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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二拍」中「發跡變泰」的市民意識體現

第二節 愛情婚姻的擅變與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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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奇貨可居」的經營思想值得肯定和讚賞,而這便是一位成功商賈所需必備 的技巧。66再次鼓勵經商者要學會選擇時機、看準時機,「人棄我取,人取我予」

才能囤積居奇,也才能使金錢在商品流通中發揮更大的效力。

一個充滿商機的市場,同時也是一個充滿危機的市場。商海浮沉,盈虧無常 且難以預料,因此經商若全憑道聽塗說或一時眼紅就去做,往往帶來經商失利的 結果。故商人們都很重視經商謀略與技巧,且精通市場供需變化,熟悉各地風俗、

物產、人情,以掌握時機賺取最大利益。67文若虛經歷幾次的失敗,也習得經商 技巧,懂得抓緊「物以稀為貴」的交換原則,在討價還價中,為自己爭取更大利 益;海神更是一個深諳經商之道的商業奇才,引導程宰所用的經營謀略正符合商 業規律,為自己賺得更多錢財。因此,善於把握時機,適時運用謀略,且勇於嘗 試、機智果斷,才可能經商成功。

第二節 愛情婚姻的擅變與自主

以父系氏族為主的組織結構,一直是封建社會的傳統,從而延伸出「男尊女 卑」的階級制度且根深蒂固,嚴格限制了女子在諸多方面的發展,如:政治上,

女子不能干預政治,否則容易招來「紅顏禍水」的罪名;經濟上,「子婦無私貨,

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68,即說明婦女沒有任何繼承和支配財 產的權利。行為上,自小便被教導「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

既嫁從夫,夫死從子」69,清楚傳達女子毫無個人意志,只能遵從父兄長輩、丈 夫、兒子的安排;婚姻上,須聽從父母之命與媒妁之言,且要從一而終,甚至成 為貞節烈女。70

然而,元朝在異族統治下,漢人傳統文化、風俗習慣及道德規範,皆產生很 大的變動,此外,由於胡風漸趨轉熾,漢人深受胡習影響,使得禮法鬆弛,進而 影響之後的明朝,在愛情、男女關係及婚姻的看法上也都出現與傳統有所不同的 現象。特別是明代中後期,隨著工商業經濟發展,平民階層壯大,促使對物質及 精神生活有了更強烈的追求;同時隨著統治階級的日趨腐朽,思想控制日漸鬆動,

66 蔡鄢如:〈初論「二拍」中商人形象〉,《問學集》,第 18 期,頁 172-173。

67 陳艷君、汪雷:〈從「三言」、「二拍」看明代徽商的財富觀〉,《淮北煤炭師範學院學報(哲 學社會科學版)》,2010 年 2 月第 31 卷第 1 期,頁 10。

68 王夢鷗選注:《禮記選注‧內則》(臺北:正中書局,1968 年),頁 123。

69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王輝整理:《儀禮注疏‧喪服第十一》(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8 年),頁 920。

70 參見趙曉彤:〈「三言」、「二拍」對女性的審視與思考〉,《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研究生論文專刊》,2007 年 6 月,第 34 卷,頁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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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影響,進而使筆下的情欲超越天理,超越等級觀念,超越父母之命,成為人 類一種難以遏制的自然之情,不僅無可非議,且應該受到重視。79

受到這一思想轉變影響的「三言」與「二拍」,結合了主動積極的性格,在 作品中反映出諸多文人的觀點,其中愛情婚姻的觀念,更呈現出強烈的反封建和 反權威色彩,而成為當時整個世代潮流的真實影射。80凌濛初肯定情愛是人天生 的本性,認為情愛是一切倫理道德的基礎,故「二拍」在情慾上表現出鮮明的特 點。首先,反對無情之欲的氾濫,對於小說中縱慾人物沒有一個是善終的,但同 時,也不否認人有正常的情感生理欲求,因此在一些縱慾的作品中,又可以看到 對人物的某種同情,如在描寫情竇初開不能自己的少男少女,其情慾與禮法矛盾 衝突時,則顯示出禮法鬆綁的現象,兩情相悅的少男少女,大膽衝破傳統禮教,

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及嚴格的門閥階級觀念拋在一邊而私成夫婦,敘述者給予 這些踰矩的行為極大的同情和包容。81

故事中的女主角們,勇敢衝破道德藩籬,一反過去小說中處於被動的角色,

轉而採取積極的態度,主動的與男主角見面、幽會,甚至偷情,展現嬌媚且大膽 的作風,及將貞節觀念拋諸腦後的態度。是故,凌濛初是以寬容的愛情觀來詮釋 男女關係,對於男女在婚前的結合,採取開放態度,不僅默許這種結合,更將這 種行為歸入「情」的範圍裡,而無嚴厲的批評和譴責。82以下就兩個面向來分析 在凌氏重寫筆下的發跡變泰故事,面對力圖以科舉來改變自身階級的男性時,女 性如何於愛情、婚姻中展現覺醒的自主意識。

一、追求婚姻生活中男女平等

在封建社會的傳統觀念中,大多數的女性只能依靠男性的經濟而生活,於是 一直處於被壓迫之下;更甚者,婚姻生活裡的女性還受到嚴格的約束,追溯最早 的「七出之條」,即記載於《大戴禮記‧卷十三》〈本命〉中:「婦有七去,不順 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83因此男性每每 得用冠冕堂皇的藉口休妻,且被認為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然而被休去的女性

79 張義光:〈「三言」、「二拍」與中晚明社會思潮〉,《漢中師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3 年第 3 期,頁 72。

80 馮曉琴:〈從「三言」、「二拍」看明代文人的愛情婚姻觀〉,《延安教育學院學報》,1998 年第 2 期,頁 31。

81 羅小東:《「三言」、「二拍」敘事藝術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 年),頁 86-87。

82 黃秀愛:《「兩拍」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2002 年),頁 90-91。

83 【漢】戴德編,黃懷信主撰、孔德立、周海生參撰:《大戴禮記彙校集注‧卷十三》〈本命〉

(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 年),頁 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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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無權發聲,僅能從一而終,面臨隨時被遺棄的遭遇。

《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中言:「禮,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

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84更直指女性在男權社會中的「次 等」地位,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僅能侍奉一夫,且在丈夫逝世後,必須守寡 才是遵從婦道。85換言之,在傳統愛情婚姻觀念上,男性可以成為負心漢,對女 子始亂終棄,且不會因此受到懲罰,然而女子一旦負心,將會遭到最嚴厲的輿論 和懲處。幸而這般不公允、不平等、女性只能禁聲的社會現象,在明代出現變化,

政權的腐敗、經濟的發展、思想的鬆動,皆有利於人的自我醒覺,文學作品則更 為鮮明的反映時代,〈滿少卿饑附飽颺‧焦文姬生讎死報〉即為一例。

凌氏在重寫〈滿少卿饑附飽颺‧焦文姬生讎死報〉時,為使主題更加明確,

首先在本卷的起始處做了增添:

詩云: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

今日把贈君,誰有不平事?

話說天下最不平的,是那負心的事,所以冥中獨重其罰,劍俠專誅其人。

那負心中最不堪的,尤在那夫妻之間。蓋朋友内忘恩負義,拚得絕交了他,

便無别話;惟有夫妻是終身相倚的,一有負心,一生怨恨,不是當耍可以 了帳的事。古來生死冤家,一還一報的,獨有此項極多。86

篇首詩加上入話議論的雙重效果,突出了本卷主旨──負心情事為全天下最不公 平,尤其以夫妻間的負心事最為不堪,也一定會有所報應。其次,承襲這一主題 而來的頭回,便以陸氏負心為證,敘述姿容嬌媚的陸氏與鄭生為夫妻,兩人伉儷 情深,如膠似漆,相愛至極,曾互相承諾不論雙方誰先逝世,皆不再嫁、娶。時 光荏苒十年過去,鄭生忽染重病,綿惙之際再次提起妻子「死後不再嫁」的諾言,

只是低頭悲痛哀切而不回話的陸氏,讓在場的公婆與丈夫都相信她的真摯心意。

然而丈夫死後數月,便有好事的牙婆算計著陸氏的年輕貌美,特意親近並為 其作媒,陸氏不僅不推卻,還時常歡喜相待牙婆們,甚至最後接受納聘,改嫁他 人。公婆看在眼裡,不斷以話語警醒,然而陸氏充耳不聞,依然故我,後來得知 陸氏決定再嫁,雖然憤怒,但想著與其因此成為冤家,不如順水推舟任她而去,

陸氏亦毫不隱瞞的表露歡欣之情,選擇一個好日子就嫁過去了。一日陸氏在廳堂

84 【南朝宋】范曄著,魏連科等注譯:《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臺北:三民書局,2013 年),頁 4667。

85 參見劉格娟:〈從「三言」、「二拍」看女性在婚姻中自主意識的覺醒〉,《世紀橋》,2007 年第 3 期,頁 87。

86 〈滿少卿饑附飽颺‧焦文姬生讎死報〉《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一》,頁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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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散步,忽然看見一名後生遞來一封柬帖,並說是鄭官人囑託給予娘子的書信,

陸氏正感到納悶,低頭一看,封筒上題的「示陸氏」三大字即是前夫筆跡,於是 懼怕的仔細看著內容:

十年結髮之夫,一生祭祀之主。朝連暮以同歡,資有餘而共聚。忽大幻以 長往,慕他人而輕許。遺棄我之田疇,移蓄積於别戶。不念我之雙親,不 恤我之二子。義不足以爲人婦,慈不足以爲人母。吾已訴諸上蒼,行理對 於冥府。87

敘述者於此引用了與前文本《夷堅甲志‧卷第二》〈陸氏負約〉相似的字句,以 韻文形式闡述鄭生心聲,除應和鄭生的讀書人身分外,也簡潔明瞭的表達陸氏負 心的行徑已非人婦、人母所當有,並預告著將有報應發生。嚇得魂不附體的陸氏,

內心懊悔無及,悶悶不樂又茶飯不吃,三日即亡。

在「一女不事二夫」的傳統觀念裡,夫死再嫁的女子自然會受到社會譴責、

報應責罰;反觀,男子卻身處允許「三妻四妾」的社會倫理中,縱使有妻死再娶 之舉,亦被視為理所當然,而極少受到懲罰。因此,凌氏重寫時,特意在頭回與 正話的銜接處,增添第二次的議論,為婦女們發出一段不平之聲:

天下事有好些不平的所在!假如男人死了,女人再嫁,便道是失了節、玷 了名、污了身子,是個行不得的事,萬口訾議;及至男人家喪了妻子,卻 又憑他續弦再娶,置妾買婢,做出若干的勾當,把死的丟在腦後不提起了,

並沒人道他薄幸負心,做一場說話。就是生前房室之中,女人少有外情,

並沒人道他薄幸負心,做一場說話。就是生前房室之中,女人少有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