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唐人小說看士人的心理困境
第一節 情慾與性靈的衝突
經 由 上 述 討 論 可 以 發 現 , 人 性 心 理 層 面 中 的 矛 盾 , 早 為 哲 學 家 所 注 意 , 若 將 其 簡 化 來 看, 人 類 所 遇 到 的 心 理 矛 盾 , 不 外 乎 糾 結 於 原 始 慾 望 、 社 會 現 實 及 道 德 良 心 三 者 之 間, 而 有 著 強 烈 現 實 意 義 的 唐 代 小 說,當 然 對 此 亦 多 所 著 墨。 故 本 章 期 盼 能 透 過「 情 慾 與 性 靈 的 衝 突 」、
「 婚 與 愛 的 衝 突 」、「 仕 與 隱 的 衝 突 」 及 「 仙 道 與 窮 達 的 衝 突 」 等 四 個 面 向 , 來 探 討 唐 代 士 子 立 足 於 家 族 、 社 會 之 中 所 面 臨 到 的 心 理 困 境。
第 一 節 情慾與性靈的衝突
性 靈 者,其 本 意 是 指 人 的 心 靈。劉 勰《 文 心 雕 龍• 原 道 》中 認 為 : 人 之 所 以 是 「 有 心 之 器 」, 而 不 同 於 自 然 界 的 「 無 識 之 物 」, 即 在 於 人 是 「 性 靈 所 鍾 」。1 5 9《 文 心 雕 龍 • 序 志 》 中 更 明 言 「 歲 月 飄 忽 , 性 靈 不 居 」,1 6 0指 的 亦 是 人 的 心 靈 。 而 本 節 中 所 要 討 論 的 「 情 慾 」, 相 對 於
「 性 靈 」 而 言 , 實 偏 於 「 慾 」 的 面 向 。 在 精 神 分 析 學 派 中 認 為 所 謂 的
「 原 我 」 充 滿 著 本 能 及 慾 望 的 強 烈 衝 動 , 力 圖 快 速 獲 得 滿 足 , 這 亦 是 本 節 所 要 討 論 的 「 情 慾 」 的 部 分 。 因 此 , 本 節 將 「 性 靈 」 與 「 情 慾 」 對 舉 , 企 圖 處 理 唐 傳 奇 中 唐 代 士 子 深 受 性 的 本 能 所 策 動 的 部 分。
唐 傳 奇 中 的 名 篇 張 鷟〈 遊 仙 窟 〉即 是 其 中 一 個 最 好 的 例 子。張 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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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勰 著 、 王 更 生 注 譯 :〈 原 道 〉,《 文 心 雕 龍 讀 本 》上 冊( 台 北: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 一 九 八 三 年 出 版 ), 頁 2 ∼ 3 。
1 6 0 同 上 註 , 劉 勰 著 、 王 更 生 注 譯 :〈 序 志 〉,《 文 心 雕 龍 讀 本 》 下 冊 , 頁 3 8 1 。
字 文 成,唐 深 州 陸 澤 人( 州 治 縣 治 今 俱 在 河 北 深 縣 ), 唐 高 宗 調 露 初 年
文 中 女 主 角 崔 十 娘 出 身「 博 陵 王 之 苗 裔, 清 河 公 之 舊 族 」,清 河 崔
「 眼 似 星 初 轉 , 眉 如 月 欲 消 。 先 須 捺 後 腳 , 然 後 勒 前 腰 。 」 十 娘 則 詠 云 :「 勒 腰 須 巧 快, 捺 腳 更 風 流。但 令 細 眼 合, 人 自 分 輸 籌 。 」1 6 9
「 捺 後 腳 」 與 「 勒 前 腰 」 一 語 雙 關 , 講 的 既 是 走 雙 陸 棋 的 方 法, 亦 是 隱 射 性 愛 的 動 作。稍 後 飲 宴 之 時,十 娘 向 張 鷟 借 刀 削 梨,兩 人 詠 刀 子 、 詠 鞘 的 詩 文 更 為 露骨 :
下 官 詠 刀 子 曰:「 自 憐 膠 漆 重, 相 思 意 不 窮,可 惜 尖 頭 物, 終 日 在 皮 中 。」十 娘 詠 鞘 曰:「 數 捺 皮 應 緩, 頻 磨 快 轉 多; 渠 今 拔 出 後 , 空 鞘 欲 如 何 ! 」1 7 0
兩 首 詩 文 不 但 暗 指 男 女 之 性 器 官, 崔 十 娘 所 詠 詩 句「 渠 今 拔 出 後 , 空 鞘 欲 如 何! 」 猶 隱 含 歡 場 女 子 與 恩 客 露 水 姻 緣 後 , 苦 等 情 人 ( 恩 客 ) 歸 來 的 意 象 ,1 7 1已 然 足 以 證 明 崔 十 娘 實 為 一 女 妓 無 誤。
唐 代 士 人 對 「 情 慾 」 的 態 度 , 從 張 鷟 的 自 敘 「 余 以 少 娛 聲 色 , 早 慕 佳 期 , 歷 訪 風 流 , 遍 遊 天 下 」,1 7 2即 可 知 唐 代 在 相 當 程 度 上 是 默 許 士 子 得 以 藉 由 挾 妓 發 洩 己 身 情 慾。1 7 3因 此,士 子 既 愛 色,即 無 需 掩 飾 , 甚 而 願 意 花 費 重 金 以 遂 所 願, 如 〈 李 娃 傳 〉 中 的 滎 陽 公 子 , 對 李 娃 一 見 鍾 情 :
1 6 9
同 上 註 。
1 7 0
同 上 註 , 頁 4 9 。
1 7 1 一 如 李 昂 於 小 說《 迷 園 》中 ,敘 述 北 投 溫 泉 旅 館 中 的 性 交 易 , 旅 館 中 的 歡 場 女
子 為 搏 得 恩 客 青 睞 , 以 賺 取 夜 渡 資 所 唱 的 豔 情 歌 曲 、 歌 詞 皆 有 雷 同 於 十 娘 詩 文 的 意 象 , 如 :「 花 蕊 未 採 空 自 開 」、「 採 花 蜂 螫 了 就 走 」、「 花 蕊 欲 開 等 雨 滴 」。 詳 見 李 昂•《 迷 園 》( 台 北:麥 田 出 版,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初 版,二 ○ ○ 一 年 六 月 二 版 一 刷 ),
頁 220 。
1 7 2
引 自 蔡 守 湘 選 注 :〈 遊 仙 窟 〉,《 唐 人 小 說 選 》, 頁 4 0 。
1 7 3 或 更 精 確 言 之 為 「 性 慾 」。
不 覺 停 驂 久 之 , 徘 徊 不 能 去 , 乃 詐 墜 鞭 于 地 , 候 其 從 者, ? 取 之 。 累 眄 于 娃 , 娃 回 眸 凝 睇 , 情 甚 相 慕 。 竟 不 敢 措 辭 而 去 。1 7 4
一 面 之 緣, 即 傾 心 若 此 ,足 見 其 所 重 者 為 李 娃 之「 色 」,故 一 旦 查 知 其 為 狹 邪 女, 那 怕 入 幕 之 資 高 昂,亦「 苟 患 不 諧,雖 百 萬 何 惜 ? 」再 者 , 如 〈 霍 小 玉 傳 〉 中 的 李 益 進 士 擢 第 、 功 成 名 就 後 , 亦 「 每 自 矜 風 調 , 思 得 佳 偶, 博 求 名 妓 , 久 而 未 諧 。 」 可 見 對 於 唐 代 士 子 而 言 , 恣 慾 狹 妓 , 為 社 會 所 默 許 。 更 甚 者 如 晚 唐 時 夏 侯 澤 狹 妓 時 被 抓 傷 臉 , 翌 日 上 朝 時 , 同 年 雖 頗 異 之 , 他 卻 也 大 方 承 認 :
牙 娘 居 曲 中 , 亦 流 輩 翹 舉 者 , 性 輕 率 , 惟 以 傷 人 肌 膚 為 事 。 故 硤 州 夏 侯 表 中 澤, 相 國 少 子 , 及 第 中 甲 科 , 皆 流 品 知 聞 者 , 宴 集 尤 盛,而 表 中 性 疏 猛,不 拘 言 語,或 因 醉 戲 之,為 牙 娘 批 頰 , 傷 其 面 頗 甚 。 翼1 7 5日 期 集 於 師 門 , 同 年 多 竊 視 之 , 表 中 因 厲 聲 曰:「 昨 日 子 女 牙 娘 抓 破 澤 顒 ! 」同 年 皆 駭 然, 裴 公 俛 首 而 哂 , 不 能 舉 者 久 之 。1 7 6
其 中 的「 裴 公 」, 指 的 是 其 年 主 司 裴 瓚, 裴 瓚 聽 到 新 科 進 士 前 一 晚 狹 妓 傷 頰, 竟 只 是「 俛 首 而 哂 」, 絲 毫 不 覺 有 何 不 妥, 可 見 對 於 唐 代 士 人 來 說 , 狹 妓 確 為 一 稀 鬆 平 常 之 事 。 故 可 以 由 此 推 知 , 士 人 抒 發 情 慾 之 管 道 多 藉 由 狹 妓 一 途, 娼 妓 本 有 侍 寢 之 服 務, 故 不 但 可 滿 足 士 人 情 慾 上 的 需 求,更 兼 以 唐 妓 多 具 有 歌 舞 詩 文 等 才 華,亦 可 為 士 子 的 紅 粉 知 己,
因 此 若 唐 代 士 子 的 情 慾 對 象 是 倡 女 時, 則 無 性 靈 與 情 慾 的 心 理 衝 突。
然 而 若 其 愛 慾 的 對 象 非 娼 妓, 則 將 面 對 情 慾 與 性 靈 的 天 人 交 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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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上 註 , 頁 3 1 7。
1 7 5
此 字 應 為 「 翌 」 字 。
1 7 6 詳 見 孫 棨 :〈 北 里 志 • 牙 娘 〉,《 唐 五 代 筆 記 小 說 大 觀 》, 頁 1 4 0 7 。
如 唐 傳 奇〈 柳 毅 〉 一 則 中 的 主 角 柳 毅 , 顯 然 就 是 精 神 分 析 理 論 的 人 格 結 構 中 「 超 我 」 的 代 表 。 超 我 指 的 是 社 會 的 道 德 規 範 及 個 人 的 良 心,
因 此 , 我 們 看 到 當 柳 毅 聞 知 洞 庭 龍 女 的 遭 遇 時, 一 出 場 即 開 宗 明 義 的 表 明 :
吾 , 義 夫 也 。 聞 子 之 說 , 氣 血 俱 動 , 恨 無 毛 羽 , 不 能 奮 飛 。1 7 7
所 謂 「 義 」 者 , 是 社 會 的 道 德 規 範 , 是 較 高 層 次 的 道 德 標 準 , 柳 毅 以
「 義 」 標 榜 自 己 , 顯 然 自 我 期 許 甚 高 。 因 此 , 當 錢 塘 君 為 洞 庭 龍 女 求 親 於 柳 毅 時,柳 毅 的 道 德 標 準 不 允 許 自 己 依 戀 洞 庭 龍 女 的「 殊 色 」,亦 不 允 許 自 己 留 戀 龍 宮 裡 的 富 貴 長 生 :
夫 始 以 義 行 為 之 志 , 寧 有 殺 其 ? 而 納 其 妻 者 邪 ? 一 不 可 也 。 善 素 以 操 真 為 志 尚, 寧 有 屈 於 己 而 服 於 心 者 乎? 二 不 可 也。1 7 8
在 此 「 二 不 可 」 之 下 , 縱 然 在 與 洞 庭 龍 女 拜 別 之 日 , 柳 毅 「 殊 有 嘆 恨 之 色 」,也 只 能 將 遺 憾 深 埋 心 中。之 後 柳 毅 回 到 人 世 娶 妻 張 氏、韓 氏 皆 亡 , 再 娶 由 洞 庭 龍 女 幻 化 之 盧 氏, 當 他 終 於 確 認 盧 氏 即 為 洞 庭 龍 女 時 的 自 述 心 ? , 更 可 見 他 拒 絕 錢 塘 君 的 提 議 後 , 實 則 經 歷 過 一 番 的 天 人 交 戰 :
然 而 將 別 之 日 , 見 君 有 依 然 之 容 , 心 甚 恨 之 。 終 以 人 事 扼 束,
無 由 報 謝 。1 7 9
從「 心 甚 恨 之 」一 語,可 以 得 知 柳 毅 實 則 經 歷 了 一 番 的 掙 扎,只 是「 超 我 」 的 力 量 , 超 越 了 「 原 我 」 的 欲 求 , 因 此 柳 毅 放 棄 美 色 , 更 放 棄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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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自 〈 柳 毅 〉,《 太 平 廣 記 》 卷 四 百 一 十 九 , 頁 3 4 1 0 。
1 7 8
同 上 註 ,〈 柳 毅 〉,《 太 平 廣 記 》 卷 四 百 一 十 九 , 頁 3416 。
1 7 9 同 上 註 , 頁 3 4 1 6。
富 貴 長 生 的 機 會 , 只 為 符 合 「 超 我 」 的 標 準 。
對 唐 代 士 子 而 言 , 情 與 慾 的 心 理 衝 突 實 不 甚 激 烈 , 因 為 社 會 風 氣 開 放,男 女 之 防 較 為 鬆 散,兼 以 士 風 浮 薄,狎 妓 宴 遊 之 風 盛 行。再 者 , 中 國 的 傳 統 社 會 的 文 化 價 值 , 向 來 即 是 「 男 帥 女 , 女 從 男 , 夫 婦 之 義 由 此 始 也。 婦 人 , 從 人 者 也 , 幼 從 父 兄 , 嫁 從 夫 , 夫 死 從 子 。 」1 8 0此 一「 從 」的 觀 念 賦 予 了 男 性 上 位 的 正 當 性,因 此,《 任 氏 》中 的 鄭 六 雖
「 方 有 妻 室 」、「 託 身 妻 族 」, 卻 「 晝 遊 於 外 , 而 夜 寢 於 內 」, 依 然 膽 敢 在 外 金 屋 藏「 嬌 」,且 因「 多 恨 不 得 專 其 夕」,所 以 當 鄭 六 授 官 上 任 時 , 還 邀 任 氏 一 同 前 往。1 8 1由 此 可 以 想 見 唐 代 士 人 的 情 慾 抒 解 管 道 多 樣 , 且 社 會 風 氣 能 默 許 男 子 妻 妾 成 群、 狎 妓 、 外 遇 無 一 不 可 , 除 非 情 況 特 殊 , 否 則 , 確 實 無 須 面 對 情 與 慾 的 心 理 衝 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