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與其構成信念間的關係
此節將回答研究目的五、六、七並考驗研究假設二,以瞭解研究對 現對從事吸菸行為的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與其構成信念間的 關係。第一部分將說明探討態度與行為信念、結果評價間的相關情形;
第二部分將說明主觀規範與規範信念、依從動機間的相關情形;第三部 分將說明知覺行為控制與控制信念、知覺力量間的相關情形。
一、 態度與行為信念、結果評價的關係
(一) 態度的描述性分析
「態度」是由從事吸菸行為是好/不好、有價值/無價值、安全/
不安全、有益/有害、需要/不需要等五個子題目所構成,將個人五個 子題目的得分予以加總後再平均,即為態度量表的得分數。表 4-13 顯示,
研究對象對於從事吸菸行為的整體態度為負向(Mean=-1.88)且一致。
再逐一各題比較發現,各題項中對於從事吸菸行為持負向態度者均高於 九成,其中,認為從事吸菸行為是不安全的(98.1%)態度分數最高,
其次為有害的(97.5%)及不需要的(97.5%),而從事吸菸行為是「不 好的」及「無價值的」最低,但也都有 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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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3
從事吸菸行為─態度的描述統計(n=364)
項目 正向 中立 負向
平均值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人數(%) 人數(%) 人數(%)
1. 好/不好 5(1.4) 7(1.9) 350(96.7) -1.86 0.53 4.580 23.726 2. 有價值/無價值 4(1.1) 8(2.2) 351(96.7) -1.88 0.50 5.017 28.234 3. 安全/不安全 2(0.6) 5(1.3) 356(98.1) -1.89 0.44 5.487 37.669 4. 有益/有害 3(0.8) 6(1.7) 354(97.5) -1.89 0.46 5.508 35.425 5. 需要/不需要 4(1.1) 5(1.4) 354(97.5) -1.88 0.52 5.533 34.825 總量表 4(1.1) 3(0.8) 357(98.1) -1.88 0.45 5.114 30.759 註:
1. 計分範圍為+2 至-2,正向為+2 及+1,中立為 0,負向為-1 及-2。
2. 態度指問卷施測日至未來兩個月內對於從事吸菸行為的態度。
3. 總量表為上述五個項目得分總和之平均。
(二) 行為信念與結果評價的描述性分析
「行為信念」主要是測量研究對象認為其從事吸菸行為可能導致之 結果的信念,其由七個子題所構成。表 4-14 結果顯示,頻率中有九成以 上的研究對象認為從事吸菸行為會導致「得到癌症(如肺癌等)」、「身 體有異味(如口臭等)」、「得到心血管疾病」、「危害到別人的健康」、「多 花錢」;有八成以上的研究對象認為從事吸菸行為會造成「生殖功能(如 陽痿、女性不孕等)」;而從事吸菸行為可能會「紓解壓力」傾向負向的 比率比較多(83.5%,Mean=-1.41),表示研究對象認為可藉由吸菸行 為達到紓解壓力的可能性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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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1.69),第二為「多花錢」(92.0%,Mean=-1.67),而平均數 較趨近於零的為「紓解壓力」(Mean=-1.57),即評價傾向中立為多,
表示研究對象認為其較沒有那麼不好。其餘的平均數皆在-1.63 至-
1.65 間。
67 分析。態度與ΣBi*Ei 的 Spearman 相關係數為 0.198(p<0.01),達顯著 水準,表示態度與ΣBi*Ei 的關係為輕微正相關,即ΣBi*Ei 的分數越高,
其從事吸菸行為的態度越趨於正向,與計畫行為理論假設結果相符,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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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本研究假設二之(一),即研究對象吸菸行為的態度與行為信念、
結果評價的交乘積和之間有顯著正相關。
二、 主觀規範與規範信念、依從動機的關係
(一) 主觀規範的描述性分析
「主觀規範」分量表是由兩個子題目所構成,主要是瞭解研究對象 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參考對象,對於其從事吸菸行為的贊同程度;分量 表包括下列兩個項目:重要他人認為應該/不應該、重要他人支持/不 支持。而將個人此兩個題目的得分予以加總後再平均,即為主觀規範量 表的得分數。表 4-16 顯示,研究對象對於其重要他人認為其不應該且不 支持從事吸菸行為的比率皆在九成以上(總量表 95.1%,Mean=-1.80),
表示研究對象多數的主觀規範是負向的。
表 4-16
從事吸菸行為─主觀規範的描述統計(n=364)
項目 正向 中立 負向
平均值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人數(%) 人數(%) 人數(%)
1. 重要他人
應該/不應該 5(1.4) 4(1.1) 354(97.5) -1.87 0.515 5.288 31.695 2. 重要他人
支持/不支持 15(4.1) 9(2.5) 338(93.4) -1.75 0.818 3.633 12.684 總量表 5(1.4) 13(3.5) 346(95.1) -1.80 0.595 3.817 16.494 註:
1. 計分範圍為+2 至-2,正向為+2 及+1、中立為 0、負向為-1 及-2。
2. 總量表為上述兩個項目得分總和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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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規範信念與依從動機的描述性分析
「規範信念」主要是要瞭解研究對象所認為的重要參考對象,認為 他應不應該從事吸菸行為的信念。由開放式問卷篩選出有四個對象:同 儕(朋友、同學等)、老師、父母及家人(父母以外)。表 4-17 顯示,此 四種重要參考對象對研究對象之規範信念皆達九成以上,平均值在-
1.92 至-1.76,表示其自覺重要他人都極不贊同從事吸菸行為,其中又 以「老師」的不贊同度最高(Mean=-1.92),其次為「家人(父母以 外)」(Mean=-1.89)。
表 4-17
從事吸菸行為─規範信念的描述統計(n=364)
項目 正向 中立 負向
平均值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人數(%) 人數(%) 人數(%)
1. 同儕(朋友、同
學等) 6(1.6) 20(5.5) 338(92.9) -1.76 0.665 3.181 10.879 2. 老師 2(0.5) 7(2.0) 355(97.5) -1.92 0.422 6.457 47.476 3. 父母 4(1.1) 10(2.7) 350(96.2) -1.87 0.521 4.639 24.069 4. 家人(父母以外) 2(0.5) 12(3.3) 350(96.2) -1.89 0.480 5.111 29.512 總量表 4(1.1) 3(0.8) 357(98.1) -1.86 0.447 4.884 29.403 註:
1. 計分範圍為+2 至-2。
2. 正向為+2 及+1:表示研究對象之重要他人或團體認為其從事吸菸行為是應該的。
3. 中立為 0:表示研究對象之重要他人或團體認為其從事吸菸行為是不確定的。
4. 負向為-1 及-2:表示研究對象之重要他人或團體認為其從事吸菸行為是不應該的。
5. 總量表為上述四個項目得分總和之平均。
「依從動機」主要是要瞭解研究對象對從事吸菸行為時,個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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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從其認為重要參考對象的意願。表 4-18 顯示,研究對象依從重要他人 的意願以「家人(父母以外)」最高(Mean=2.78),其次為「父母」(Mean
=2.68)及「老師」(Mean=2.65)。而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對象中有 54.9
%對於依從重要參考對象的意見持負向意願居多,可能與現代青少年叛 逆性日益嚴重有關,值得未來探究。
表 4-18
從事吸菸行為─依從動機的描述統計(n=364)
項目 正向 中立 負向
平均值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人數(%) 人數(%) 人數(%)
1. 同儕(朋友、同
學等) 114(31.5) 45(12.4) 203(56.1) 2.50 1.711 .500 -1.494 2. 老師 132(36.5) 37(10.2) 193(53.3) 2.65 1.787 .346 -1.693 3. 父母 139(38.3) 32(8.8) 192(52.9) 2.68 1.789 .304 -1.725 4. 家人(父母以外) 151(41.7) 28(7.7) 183(50.6) 2.78 1.828 .200 -1.811 總量表 142(39.0) 22(6.1) 200(54.9) 2.64 1.698 .330 -1.628 註:
1. 計分範圍為+5 至+1。
2. 正向為+5 及+4:表示研究對象願意依從其重要他人或團體的意見。
3. 中立為 3:表示研究對象不確定是否依從其重要他人或團體的意見。
4. 負向為+2 及+1:表示研究對象不願意依從其重要他人或團體的意見。
5. 總量表為上述四個項目得分總和之平均。
(三) 主觀規範與規範信念、依從動機間的關係
根據文獻理論的觀點,主觀規範可以由規範信念(NBj)與依從動 機(MCj)的交乘積和所構成,主觀規範與ΣNBj*MCj 的 Spearman 相 關係數為 0.026,呈正向關係但未達顯著水準。此與研究假設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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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吸菸行為的主觀規範與規範信念、依從動機的交乘積和之間有 顯著正相關不符合,此可能與研究對象之依從動機不高有關,值得未來 探究。
三、 知覺行為控制與控制信念、知覺力量的關係
(一) 知覺行為控制的描述性分析
「知覺行為控制」主要是為了測量研究對象對於未來兩個月從事吸 菸行為之控制程度的主觀評量,量表共有四個題目。將個人在此四個子 題目的得分予以加總後再平均,即為知覺行為控制量表的得分數。表 4-19 結果顯示,研究對象中九成以上認為只要自己願意,在未來兩月內 會促使自己吸菸的因素非常少,且自己能夠作主、容易地不去吸菸。而 從總量表數據 96.2%來看,顯示研究對象對其未來兩個月內不去從事吸 菸行為有相當的信心程度。
表 4-19
不從事吸菸行為─知覺行為控制的描述統計(n=364)
項目 正向 中立 負向
平均值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人數(%) 人數(%) 人數(%)
1. 在 未 來 兩 個 月 內,在任何會讓 我 吸 菸 的 情 境 下,要我不吸菸 對 我 而 言 是 非 常容易的事。
345(94.8) 7(1.9) 12(3.3) 1.76 0.755 -3.783 14.650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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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0
從事吸菸行為─控制信念的描述統計(n=364)
項目 正向 中立 負向
平均值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人數(%) 人數(%) 人數(%)
促進因素
1. 受引誘、威脅 18(4.9) 32(8.8) 314(86.3) -1.48 0.898 1.857 3.006 2. 好奇 29(8.0) 14(3.8) 320(88.2) -1.50 0.962 2.076 3.534 3. 壓力大 20(5.5) 22(6.0) 322(88.5) -1.55 0.903 2.244 4.596 障礙因素
1. 法令規定 175(48.1) 29(7.9) 160(44.0) 0.036 1.776 -0.060 -1.787 總量表 23(6.3) 16(4.4) 325(89.3) -1.12 0.786 0.780 0.674 註:
1. 計分範圍為+2 至-2。
2. 促進因素:正向表示研究對象同意該因素有可能會促進其從事吸菸行為,對行為的障 礙越小,控制信念越高。
3. 障礙因素:負向表示研究對象同意該因素有可能會障礙其從事吸菸行為,對行為的障 礙越大,控制信度越低。
4. 總量表為上述四個項目得分總和之平均。
「知覺力量」主要是為了瞭解個人是否有能力掌控促進/抑制影響 吸菸行為的因素或狀況之主觀判斷,亦是由四個子題之促進/障礙因素 所構成(含三項促進因素及一項障礙因素)。表 4-21 結果顯示,促進因 素中有八成四以上的研究對象認為即便因「受引誘、威脅」、「好奇」及
「壓力大」等促進因素,而不去從事吸菸行為是容易掌控的,平均值範 圍為 1.48 至 1.41;在障礙因素方面,有九成以上的研究對象認為因「法 令規定」(Mean=1.67)而不去從事吸菸行為是容易掌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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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1
不從事吸菸行為─知覺力量的描述統計(n=364)
項目 正向 中立 負向
平均值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人數(%) 人數(%) 人數(%)
促進因素
1. 受引誘、威脅 24(6.6) 32(8.8) 308(84.6) 1.41 1.06 -1.988 3.304 2. 好奇 30(8.2) 15(4.2) 319(87.6) 1.47 1.08 -2.224 3.994 3. 壓力大 31(8.5) 15(4.1) 318(87.4) 1.48 1.10 -2.238 3.954 障礙因素
1. 法令規定 23(6.3) 7(1.9) 334(91.8) 1.67 .93 -3.036 8.257 總量表 24(6.6) 12(3.3) 328(90.1) 1.09 .75 -2.212 4.356 註:
1. 計分範圍為+2 至-2。
2. 促進因素:正向表示研究對象對從事吸菸行為面對該因素時,自覺容易掌控此因素的 程度越高。
3. 障礙因素:負向表示研究對象對從事吸菸行為面對該因素時,自覺容易掌控此因素的 程度越低。
4. 總量表為上述四個項目得分總和之平均。
(三) 知覺行為控制與控制信念、知覺力量間的關係
根據文獻理論的觀點,知覺行為控制可以由控制信念(Ci)與知覺 力量(Pi)的交乘積和所構成,知覺行為控制與ΣCi*Pi 的 Spearman 相 關係數為 0.461(p<0.01),達顯著水準,表示知覺行為控制與ΣCi*Pi 的關係為輕度相關,即ΣCi*Pi 的分數越高,其從事吸菸行為的知覺行 為控制越趨於正向,與計畫行為理論假設相符,亦驗證本研究假設二之
(三),即研究對象吸菸行為的知覺行為控制與控制信念、知覺力量的 交乘積和之間有顯著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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