月 20)。

4、三國時代出土文字資料の研究班《江陵張家山漢墓出土「二年律令」譯注稿 その》(共四冊66

又名(冨谷至編《江陵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漢律令研究‧譯注篇》。其後 還附《江陵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漢律令研究‧論考篇》(朋友書店,2006 年 10 月) 。該書據張家山漢墓竹簡照整理小組所分類、編簡,並蒐羅了《睡虎地秦 墓竹簡》、《龍崗秦簡》、《居延漢簡》、《敦煌漢簡》、《懸泉置漢簡》、《奏讞書》及 相關史料,除了逐簡注釋,亦逐簡翻譯。

5、張家山二四七號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 訂本67)

該書沒有竹簡圖版,而以釋文和注釋為主的平裝本。整理小組出版此書,除 了為方便海內外讀者閱讀,也「再次審讀釋文、注釋,糾正了一些原有的錯漏68」。 此外,該書還附三篇論著,即:彭浩〈談《二年律令》中幾種律的分類與編連〉、

李均明〈《二年律令‧具律》中應分出《囚律》條款〉、張家山漢簡研讀班〈張家 山漢簡《二年律令》校讀記〉。

6、彭浩、陳偉、﹝日﹞工藤元男等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 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69

由武漢大學簡帛中心、荆州博物館和早稻田大學長江流域文化研究所,共同 運用紅外綫成像系統(IRRS-一○○)對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二年律令》、《奏 讞書》竹簡重新釋讀,使一些難於辨識的字跡辨識清楚。此外本書亦對簡文做若 干重新編排,也蒐羅許多海內外學者研究論著,逐簡條列,並以「今按」附上編 著者心得。

7、朱紅林《張家山《二年律令》研究》70

本書主要是針對《二年律令》中一系列制度的「點式」研究,針對個別問題 或個別制度,做深入的分析及闡釋。朱先生總結了《二年律令》的研究現況後,

發現尚有許多制度值得探討,遂在前人研究的成果基礎上,將《睡虎地秦墓竹簡》

與《二年律令》做比較,以揭示戰國秦漢之間法律制度傳承演變的大致軌跡。此 外,朱先生也盡可能地指出《二年律令》在各方面的研究進展。本書所探討的範 圍,包括:(一)刑事法規研究。其中包含 1.秦、漢律中的「贖罪」與「贖刑」。

66 三國時代出土文字資料の研究班:《江陵張家山漢墓出土「二年律令」譯注稿その》,《東方學 報》,第78 冊拔刷,2006 年 3 月。

67 張家山二四七號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6 年 5 月)。

68 張家山二四七號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6 年 5 月),頁 229。

69 彭浩、陳偉、﹝日﹞工藤元男等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 獻釋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年 8 月),頁 1-405。

70 朱紅林:《張家山《二年律令》研究》,(哈爾濱市: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8 年 6 月),頁 1-305。

及《國語‧齊語》與規定性贖刑的淵源。2.竹簡秦漢中刑徒的權利與社會地位。

包含刑徒的人身自由、刑徒有一定的私有財產和生產資料、養老幼制度在刑徒中 的應用、刑徒的告訴權、勞績制度和軍功爵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適用於刑徒。3.再 論竹簡秦漢律中的「三環」。4.竹簡秦漢律中的「與同法」和「與同罪」。5.張家 山漢簡《具律》中的「證不言情」律研究。6.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刑名考釋 三則。(二)經濟法規研究。其中包含 1.秦、漢《金布律》與《周禮》「泉府」均 與貨幣管理有關。2.睡虎地秦簡和張家山漢簡中的《金布律》研究。3.試論竹簡 秦漢律中有關貨幣的規定。4.再論竹簡秦漢律中有關貨幣的規定。5.張家山漢簡

《二年律令》中的土地制度研究。(三)行政法規研究。其中包含:1.張家山漢 簡《史律》與漢代的勞績制度。2. 張家山漢簡《戶律》與漢初地方行政制度。

3. 張家山漢簡《傅律》與漢代的養老制度。

8、李力《張家山 247 號墓漢簡法律文獻研究及其述評》

該書分成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介紹介紹張家山 247、336 號漢墓之出土實 況及法律文獻。此外,李先生也對海峽兩岸及日本、荷蘭的研究現況、讀書會等 情形,做細部介紹。第二部分為相關書評。第三部分為專題討論,包括:《二年 律令》的題名研究、《奏讞書》題名再研究、《二年律令》簡121 排列的再探討、

關於《二年律令》簡93-98 之歸屬問題的補充意見、及《二年律令》和《奏讞書》

中「隸臣妾」身份的再研究。此外,李先生還做了張家山247 號墓漢簡法律文獻 研究論著目錄(一)、(二)。此書可以提供我們更為豐富的,關於 247 號墓漢簡法 律文獻的重要資訊和參考資料。

(三)、碩博士論文

1、孟志成:《漢代對秦律的因革研究》,李寶通、何雙全、初世賓等指導,西北 師範大學歷史文獻學專業簡牘學方向2002 年碩士論文。

2、趙恒慧:《分散、分層及分化─漢代司法制度研究》,陳長琦指導,華南師範 大學中國古代史專業2002 年碩士論文。

3、楊建《西漢初期津關制度研究》,陳偉指導,武漢大學歷史學專業歷史地理學 研究 2002 年博士論文。

4、李明曉:《〈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用語研究》,毛遠明指導,西南師範大學漢 語言文字學專業古籍漢語詞彙研究方向2003 年碩士論文。

5、劉玉:《秦漢鄉亭治安研究》,宋杰指導,首都師範大學中國古代史專業秦漢 史研究方向2004 碩士論文。

6、徐學標:《兩漢繆篆、科斗文、史書研究》,陳初生指導,暨南大學文藝學專 業2004 年碩士論文。

7、楊國譽:《試論秦漢刑罰中的赦與減免》,張進指導,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 學院專門史專業2004 年碩士論文。

8、楊瑪麗:《從竹簡秦漢刑法的比較看「漢承秦制」》,田旭東指導,西北大學中

國古代史專業2004 年碩士論文。

9、鐘文榮:《試論張家山漢簡中對官文書違法行為的處罰》,孫瑞指導,吉林大 學歷史文獻學2004 年碩士論文。

10、周曉宇:《秦漢時期法律思想和制度變遷的歷史與邏輯》,呂麗指導,吉林大

10、周曉宇:《秦漢時期法律思想和制度變遷的歷史與邏輯》,呂麗指導,吉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