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農二十一現況發展與「傳統」都市計劃發展定位願景
第三節、 農二十一的規劃設計方案---高雄市政府委外規劃案評析
行探討、評估,並提建議策略。
一、 發展構想
主要計畫乃細部計畫之上位計畫,於擬定本細部計畫時,為配合上位計畫之 指導,茲將主要計畫所分析之計畫定位、及發展構想等分述如下:
(一)、劃設開放空間,延續愛河 5 期整治計畫,建構愛河沿岸景觀及綠網串聯系統 依據上位計畫與相關計畫之分析,本案之內容擬定為以住宅與文教基能為主 的住宅區,將公園與相關公共設施之分布配合愛河 5 期整治計畫,以愛河藍綠水 岸資源為基礎,劃設公園等開放空間,集中留設於本計畫區中段及愛河乙側,利 用農二十一橋之聯通,可與愛河南岸、三民 1 號公園、光之塔聯結,建構兼具文 化與藍綠景觀特色之優質住宅區。
(二)、劃設中低密度住宅區,以生態社區觀念,改造環境並與周圍社區融合 配合計畫區原有合法住宅之區位、周邊農 16 農業區之商業區規劃與緊鄰住 宅區之發展,本案住宅區之劃設目的在於利用地區已發展完備之生活機能及愛河 之水岸景觀,並考量計畫區不適宜進行高密度之發展,於本計畫區西側及北側劃 設中低密度住宅區。
(三)、劃設學校用地,補足都市計畫對學校用地公共設施之不足
基於凹子底細部計畫區之學校用地不足,且鄰近農 16 農業區亦因學校用地 區位過於密集而將原文小 26 用地取消,為彌補地區對於學校用地之需求,於本 計畫區劃設文小用地一處。而學校用地配置原則,則須考量通學動線及與大型開 放空間之串連,且如連結農 16 文(小)、文(中),則學校用地並不匱乏,所以計 畫區配置應予以適當區位。
(四)、結合愛河水岸景觀,配置公園及綠地,以提供計畫區住宅社區休憩空間 本計畫區之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基於整體發展配置原則,於細部計畫中 另行劃設,其規劃係以串連愛河水岸景觀以及周邊大型開放空間為主,以提供計 畫區親水生態休憩環境。
(五)、配合周邊交通路網留設道路用地,銜接既有之社區道路系統並避免加重社 區交通負擔
考量本計畫區聯外交通之順暢,以既有鄰近社區道路系統為基礎,規劃聯外道路 並維持整體地區交通系統之完整,避免增加地區交通負擔。(詳見圖 4-12 所示)
圖 4-12 農二十一整體發展構想示意圖 資料來源:同圖 4-1。
二、 主要計畫規劃原則
主要計畫土地使用及公共設施配置情形(詳見表 4-9 與圖 4-13 所示)。
(一)、住宅區
配合計畫區原有合法住宅之區位、周邊農 16 農業區之商業區規劃與緊鄰住 宅區之發展,本計畫區內住宅區之劃設目的在於利用地區已發展完備之生活機能 及愛河之水岸景觀,並考量本計畫區內之農業區不適宜進行高密度發展,於本計 畫區之西北及北側劃設住宅區。
(二)、公共設施用地
1、學校用地---考量通學接送動線及與大型開放空間之串連,適當予以配置。
2、公園用地---結合愛河水岸景觀,提供計畫區住宅社區休憩空間。
本計畫區內之公園用地等公共設施基於整體發展配置原則,於細部計畫中另 行劃設,其規劃係以串連愛河水岸景觀以及周邊大型開放空間為主,以提供計畫 區親水生態休憩環境。
3、 道路用地---道路系統應配合周邊既有之道路系統規劃,於細部計畫中應劃 設區內 15 公尺寬度之道路系統。
表 4-9 主要計畫變更內容一覽表
資料來源:同圖 4-1。
變更前 變更後
農業區
(公頃) 變更理由
新行政中心
住宅區 14.58 配合鄰近地區都市發展趨勢,變更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
學校用地 2.10 配合都市計畫對於學校用地之需求,劃設文小用地。
合計 1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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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3 主要計畫變更內容示意圖 資料來源:同圖 4-1。
三、 細部計畫規劃構想
本案細部計畫之規劃係依循主要計畫之構想,配合區外都市空間系統進行區 內土地使用之配置(詳見圖 4-14 所示),配置構想如下:
(一)、住宅區
計畫區毗鄰商業與行政機能兼備之新行政中心,且鄰近愛河河畔、及三民 1 號公園,故有極佳之機會可形塑成兼具水岸景觀與商業行政機能之優質住宅區。
1、使用強度---本計畫區內之住宅區規劃為第 3 種住宅區(建蔽率 50%、容積率 240%),以中低密度住宅配合計畫區內公共設施之配置,以形塑優質水岸景觀之 住宅區。
2、區位配置---配合農 16 之土地使用規劃及周邊住宅區發展,劃設住宅區於計 畫區西北側,形成鄰近商業服務與行政機能之住宅區;並結合愛河景觀發展劃設 第 3 種住宅區於計畫區北側,以中低密度住宅結合愛河沿岸開放空間與區內公共 設施用地,並藉由鼓勵整體開發與建築退縮之方式,提供計畫區內住宅區留設大 型中庭以及沿街綠化空間之機會,增加計畫區之視覺景觀穿透性與綠廊之延伸,
形塑水岸景觀生態社區。
(二)、學校用地
考量通學接送動線及大型開放空間之串連,配置文小用地於計畫區南側,並 配合鄰近公園之規劃形成區內大型開放空間,使具備教學機能之文小與淨化空氣 機能之公園結合於計畫區心臟位置地區,形成教學、休閒養生與景觀機能兼備的 社區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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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細部計畫地區之住宅區宜以中低密度之第 3 種住宅區(建蔽率 50%、容積率
(四)、道路用地(詳見圖 4-16 所示)
1、聯外東西向---以北側界線之住宅區 6 米道路為基礎,擴寬為 15 米道路為區 內東西向主軸道路。
2、聯外南北向---劃設 15 公尺南北向道路,向北連接大順一路,滿足區內通行 及學校通學道需求,並串聯愛河沿岸景觀道路,作為計畫區內南北向主要進出動 線。
3、區內出入道路---規劃 15 米出入道路與河濱道路整合,提供社區車輛良好之 出入動線及步行空間。
4、河濱景觀道路---愛河沿岸之綠地則規劃為 8 米道路銜接環河道路,形成街廓 完善交通系統。
聯外南北向:
1.向北轉折連接大順一路,滿足 區內通行及學校通學道需求 2 西南側與既成道路連結 通抵
河濱景觀道路:愛河沿岸之綠地 則規劃為 8 米道路銜接 8 米之環 河道路,形成街廓完善交通系統 1.以北側界線之住宅區 6 米道路
為基礎,擴寬為 15 米道路為區 內主軸道路
2.向東連接博愛一路至基地西側 聯外東西向:
區內出入道路:規劃 15 米出入道路 與河濱道路整合,提供社區車輛良好 之出入動線及步行空間
圖 4-16 細部計畫道路系統規劃原則示意圖 資料來源:同圖 4-1。
五、 實質發展計畫 (一)、計畫年期及人口
1、計畫年期---依據民國 85 年 11 月 1 日公告發布實施之「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 要計畫(通盤檢討)案」之規定,以民國 100 年為計畫目標年。
2、計畫人口---本計畫區係循程序同時辦理主要計畫變更及細部計畫擬定之案 件,計畫人口推估則參考本市容積率劃設標準,經估算計畫區之容納人口後,得 計畫人口約 2,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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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計畫
本計畫區開發範圍內除劃設第 3 種住宅區外,另依實際需要劃設公兒用地、
公園用地、文小用地及計畫道路用地,茲分述如下:
1、住宅區---本細部計畫依循主要計畫之劃設及考量既有合法建築物部份檢討其 使用,並以發展生態社區為原則,配合周邊住宅發展強度,劃設為第 3 種住宅區,
以形塑良好之生態社區,其面積約為 8.34 公頃。
3、公共設施用地---本細部計畫除依循主要計畫所劃設之學校用地外,為延續愛 河景觀改善之藍綠帶軸線發展,劃二處公園、一處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本計 畫所需之細部計畫道路,其公共設施用地合計為 6.24 公頃。
(三)、 公共設施計畫
本細部計畫除依循主要計畫所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外,本次細部計畫劃設二 處公園用地、一處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細部計畫道路。有關各公共設施用地 之面積及位置(詳見表 4-10 及圖 4-17)。
1、文小用地---本細部計畫依循主要計畫之劃設及配合北側農 16 重劃區已取消 之文小 26 用地,劃設 2.10 公頃之文小用地,以滿足凹子底細部計畫區之學校用 地需求。
2、公園用地---本計畫區主要係延續愛河景觀改善之藍綠帶軸線發展,劃設二處 公園,公 1 面積 0.36 公頃、公 2 面積 1.89 公頃,共計約 2.50 公頃之河岸生態 景觀公園,配合河岸南側既有之三民 1 號公園,營造生態共生的河岸親水公園,
並銜接愛河第 5 期景觀改善工程之成果,促進愛河景觀綠網之串聯,提升本計畫 區之環境品質。
3、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本計畫區亦於計畫區中心位置配合劃設 0.30 公頃 之公(兒)用地,可做為交通及步行、自行車之交通節點。
4、道路用地---本細部計畫配合住宅區、公園及綠地系統之規劃,於住宅區周邊 及愛河綠帶沿線佈設 15~20 米之社區主要道路及 8 米之次要道路,以滿足計畫區 交通動線之需求。
表 4-10 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統計表
項 目 土 地 面 積(ha) 比 例(%)
文小用地 2.10 12.60
公園用地 2.25 13.50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0.30 1.78
道路用地 3.69 22.12
總 計 8.34 50.00
註:上表面積僅供參考,實際面積應以核定計畫圖測量分割為主。
資料來源:同圖 4-1。
圖 4-17 擬定細部計畫示意圖 資料來源:同圖 4-1。
5、發展強度--有關計畫範圍內之土地使用分區及發展強度(詳見表 4-11 所示):
表 4-11 土地使用分區及發展強度一覽表 使用分區 面積(ha) 百分比(%) 土地使用強度
建蔽率 容積率 備 註
第 3 種住宅區 8.34 50.00 50 240 -- 文小用地 2.10 12.60 40 -- 限高 6 樓以下 公園用地 2.25 13.50 15 45 -- 公(兒)用地 0.30 1.78 -- -- -- 道路用地 3.69 22.12 -- -- -- 總 計 16.68 100.00 -- -- 資料來源:同圖 4-1。
(四)、 交通運輸計畫
本計畫區之道路系統係將道路分為 15~20 公尺、8~10 公尺等 2 種寬度標準,
依其交通動線規劃說明如下,(詳見圖 4-18、表 4-12 所示):
1、聯外道路系統---本計畫區為東西向狹長形,並沿愛河河岸彎曲,因此以鄰近
1、聯外道路系統---本計畫區為東西向狹長形,並沿愛河河岸彎曲,因此以鄰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