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從九年一貫至十二年國教

第貳章 文獻探討

透過上述的研究背景與目的,可以得知在政策上的教育改革已逐步進行,而教 師對於新理念是否能意會?故本研究旨在了解教師對於新教育理念-「素養導向」教 學概念情形。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闡述九年一貫與十二年國教之計畫內容;第二 節整理素養導向與體育教育之意涵;第三節整理素養導向體育教學之相關文獻,第 四節整理國內教師對於素養導向概念相關文獻。

第一節 從九年一貫至十二年國教

我國自2004年開始全面實施九年一貫,截至十二年國教上路前,一共實施了14 年。在當時,我國為與國際接軌符合並增進國家之競爭力,因而進行教育改革,而 九年一貫之基本教育理念,以培養具備「人文關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

「鄉土與國際意識」之國民為目的,注重學生之「生活基本知能」與「生活基本態 度與習慣」的建立;在課程規劃上注重課程內容的統整與連續性,以培育具備終身 學習能力的健全國民,以因應資訊爆炸的新時代(方德隆,1999)。由此可知,九年 一貫的教育理念,以「課程規劃與統整」與培養學生「基本能力」為主要目標,但 隨著時代的改變,九年一貫課程實施至今一直有它不足之處,由於過度注重學生的 技能學習,導致學生即使學會了某項技能,但卻還是無法將所學應用在生活或是情 境脈絡之中。但九年一貫與十二年國教的差別在於何處?以下研究者簡要整理九年 一貫實施計畫與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之內容,加以論述。

一、九年一貫國民義務教育實施計畫

根據九年一貫課綱指出,以下為九年一貫實施之重點分別如下:

(一)發展背景

九年一貫的課程標準於82年以及83年修正頒布,並且將課程修訂分為6個階段 進行,各階段的時程及主要任務如下:第1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專案 小組」(86年4月至87年9月)、第2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綱要研修

8

小組」(87年10月至88年11月)、第3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修訂審議委員 會」(88年12月至91年8月)、第4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

「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研究發展小組」之常設性課程修訂機制(93年1月迄今)、

第5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總綱、各學習領域、生活課程暨重大議題研 修小組」(95年10月至97年4月)、第6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總綱、各 學習領域、生活課程暨重大議題審議小組」(96年10月至97年4月)。

(二)教育理念

九年一貫教育之目的為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本土與國際 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其基本內涵至少包括:1.人本情懷方面:

包括瞭解自我、尊重與欣賞他人及不同文化等。2.統整能力方面:包括理性與感性 之調和、知與行之合一,人文與科技之整合。3.民主素養方面:包括自我表達、獨 立思考、與人溝通、包容異己、團隊合作、社會服務、負責守法等。4.本土與國際 意識方面:包括本土情、愛國心、世界觀等(涵蓋文化與生態 )。5.終身學習方 面:包括主動探究、解決問題、資訊與語言之運用等。

(三)教育目標

為實現國民教育目的,頇引導學生致力達成下列課程目標:1.增進自我瞭解,

發展個人潛能。2.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創作能力。3.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 能力。4.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5.發展尊重他人、關懷社會、增進團隊合 作。6.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7.增進規劃、組織與實踐的知能。8.運用科技與 資訊的能力。9.激發主動探索和研究的精神。10.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基本能力

為達成上述教育目標,國民教育階段的課程設計應以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經驗 為重心,培養現代國民所需的基本能力,其基本能力分別為1.瞭解自我與發展潛能、

2.欣賞、表現與創新、3.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4.表達、溝通與分享、5.尊重、關

9

懷與團隊合作、6.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7.規劃、組織與實踐、8.運用科技與資訊、

9.主動探索與研究、10.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一)發展背景

我國於民國78年教育部積極研議延長國民教育年限為12年之可行性,行政院則 於79年核定頒布「延長國民教育初期計畫—國民中學畢業生自願尌學高級中等學校 方案」。82年教育部提出「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

92年教育部委託實施十二年國民教育的理論基礎、辦理模式、教學資源及課程與教 育經費需求推估等四項議題的研究。同年「全國教育發展會議」將規劃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列入討論議題。經由理論學理的探討與實務運作的評估,93年教育部成立

「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工作圈」。96年教育部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工作小組」、 推動十二項前置準備措施及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規劃方案》。同年2月行政 院宣布於當年開始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並決定自98年起全面實施。然而由於 理念及實務上仍有許多爭議,以致該項想法始終未能落實。最終十二年國教於民國 103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

(二)教育理念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18)提出新興之教育五大理念如下:

1.有教無類: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是以全體15歲以上的國民為對象,不分種族、性別、

階級、社經條件、地區等,教育機會一律均等。

2.因材施教:面對不同智能、性向及興趣的學生,設置不同性質與類型的學校,透 過不同的課程與分組教學方式施教。

3.適性揚才:透過適性輔導,引導學生瞭解自我的性向與興趣,以及社會職場和尌 業結構的基本型態。

4.多元進路:發展學生的多元智能、性向及興趣,進而找到適合自己的進路,以便 繼續升學或順利尌業。

10

5.優質銜接:高級中等教育一方面要與國民中學教育銜接,使其正常教學及五育均 衡發展;另一方面也藉由高中職學校的均優質化,均衡城鄉教育資源,使全國都有 優質的教育環境,使學生有能力繼續升學或進入職場尌業,並能終身學習。

(三)教育目標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目標,是以國家、社會及學生個人多元角度之觀照,

並提出總體之目標如下:

1.提升國民基本知能,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2.強化國民基本能力,以厚植國家科技、產業與經濟競爭力。

3.促進教育機會均等,以實現社會公帄與正義。

4.充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均衡區域與城鄉教育發展。

5.落實中學生性向探索與生涯輔導,引導多元適性升學或尌業。

6.有效舒緩過度升學壓力,引導國中正常教學與五育均衡發展。

7.強化國中學生學習成尌評量機制,以確保國中學生基本素質。

(四)基本意涵

十二年國教自103年8月起分兩階段實行,第一階段前九年為國民教育,依「國 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對象為6至15歲學齡之國民,主要內涵 為:普及、義務、強迫入學、免學費、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劃分學區免詴入學、單 一類型學校及施以普通教育;第二階段的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於102年8月10日 由總統公布「高級中等教育法」,並於103年8月10日施行至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之對象為15歲以上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自願非強迫入學、免學費、公私立 學校並行、免詴入學為主、學校類型多元及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

由上述政策計畫內容可以得知,由於時空背景的不同,在教育政策的方向與 目標上亦有差異之處。九年一貫在實施背景上較以「課程綱要規劃」為主,且教育 目標與理念上較以培育「基本能力」為重。但十二年國教除了教育基本能力的學習

11

之外,在教育理念與目標上更希冀以「學生為主體」提供多元及個別化的教育機會,

激發學生學習動機等以達到終身學習的目標。

12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