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
第一節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估算盛行率
根據本研究定義之共病症與合併症,估計在研究族群當中,帶有不適合 治療之共病症如懷孕共1,211 人(0.65%)、自體免疫性疾病共11,632 人(6.21%)、
曾接受過非肝臟移植手術共465 人(0.25%)、嚴重心肺疾病病史共 5,605 人
(2.99%)、異常血色素疾病共 368 人(0.20%)、嚴重精神疾病共 6,204 人
(3.31%)、敗血症共4,574 人(2.44%),帶有以上任一種不適合治療之共病症 共計27,444 人(14.65%)。
可以接受治療之共病症包含非肝臟之惡性腫瘤共21,175 人(11.30%)、人 類免疫缺陷病毒共1,943 人(1.04%)、洗腎患者共 10,850 人(5.79%)、腦中 風共3,007 人(1.61%),帶有以上任一種可以治療之共病症共計 33,302 人
(17.78%)。
估計不能接受治療之合併症如肝代償不全患者共5,996 人(3.20%)。可以 接受治療之合併症包含肝硬化共22,077 人(11.78%)、食道靜脈曲張共 3,377 人(1.80%)、肝癌共 13,467 人(7.19%),帶有以上任一種可以治療之合併症 共計27,368 人(14.61%)。
由於每個人可能帶有一個以上之共病症或合併症,因此進行歸人後在本研 究族群當中,帶有不能接受治療之共病症與合併症共有31,381 人(16.75%),
帶有可以治療之共病症與合併症共有31,667 人(16.90%),未帶本研究所定義 之共病症與合併症共有124,298 人(66.35%)。潛在可以接受治療之族群,即 包含帶有可以治療之共病症與合併症或是未帶有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患者,共 有155,965 人(83.25%)(圖六)。
本研究進一步使用不同年齡層來探討,可以發現於<50 歲的年齡層之患者,
其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的比例較高,而帶有兩個共病症與合併症之患者大 多分布於50 歲以上之年齡層中,從表十七可以看到,帶有兩個共病症與合併
症的患者,在40-49 歲的年齡層約佔 7.62%,在 50-59 歲則提升到 22.53%,代 表年齡愈高則其共病症與合併症的比例愈高。
本研究以較嚴謹的方式來定義研究族群,其為慢性C 型肝炎感染者,從 2004 到 2010 年間的門診診斷兩次或住院一次,並且每年需要接受兩次丙胺酸 轉胺酵素(ALT)來定義,由申報資料換算大於 20 歲之 C 型肝炎感染患者共 計229,407 人,其盛行率約為 1.28%,接著我們又以一寬鬆的方式來定義研究 族群,改以門診診斷一次或住院一次來定義,所獲得大於20 歲之 C 型肝炎感 染患者共計297,667 人,其盛行率約為 1.66%,綜合上述本研究所估算之盛行 率區間約為1.28-1.66%。
本研究所估算之盛行率較文獻中所提的全國C 型肝炎盛行率為 4.4%低估 許多6,7,但根據國內學者指出,我國C 型肝炎感染者大約只有 36.2%會就醫
25,若以2010 年度內政部年滿 20 歲之全國人口來調查,推估其 C 型肝炎感染 患者共計285,584 人,與本研究估計之感染人數較為接近,此外我們間接推估 實際就醫病患之盛行率約為1.74%,因為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中的族群,為曾 到醫院就醫之有健保紀錄患者,因此與間接推估實際就醫盛行率相比,雖然本 研究仍屬低估真實情況,但差異不致太多。
※間接推估C 型肝炎感染盛行率公式:
實際就醫盛行率=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之 型肝炎感染盛行率 .
⁄
除了全國盛行率之外,本研究也針對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外島分 開估算盛行率其各自為0.86%、1.43%、1.78%、1.33%及 0.2%,相對於文獻中 所報告之C 型肝炎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外島盛行率為 1.65%、3.56%、
3.48%、1.98%及 0.3%,所得結果除了外島之外,都低估其盛行率,若以間接 推估實際就醫盛行率,其北、中、南、東區及外島之盛行率推估為1.17%、1.95%、
2.42%、1.81%及 0.27%,雖然以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中所估計 之盛行率較實際就醫盛行率略低,但其差距輕微,因此相信本研究之樣本應具
一定代表性(表一)6,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