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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材料與方法

第五節 研究族群之建立

本研究主要有三個研究族群,研究流程圖,分述如下:

(一)慢性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估算盛行率

 研究族群Ⅰ:

使用「研究對象」來分析(圖五)。

 測量變項:

 2003~2010 年間診斷帶有慢性 C 型肝炎之主要共病症。

 2004~2010 年間診斷帶有慢性 C 型肝炎之主要合併症。

 主要共病之定義:

 不應該治療之共病症:

疾病 ICD-9 CM

孕婦(Pregnancy) V22、V23、V27、630-669 自體免疫疾病病史(Autoimmune

Disease,包含紅斑性狼瘡、全身 性硬化症、類風濕關節炎、多發 性肌炎、皮肌炎、血管炎、天孢 瘡、自體免疫性肝炎、乾燥症、

克隆氏症、慢性潰瘍性結腸炎)

136.1、443.1、446.0-446.2、

446.4-446.5、446.7、555、

556.0-556.6、556.8-556.9、

571.49、694.4、710.0-710.4、

714.0、714.30-714.33

曾接受非肝臟之移植手術(Organ Transplantation other than Liver)

V42.0、V42.1、V42.6、

V42.81-42.84、V42.89、

996.81-996.86 先前已存在嚴重的心肺疾病病史

(Severe Cardio-pulmonary

428.0、428.9、416.0

Disease,如:心臟衰竭、肺動脈 高壓)

異常血色素疾病

(Hemoglobinopathies and Blood Disorders,如:地中海貧血、鐮 刀型貧血、鎌刀細胞病、其他血 紅蛋白病)

282.4-282.7

曾有嚴重精神疾病病史(Severe Mental Disease,如:嚴重的抑鬱、

自殺念頭或企圖自殺、精神分裂 症、躁鬱症)

295-296、V11.0、V11.1

敗血症(Sepsis) 038.9

 可治療之共病症:

疾病 ICD-9 CM

非肝臟相關惡性腫瘤(Malignant Neoplasm)

140-149、151-208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042、V08、079.53

其他(如洗腎Dialysis、腦中風 Cerebrovascular Accident, CVA)

250.4、403.9、404.9、585-587;

434.91、V45.1

28-30

 主要合併症之定義:

 不可治療之合併症:

疾病 ICD-9 CM

肝功能代償不全(Liver 567.0、567.2、567.8、567.9、570、

Decompensation,包含腹膜炎、

腹水、肝腎綜合徵)

572.2、572.4、789.5

 可治療之合併症:

疾病 ICD-9 CM

肝硬化(Liver Cirrhosis) 571.2、571.5、571.6 食道靜脈曲張(Esophageal

Varices, EV)

456.0-456.2

肝癌(Hepatoma, HCC) 155.0、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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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計方法:

 描述型統計:連續型變項以平均值、標準差來表示,類別型變項以 個數和百分比來表示。

(二)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 研究族群Ⅱ:

從「研究對象」中篩選出於2004~2010 年間曾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者,

並以初次診斷的日期來計算年齡(圖五)。

 測量變項:

 基本人口學特徵:

 性別:男性與女性

 年齡:≧20 歲,以連續型變項來呈現

 年齡層:<30 歲、30-39 歲、40-49 歲、50-59 歲、60-69 歲、70-79 歲、≧80 歲

 醫療院所層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

 地理區域:

 北部:台北巿、新北巿、基隆巿、桃園巿、新竹

 中部:苗栗、台中巿、彰化、南投、雲林

 南部:嘉義、台南巿、高雄巿、屏東、澎湖

 東部:宜蘭、花蓮、台東

 外島:金門、馬祖

 治療型態:

 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療程:<16 週、16-22 週、23-27 週、28-46 週、≧47 週

 完治比例:在 2004 年 1 月到 2009 年 10 月定為個人化醫療(RGT)

以前,完治的定義為≧23 週、在 2009 年 11 月到 2010 年 12 月 定為個人化醫療(RGT)以後,完治的定義為 23-27 週及≧47 週,變項區分為完治與否

 復發再治療的比例:第一次用藥患者當中,有多少比例間隔超 過半年接受第二次再次治療,變項區分為再次治療與否

 追蹤的科別:肝膽腸胃科追蹤與否

 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比例:定期定義為每年至少一次超音波檢 查,變項區分為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與否

 共病症與合併症:非肝臟之惡性腫瘤、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洗腎、

腦中風、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肝癌

 統計方法:

 描述型統計:連續型變項以平均值、標準差來表示,類別型變項以 個數和百分比來表示。

 主要推論性統計:預計使用 Cochran-Mantel-Haenszel test(CMH)及 multivariate analysis of variance(MANOVA)來分析。

 依變項:個人化醫療(RGT)前後,接受治療的比例。

 自變項:性別、年齡、醫療層級、地理區域、科別、超音波頻

率、以及本研究所定義可接受治療之嚴重共病症與合併症。

 次要推論性統計:探討在治療的族群中,各個變項之分布分析,預 計使用單變項分析,T 檢定、卡方檢定及 analysis of variance(ANOVA)

檢定來進行。

(三)未來慢性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

 研究族群Ⅲ: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故從「研究對象」

中排除診斷為慢性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禁忌症患者(圖五)。

 測量變項:

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之利用率。

 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之抗病毒藥物利用情形,包 含下列項目:

 基本人口學特徵:

 性別:男性與女性

 年齡:≧20 歲,以連續型變項來呈現

 醫療院所層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

 地理區域:

 北部:台北巿、新北巿、基隆巿、桃園巿、新竹

 中部:苗栗、台中巿、彰化、南投、雲林

 南部:嘉義、台南巿、高雄巿、屏東、澎湖

 東部:宜蘭、花蓮、台東

 外島:金門、馬祖

 追蹤的科別:肝膽腸胃科追蹤與否

 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比例:定期定義為每年至少一次超音波檢 查,變項區分為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與否

 共病症與合併症:非肝臟之惡性腫瘤、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洗

腎、腦中風、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肝癌

 統計方法:

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之利用率。

 描述型統計:連續型變項以平均值、標準差。

(四)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影響因素分析

 研究族群Ⅲ: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故從「研究對象」

中排除診斷為慢性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禁忌症患者(圖五)。

 測量變項:

 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之抗病毒藥物利用情形,包 含下列項目:

 基本人口學特徵:

 性別:男性與女性

 年齡:≧20 歲,以連續型變項來呈現

 醫療院所層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

 地理區域:

 北部:台北巿、新北巿、基隆巿、桃園巿、新竹

 中部:苗栗、台中巿、彰化、南投、雲林

 南部:嘉義、台南巿、高雄巿、屏東、澎湖

 東部:宜蘭、花蓮、台東

 外島:金門、馬祖

 追蹤的科別:肝膽腸胃科追蹤與否

 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比例:定期定義為每年至少一次超音波檢 查,變項區分為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與否

 共病症與合併症:非肝臟之惡性腫瘤、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洗 腎、腦中風、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肝癌

 疾病嚴重程度:

 輕度:年齡<70 歲且未帶任何共病症或合併症

 中度:年齡<70 歲且帶有一個共病症

 重度:年齡<70 歲且帶有共病症與合併症

 統計方法:

 Odds Ratio= //

 主要推論性統計:將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患者納入分析,使用邏輯斯 迴歸探討潛在影響治療之因素。

 依變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機率。

 自變項:性別、年齡、醫療層級、地理區域、科別、超音波頻 率、以及本研究所定義可接受治療之嚴重共病症與合併症,次 族群分析將加入疾病嚴重程度來探討。

 次要推論性統計:探討變數之間的相關性,使用 Cochran-Mantel-Haenszel test(CMH)來分析。

 依變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

 自變項:科別、超音波頻率、醫療層級與地理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