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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我國無障礙相關技術規則之因素

在文檔中 研究生:陳威華 撰 (頁 69-72)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形成我國無障礙相關技術規則之因素

依據文獻,我國建築技術規則與無障礙相關設計手冊、法規,大都參考美國 與日本。由於時空背景與文獻來源的限制,無法對此做一個清楚的驗證。研究者 特地拜訪內政部無障礙設施一位審查委員,經由他口述,以補足文獻不足之處。

壹、 背景因素

我國由威權國家進入民主國家後,出國旅遊人數漸增,日本為國人最常旅遊 的亞洲國家之一。第二,當時日本「無障礙環境」研究獨步全球,在當時,我國 對無障礙環境無相關的研究。因此,無障礙相關技術規則,才會移植日本,第三,

研究者認為,可能是我國受過日本殖民統治,相關人員受日本的文化影響有關。

「他們已經完成了,我們去旅遊、觀光時就已經使用了,如果你直接要從 日本以前他們開始自創,已經來不及了。」、「因為當時日本是領先全世界,

而且他們在設定時,做了很多論文公布到聯合國去,所以,我們可能要到 聯合國才能找到資料,因為那已經變成「世界化了」,「世界化」後,我們 就把它引進來」。(受訪者 B3,2014/05/02)

「我推測,我國學者一般以留美、日居多,台灣的建築體系是跟日本也有 很大的關聯,因為我們被它殖民統治過,亞洲在那時代你說比較先進的國 家,就只有日本,建築留歐的人,本來就少,當然就是美國居多。以法令 精神,日本的都規定的比較詳細,跟民族性有關。早年公部門幾乎都是台 南工學院(成大前身)建築的人馬,他們都是從日本,那些老教授受日本 教育開始的」。(受訪者 B2,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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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訂定經過

1985 年「供殘障者使用之建築物設施設計基準草案」,經由臺灣省建築師公 會參考日本相關資料並翻譯成「建築技術規則」後,2007 年才訂立第一次的「無 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並在 2008、2012 年經過二次修訂。第一次修訂由建築師公 會主題,當中是參考日本的資料,第二次修訂時,由內政部營建署主導,當時的 主筆者留學美國,所以,便將美、日兩國的資料加以整合,形成現在的設計規範。

「民國 96 年才訂立第一次的「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民國 101 年以後第 2 次修正,公布時是民國 97 年 7 月 1 日跟 102 年 1 月 1 日開始,這個過程,

就是營建署先經過建築研究所,邀請很多學者及身障團體代表去做規範的 制定,主筆者是留學美國的廖慧燕老師,後來,營建署又把規範做第 2 次 修正,第一次是由建築師公會主導,第二次是由營建署主導,所以說蔡建 築師在訂定規範時,是參考日本的資料,營建署在修定時,是參考美國的 資料,這兩種資料把它整合後就變成現在的規範」。(受訪者 B3,2014/05/02)

參、 政策形成過程-以「導盲磚」為例

訪談的過程中,受訪者以我國舖設導盲磚為例,經由訪談發現,我國學習日 本開始舖設導盲磚,事前並無經過相關可行性分析與討論,以致於浪費政府數十 億公帑,錯誤的政策卻由全民買單,凸顯「可行性分析」的重要性。研究者認為,

經由此案例說明,可以用來證明早期我國在「無障礙」環境的建置過程中,「團 體盲思」似乎是形成「政策移植」的一個現象之一。

「日本早期就有很多關於「導盲磚」的文獻,但文獻出來後沒有持續去追 蹤,誤以為日本的導盲磚已經非常完善了,那就一直舖,花了好幾十億。

後來,輪椅走在上面,感覺非常痛苦,才逼我們再一次去研究說,為什麼 要做這樣的引導設施,也發現到並沒有人在上面走路。所以,才在我們第 一次的規範裡面拿掉。也就是說在民國 93 年以前,在技術規則有畫,後來 取消掉,取消後變成「警示磚」可以使用,但「引導磚」逐漸在取消中。

那有一些「反攻大陸」去的導盲磚工廠,發現臺灣沒有導盲磚,便邀約殘 障團體責問政府為什麼沒有鋪導盲磚,所以,政府開始舖」。(受訪者 B3,

2014/05/02)

「當時在做的時候,「引導磚」確實是存在的,但是日本當時並沒有發現

「導盲磚」對輪椅是一種障礙。當時臺灣有一個口號叫「集中設置」,就 是說,所有的殘障設施,有坡道的地方,就鋪導盲磚。所有的殘障朋友都 是走同一條路徑,是那時候開始的。當時在制定的人,沒有要約所有障別 的人,所以,那時候並沒有很完善」。(受訪者 B3,20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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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受訪者口述,可知我國在舖設導盲磚時,並無從事任何「可行性分析」

之研究,僅因為當時日本為無障礙環境設置之領先國家,即參照相關文獻後,便 加以執行。過程中,政府可能受於「政策利害關係人」之壓力或種種因素,導致 這個「失敗的政策」卻必須由全民共同承受。研究者認為,如此的政策產生過程,

恐有「團體盲思」之嫌。

肆、 文獻相關疑義澄清

從事研究,從問題發想開始,必須著手蒐集資料、並經由整理,找出問題的 癥結,並提出建言,是一個研究者必須經歷的過程,倘若因為種種因素,以致資 料與現實存在的現象相左時,必須提出澄清與說明,是研究考的責任之一。依據 文獻,無障礙相關的技術規則,多以「成人」的角度加以訂定,並未考量到其它 使用者(小孩、孕婦)之觀點列入考量,許多公共空間的規劃,皆有「階級宰制」

意味。研究者透過與受訪者的訪談與觀察,發現,早期社會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

隨著社會發展越來越進步,民主的深化及公民自我意識的提高,這樣的現象,應 該會慢慢的降低。

「目前針對小孩或特殊體型,已有專門的書籍來設計,叫「建築物無障礙 設施設計規範解說手冊」97 年版。本書十分暢銷,目前已買不到。是由一 位黃建築師指導。新版是由一位北科大研究生劉小姐在進行研究,年底才 會出版」。(受訪者 B3,2014/05/02)

這是一種「權力」的象徵,並不符合「無障礙」的規定,因為時空背景的 不同,有這樣的現象,這沒有對錯,我覺得,這些現象以後會慢慢的改變,

而且一定會改變,公家機關現在走親民路線,不這樣做,好像跟不上時代。

(受訪者 B1,2014/04/23)

依我個人來說,我自己的案子,我會考量到這個問題。這些都靠上課、及 經驗的累積。(受訪者 B1,2014/04/23)

小結

研究者透過文獻的蒐集與整理,整理出「政策移植架構圖第一階段對照表」

(表 2-2-4),本節依據訪談結果,整理出政策移植第二階段對照表。 (表 4-1-1)

以下,就表內相關內容加以說明之。

我國無障礙相關資料,確實由日本、美國引進而來,一開始因為資訊與專業 人才的欠缺,所以,「移植的程度」是完全「複製」、而來。但經過時間與經驗累 積,「移植的程度」已經由完全的「複製」走過「模仿」,而得到「啟發」。由「導 盲磚」舖設之例子,便可窺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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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的限制」以本研究之文獻回顧與受訪結果的得知,其限制符合可行性

(意識型態、文化相近程度、技術、經濟、官僚作風)及語言。在「可行性」項 目中,又以「文化接近程度、技術」二者為主要之限制。在此限制下,政策在執 行之初,些許存在著「被移植國」的影子,因為政策來源的相似性,一開始不會 有大太的差異性及啟發,必須經過時間與經驗累積,才能夠發展出符合本國需求 的政策。

以「導盲磚」舖設之例子,「政策移植的資訊來源」為「會議」、「報告書」。 而「移植失敗的原因」,若以「舖設導盲磚」為例,「移植失敗之原因」則是「制 式移植」與「不適當移植」。由訪談結果得知,導盲磚舖設時,未從事「可行性」

分析與調查,以致後來浪費數十億公帑,因此「舖設導盲磚」之移植為一個「失 敗的移植」。

本研究所探討的題旨,並未包含「移植失敗」的原因,依照目前所蒐集的資 料與文獻,對「無障礙環境」實施結果做論斷,研究者認為,這樣的論述有太過

「薄弱」之嫌,亦不夠客觀。

表 4-1-1 政策移植第二階段對照表 移植的限制

1.政策複雜度 2.過去政策 3.結構或制度 4.可行性

(意識型態、文化相近程度、技術、經濟、官僚作風) 5.

語言 6.過去關係 政策移植的資訊來源

1.大眾媒體(報紙、雜誌、電視、廣播、網路) 2.報導

(委託的、非委託的) 3.會議 4.參訪 5 報告書(書 面和口述)

導致移植失敗的移植 未在本研究論述之列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在文檔中 研究生:陳威華 撰 (頁 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