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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心理健康、快樂相關文獻

一、心理健康的意義

「健康」可由「狀態」(state)及「歷程」(process)來定義。以「狀態」來 定義健康,強調的是健康的「內容」(content),Bloom 於 1988 將健康分為 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及社會性健康 (吳英璋、許文耀、陳慶餘、金樹人,1994),

而世界衛生組織,將健康的定義為「生理、心理、社會的安適,而不僅是沒 有疾病或痛苦」。以「歷程」定義健康,認為個體在任何時刻、任何情況下,

如持有正向的生活態度,就是健康。因此,癌症末期患者也可以是健康的(吳 英璋、許文耀、陳慶餘、金樹人,1994)。

心理健康是抽象的概念,並無明確的界線,不同學者所持觀點不同,測 量標準亦有差異,很難有共同指標。Rambo (1984)指出心理健康不僅包含高 度信心,且可用來預測一個人的內在與外在的環境狀況。心理健康者大多能 在自己的期望中處理完成事情,亦即有能力控制壓力並作有效的改變。

English and English (1958) 在 其 所 著 的 「 A comprehensive Dictionary of Psychoanalytical Terms」一書中,曾對心理健康作經典的定義:「心理健康是 指一種持續的心理情況,當事者處於那種情況下能做良好適應,具有生命活 力,並且能充分發展其身心的潛能。這是一種積極的豐富情況,不僅免於精 神疾病而已。」

國內學者柯永河(1993)將心理健康分為靜態、動態觀點。靜態觀點:良 好習慣多,不良習慣少謂之健康,不良習慣多,良好習慣少的心態謂之不健 康。能給自己愉快感受、增進良好人際關係、促進自我人格成長稱為良好習 慣;給自己不舒適感、破壞良好人際關係、阻礙自我人格成長稱為不良習慣。

而從動態的立場而言,影響心理健康的重要因子有「個人內外在壓力總合」、

「個人自我強度」與「個人之社會支持性」等三項,當個人的壓力越大,必 然越不利其心理健康,而當他具有足夠的自我力量或有充分的社會資源可以 運用時,必然會減少其心理不健康的可能性(柯永河,1993)。

Vailant (2003)指出過去關於心理健康研究方面的偏誤,例如企圖區分每 個地方的心理健康特質、標準化心理健康、忽略文化差異等等,為了配合不 同研究的需求,他整理相關學者提出的心理健康概念,認為心理健康的可分 為六項概念:心理健康的人心理情況高於一般平均值(above normal)、具較多 的正向心理表現(positive psychology)、較成熟(maturity)、社會─情感智能 (social-emotional intelligence) 較 高 、 個 體 主 觀 感 受 較 幸 福 (subjective well-being)、快樂,擁有較佳的心理健康情況及面對創傷情境,也有較佳的 恢復力(resilience)。研究顯示各項心理健康概念間有高度的正相關,顯示雖 然對心理健康的概念說明有所不同,但一個心理健康的人往往皆具有各種心 理健康的表徵。

二、心理健康的特質

一個真正健康的人,除了身體強壯、精神煥發之外,還要擁有穩定的情 緒和積極的生活態度。簡言之是在生理和心理兩方面,都能保持健康。心理 健康是個人在思想、感受和行為上,都能適當地協調,能接納自己,與人相 處,又能適應社會。而心理不健康則可能發生適應不良,甚至出現心理疾病,

例如焦慮抑鬱、身心症狀及外發行為等心理症狀(徐美玲,2007)。

Jahoda (1958)歸納各學派對心理健康之觀點,提出以下心理健康性格之 特質:

(一)對自我的態度:能客觀的了解自己的經驗、感情、能力與意見,接 納自己的優缺點,並區別自己和別人,且能承擔角色責任。

(二)成長、發展與自我實現:心理健康的人會努力朝向自我目標邁進,

採取積極行動以完成自我實現。

(三)完整的人格:心理健康的人「本我」、「自我」、「超我」三者處於平 衡狀態的人格,且對挫折的忍受程度較高。

(四)自律性:自律乃指個人能否獨立於所處的環境,以及能否自我做決 定的指標。心理健康者能自我作決定,且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五)對外界環境之覺得精確程度:心理健康者能對外在世界做精確的衡 量,並採取適當的回應,對於壓力(stress)情境也有較正確的認知。

(六)環境的支配:心理越健康的人,越能主動挑戰環境,不但設法使自 己適應環境,更會力圖圖破困境以完成目標。

綜觀上述,具有心理健康特質的人必須建構於身心皆能平衡之立基點 上,對於情緒(焦慮與憂慮)的調適有著正相關的關係,心理健康能夠誘發個 體潛在能力,對於未來及目標全力以赴。所以,心理健康的個體懂得自我覺 察自己及外在環境,進而隨時充實自己以發揮自己的才能。

三、快樂的概念

在過去心理學的研究期刊中,大量的探討憂鬱、沮喪,但關於正向的議 題如快樂,卻很少提及(Furnham & Cheng, 1999)。直到 Bradburn 提出正向情 感(Positive affect)和負向情感(Negative affect)並非彼此相反的概念,應獨立檢 視測量的觀點後,心理學家才逐漸正視快樂的觀點(Cheng & Furnham, 2002)。有些研究傾向以情感層面為理論基礎去測量快樂,例如測量良好心 情(good mood);有些研究則就認知反射(cognitive-reflective)層面和生活品 質的關係去探討快樂感受(Estes & Henderson, 2003)。

在當代社會心理學界,一般認為快樂是個人根據自己所選擇的標準,對 自己的生活品質所作的整體評估,換言之,在此領域是將快樂作為研究個人 對生活品質之主觀感受的指標(吳靜吉、郭俊賢,1996)。

然而被用來詮釋此種主觀感受的用詞,除了快樂(happiness)之外,尚 有生活滿意(life satisfcation)、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

客觀幸福感(objective well-being)、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正向情感 (positive affect)等等,各個學者有其不同的看法。

Bradburn (1969)認為快樂是由正向情感與負向情感兩部分組成;快樂是 個人比較正向情緒和負向情緒後所得的一整體判斷。Andrews and Withey (1976)則是認為,快樂除了包含正向情緒、負向情緒之外,尚包括對生活的

滿意程度;前兩者為情感-情緒層面,後者為認知-判斷層面。Argyle, Martin, and Crossland, (1989)認為快樂主要正面情感、缺少負面情感、對生活整體感 到滿意三個成分所組成。

國內學者楊國樞(1994)認為快樂是個人主觀經驗的認知問題,當個人覺 得應該是快樂的時刻,便會覺得快樂。吳靜吉(1994)則是認為快樂是一種情 緒,一種長期且主觀、舒服滿足的感覺。

Veehoven(1991)將生活滿意定義為個人對整體生活品質的評估,Ryan and Deci (2000)曾提出維持良好生活品質的方式,就是個人主觀認為自己正 在過好生活,而個人對生活品質的評鑑,則是包括是否經常接觸到快樂的事 物、時常投入有趣的活動以及對生活普遍感到滿意等等,都是構成個人快樂 與否的要素。Lu (1995)認為生活滿意和快樂最大的不同在於,快樂為一種情 緒或感覺狀態,而生活滿意則是一種認知或判斷的過程。

Diener (1984)則是以主觀幸福感形容個人對生活品質的主觀性認知與情 感評價。他認為,如果個人的心情大多處於快樂狀態,較少有不悅或痛苦的 情緒,能常投身在有趣的活動中,並且對生活感到滿意,便會產生充足的主 觀幸福感。Myers (1993)也指出,個人往往可以藉由對本身快樂狀態的評估,

進而預測幸福感受;與憂鬱的人相比,快樂的人有較低的自我專注度、敵意 和物質濫用傾向,也較不易受挫,並且是較關愛的、寬恕的、信任的、有活 力的、果斷的、有創意的、社會性的與充滿希望的。

綜合以上相關研究的看法,快樂、幸福感、主觀幸福感、生活滿意等等,

這些概念時常同時存在,但它們並不全然相等。西方哲學較重視快樂和幸福 的區別,認為快樂是指短暫的感受,幸福則是指時間更長,程度更深的內在 滿足感。亦即,快樂是屬於幸福中的一種愉悅的感覺,但幸福不能歸納於快 樂之內 (楊澤波,1995 ) 。Meyer and Diener (1995)在其文章「快樂者是誰? 」 (Who Is Happy?)中指出,幸福感(well-being)、快樂(happiness)和生活滿意三 者意義趨近相同,均指個人主觀對於幸福感的評價,其中「快樂」(happiness)

是指個人主觀且短暫對於生活滿意的的感受;「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則不僅是一種來自於個人主觀的短暫感受、亦可能來自於親朋好 友的經驗。莊慧秋 (1987) 指出,「快樂」屬於眼前較短暫的愉悅和欣喜,

是指生活中任何一件微小、美好的事件所帶情緒上愉快的感受,而幸福感則 是比較穩定而長期性的盈悅與滿足,是一種慕然回首、午夜凝思後一份不悔 與安心。然而,不論是快樂還是主觀幸福感,文獻中大都將這些名詞視為一 種個人對生活的態度(Andrews & Robinson, 1991; Veenhovern, 1991),是個人 對自己生活品質的一種主觀正面感受,是情感與認知兩方面並存,並且是完 整不可分割的。

四、心理健康與快樂的相關文獻

健康和快樂都是人類長久以來所追求的(Graves, 2000)。健康為快樂的決 定因素(Kozma, 1983),雖然沒有心理疾病並非意味著快樂,然而,心理健康 和快樂之間仍有無法分開的關係(Lu, 1995; Thompson & Heller, 1990)。大部 份關於快樂的研究都由社會科學家進行,聚焦於快樂心理及社會方面的決定 因素(Veenhoven, 2001)。例如快樂經常透過社會學的研究來撿視(Myers &

Diener, 1996),快樂的程度經常與人格特質(DeNeve & Cooper, 1998)、自尊 (Cammock, Joseph, Lewis, 1994)、愛的感受(Pettijohn, 1996)、民主(Frey &

Stutzer, 2000)進行探討,也與大腦的特定運作有關(George, Ketter, Parekh, Horwitz, Herscovitch, & Post, 1995)。

相較之下,探討心理健康與快樂關係的文獻較少。典型的醫學文獻將快 樂視為良好心理健康的成分,例如心理健康量表 SF-36 包含了快樂的項目 (Berwick, Murphy, Goldman, Ware, Barsky, & Weinstein, 1991)、Bradburn 幸福 感 的 量 表 詢 問 受 試 者 “ 沮 喪 或 非 常 快 樂 ”(McDowell & Praught, 1982;Bradburn, 1995)、Happiness-Depression 量表的效度測試了心理健康的問 卷(Walsh, Joseph, & Lewis, 1995),從上述的量表發展我們也可以發現,學者 們認為心理健康和快樂存在一定關係。

Freeman, Templer, and Hill (1999)指出,快樂與身心健康、壓力調適有 關,當身心狀況佳時,個體亦會感受較快樂。Seligman (2002)也強調快樂是 心理健康的一種情感表達。Lu and Shin (1996)針對台灣人所做的研究也發 現,心理疾病與快樂的負向關係,Gerdtham and Johnnesson (2001)則發現健 康(生理及心理健康)會促進快樂程度。基於上述的理論基礎及實証研究,我

Freeman, Templer, and Hill (1999)指出,快樂與身心健康、壓力調適有 關,當身心狀況佳時,個體亦會感受較快樂。Seligman (2002)也強調快樂是 心理健康的一種情感表達。Lu and Shin (1996)針對台灣人所做的研究也發 現,心理疾病與快樂的負向關係,Gerdtham and Johnnesson (2001)則發現健 康(生理及心理健康)會促進快樂程度。基於上述的理論基礎及實証研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