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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以求真為尚。真之反面有二:一曰誤;二曰偽。

正誤辨偽,是謂鑑別。

⎯⎯⎯ 梁啟超114

一、《三消論》的目錄學考證

《三消論》的問世曲折離奇,此書未於完素生前問世,據傳是金代名醫張 子和的好友麻知幾(徵君),由完素後人中有在教醫學的家中所求得的,見載於 書後的跋:

《三消》之論,劉河間之所作也。因麻徵君寓汴梁,暇日訪先生後 裔,或舉教醫學者,即其人矣,徵君親詣其家,求先生平昔所著遺 書,乃出《三消論》、《氣宜》、《病機》三書未傳於世者,文多不全,

止取《三消論》,於卷首增寫六位、藏象二圖,其餘未遑潤色,即付 友人穆子昭。子昭乃河間門人穆大黃之後也,時覓官於京師,方且 告困,徵君欲因是而惠之。由是余從子昭授得一本,後值兵火,遂 失其傳。偶於鄉人霍司承君祥處,復見其文,然傳寫甚誤,但依倣 而錄之,以付後之學者,詳為刊正云。 時甲 辰年冬至日錦溪野老書115

跋的署名者是錦溪野老,其名未見載於其它史料,無法進一步分辨其身分。跋中 提到錦溪野老兩次得到此書:第一次由麻徵君從河間後人家中取得,再經穆子昭 之手輾轉授給野老,但可惜毀於兵火;第二次於甲辰年(應是公元 1244 年)由 同鄉霍君祥處復得,時值金朝被蒙古滅亡,元朝未立,此年份符合跋所云之「兵 火」。河間著述《三消論》的年代不詳,約在公元 1181 至 1200 年間。其刊本的 流傳有二說:一說《儒門事親》初刊時(1262 年)的 14 卷並不包括它,直至明 嘉靖二十年始由邵輔補入遂成 15 卷本,而後《醫統正脈全書》又據以刊行,而

114 梁啟超著,《中國歷史研究法》(臺北:里仁書局,1994),頁 119。

115 〔金〕劉守真撰,孫洽熙編校,《河間醫集》(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7),

頁 647。

成通行本;二說金刊本為 12 卷,《三消論》附於《治法雜論》中,明代邵輔補入

《治法心要》而成 15 卷,吳學勉刊刻《醫統正脈全書》時又去《治法心要》,獨 列《三消論》為一卷。116

至於《三消論》是否為劉完素所作,歷代書目均沒提出質疑,如日人丹波 元胤的《醫籍考》就只附上書後的跋而未加任何評論117,如圖 6.1 所示。

圖 6.1《醫籍考》評論完素醫書

(重印《皇漢醫學叢書》本,臺北大新書局,1975)

116 〔金〕張從正撰,鄧鐵濤主編,《子和醫集》(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4),

編校說明頁 8;裘沛然主編,《中國醫籍大辭典》,上冊,頁 594。

117 〔日〕丹波元胤著,郭秀梅、〔日〕岡田研吉校譯,《醫籍考》(北京:學苑出 版社,2007),頁 382。

再如丁福保和周雲青所編著的《四部總錄⎯醫藥編》,僅於附錄提到「三消論一 卷,金(河間)劉完素撰」,其版本有四:(1)《儒門事親》本(卷十三);(2)

《周氏醫學叢書》本;(3)《古今醫學會通》本;(4)《中西醫學群書.國粹部》

本。118但僅靠一篇跋來佐證,在目錄學的考據上似乎略顯薄弱。

二、《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消渴論》的目錄學考證

有關《保命集》作者的認定,歷來的考證專家分為二派,看法歧異。第一 派認為是張元素所寫的,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論說:

《病機氣宜保命集》三卷,金張元素撰。元素,字潔古,易州人。

八歲應童子舉,二十七試進士,以犯廟諱下第。乃去而學醫,精通 其術,因抒所心得,述為此書。凡分三十二門,首原道、原脈、攝 生、陰陽諸論,次及處方用藥,次第加減、君臣佐使之法,於醫理 精蘊,闡發極為深至。其書初罕傳播,金末楊威始得其本刊行,而 題為河間完素所著。明初甯王權重刊,亦沿其誤,並偽撰完素序文 詞調於卷首以附會之。至李時珍作《本草綱目》,始糾其謬,而定為 出於元素之手,於序例中辨之甚明。考李濂《醫史》稱完素嘗病傷 寒八日,頭痛脈緊,嘔逆不食。元素往後,令服某藥,完素大服,

如其言,遂愈。元素自此顯名,是其造詣深邃,足以自成一家,原 不必託完素以為重,今特為改正,其偽託之序,亦並從刪削焉。119

可見得持此說的始作俑者是明代的李時珍,他於《本草綱目.序例上》(見圖 6.2)

指出:

《病機氣宜保命集》四卷,一名《活法機要》,後人誤作河間劉完素 所著,偽撰序文詞調於卷首以附會之。120

118 丁福保、周雲素,《四部總錄—醫藥編》(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附 錄 3,頁 28。

119 〔日〕丹波元胤著,郭秀梅、〔日〕岡田研吉校譯,《醫籍考》(北京:學苑出 版社,2007),頁 381。

120 〔明〕李時珍撰,《本草綱目》(臺南:西北出版社,2003)序例上,頁 5。

圖 6.2《本草綱目.序例上》評《潔古珍珠囊》

(光緒合肥張紹棠審定本,臺南西北出版社,2003)

《四庫全書簡明目錄》也同意此種說法,其文如下:

《病機氣宜保命集》三卷,金張元素撰。舊題劉完素者誤也。其書 分三十二門,於脈證多所闡明。李濂《醫史》稱劉完素病傷寒不能 自醫,得元素醫之乃愈,則其術在完素之上矣。121

121 丁福保、周雲素,《四部總錄—醫藥編》(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頁

《鄭堂圖書記》也附和為張元素所作,其文如下:

《病機氣宜保命集》三卷(《醫統正脈》本),金張元素撰,舊題劉 完素撰者誤也。《四庫全書》著錄,無素問二字,倪氏《補遼金元志》、

錢氏《補元志》所載俱同,一名《治法機要》。其書上卷為總論九篇,

中下二篇為諸證論 23 篇,各附以方,皆抒所心得,於脈證多所闡明,

足以自成一家。李川父濂《醫史》稱完素嘗病傷寒,元素令服某藥遂 愈,則其術在守真伯仲間矣。122

而認同此種說法的還有《四部總錄—醫藥編》,簡明扼要地論斷說:「金張元素撰。

元素,字潔古,易州人。」此派學者共同的一個重要史料依據,即是李濂《醫史》

聲稱有一次「劉完素病傷寒不能自醫,得元素醫之乃愈」,主張張元素的醫術當 與劉完素在伯仲之間,甚或在其之上,用來佐證張元素有寫此書的實力。

另一派則維持是劉完素所著的見解,如《醫史》、《天祿琳瑯書目續編》、《醫 籍考》等目錄學書籍。其中李濂的《醫史》就認定《保命集》是劉守真晚年所著,

他寫到:

劉守真晚年著《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凡三卷,分 32 門。首原道、

原脈、攝生,以及於處方用藥、君臣佐使之法,無所不備,而祕藏 篋笥,不以示人。123

而《天祿琳瑯書目續編》也認為作序的楊威為元代人,離完素的年代不遠,其說 法的可性度應較李時珍為高,其文如下:

《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一函八冊元刊)元劉完素撰。書三卷,凡 三十二篇。前有大定丙午守真自序,其辛亥楊威序則鏤版時作,並 玉連環一篇,因為完素自序行止之作,故並揭之。辛亥,元憲宗元 年也。按李時珍本草綱目序例辨此書為張元素撰,云後人誤作劉完 素所著,偽撰序文詞調於卷首以附會之。然此書刻於元代,時珍據 明周籓重刻為言,不如仍從當時人(元代人)之言為審。124

337。

122 丁福保、周雲素,《四部總錄—醫藥編》,頁 337。

123 轉錄自〔日〕丹波元胤著,郭秀梅、〔日〕岡田研吉校譯,《醫籍考》(北京:

學苑出版社,2007),頁 381。

124 丁福保、周雲素,《四部總錄—醫藥編》(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頁 336。

至於《醫籍考》,則是以《三消論》的跋和杜思敬的《濟生拔粹》作為考證的依 據,其文如下:

按,線溪野老劉守真《三消論》跋云:麻徵君寓汴梁日,訪先生後 裔,就其家得《三消論》、《氣宜》、《病機》之書。 又杜思敬《濟生 拔萃》,稱東垣《活法機要》與潔古《家珍》及劉守真《保命》大同 小異。考徵君則麻九疇,為張子和友,乃在當時,其言若此,與楊 序所謂「先生卒,書不傳世」,「屏翳於茆茨荊棘中」者符。杜思敬 編書在元延祐二年,時八十一歲,其生距守真之時未為遼闊,則是 書之出自守真,斷可知矣。且其所述方論與《宣明論》、《原病式》

相出入,李時珍有何所證,以為張元素之書?夫元素所著雖佚不可 見,東垣李明之嘗從受其法,則讀明之諸書以溯源委,其理趣判然 與是書不同。元素子壁,著有《保命集論類要》,時珍豈非以此相混 者耶? 《提要》未察此義,隨襲其謬,併以序文詞稱寧王偽撰,郢 書燕說,莫此為甚。《活法機要》為李明之所著,時珍又為是書一名,

實為歧誤。125

因為按照錦溪野老於《三消論》的跋所示,麻徵君於劉完素後裔家中所得的 3 本書,其中就有《氣宜》一書,當是《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的縮寫。另外,《醫 籍考》還記錄杜思敬曾在《濟生拔萃》中宣稱:「東垣《活法機要》與潔古《家 珍》及劉守真《保命》大同小異。」丹波元胤於是評論:「杜思敬編書在元延祐 二年,時 81 歲,其生距守真之時未為遼闊,則是書之出自守真,斷可知也。」

針對《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的作者身分,上述兩派考證大家壁壘分明,

其論述皆各有所依,引用的文獻不無重疊,卻得出不同的推論,也無法完全說服 對方,對後學而言,更是莫衷一是。

三、旁徵《黃帝素問宣明論方》的目錄學考證作為辨真偽的基準

125 〔日〕丹波元胤著,郭秀梅、〔日〕岡田研吉校譯,《醫籍考》(北京:學苑出 版社,2007),頁 381-382。其實丹波氏誤將「錦」溪野老寫成「線」溪野老。

至於《黃帝素問宣明論方》(原名《醫方精要宣明論》,以下簡稱《宣明論 方》)的作者身分,幾乎所有的目錄學資料都一致認定是劉完素所寫的。如《四 庫全書總目提要》就詳細評論說:

《宣明論方》十五卷(通行本),金劉完素撰。是書皆對病處方之法。

首證諸門,……凡六十一證,皆採用《內經》諸篇,每證各有主治 之方。一宗仲景,……共十七門,每門各有總論。亦發明運氣之理,

兼及諸家方論,於軒岐奧旨實多闡發。而多用涼劑,偏主其說者不 無流弊,在善用者消息之耳。考《原病式》自序云:作《醫方精要 宣明論》,一部三卷十萬餘言。今刊入《河間六書》者乃有十五卷,

其卷二之菊蘭、法薄荷、白檀香,卷四之妙功藏用丸,十二卷之蓽 澄茄丸、補中丸、楮實子丸,皆註新增字,而七卷之信香十方青金 膏,不註新增字者,據其方下小序稱灌頂法王子所傳,併有偈咒,

金時安有灌頂法王,顯為元明以後之方。則竄入而不註者,不知其 幾矣,卷增於舊,殆以是歟。 126

金時安有灌頂法王,顯為元明以後之方。則竄入而不註者,不知其 幾矣,卷增於舊,殆以是歟。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