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心論
第一節 心的基本涵義
心者,湛一之氣所含,湛一之氣,統氣體而合於一,故大;耳目口體
成形而分有司,故小1
心為氣帥,氣為役也。性者天,心者天人之交,而氣僅為身以內之氣,則
純乎人之用。2
心是在天人之交的「活動」者,是湛一之氣,居統領的位置,對於重氣的船山哲
學而言,研究落實於人間的大用,自應以「心論」為首要研究範圍。
二、載理
天理之自然,為太和之氣所體物不遺者為性;凝之於人而涵於形中,因形
發用以起知能者為心。3
萬物有固然之用,萬事有當然之則,所謂理也。……具此理於中(當作具
1《張子正蒙注》卷三,《船山全書》第十二冊,頁 124。
2 《續春秋左氏傳博議》卷上,《船山全書》第五冊,頁 571。
3 同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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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理于中)而知之不昧,行之不疑者,則所謂心也。以心循理,而天地民
物固然之用,當然之則各得焉,則謂之道。自天而言之,則以陰陽五行成
萬物萬事之實體而有其理;即此陰陽五行之靈妙,合於人而為情性,以啟
其知行者,而有其心。則心之於理,所從出者本非二物。故理者,人心之
實;而心者,即天理之所著所存者也。4
由這兩段文字看來,「心」的涵義至少有二:一是氣,一是理。所以唐君毅先生即
將心界定為「以氣載天理,而為心。」另外,「思」、「情」、「才」也都包含在唐先
生下的心的定義裡頭:
氣具理而知之,為思;顯此理於外,為情;思此理,行此理,以顯此理之
能,為才。于此理具之,而能思之、顯之、行之者、亦即所謂載理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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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特色就是能「思」、能顯(「情」)、能行(「才」),所以底下有專節論這幾個項
目。
4 《四書訓義》卷八,《船山全書》第七冊,頁 377。
5 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教篇》(台北:台灣學生書局,78 年 11 月),頁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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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與耳目之比較
孟子討論過心官、耳目之官,所以界定心的基本涵義時,不免將耳目之官提
出作比較。船山論心,亦注重心與感官的關係:
一人之身,居要者心也。而心之神明,散寄於五臟,待感於五官。肝脾肺
腎,魂魄志思之藏也。一藏失理,而心之靈已損矣。無目而心不辨色,無
耳而心不知聲,無手足而無能指使。一官失用,而心之靈已廢矣。其能孤
挖一心以絀群明而可效其靈乎?6
耳與聲合,目與色合,皆心所翕闢之牖也。合,故相知;乃其所以合之故,
則豈耳目聲色之力哉!故輿薪過前,群言雜至,而非意所屬,則見如不見,
聞如不聞,其非耳目之受而即合,明矣。7
「輿薪」、「群言」等外在的事物,只要是「心」不在,則「見如不見」、「聞如不
聞」,客觀事物並非動用耳目之官就夠。這說明心的重要性,所謂「一人之身,居
要者心也」。然而,心亦仰賴耳目之官,絕對不能「一官失用」。船山在《尚書引
義》裡,對於心與耳目之官的關係,有更直接的說明:
6 《尚書引義》卷六,《船山全書》第二冊,頁 412。
7 同註 1,卷四,頁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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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孟子之以耳目為小體,何也?曰:從其合而言之,則異者小大也,同
者體也。從其分而言之,則本大而末小,合大而分小之謂也。本攝乎末,
分承乎合,故耳目之於心,非截然而有小大之殊。如其截然而小者有界,
如其截然而大者有畛,是一人而有二體。當其合而從本,則名之心官,於
其分而趨末,則名之耳目之官。官有主輔,體無疆畔。是故心者即目之內
景,耳之內牖,貌之內鏡,言之內鑰也。合其所分,斯以謂之合。末之所
會,斯以謂之本。8
船山認為心與耳目之官的關係重點仍在「合其所分」、「末之所會」,兩者互相依賴,
不需要分為二體。只是,從「本」者為心官,從「末」者為耳目之官,心是主,
耳目之官是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