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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尋夜之路

第三節 長夜行,意遙遙

本節將分成二個部分說明,第一部分在討論 2004 年以後國內、外有 關視覺障礙者就業之影響因素,第二部分則針對此研究結果提出整合性 的看法。

一、 2004 年以後國內、外有關視覺障礙者就業之影響因素

在此以量化及質性訪談研究、文獻回顧的不同研究方法來探討影響 視覺障礙者就業之影響因素:

(一)量化及質性訪談研究

以下就 2004 年後國內外研究結果探討影響視覺障礙者的就業因素,

各研究所得結果簡要說明如下:

1.性別

男性視障者較女性在就業率為高(吳訓生,2004;林慶仁等人,2004;

林慶仁,2008;曹愛蘭,2004;Bengisu、Izbirak、Mackieh,2008),且 甚至高達 1.7~2 倍(馬長齡等,2013)或是被僱用的次數多 3.1 次(Lee

& Park,2008),以及未充分就業(underemployment)(La Grow;2004),

這或許與視障女性的勞動參與率較低有關,而有一部分可能是男性較女 性更受到家人的支持有關(林聰吉,2010);男、女性視障者的平均薪資 相當(曹愛蘭,2004),而男性視障者獲得較低工資的比例較女性低,但 對於目前工作的滿意度比例相當,均為 65%左右(林聰吉,2010);再者,

Bell 與 Mino(2013)指出時至今日,性別的隔閡仍是存在,在年度的薪 資上男性視障者較女性顯著落後。

然而,不論視障男性或女性皆有較高的就業意願(曹愛蘭,2004)。

此外,影響就業的因素包括就業能力、就業意願、以及個體資源等三個 變項,就業狀況直接受就業能力與就業意願影響,就業意願受就業能力 與個體資源影響(吳訓生,2004);而影響就業意願的因素亦受個人身體 狀況與家庭經濟狀況的影響(馬長齡等人,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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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齡

就業狀況會隨著年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就業情形,尤其是高年齡者

(51~69 歲)明顯呈現就業率不佳(林慶仁等人,2004;林慶仁,2008),

曹愛蘭(2004)調查台北縣視障者就業現況後,認為 31-40 歲之視障者 擁有工作的比例最高;而林聰吉(2010)抽取全國 1627 職齡之視障者為 樣本,其調查結果說明年紀越大的視障者,越沒自信表現得較一般人好,

以及越交不到朋友,特別是 50 歲以上的受訪者,且其亦指出青壯年視障 者占所有年齡層之就業率最高。

然而,高年齡組視障者較低年齡組曾有工作的比例較高(吳訓生,

2004),與林慶仁等人(2004)及林慶仁(2008)的研究有所出入,且馬 長齡等人(2013)之研究未支持年齡與就業與否有關聯,以及 Bengisu、

Izbirak 及 Mackieh(2008)在調查土耳其的視障者後,指出年紀較長的 視障者比年輕的視障者擁有更多的就業機會;其可能的原因是年齡與其 他背景因素的關係,包含是否為中途致障、身體健康狀況、工作經驗、

家庭支持度、就業意願等,都有可能形成多重影響或交互抵消影響,因 此,此一部分是值得深入探討。

此外,多數年輕視障就業者,多具有較高教育程度且以電腦為其輔 具,成功案例較多,年齡介於 20~40 歲,而年齡長者多教育程度不高,

其成功之就業亦多運用其殘餘視力,並以按摩業為主(林聰吉,2010)。

3.障礙嚴重程度與發生時間

障礙程度愈輕微者,其就業率愈高(Lee 等人,2008),全盲者之就 業率較弱視者低(吳訓生,2004;曹愛蘭,2004),其可能的原因與僱主 的態度有直接關係(Shaw, Gold, & Wolffe,2007),且在「基本工作能力」

與「實際表現」上乃是低視力者優於全盲,以及在「工作態度」、「社會 技能能力」與「個人社會能力」的表現上亦是低視力者優於全盲者(梁 偉岳,2009);此外,視覺障礙伴隨其他障礙者,其就業率更低(Lee 等 人,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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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林慶仁等人(2004)與林慶仁(2008)之研究,不贊成全盲 與低視力的差別影響其就業率,即不論視障程度如何,其就業狀況並無 不同,其原因可能是大多數盲人多從事按摩行業,而干擾就業比率的比 較;此外,馬長齡等人(2013)更指出障礙程度輕者,其就業率愈低,

其可能原因是身心障礙手冊取得的誤差,因其與福利有所相關,然仍可 進一步瞭解之。而 La Grow(2004)亦發現,視障嚴重程度、目前是否 有其他障礙及性別等三因素將可有效預測其就業率。

林慶仁等人(2004)及林慶仁(2008)的研究亦指出障礙發生的時 間將影響視障者的就業情形,先天失明者多希望能從事電腦相關工作,

而後天失明者多希望從事按摩或清潔工作(曹愛蘭,2004)。而 Wolffe、

Ajuwon 與 Kelly(2013a)的研究說明視障發生的年齡將造成其是否願意 接受新的學習機會及政策與法令對就業的影響程度,即視障若發生在童 年時較發生在成年時,其更願意接受新的學習機會,以及成年致障之視 障者較兒童時期致障更認為政府政策與法令對維持就業的影響。此外,

中途失明者歷經變故後,需要一段生活適應,並在生活重建後而欲重返 社會,然大多又無法重回原來工作崗位,因此進入職業重建之生涯路,

在這路程中,更期待有更多就業的協助(葉欣雅,2007)。

4.教育程度

林慶仁等人(2004)與林慶仁(2008)的研究說明不同的教育程度 對於視障者的就業率將有所影響,然其指出以就業率而言,高中之教育 程度較大學來得高,且馬長齡等人(2013)亦說明高中教育程度之視障 者較國小程度及其以下者就業率高,且認為高中職教育程度之視障者在 按摩業的就業率是最高的;La Grow(2004)說明在以往的研究中,教育 程度並沒有直接影響視覺障礙者的就業率,而其指出沒有正式學歷的視 障者其就業率最低,其次是大專院校學歷,高中學歷的就業率最高。

然而,Lee 等人(2008)針對 874 位南韓職齡之視障者,探討其就 業狀況與就業預測因素,發現擁有大專院校教育程度的視障者之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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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較國小程度更低,主因可能是南韓的就業職場所需之人才多為大專 院校畢業者;而 Bengisu 等人(2008)對土耳其 198 位視障者進行工作 及生活的相關調查,仍發現高教育程度的視障者較低教育程度者有機會 尋獲工作。此外,曹愛蘭(2004)的調查研究發現,學歷在高中職程度 以下(含)的視障者其每月平均薪資以 10001~20000 元為主,而學歷 在專科程度以上(含)則以每月平均薪資 30000 元以上的人數最多;且 國小或以下學歷之視障者以清潔工作為主,國、高中職學歷者以按摩業 及電腦人員為主,大專院校學歷者則為行政人員。再者,林聰吉(2010)

調查指出教育程度愈高之視障者,其工作滿意度亦隨之變高,而學習積 極度亦會隨著教育程度而提升,且教育程度高者,工作性質多以利用電 腦為輔具的白領行業,而年紀大或者教育程度不高者,多為尚有剩餘視 力的藍領階級。

不論如何,教育對於視覺障礙者就業的獲得仍有正面意義(Wolffe, Ajuwon, & Kelly,2013b),且教育對於視障者進入競爭性職場具有重要性,

亦能提升其學業能力以進入就業市場(Giesen & Cavenaugh, 2012);而 Shaw 等人(2007)以調查研究取樣加拿大青年視障者 328 名,年齡介於 15~30 歲,其中包含 131 名全盲與 197 低視力者,研究指出雖視障者的 教育程度較一般人高,但就業率仍處於低點,但研究者仍強調視覺障礙 者應接受高水準平教育,以提昇就業能力。而 McDonnall 與 Crudden(2009)

調查研究取樣美國青年視障者 41 名,年齡介於 15~21 歲,仍強調教育水 平的提昇有助就業的成果;此外,研究者亦發現青年視障者在學校若能 有較多元的工作經驗,將有助其未來就業,其與馬長齡(2013)及 Giesen 與 Cavenaugh(2012)的研究相仿,且早期就業經驗與未來的就業結果有 正相關,包括獨立尋找工作、擁有多種工作機會,並維持較長時間的工 作(McDonnall & O'Mally, 2012)。

5.主要閱讀方式

Bell 等人(2013)在調查美國 1056 位視覺障礙者,其研究發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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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的視覺障礙者較未使用者被僱用的就業比率高,且每年的年所得亦 是使用點字者較未使用點字者多出 11000 美金,因此,點字的使用似乎 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然而,Bengisu 等人(2008)亦指出瞭解點字使用方 式的視障者擁有較高就業的機會,但另有研究指出點字的使用無法證明 與就業有密切的相關,其可能因與教育與專業訓練連結,進而形成較高 的就業。

林慶仁等人(2004)及林慶仁(2008)的研究亦說明視障者閱讀方 式與就業情形達統計顯著考驗,不同閱讀方式在就業情形顯現不同的狀 況,即直接接觸資料之視障者,其就業率仍就偏低,而選擇不閱讀或不 看書者竟然就業率是最高,此一結果仍有進一步瞭解的必要。

因此,綜合上述,吾人認為閱讀方式的不同需與不同因素配合,方 能有效解釋視障者的就業。

6.出外行動能力

Wang 等人(2013)在研究台灣身心障礙者(包含視障者)的就業狀 況時,指出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與交通行動能力能有效預測其就業,其 中開車與騎車皆較騎腳踏車或走路的身心障礙者更能獲得工作機會,此 與林慶仁等人(2004)及林慶仁(2008)的研究相符,亦認為騎機車或 開車的視障者有較佳的就業率,且其亦指出能自由行動視障者之就業狀 況亦佳;再者,馬長齡等人(2013)的研究也強調身體健康狀況與外出 行動狀況的好壞將影響視障者的就業與否,更說明重度或極重度且行動 不便且與家人一同出門者,其較難進入一般競爭職場。

林聰吉(2010)在調查全國視障者沒有必要單獨出門時,其結果說 明年齡在 40 歲以下者與教育程度愈高者,愈不贊同此一說法,代表外出 行動能力與年齡、教育有某種程度的相關;然而,在其調查中亦提及視 障者失業的主因,交通能力與問題卻非是最重要的因素。Bell 等人(2013)

之調查亦明示日常生活行動若能使用手杖,其就業率與年所得顯著高於 未使用手杖之視障者;此外,Wolffe 等人(2013b)的研究亦發現即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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