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計畫行為理論
計畫行為理論(Ajzen, 1985, 1988, 1991)係由Ajzen於1985年修正理 性行動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所延伸發展而來。Fishbein 和Ajzen於1975年提出理性行動論(Ajzen & Fishbein, 1980;Ajzen & Fishbein, 1975),其基本假設為「人們的行為都是理性的,在自己意志 下是可以控制的」,而人們是否採取某項行為的行為意圖(Behavio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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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ntion),是該行為發生與否的立即決定因子(Immediate Determinant)。
在理性行動論中認為行為意圖(Behavioral Intention, BI)決定於人 們對此行為的「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Ab)」和從事此行為 時的「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SN)」──即所知覺到來自於重要他 人的想法來預測,但現實生活中很多行為會受到外在因素影響,是以 Ajzen於1985年在「態度」及「主觀規範」之外另外加入「知覺行為控制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PBC)」變項,即個人知覺到自己去執行 某一特定行為之能力、技能、時間、資源或機會。若個人的知覺行為控 制越高時(即執行的能力、技能、時間等越多),則他的行為意圖就會 越強,相反的,當個人的直覺行為控制越低時(即執行的能力、技能、
時間等越不足),他的行為意圖就會越弱。由此可知,個人的知覺行為 控制不但會影響行為意圖的強弱,亦有可能直接影響行為的產生。
綜合以上,計畫行為理論中所提之行為意圖受到三大變項影響,分 別為「源自個人本身,對採取某項行為的態度」、「源自外在,影響個 人採取某項行為的主觀規範」及「源自於個人可以控制行為執行的過程 的行為控制」,三者係受不同向度之交互影響所產生。計畫行為理論對 行為意圖的預測列作公式表示如下:
B~BI=ω1Ab+ω2SN+ω3PBC
(ω1、ω2、ω3`=實際所得的標準複迴歸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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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個人某項行為
BI=個人某項行為的行為意圖 Ab=個人採行某項行為的態度 SN=個人採行某項行為的主觀規範 PBC=個人對某項行為的知覺行為控制
行為意圖(BI)是控制了個人採取某項行為的決定因素,當個人對 某項行為的行為意圖越強烈時,其從事該行為的可能性越高(Ajzen & Fishbein, 1980;Ajzen, 1991)。
態度(Ab)是個人採取某項行為的正向或負向評價(Ajzen & Fishbein, 1980),態度的形成可從個人對採取某項行為可能導致某項結 果的信念(行為信念;Behavioral Beliefs, Bi),以及對這些結果的評價
(結果評價;Evaluation of Behavioral Outcomes, Ei)兩變項探知,亦即態 度為行為信念和結果評價的函數結果,其運算公式如下:
= ∑
=
Bi=個人對採取某項行為後所導致結果 i 的信念 Ei=個人對行為結果 i 的評價
n=行為信念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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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規範(SN)係指個人對是否採行某項行為的社會壓力的知覺,
主要取決於個人知覺到重要他人或團體,認為他應不應該採行某項行為 的壓力(規範信念;Normative Belief, NB)及個人是否願意依從重要他人 或團體,認為他應不應該採行的行為(依從動機;Motivation to Comply, MCj)來解釋,此兩變項之間的函數如下列公式:
= ∑
=
NBj=個人認為第 j 個重要參考對象認為他應該採行某項行為的信念 MCj=個人依從第 j 個重要參考對象認為他應該採行某項行為的動機 m=重要參考對象的數目
知覺行為控制(PBC)指的是個人對於從事某項行為的控制程度的 主觀評價,並假定它可以反映過去的經驗及預期的促進或抑制因素。知 覺行為控制取決於個人知覺完成某項行為,可能產生促進/抑制的信念
(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及個人對於是否有能力掌控促進/抑制因素 的主觀判斷(知覺力量;Perceived Power)兩變項來解釋(Ajzen, 1991),
此兩變項之間的函數如下列公式:
= ∑
=
Ci=個人執行某項行為時,對於特定支配因素會產生促進/抑制的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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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念
Pi=個人執行某項行為時,對於特定支配因素所產生的促進/抑制是 否有能力掌控的 i 的主觀判斷
n=重要控制信念的數目
依據計畫行為理論,以吸菸行為為例,一個人若對於吸菸行為抱持 負向的態度,而其重要他人(如父母或其他家人)不支持或不贊成他吸 菸,再加上個人認為所擁有的資源機會越多,且知覺有能力掌控時,其 行為的控制也就越強,則此人吸菸的行為意圖應該會很低,且面對外在 的吸菸誘惑時,會比其他有吸菸意圖的人更不可能實際從事吸菸行為。
計畫行為理論除了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三大重要因素外
(架構圖見圖2-1),亦會受外在變項,如社會人口學變項等影響,只是 其影響為透過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的相對重要性及其決定因 素(行為信念、結果評價、規範信念、依從動機、控制信念、知覺力量)
所間接影響(Ajzen & Fishbein, 1980)。透過計畫行為理論不僅可以幫 助我們了解影響行為的因素,其應用範圍十分廣泛,除了在心理學與社 會學方面討論與使用外,教育、健康醫學、電腦學科、管理等亦廣為流 傳(楊顓芙,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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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 計畫行為理論架構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