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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綠色產業發展環境及其勞動力策略

德國為響應歐盟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目標,而透過立法實施以支 持溫室氣體減量,更將環境保護納入教育及職業訓練體系,至今已實 施超過 20 年,其綠色產業及其職務發展可說相當成熟。

一、 綠色產業發展政策

德國環境政策係於 1980 年代受到綠黨影響,該黨之政策主 要係反映民眾對於生態永續性、環境保護及停止核能生產的訴 求,其於 1998~2005 年間與社民黨共同組成紅綠聯合政府,共 同致力訂定生態及氣候保育之法規,特別是生態稅、核能退場機 制及再生能源法。

作為京都議定書之參與國,德國政府同意於 2008 年~2012 年 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21%,至 2020 年時則減少 40%,因應前 項目標,德國政府於 2007 年推動氣候保全統合計畫(IEKP),

該計畫包含 14 項法規命令及 7 項額外措施,除溫室氣體減量之 目標外,其他目標包括:

每年增加 3%能源生產率

於 2020 年時,國內能源供給有 18%來自再生能源,至 2050 年增加至 50%

提高生質能源使用量以減少 7%之溫室氣體排放量

透過汽電共生(Cogeneration, combined heat and power, CHP)

之方式回收電力生產之過程中所失去之能源,以提升能源使 用效率,預計於 2020 年時達到汽電共生所回收之能源佔國內 總供電量 25%之目標

為朝向溫室氣體減碳之目標邁進,德國政府積極研發再生能 源及訂定多項能源法案,並已初見成效,於 2008 年時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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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量占總能源供給量之 9.5%,而其成長原因主係因 3 項措施 之施行:

再生能源補助法(EEG):該項法案頒布於 2000 年,此法令 規劃了再生能源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 FIT),在契約年限 20 年間,保證全數收購再生能源,確保再生能源電業投資者 的投資報酬,惟該保證導致再生能源投資業者逐年增長,造成 國內能源市場供需失衡,且其高於批發市價的差額,係由終端 用戶繳納「再生能源附加費」負擔,使得民眾負擔大幅增加;

為避免不斷飆高的民生電價造成制度崩潰,德國於 2014 年修 正再生能源新法,開始控制再生能源的年增容量,要求新設施 的綠電必須直接進入市場銷售,並取消再生能源躉購制度,改 採「市場獎勵金」(Marktprämie)引導再生能源配合市場供 需使其調整發電時段,追求最佳獲利,為將來再生能源為主的 電力市場預作準備。

再生能源-熱能法(EEWärmeG):建築物耗能為德國主要耗 能項目之一,其中暖氣設備又佔據建築物耗能之大宗,故德國 政府頒訂再生能源-熱能法,要求於 2020 年之前,建築物之熱 能來源需有 14%來自再生能源,新建築須符合該法所訂之規 定,而老舊建築則給予補貼整修。

市場激勵計畫(MAP):由於再生能源供暖系統可在建築興 建之初期即納入規劃,再生能源-熱能法亦僅僅適用於新建築 之規定。針對已存在的既有建築,德國政府於 2000 年擬定市 場激勵計畫(Market Incentive Program, MAP)鼓勵既有建築 進行供暖系統的改建。

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德國政府於 2009 年 10 月宣布,目 標於 2020 年時溫室氣體較 1990 年減量 40%,以使全球暖化之 平均溫度減少 2 度;此外,為達成前述目標,德國政府訂定較著 重於能源效率化及純淨能源之生產計畫:

未來國內電力供給將高度倚賴再生能源,因此德國政府擬重 點扶植再生能源產業

火力發電將可透過更現代之建築方式、高效能之發電站及停 止補助煤炭開採,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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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裝修將更注重環保與否,且具有環保認證之產品將成為 主流

核能因被視為轉型成低碳社會之過渡性技術,將延後淘汰核 能發電

將通過新能源研究計畫培育能源發電、儲存及運輸等技術

鼓勵發展其他環保產業

根據國際能源署之資料顯示,德國於 2014 年之碳排放量約 為 723.27 百萬噸、耗電量約 569.75TWh,較 2007 年推出氣候保 全 統 合 計 畫 時 之 碳 排 放 量 約 766.82 百 萬 噸 、 耗 電 量 約 594.71TWh,分別減少約 6%及 4.4%,可見德國於節能減碳之努 力已有相當成效。

二、 綠色產業發展政策對勞動力市場之影響

能源效率改善、再生能源產量提升及碳排放減量將大幅影響 生產端及消費端之行為,生產者於服務消費者及製造產品時會 透過產品優化及提升能源效率,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如更省 油之交通工具及綠建築等應用,甚至農業也開始研發更環保之 農產品,以減少廢棄物產生及水資源消耗。

根據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育及核能安全部(BMU)於 2008 年之研究,綜合能源和氣候計畫政策(IEKP)將使溫室氣體排 放量於 2020 年時減少 35%,惟需每年花費約 300 億歐元預算於 再生能源及其他更有效率之家用電器及汽車生產等投資,而其 投資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初步估計於 2020 年時可增加 50 萬 份綠色工作,至 2030 年時增加 80 萬份。

前述所提 50 萬份綠色工作之估計量,部分係基於德國聯邦 環境局(Umweltbundesamt, UBA)於 2008 年時進行之一項研究,

該項研究以模型方式,分別以五種情形作為變動因子進行模擬 分析,說明其變化對於勞動力市場之影響,五種情形分別為:

增進建築之能源使用效率

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較高之建築進行裝修

依據排氣量課徵車輛燃料稅

增加貨車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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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權交易項目加入空中運輸工具

依上述情形分析,估計 2020 年時因各項變動因子而影響之 就業人數如下,可見環境政策係可透過建物規格之限制或稅賦 之修改,從而創造相關工作機會。

表 2-10 估計 IEKP 於 2020 年影響之就業人數 重點項目 就業人數 增進建築之能源使用效率 22,070 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較高之建

築進行裝修

33,490 課徵車輛燃料稅 14,000 增加貨車收費金額 30,800 排放權交易項目加入空中運輸

工具

1,500

合計

101,800

資料來源:國際勞工組織

目前環保產業已為德國主要產業之一,於 2006 年國內雇員 數達 180 萬人,在 2004 年~2006 年間增長 29 萬人,兩年內成長 率約 20%,而就業之員工中,64%屬環保基礎設施產業、13%屬 再生能源產業、10%屬產品製造業,最後 10%則屬原物料生產 業。

德國政府期望透過環境保護科技之研發,在 2020 年時相關 研發所帶動之投資可達到國內 GDP 之 14%,而產業之發展亦可 帶動勞動力之成長。近幾年來已見初步成效,於 2007 年時再生 能源產業之就業數約為 27.7 萬人,於 2013 年時已成長逾 3 成至 37.1 萬人,其目標至 2020 年時達到 50 萬人、2030 年時達到 71 萬人,德國政府已預見產業之高速成長可創造職工需求。

在所有就業機會中,再生能源產業提供之就業量成長快速,

自 15%提升至 36%,而在 2005 年~2007 年間,主要提供就業量 之產業為地熱產業及太陽能產業,成長最高時約為每家公司有 10~50 名員工。

公共環境計畫預計於 2020 年可創造 50 萬人之就業機會,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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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30 年時創造 80 萬人之就業機會,透過淘汰核能及減少燃 煤發電廠之數量,並鼓勵再生能源之發展,能源部門將大幅重整 職務內容,然而,雖然未來亦將有再生能源資產操作及維護之工 作需求,德國目前亦開始準備削減再生能源之補貼,若法案通過,

則可能造成製造業外移至其他國家,僅保留研究發展、操作工程、

市場及價值鏈管理技術於國內。

綠色經濟將會是未來全球產業發展之主要方向,而主要的發 展關鍵為法令的逐步規範及市場的鼓勵措施,包含再生能源、資 源回收及污水管理、能源顧問等產業,而德國之環境科技包含六 項重點領域,分別為能源環保化、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原物料使 用效率提升、資源回收、永續水資源管理及永續性交通,其發展 除影響國內產業外,甚至進一步影響到國外相關產業,並帶動產 業產值及勞工人數之增長。

再生能源產業於德國已有良好發展,並於政策支持下進行擴 張,惟立法機構已計畫降低對太陽能及電力供給儲存之補貼,德 國政府預期降低補貼後將使國內相關製造業者外移至中國大陸、

東南亞等勞力成本較低之國家,並促使國內產業朝向高附加價 值之研發產業為主,促使國內產業結構進行再調整。

三、 因應綠色產業發展衍生之職務及職能

雖然綠色職務之職業訓練為當前產業主流,但根據德國聯邦 職業教育研究所(BiBB)之研究,其實於維持現有職業訓練之 基礎上進行綠化則更有效率,主要係因企業對於環保職務之需 求尚處於相對較低之水準,因此參與綠色職務訓練之人員可能 會有職涯被限縮之風險,因此德國係於現有職務之訓練基礎上 添入環保要求,以培養跨行業之視野,而職務綠化之領域則可能 包含於下述各項產業中:

 有機農業

 環保的運輸產業

 再生能源及節能減碳之能源產業

 以回收原料進行生產之製造業

 使用可分解材料之化工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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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可替代性能源之機車產業

在德國聯邦勞工局出版的國家職務目錄中,計有 36 項工作 係關於環保及自然保育,分別透過各式訓練管道而成,包含一般 技職院校、職業訓練所、大學學程或政府專業部門之訓練等,整 理如下:

表 2-11 德國環保及自然保育工作分類 基礎職業訓練  環境保護商務助理

 再生能源技術管理助理

 再生資源技術助理

 環保技術助理 進階職業訓練  環保專業業務員

 排水工程技術人員

 化工(環境保護)技術人員

 機械工程(環境保護技術)人員

 環境技工

 環境保護技術人員(包含再生能源、實 驗室研究、景觀生態學、程序工程或汙 水處理等)

大學科系學程  環境經濟企業管理

 地理生態學

 水文

 環境情報電腦科學

 再生能源機械工程

 環保工程

 環境科學

專業化  廢棄物管理官員

 水汙染防治官員

 廢氣排放控制官員

 資源回收專業人員

 環境稽核

 環境化學家

 環境問題專家

 環境管理官員

 環保實驗室研究員 公務員  環境行政公務員

註:上表中專業化之項目中,其訓練管道可能包含大學學程、進 階訓練或兩者之混合

資料來源:國際勞工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