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實證分析
第二節 後續研究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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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方式還算滿意,而仍有三成左右地主不太滿意此種抵價地配地作業方式,
其原因有主要為因籤號先後導致無法選配期望街廓佔多數,其次地主不滿原 因為因籤號先後造成權利價值較小者無法選配街廓,而需再與他人合併分 配,顯示該部份地主期望產權單純而非持分共有型態。
五、本研究之影響地主選配抵價地因素,透過因子分析共萃取出15個構面因子,
累積解釋變異72.394%。此15個構面因子中鄰近嫌惡設施程度、基地最小開 發規模發規模、是否了解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使用分區類別尺度、使用分區 類別、緊臨遊憩設施、區段徵收前土地座落位置、面前街道寬度、學歷、鄰 近嫌惡設施、街廓評議地價高低、婚姻狀況、坵塊座向尺度、職業、性別為 構面中因子負荷量最高者,其因子負荷量都0.6以上。
六、建構八種類型之二項羅吉特模式,並透過AIC及SC值找出能力較佳的群組方 案A-2(基地大規模開發型,簡稱M7)及群組方案B-2(住商機能兼具型,簡 稱M8),而此二方案再進一步比較後發現,模型M8更優於模型M7,由此看 來地主多數還是以居住適宜性及小規模開發為主要。
七、由二項羅吉特模式實證結果顯示,模型共通變數為土地變數的使用分區類 別、基地最小開發規模訂定、鄰近嫌惡設施程度、緊臨遊憩設施狀況、坵塊 座向,以及地主行為變數面前街道寬度影響程度、鄰近嫌惡設施影響程度、
區段徵收前土地座落位置影響程度、性別、學歷、職業等等,均顯著影響地 主選配抵價地之行為。
第二節 後續研究與建議
由於地主選配抵價地15個構面因子中,選取其各構面因子負荷量最高之變 數因子,分別為土地變數之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使用分區類別尺度、緊臨遊憩設 施、坵塊座向尺,以及地主行為變數之鄰近嫌惡設施程度、是否了解使用分區管 制規定、使用分區類別、區段徵收前土地座落位置、面前街道寬度、學歷、鄰近 嫌惡設施狀況、街廓評議地價高低、婚姻狀況、職業、性別等等,會影響地主選 配抵價地的行為。
而不論從土地變數或地主行為變數中,其顯著性的因子負荷量高達0.6~1 間,顯示此些因子對地主都有顯著的影響,因此本研究針對此15項影響因子對地 主影響提出建議。此外亦根據本研究之結果,提供後續相關研究些許建議。
一、給地主之建議
(一) 經由本研究得知,模型7、8共通變數為都市計畫類型之使用分區類別、
基地最小開發規模訂定等2項,選配抵價地之影響因素類型包含面前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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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進行抵價地分配,減化配地程序及時間。
三、後續研究之建議
本研究受限於人力及物力,在抵價地權利價值對象與抵價地分配選擇模 式的議題上仍有其他面向可討論,對於後續研究之建議為:
(一) 抵價地權利價值對象選配抵價地的差異性
以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案而言,其在抵價地分配時,許多 地主已將其權利價值資格買賣予他人(即非原地主),而其之選配抵價地 的考量過程是否同於原地主,而於區段徵收政策是否有所影響值得後續 研究。
(二) 抵價地分配模式之研究
本研究以二項羅吉特模式作為研究,而地主的行為如遇到多個抵價 地選配方案其選配行為為何,後續研究可嘗試不同之個體選擇模式 如多項羅吉特模式,以更加符合地主選配抵價地之選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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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dams, C. and May, H(1991),“ Active and Passive Behaviour in Land Ownership", Urban Studies, Vol. 28(5):687-705.
2. Adams, D. and Baum, A. and MacGregor, B. (1988), "The Availability of Land for Inner City Development: A Case Study of Inner Manchester", Urban Studies Vol.25:62-76.
3. Adams, D. (1994), "Urban Planning and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UCL Press, London.
4. Evans, A. (1983),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Price of Land", Urban Studies, Vol.20: 119-29.
5. Goodchild, R. and Munton, R. (1985), "Development and the Landowner", George Allen & Unwin, London.
6. Neutze, M. (1987), “The supply of land for a particular use”, Ur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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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Review,75:505-514.
8. Williams W. T. and Lance G. N. (1977), “Hierarchical Classificatory Methods”, Statistical Methods for Digital Computers, edited by Enslein et al., Vol. 3, 269-295, New York: John Wiley and Sons, Inc.
三、網頁部份
1. 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allpage.asp?cid=86。
2. http://www.appeal.taipei.gov.tw/ct.asp?xItem=63100&ctNode=6424&m p=120031。
3. http://jim1424.myweb.hinet.net/Locatio n%20Theory.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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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抵價地分配相關資訊之了解
1. 請問您是否了解都市計畫規劃配置之理念及構想?(例如計畫範圍、面 積、使用分區、公共設施配置及交通動線規劃等等)
□ 完全了解 □部份了解 □普通 □不太了解 □完全不了解
【如勾選不太了解或完全不了解者,請繼續勾選下列選項】
1-1.請問您為何不了解都市計畫規劃內容?
□政府提供資訊管道不足或宣傳不周
□都市計畫規劃過程及內容未讓民眾參與
□計畫規劃內容未符合期望或現地民眾需求
□完全不懂都市計畫用途及重要性為何?
□其他
2. 請問您是否了解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如建築退縮規定、建蔽率、容積率 及最小基地開發規模等等)
□ 完全了解 □部份了解 □普通 □不太了解 □完全不了解
【如勾選不太了解或完全不了解者,請繼續勾選下列選項】
2-1.請問您為何不了解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政府提供資訊管道不足或宣傳不周
□分區管制規定過於繁瑣及複雜
□分區管制規定未符合期望或現地需求
□完全不懂分區管制規定用途及重要性為何?
□其他
3. 請問您是否了解抵價地分配作業規定?(如:配地流程及方法、土地分配 最小權利價值、分配方向、最小分配面寬等等)
□ 完全了解 □部份了解 □普通 □不太了解 □完全不了解
【如勾選不太了解或完全不了解者,請繼續勾選下列選項】
3-1.請問您為何不了解抵價地分配作業規定?
□政府提供資訊管道不足或宣傳不周
□抵價地分配作業規定過於繁瑣及複雜
□抵價地分配作業規定未符合期望或現地需求
□完全不懂抵價地分配作業規定用途及重要性為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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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作業程序之看法
請問您認為抵價地分配作業規定之『先抽籤再自行選配街廓』方式是否滿 意?
□非常滿意 □還算滿意 □普通 □不太滿意 □非常不滿意
【如勾選不太滿意或非常不滿意者,請繼續勾選下列選項】
如果您選擇不太滿意或非常不滿意理由為何?
□因籤號先後導致無法選配原區段徵收前之土地座落位置
□因籤號先後導致無法選配期望街廓
□因籤號先後造成權利價值較小者無法選配街廓,而需再與他人合併分配
□因籤號先後導致無法選配街角地
□過去參加其他區段徵收案分配方式較適宜(請填寫案名: )
□其他 四、 基本資料
1. 請問您的性別為:□男 □女
2. 請問您的年齡為:□19 歲以下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以上
3. 請問您的婚姻狀況為:□已婚 □未婚
4. 請問您的學歷為:□小學 □國(初)中 □高中/職 □大學/大專
□研究所以上
5. 請問您目前的職業為:□軍公教人員 □房地產/營造/建築 □民營企業
□農 □自由業 □無職業 □其他 6. 請問您的家庭年平均收入為:
□ 25 萬以下(不包含 25 萬) □25 萬至 50 萬(不包含 50 萬)
□ 50 萬至 80 萬(不包含 80 萬) □80 萬至 120 萬(不包含 120 萬)
□ 120 萬以上
7. 請問您目前是否居住於區段徵收區內:□是 □否 五、 針對抵價地分配作業之建議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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