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公共衛生學院 公共衛生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論文-實務實習成果報告
Master of Public Health Degree Program College of Public Health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 Practicum Report
利用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探討臺灣慢性 C 型肝炎 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Utilization Analysis of Anti-HCV Treatment in Taiwanese Chronic Hepatitis C Patients Using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Research Database 楊菀婷
Wan-Ting Yang
校內單位指導教師:賴美淑 教授 實習單位指導教師:高嘉宏 教授
Advisor: Mei-Shu Lai, Ph.D.
Preceptor: Jia-Horng Kao, M.D Ph.D .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June, 2015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誌謝
這篇論文的完成,首先感謝我的指導老師,賴美淑教授。在她用心的指導下 我才能順利於兩年內完成學業。從老師身上學習到運用流行病學的角度來思考問 題,雖然在這個層面,我仍有許多進步空間,但在老師循循善誘的指導下,終於 順利完成論文,對於這份用心我會謹記在心。
在求過的過程中,最感謝我的老闆,高嘉宏教授,在他大力的支持下,讓我 無後顧之憂的認真求學,雖然這段時間荒廢了許多工作,但畢業之後我一定盡力 完成落後的工作進度。
在論文的修訂上,感謝 劉俊人教授、陳培哲教授及陳珍信教授給我許多寶貴 且專業的意見,使得本論文的內容更加完備充實,雖然這次內容無法逐一修改,
但未來有機會將繼續進行未完成的部份,老師們的指教也讓我獲益良多。
另外還要感謝團隊中的曾岱宗醫師、劉振驊醫師、蘇東弘醫師與楊宏志醫師,
在各位醫師的指導,讓我瞭解更多臨床上的知識以及研究上的問題,此外還有指 導我使用健保資料庫的賴超倫老師、陳培君老師以及葉怡君學姐和朱育增學姐,
感謝大家在我求學的過程中,不厭其煩的指導,在大家的協助之下,我才能順利 完成這份學業。
最後,還有陪伴在我身邊的家人,有他們的支持,我才有前進的動力!
中文摘要 目的:
使用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分析臺灣地區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 物治療之利用分析,並預估未來治療之疾病負擔。
方法:
從國家衛生研究院之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中,篩選於西元2004-2010 年間 曾經被診斷為慢性C 型肝炎感染,且每年至少接受兩次丙胺酸轉胺酵素(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檢測之患者,排除其中年齡小於 20 歲、性別不明以及合併 慢性B 型肝炎或慢性 D 型肝炎感染者,將此定義為研究族群,並探討下列四項研 究內容:○1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估算盛行率;○2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3 未來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 負擔之預估;○4 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影響因素分析。
結果:
本研究使用國家衛生研究院之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估算,在 2004-2010 年間診斷為慢性C 型肝炎,且年齡大於 20 歲之患者共計 229,407 人,其盛行率約 為 1.28-1.66%。同一期間曾接受干擾素與雷巴威林合併治療共計 27,194 人,接受 治療率約為14.52%,自 2009 年 11 月起我國健保改以個人化醫療模式(RGT)來 治療C 型肝炎患者,在個人化醫療施行後,接受 C 型肝炎治療的人數有遞增的趨 勢,2009 年之前平均每年為 2919 人到 2009 年之後平均為 6301 人,主要影響為患 者需要接受再次治療的比例明顯降低。
然而,臺灣估計仍有13 萬 C 型肝炎病患尚未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他們大多 居住於臺灣西半部。另外,分析結果顯示有較高的機率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 治療之患者通常有下列特徵:男性、於肝膽腸胃科追蹤、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
查、於南部就醫、帶有肝硬化或肝癌的患者。若是為高齡(≥70 歲)、於東部就醫、
在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接受照護、曾接受洗腎、合併感染腦中風或食道靜脈曲張 這些特徵之一的患者,其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機率較低。
結論:
因我國目前全民健保納保率達 99%以上,使得健保資料成為公共衛生相關領 域研究中最具代表性之資料庫,透過分析其內容可作為國家醫藥衛生政策之參考。
本研究發現臺灣尚未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患者達 13 萬人,而這些病患 多為女性、高齡(>70 歲)、未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非肝膽腸胃科追蹤、在 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接受照護、於東部就醫以及曾接受洗腎、合併感染腦中風或 食道靜脈曲張者。未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患者將因病程惡化而造成更大 的社會負擔,因此針對上述特徵病患制定公共衛生政策以提升其就醫警覺性與 C 型肝炎治療率為本研究可能之貢獻。
關鍵字:慢性C 型肝炎、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藥物利用分析、共病症與合併症、
疾病負擔
英文摘要 Aims:
In this thesis, we conducted a 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 to explore several important issues regarding chronic hepatitis C (CH-C) infection in Taiwan. Including the utility analyses for CH-C patients receiving the anti-HCV therapy and estimation for disease burden of CH-C.
Methods:
The cohort study was based on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Research Database of Taiwan. The enrolled patients chosen from 2004 to 2010 had been diagnosed as CH-C and received at least twice 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tests per year. The exclusion criteria included patient younger than 20 years or co-infected with chronic hepatitis B or chronic hepatitis D. We aim to (1) explore the comorbidity and complication of CH-C and to estimate the prevalence; (2) perform a utility analysis for CH-C patients receiving the anti-HCV therapy; (3) estimate the disease burden of CH-C and (4) analyze the factors affecting patients not receiving anti-HCV therapy.
Results:
A total of 229,407 CH-C patients were enrolled in the study and the corresponding prevalence was 1.28-1.66%. Moreover, 27,194 (14.52%) of overall CH-C patients had received pegylated interferon plus ribavirin therapy.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HI) system has adopted response guided therapy (RGT) for CH-C patients since November 2009, and there was an upward trend for the number of patients receiving anti-HCV treatment. This fact implies that the number of patients who needed the second course of treatment decreases. However, we still have ~130,000 CH-C patients
who do not receive anti-viral therapy at the time of this writing, and most of them are living in the western part of Taiwan. Further analysis showed that male gender, regular follow-up with abdominal ultrasonography at the gastroenterology department, living in southern part of Taiwan, or has liver cirrhosis or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were factors positively associated with receiving anti-HCV treatment. On the other hand, those who were older than 70 years, lived in eastern part of Taiwan, followed at district hospital or primary clinics, or had dialysis, cerebrovascular accident or esophageal varices had less inclination to receiving the treatment.
Conclusion:
Because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HI) program covers 99.9% of Taiwan’s population, this advantage makes the NHI Database being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for public health research in Taiwan. Therefore, a national medical and health policy should be constructed through analyses of NHI Database. On the basis of our data, around 130,000 chronic hepatitis C patients remain untreated. The characteristics included female gender, age above 70 years, without regular examination with abdominal ultrasonography, follow-up at district hospital or primary clinics, living in eastern part of Taiwan, or having dialysis, cerebrovascular accident or esophageal varices. These patients who do not receive anti-viral therapy may experience disease progression and thus increase the disease burden. To solve this emerging problem we should improve patient’s disease awareness and encourage eligible chronic hepatitis C patients to receive anti-viral therapy.
Key words:Chronic hepatitis C virus、Anti-HCV treatment、Drug utilization、
Comorbidities and complications、Disease burden
目 錄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 I 誌謝 ... II 中文摘要 ... III 英文摘要 ... V 目錄 ... VII 表目錄 ... IX 圖目錄 ... XI 英文縮寫 ... XII
第一章 導論 ... 1
第一節 實習單位特色與簡介 ... 1
第二節 研究背景 ... 2
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研究架構 ... 4
第一節 文獻回顧 ... 4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 10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內容 ... 13
第三章 材料與方法 ... 14
第一節 資料來源 ... 14
第二節 研究設計 ... 14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14
第四節 納入及排除條件 ... 14
第五節 研究族群之建立 ... 15
第四章 結果 ... 22
第一節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估算盛行率 ... 22
第二節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 25
第三節 未來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 ... 29
第四節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影響因素分析 ... 34
第五章 結論與討論 ... 39
參考文獻 ... 45
附錄 ... 48
表目錄
表格 一 C 型肝炎盛行率估計 ... 48
表格 二 2004-2010 年間接受干擾素與雷巴威林的治療人數 ... 49
表格 三 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 50
表格 四 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以2009 年區隔 .... 52
表格 五 性別與年齡別及治療分布分析 ... 55
表格 六 年齡別與治療分布分析 ... 56
表格 七 治療醫院層級分布分析 ... 58
表格 八 治療醫院區域分布分析 ... 60
表格 九 追蹤科別與治療分布分析 ... 62
表格 十 未來慢性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描述型資料表 ... 63
表格 十一 共病症與合併症之描述型資料表 ... 65
表格 十二 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將科別列入模型 ... 67
表格 十三 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將疾病嚴重度列入模型 ... 68
表格 十四 檢測影響變數之間的相關性:科別與超音波、區域與醫療層級之相關性 69 表格 十五 檢測影響變數之間的相關性:超音波與、區域與醫療層級之相關性 ... 70
表格 十六 檢測影響變數之間的相關性:醫療層級與區域別之相關性 ... 71
表格 十七 共病症與合併症各年齡層之分布頻率 ... 72
表格 十八 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以50 歲來區分 73 表格 十九 <50 歲之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以2009 年區隔 ... 76
表格 二十 ≥50 歲之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以2009 年區隔 ... 79 表格 二十一 未來<50 歲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描述型資料表 82 表格 二十二 未來≥50 歲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描述型資料表 84
表格 二十三 <50 歲共病症與合併症之描述型資料表 ... 86
表格 二十四 ≥50 歲共病症與合併症之描述型資料表 ... 88
表格 二十五 <50 歲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將科別列入模型 ... 90
表格 二十六 ≥50 歲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將科別列入模型 ... 91
表格 二十七 <50 歲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將疾病嚴重度列入模型 ... 92
表格 二十八 ≥50 歲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將疾病嚴重度列入模型 ... 93
圖目錄
圖 一 2009 年 11 月之前 C 型肝炎治療健保給付流程 ... 94
圖 二 2009 年 11 月之後 C 型肝治療炎健保給付流程 ... 94
圖 三 C 型肝炎藥物與治療策略之發展 ... 95
圖 四 研究對象 ... 95
圖 五 研究流程圖 ... 96
圖 六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 ... 96
圖 七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 97
圖 八 潛在可以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患者 ... 97
圖 九 研究族群圓餅圖 ... 98
附錄
附錄 一 治療組之超音波追蹤頻率分布分析 ... 99 附錄 二 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將科別排除 ... 100 附錄 三 影響治療之因素分析:查無超音波診斷代碼視為未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 .. 101
英文縮寫
AIH:autoimmune hepatitis ALT: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NOVA:analysis of variance BOC:boceprevir
cEVR:complete early virological response CMH:cochran-mantel-haenszel
CVA:cerebrovascular accident DAAs:direct-acting antiviral agents EV:esophageal varices
EVR:early virological response 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HBV:hepatitis B virus
HCC: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V:hepatitis C virus
HDV:hepatitis D virus
HIV: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ICD-9-CM: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 9th Revision, Clinical Modification
IFN:interferon
MANOVA:multivariate analysis of variance
NHIRD: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Research Database OR:odds ratio
pEVR:partial early virological response Peg-IFN:pegylated interferon
RBV:ribavirin
RGT:response-guided therapy RVR:rapid virological response SBP:spontaneous bacterial peritonitis SOF:sofosbuvir, Sovaldi○R
SVR:sustained virological response
TASL:Taiw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Liver TVR:telaprevir
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實習單位特色與簡介
(一) 實習單位:
臺大醫院肝炎研究中心
(二) 組織目標:
臺灣為肝病的高盛行區,歷年來,肝細胞癌、肝硬化和慢性肝病都名列 國人十大死因之中,肝癌更是年年位居男性十大癌症死因的第一位。因此,
如何減少肝病對國人健康的威脅,為刻不容緩之事。根據研究1,我國尚未全 面施打B 型肝炎疫苗之前,80%~90% 的肝癌和慢性肝病皆由 B 型肝炎病毒 所引起,因此,行政院於民國七十年八月核定『加強B 型肝炎防治計畫』,包 括新生兒全面注射B 型肝炎疫苗。臺大醫院則於民國七十六年十月一日依據 行政院『加強B 型肝炎防治第二期計畫』指示,在宋瑞樓教授的推動下,成 立肝炎研究中心,以肝炎及肝癌的致病機轉、預防和治療為研究重點,希望 能降低、甚至免除肝病對國人健康的威脅及國家相關醫療費用的負擔。
(三) 功能:
臺大醫院肝炎研究中心主要目的為以肝炎及肝癌的致病機轉為重點,發 展肝炎、肝癌及相關疾病預防及治療之前瞻研究,以達降低國人肝炎的感染、
罹病及死亡率為目標,肝炎研究中心工作內容分為基礎研究、臨床研究及生 技研發三大方向。
(四) 主辦計畫: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臺大醫院肝炎研究中心辦理「降低病毒性B 型肝炎垂直傳播風險、B 型及 C 型肝炎感染及分子流行病學、致病機轉與治 療相關研究」計畫。
(五) 執行策略與成果:
1. 研究現況:持續進行不同基因型之慢性B 型肝炎與慢性 C 型肝炎對干擾 素反應差異之研究、慢性B 型肝炎與慢性 C 型肝炎治療新藥物之臨床試驗、
慢性B 型肝炎或慢性 C 型肝炎合併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之治療等研究。
2. 研究成果:近三年(2010 年至 2012 年)期刊發表 Impact Factor >5 篇數 平均值25.33 篇,近三年佔各領域前 25%篇數之平均值為 36.33 篇。
(六) 機構與實習目標的相關性:
敝人使用健保資料庫來進行研究,其中有許多要注意的問題,需要仰賴 臨床經驗來克服,因此藉由實習的機會來瞭解臨床的應用,以幫助我們建立 資料庫,並可從實習過程中學習探討更多肝炎相關議題。
第二節 研究背景
C 型肝炎是一個全球性的健康課題,全球盛行率約為 2~3%,根據世界衛 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估計全球約有一億三千萬人到一億 七千萬人感染C 型肝炎病毒,每年約有 35 到 50 萬人死於 C 型肝炎相關疾病
2-4,C 型肝炎病毒會引起急性與慢性的感染,患者通常先受到急性 C 型肝炎 病毒的感染,大約有15~25%的患者在六個月內會因免疫系統的作用而清除體 內C 型肝炎病毒,然而仍有大多數人約 75~85%會轉變為慢性 C 型肝炎,在 慢性C 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患者中,約有 20~30%會在 20-25 年後形成肝硬化,
而其中每年約2~7%的患者會轉為終末期肝病或肝癌,但是當慢性 C 型肝炎患 者合併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或是慢性 B 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 HBV)時,則會加速其 C 型肝炎病程之發展3-5。
臺灣目前C 型肝炎感染預估約有六十萬人,其盛行率為 4.4% 6,7,略高於 世界衛生組織(WHO)公佈之全球盛行率 2-3%8。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調 查2013 年十大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當中,肝癌高居第二位、而十大死因之第 九位為慢性肝病及肝硬化9,我國肝炎主要是受到B 型肝炎病毒感染或 C 型肝 炎病毒感染,在B 型肝炎的部份,我國早在 1980 年代就已經開始研發有效的
疫苗,1984 年起政府也展開全面性的 B 型肝炎疫苗預防接種,迄今已達 30 年並且於降低B 型肝炎盛行率獲得相當成效1,另一方面,時至今日仍未發展 出有效的C 型肝炎疫苗可進行預防接種,因此對於 C 型肝炎的防治成為我國 重要的公共衛生議題。
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研究架構 第一節 文獻回顧
(一) 臺灣治療現況:
我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稱健保署)自2003 年 10 月起開辦
「健保加強慢性B 型、C 型肝炎治療試辦計畫」,對於符合給付規定之C 型肝 炎患者,提供免費6 個月的標準治療。
其給付規定需合併使用干擾素與雷巴威林(ribavirin, RBV)來治療慢性 C 型肝炎,並限用於丙胺酸轉胺酵素(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異常、且 抗C 型肝炎抗體(anti-HCV)陽性,加上血中 C 型肝炎病毒量(HCV RNA)
陽性、或經肝臟組織切片,證實有纖維化,無肝功能代償不全之患者(圖一)。 然而後續追蹤發現有些患者治療不到半年,病毒量就降低到無法檢測的 程度,相對地有些患者卻需治療超過6 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治癒,於是 自2009 年 11 月起,健保署接受臺灣肝臟學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Liver, TASL)的建議,以個人化治療模式(response-guided therapy, RGT)
來幫助C 型肝炎患者,其治療策略為,以病毒動力學來區分不同的治療療程,
若病患在治療第四週達到快速病毒反應(rapid virological response, RVR),意 即,治療四週後測不到其病毒量,則僅需接受24 週的干擾素與雷巴威林
(ribavirin, RBV)治療;若病患在治療第四週未達快速病毒反應(RVR),但 在治療第十二週時可達到早期病毒反應(early virological response, EVR),意 即治療十二週時病毒量測不到(complete early virological response, cEVR),亦 稱為早期完全病毒反應;或治療第十二週時仍測得到病毒量,但其病毒量與 基準點相比,下降超過2 個對數"Log",亦稱為早期部分病毒反應(partial early virological response, pEVR),此時病患需接受 48 週的干擾素與雷巴威林
(RBV)治療;反之若在治療第十二週時無法達到早期病毒反應(EVR),則 需停止治療,最長不超過十六週(圖二)10,11。
若是第一次治療24 週後復發者,可以給予第二次治療,第二次治療健保 給付不超過48 週,復發的定義為治療完成時,血中偵測不到病毒,停藥後血 中病毒又再次偵測到10。
在治療醫師資格,原先由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小兒消化學專科醫師、
血液病專科醫師、腫瘤內科專科醫師、癌症專科醫師及符合器官移植手術資 格之專科醫師,上述非消化系專科醫師需先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若在醫療 資源不足地區則予以放寬醫師資格,可由符合BC 肝試辦計畫之專科醫師且其 專任院所未加入本試辦計畫者長期兼任,或是由常駐之內科、家醫科醫師參 與,但需先接受消化系醫學會之訓練,直至2009 年 11 月起開放由感染科醫 師治療合併愛滋病毒感染患者10。
治療成效的部份主要是受到C 型肝炎的基因型的影響,此外在病毒量的 濃度和宿主遺傳基因IL28B 的不同,亦會造成治療效果的差異,在臺灣 C 型 肝炎基因型以第1 型(約佔 53%)和第 2 型(約佔 40%)為主12;遺傳基因 IL28B 帶有好的基因型(rs12979860 CC Genotype)約佔 85%左右13,因此在 治療效果上優於西方國家。
根據過去的研究顯示在基因型第1 型感染的患者以長效型干擾素和雷巴 威林(RBV)治療 48 週後,約有 70-80%可以治癒,意即停藥後 24 週在血清 中未再驗出病毒量(sustained virological response, SVR),而在基因型非第 1 型感染的患者,以長效型干擾素和雷巴威林(RBV)治療後,平均約有 80-90%
可以治癒,由此可知慢性C 型肝炎基因型對於治療的劑量與時間之重要性
7,12,14-17。
(二) 治療方法:
慢性C 型肝炎的治療迄今已有 20 年之久,早在 1990 年代就已開發出短 效型干擾素(interferonα, IFNα)可以使用,當時是以單一處方做為常規治 療,其治療成效(SVR)大約在 6-19%,到 1996 年證實雷巴威林(RBV)與
短效型干擾素(interferon, IFN)合併使用可提高治癒率(SVR)18,到2000 年,長效型干擾素(pegylated interferon, Peg-IFN)的引進,改善短效型一週 注射3 次的不便,如今一星期只需注射 1 次,抑制病毒增生的效力能維持一 週,其治療策略亦是搭配雷巴威林(RBV)的使用,治癒(SVR)的機率增 加到54-63%,但在不同的 C 型肝炎基因型下其效果會有所差異,也成為新一 代口服抗病毒藥物(direct-acting antiviral agents, DAAs)上巿前 C 型肝炎的標 準治療模式。
2011 年 5 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US FDA)核可第一代口服抗病毒藥 物(DAAs),包含 telaprevir(TVR)和 boceprevir(BOC),在合併長效型干 擾素(Peg-IFN)與雷巴威林(RBV)的治療之下,其治癒(SVR)的機率約 為68-75%,而 2013 年 12 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US FDA)核可更新一代 的口服抗病毒藥物(DAAs)如 simeprevir(Olysio)或 sofosbuvir(Sovaldi, SOF),
合併長效型干擾素(Peg-IFN)與雷巴威林(RBV)治療之下,其治癒(SVR)
的機率高達80%以上(圖三)。
雖然臺灣健保目前仍未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DAAs),但在慢性 C 型肝 炎感染的患者合併使用長效型干擾素(Peg-IFNα-2a 或 Peg-IFNα-2b)與雷 巴威林(RBV)治療是有不錯的療效,尤其在亞洲病人,合併使用長效型干 擾素α-2a(Peg-IFNα-2a)與雷巴威林(RBV)治療的效果與安全性比合併 使用長效型干擾素α-2b(Peg-IFNα-2b)與雷巴威林(RBV)的治療來得佳
7,11。
(三) 國外之治療率:
根據過去文獻指出,西方國家HCV 基因型第 1 型患者若以長效型干擾素
(Peg-IFN)與雷巴威林(RBV)治療 48 週,其治癒率(SVR)僅有 50%(95%
信賴區間:42-52%),而在基因型非第 1 型患者接受 24 週的治療,其治癒率
(SVR)則高達 80%(95%信賴區間:76-84%)12,相對於臺灣基因型第1 型
患者治癒率(SVR)高達 70-80%,而基因型非第 1 型患者治癒率(SVR)為 80-90%,顯示基因型第 1 型患者受宿主基因 IL28B 之影響較為顯著。
然而我國目前是以個人化醫療(RGT)方式為準則,也就是達到快速病 毒反應(RVR)者接受干擾素與雷巴威林(RBV)治療 24 週,其治癒率(SVR)
約為76%,而未達快速病毒反應但有早期完全病毒反應(cEVR)者,接受干擾 素與雷巴威林(RBV)治療 48 週,其治癒率(SVR)為 44%,此外研究亦指 出,若在治療前C 型肝炎病毒量小於 800,000 IU/mL 且有達到快速病毒反應
(RVR)時,其治癒率(SVR)在兩種療程都同樣高達 90%以上,相對地若 未達快速病毒反應者(Non RVR),其治療效果在48 週的成功率(SVR)較高
(48 週比 24 週, 39% vs. 16%)17。
(四) 我國C 型肝炎治療之效益分析:
根據我國大型健保資料庫研究,在接受長效型干擾素(Peg-IFN)與雷巴 威林(RBV)治療之慢性 C 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其長期預後無論是全死因 死亡率、肝臟相關死亡率或是肝癌的發生率都有顯著降低的效果。
在全死因死亡率的部份,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患者,其發生 死亡的風險是沒有接受治療的0.39 倍(95%信賴區間為 0.36-0.43),在肝臟相 關死亡率的部份,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患者,其發生肝臟相關死 亡的風險是沒有接受治療的0.45 倍(95%信賴區間為 0.40-0.51),在肝癌發生 率的部份,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患者,其發生肝癌的風險是沒有 接受治療的0.75 倍(95%信賴區間為 0.66-0.85),從大型資料庫研究結果可以 得知,我國使用長效型干擾素(Peg-IFN)與雷巴威林(RBV)治療是有不錯的 成效19。
(五) C 型肝炎治療之優先順序:
根據健保給付規定,慢性C 型肝炎患者且肝功能異常,只要測得到 C 型 肝炎病毒量都應該給予治療,而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於2008 年發
表的研究也指出,在642 名 C 型肝炎抗體陽性的患者中,使用標準自動的定 量方法可以測到其中有478 名帶有 C 型肝炎病毒量,顯示慢性 C 型肝炎患者 中,74.5%的人是測得到 C 型肝炎病毒量20。
但由於使用干擾素與雷巴威林(RBV)治療會引起許多副作用,如類流 感的症狀、注射部位的發炎反應、嗜中性白血球低下、貧血、憂鬱等症狀,
因此對於病情嚴重度較高或免疫力較差的患者,其治療成效太低,甚至也會 影響醫師或病患治療的意願,如老人、惡性腫瘤、合併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 毒患者、洗腎患者或C 型肝炎本身疾病嚴重度較高的患者8,21。
(六) C 型肝炎治療之禁忌:
根據C 型肝炎治療藥物長效型干擾素(Peg-IFN)及雷巴威林(RBV)的 仿單顯示,不宜接受治療的族群包含孕婦(Pregnancy)、自體免疫疾病病史
(autoimmune disease,包含紅斑性狼瘡、全身性硬化症、類風濕關節炎、多 發性肌炎、皮肌炎、血管炎、天孢瘡、自體免疫性肝炎、乾燥症、克隆氏症、
慢性潰瘍性結腸炎)、肝功能代償不全(liver decompensation,包含腹膜炎、
腹水、肝腎綜合徵)、敗血症(sepsis)、曾接受非肝臟之移植手術(organ transplantation other than liver)、先前已存在嚴重的心肺疾病病史(severe cardio-pulmonary disease,如:心臟衰竭、肺動脈高壓)、異常血色素疾病
(hemoglobinopathies and blood disorders,如:地中海貧血、鐮刀型貧血、鎌 刀細胞病、其他血紅蛋白病)、曾有嚴重精神疾病病史(severe mental disease,
如:嚴重的抑鬱、自殺念頭或企圖自殺、精神分裂症、躁鬱症)22,23。 除了上述之外,仍有一些限制無法進行排除,如配偶懷孕中的男性、合 併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患者,若其肝硬化程度Child-Pugh 分數≥ 6、肌酸酐 清除率小於50 ml/minute、未受控制的心血管疾病或是未控制的甲狀腺疾病者 亦不適合接受治療,但是否有良好控制疾病及生化指數穩定的情況是健保資 料庫中無法取得的。
(七) C 型肝炎治療之障礙:
2012 年德國一篇前瞻性世代研究指出,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治療的影 響因素經由多變項分析發現,包含C 型肝炎基因型第 1、4、5、6 型、C 型肝 炎病毒量≤520,000 IU/mL、丙胺酸轉胺酵素(ALT)正常、血小板<142,500/
μL、年齡>56 歲、女性、感染期間超過 12.5 年、至少帶有一個合併症、合併 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未進行切片、在基層診所接受照護、無疾病 症狀以及沒有工作,這些因素都會降低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機率
24。
我國近期全國性抽樣調查的研究指出,病患害怕治療的原因包含害怕副 作用佔36.93%、不適合治療之共病(如血液病、嚴重精神問題、全身性疾病)
佔17.63%、不符合健保給付條件佔 17.55%、缺乏治療警覺性佔 11.31%、其 他因素約16.58%。該研究進一步探討影響治療的因素包含年齡>65 歲、女性、
於基層診所接受照護以及居住於中部,這些患者未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 治療的比例較高25。其中年齡>65 歲的患者,雖然大多都符合健保給付標準,
但因為該年齡層較害怕藥物副作用以及帶嚴重共病的機率較高,可能會影響 其接受治療的意願。在不同醫療層級的部份,雖然至醫學中心診治的患者帶 有嚴重共病的機率較高,但在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接受照護的患者對治療的 警覺性較高,因此接受治療的機會亦較基層診所高。最後在區域別來看,雖 然南部患者害怕藥物副作用的機率較高,且南部與北部的患者帶有嚴重共病 的機率較高,但在南部與北部接受治療的警覺性較高,因此接受治療的機會 較中部地區的患者高25。
(八) C 型肝炎治療之負擔:
在過去合併使用長效型干擾素(Peg-IFN)及雷巴威林(RBV)治療的時 代,因為藥物副作用較為頻繁,易導致病患無法遵從醫囑服藥,但在新一代 的口服抗病毒藥物(DAAs)問世之後,不僅降低藥物副作用,並可改善 C 型
治療的成效以及縮短治療療程,且其療效較不易受到C 型肝炎基因型的限制,
因此治癒C 型肝炎是指日可待,但由於藥價居高不下,短期來看,目前最重 要的治療負擔乃是昂貴的藥價26。然而,若能增加慢性C 型肝炎患者的治癒 率,未來不僅能降低慢性C 型肝炎感染之盛行率,亦能減緩 C 型肝炎病程演 進,如肝纖維化、肝硬化、甚至肝癌或死亡的發生,而間接減少國人健康照 護的成本,因此長期來看,未來在疾病負擔上,除了醫療費用之外,更重要 的是對尚未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及未被診斷出疾病的患者,該採取 何種策略27,這也是本研究欲探討之重點。因健保資料庫為臺灣公共衛生相關 領域研究中最具代表性之資料庫,透過分析其內容可作為探討潛在可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族群,其接受治療的利用率及影響治療等因素之參 考。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一) 研究架構:
本研究藉由全民健康資料庫來探討潛在慢性C 型肝炎可以接受抗病毒藥 物治療之患者,其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本研究分為兩架構如下:
架構一:
根據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內容,本研究所定義之慢性C 型肝炎患者族群進行 下列兩個研究內容。內容一:慢性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 估算盛行率,主要目的在分析慢性C 型肝炎患者於追蹤過程中,有多少人產 生本研究定義之共病症與合併症,並估算C 型肝炎感染之盛行率。內容二:
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主要目的在分析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患者,包含基本人口學特徵、就醫情形與治療之分布 情形。
架構二:
相同地,利用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所定義之慢性C 型肝炎患者,進一步排除 當中不適合治療之共病症或合併症患者來進行下列兩個研究。內容三:預估未 來性C 型肝炎患者治療之疾病負擔,主要目的在分析潛在可以接受治療之慢 性C 型肝炎患者,其治療率以及潛在的疾病負擔。內容四:慢性 C 型肝炎患 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影響因素分析,主要目的在分析影響潛在可以接受治 療之患者,其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因素,包含基本人口學特徵、
就醫情形及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布。
Chronic HCV infection
patients
慢性C 型肝炎患者共病 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 估算盛行率
CHC population
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 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 分析
Only patients who received HCV therapy
1. Baseline characteristics 2. Accreditation 3. Geographic
location
4. Treatment pattern 1. Comorbidities and
complications of CHC during the follow‐up period 2. Prevalence of HCV
infection
(二) 研究假設:
1. 在 2009 年 11 月個人化醫療(RGT)施行後,我國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 受抗病毒藥物治療是有提升的趨勢。
2. 影響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因素包含性別、年齡、就 Chronic HCV
infection patients
Complications
Comorbidities
Without complications or
comorbidities
(A) Treatabl Untreatable
(B) Treatable Untreatable
(C) Treatable
Liver cirrhosis, esophageal varices and HCC
Liver Decompensation (SBP, Ascites, Hepatorenal Syndrome)
Cancer, HIV, Dialysis, CVA Pregnancy, Autoimmune Disease, Organ
Transplantation other than liver, Severe
Cardio‐pulmonary Disease, Hemoglobinopathies and Blood Disorders, Severe Mental Disease, Sepsis
使用潛在可以治療之族群來分析:(A)+(B)+(C)
未來慢性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
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影響因素分析
1. Baseline characteristics 2. Accreditation
3. Geographic location 4.Abdominal ultrasonography 5. Comorbidities and complications
醫科別、超音波追蹤檢查、醫療區域、醫療層級以及本研究所定義之共病症與 合併症,包含非肝臟之惡性腫瘤、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洗腎、腦中風、肝硬化、
食道靜脈曲張及肝癌。
3. 根據不同的共病症與合併症來區分,其年齡是有差異的,且地理分布與 就醫層級不盡相同。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內容
(一) 目的:
臺灣地區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並預估未來 治療之疾病負擔。
(二) 研究內容:
1.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估算盛行率。
2.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3. 未來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
4.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影響因素分析。
第三章 材料與方法 第一節 資料來源
臺灣全民健康保險是一個獨特的單一保險給付制度,涵蓋了2300 萬人口,
近99%的國民納保,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提供了所有全民健康保險的醫療 利用包含門診就醫、住院以及藥局處方調劑藥品等記錄;本研究資料將使用國 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中特殊需求申請臺灣慢性B 型肝炎與 C 型肝炎患者的資料來進行研究,資料期間為 2004~2011 年間所有健保就醫資 料,疾病的診斷皆以2001 年版國際疾病分類代碼為主(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 9th Revision, Clinical Modification, ICD-9-CM 2001),
在國家衛生研究院申請的資料其病患身分識別號碼都經過加密處理,因此可在 確保病患隱私及安全的情形下進行研究。
第二節 研究設計
以全人口為基礎的回溯性橫斷研究(Retrospective population-based cross-sectional study)。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探討2004 年至 2010 年間,臺灣地區國際疾病分類代碼(ICD-9-CM)
申報為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本研究以這段 期間內初次診斷為慢性C 型肝炎為研究對象,並以該時間點為研究起點
(onset)。
第四節 納入及排除條件
本研究主要納入慢性C 型肝炎患者(ICD-9-CM 070.41, 070.44, 070.51, 070.54, V02.62),年齡≧20 歲,並排除性別不明、合併 B 型肝炎病毒感染
(ICD-9-CM 070.2, 070.3, V02.61)或是 D 型肝炎病毒感染(ICD-9-CM 070.42,
070.52)的患者,將此定義為本研究的「研究對象」(圖四)。
第五節 研究族群之建立
本研究主要有三個研究族群,研究流程圖,分述如下:
(一)慢性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估算盛行率
研究族群Ⅰ:
使用「研究對象」來分析(圖五)。
測量變項:
2003~2010 年間診斷帶有慢性 C 型肝炎之主要共病症。
2004~2010 年間診斷帶有慢性 C 型肝炎之主要合併症。
主要共病之定義:
不應該治療之共病症:
疾病 ICD-9 CM
孕婦(Pregnancy) V22、V23、V27、630-669 自體免疫疾病病史(Autoimmune
Disease,包含紅斑性狼瘡、全身 性硬化症、類風濕關節炎、多發 性肌炎、皮肌炎、血管炎、天孢 瘡、自體免疫性肝炎、乾燥症、
克隆氏症、慢性潰瘍性結腸炎)
136.1、443.1、446.0-446.2、
446.4-446.5、446.7、555、
556.0-556.6、556.8-556.9、
571.49、694.4、710.0-710.4、
714.0、714.30-714.33
曾接受非肝臟之移植手術(Organ Transplantation other than Liver)
V42.0、V42.1、V42.6、
V42.81-42.84、V42.89、
996.81-996.86 先前已存在嚴重的心肺疾病病史
(Severe Cardio-pulmonary
428.0、428.9、416.0
Disease,如:心臟衰竭、肺動脈 高壓)
異常血色素疾病
(Hemoglobinopathies and Blood Disorders,如:地中海貧血、鐮 刀型貧血、鎌刀細胞病、其他血 紅蛋白病)
282.4-282.7
曾有嚴重精神疾病病史(Severe Mental Disease,如:嚴重的抑鬱、
自殺念頭或企圖自殺、精神分裂 症、躁鬱症)
295-296、V11.0、V11.1
敗血症(Sepsis) 038.9
可治療之共病症:
疾病 ICD-9 CM
非肝臟相關惡性腫瘤(Malignant Neoplasm)
140-149、151-208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042、V08、079.53
其他(如洗腎Dialysis、腦中風 Cerebrovascular Accident, CVA)
250.4、403.9、404.9、585-587;
434.91、V45.1
28-30
主要合併症之定義:
不可治療之合併症:
疾病 ICD-9 CM
肝功能代償不全(Liver 567.0、567.2、567.8、567.9、570、
Decompensation,包含腹膜炎、
腹水、肝腎綜合徵)
572.2、572.4、789.5
可治療之合併症:
疾病 ICD-9 CM
肝硬化(Liver Cirrhosis) 571.2、571.5、571.6 食道靜脈曲張(Esophageal
Varices, EV)
456.0-456.2
肝癌(Hepatoma, HCC) 155.0、573.8
31
統計方法:
描述型統計:連續型變項以平均值、標準差來表示,類別型變項以 個數和百分比來表示。
(二)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研究族群Ⅱ:
從「研究對象」中篩選出於2004~2010 年間曾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者,
並以初次診斷的日期來計算年齡(圖五)。
測量變項:
基本人口學特徵:
性別:男性與女性
年齡:≧20 歲,以連續型變項來呈現
年齡層:<30 歲、30-39 歲、40-49 歲、50-59 歲、60-69 歲、70-79 歲、≧80 歲
醫療院所層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
地理區域:
北部:台北巿、新北巿、基隆巿、桃園巿、新竹
中部:苗栗、台中巿、彰化、南投、雲林
南部:嘉義、台南巿、高雄巿、屏東、澎湖
東部:宜蘭、花蓮、台東
外島:金門、馬祖
治療型態:
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療程:<16 週、16-22 週、23-27 週、28-46 週、≧47 週
完治比例:在 2004 年 1 月到 2009 年 10 月定為個人化醫療(RGT)
以前,完治的定義為≧23 週、在 2009 年 11 月到 2010 年 12 月 定為個人化醫療(RGT)以後,完治的定義為 23-27 週及≧47 週,變項區分為完治與否
復發再治療的比例:第一次用藥患者當中,有多少比例間隔超 過半年接受第二次再次治療,變項區分為再次治療與否
追蹤的科別:肝膽腸胃科追蹤與否
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比例:定期定義為每年至少一次超音波檢 查,變項區分為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與否
共病症與合併症:非肝臟之惡性腫瘤、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洗腎、
腦中風、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肝癌
統計方法:
描述型統計:連續型變項以平均值、標準差來表示,類別型變項以 個數和百分比來表示。
主要推論性統計:預計使用 Cochran-Mantel-Haenszel test(CMH)及 multivariate analysis of variance(MANOVA)來分析。
依變項:個人化醫療(RGT)前後,接受治療的比例。
自變項:性別、年齡、醫療層級、地理區域、科別、超音波頻
率、以及本研究所定義可接受治療之嚴重共病症與合併症。
次要推論性統計:探討在治療的族群中,各個變項之分布分析,預 計使用單變項分析,T 檢定、卡方檢定及 analysis of variance(ANOVA)
檢定來進行。
(三)未來慢性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
研究族群Ⅲ: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故從「研究對象」
中排除診斷為慢性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禁忌症患者(圖五)。
測量變項: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之利用率。
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之抗病毒藥物利用情形,包 含下列項目:
基本人口學特徵:
性別:男性與女性
年齡:≧20 歲,以連續型變項來呈現
醫療院所層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
地理區域:
北部:台北巿、新北巿、基隆巿、桃園巿、新竹
中部:苗栗、台中巿、彰化、南投、雲林
南部:嘉義、台南巿、高雄巿、屏東、澎湖
東部:宜蘭、花蓮、台東
外島:金門、馬祖
追蹤的科別:肝膽腸胃科追蹤與否
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比例:定期定義為每年至少一次超音波檢 查,變項區分為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與否
共病症與合併症:非肝臟之惡性腫瘤、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洗
腎、腦中風、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肝癌
統計方法: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之利用率。
描述型統計:連續型變項以平均值、標準差。
(四)慢性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影響因素分析
研究族群Ⅲ: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故從「研究對象」
中排除診斷為慢性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禁忌症患者(圖五)。
測量變項:
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慢性 C 型肝炎帶原者之抗病毒藥物利用情形,包 含下列項目:
基本人口學特徵:
性別:男性與女性
年齡:≧20 歲,以連續型變項來呈現
醫療院所層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
地理區域:
北部:台北巿、新北巿、基隆巿、桃園巿、新竹
中部:苗栗、台中巿、彰化、南投、雲林
南部:嘉義、台南巿、高雄巿、屏東、澎湖
東部:宜蘭、花蓮、台東
外島:金門、馬祖
追蹤的科別:肝膽腸胃科追蹤與否
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比例:定期定義為每年至少一次超音波檢 查,變項區分為定期接受超音波檢查與否
共病症與合併症:非肝臟之惡性腫瘤、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洗 腎、腦中風、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肝癌
疾病嚴重程度:
輕度:年齡<70 歲且未帶任何共病症或合併症
中度:年齡<70 歲且帶有一個共病症
重度:年齡<70 歲且帶有共病症與合併症
統計方法:
Odds Ratio= //
主要推論性統計:將潛在可接受治療的患者納入分析,使用邏輯斯 迴歸探討潛在影響治療之因素。
依變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機率。
自變項:性別、年齡、醫療層級、地理區域、科別、超音波頻 率、以及本研究所定義可接受治療之嚴重共病症與合併症,次 族群分析將加入疾病嚴重程度來探討。
次要推論性統計:探討變數之間的相關性,使用 Cochran-Mantel-Haenszel test(CMH)來分析。
依變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
自變項:科別、超音波頻率、醫療層級與地理區域。
第四章 結果
第一節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並估算盛行率
根據本研究定義之共病症與合併症,估計在研究族群當中,帶有不適合 治療之共病症如懷孕共1,211 人(0.65%)、自體免疫性疾病共11,632 人(6.21%)、
曾接受過非肝臟移植手術共465 人(0.25%)、嚴重心肺疾病病史共 5,605 人
(2.99%)、異常血色素疾病共 368 人(0.20%)、嚴重精神疾病共 6,204 人
(3.31%)、敗血症共4,574 人(2.44%),帶有以上任一種不適合治療之共病症 共計27,444 人(14.65%)。
可以接受治療之共病症包含非肝臟之惡性腫瘤共21,175 人(11.30%)、人 類免疫缺陷病毒共1,943 人(1.04%)、洗腎患者共 10,850 人(5.79%)、腦中 風共3,007 人(1.61%),帶有以上任一種可以治療之共病症共計 33,302 人
(17.78%)。
估計不能接受治療之合併症如肝代償不全患者共5,996 人(3.20%)。可以 接受治療之合併症包含肝硬化共22,077 人(11.78%)、食道靜脈曲張共 3,377 人(1.80%)、肝癌共 13,467 人(7.19%),帶有以上任一種可以治療之合併症 共計27,368 人(14.61%)。
由於每個人可能帶有一個以上之共病症或合併症,因此進行歸人後在本研 究族群當中,帶有不能接受治療之共病症與合併症共有31,381 人(16.75%),
帶有可以治療之共病症與合併症共有31,667 人(16.90%),未帶本研究所定義 之共病症與合併症共有124,298 人(66.35%)。潛在可以接受治療之族群,即 包含帶有可以治療之共病症與合併症或是未帶有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患者,共 有155,965 人(83.25%)(圖六)。
本研究進一步使用不同年齡層來探討,可以發現於<50 歲的年齡層之患者,
其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的比例較高,而帶有兩個共病症與合併症之患者大 多分布於50 歲以上之年齡層中,從表十七可以看到,帶有兩個共病症與合併
症的患者,在40-49 歲的年齡層約佔 7.62%,在 50-59 歲則提升到 22.53%,代 表年齡愈高則其共病症與合併症的比例愈高。
本研究以較嚴謹的方式來定義研究族群,其為慢性C 型肝炎感染者,從 2004 到 2010 年間的門診診斷兩次或住院一次,並且每年需要接受兩次丙胺酸 轉胺酵素(ALT)來定義,由申報資料換算大於 20 歲之 C 型肝炎感染患者共 計229,407 人,其盛行率約為 1.28%,接著我們又以一寬鬆的方式來定義研究 族群,改以門診診斷一次或住院一次來定義,所獲得大於20 歲之 C 型肝炎感 染患者共計297,667 人,其盛行率約為 1.66%,綜合上述本研究所估算之盛行 率區間約為1.28-1.66%。
本研究所估算之盛行率較文獻中所提的全國C 型肝炎盛行率為 4.4%低估 許多6,7,但根據國內學者指出,我國C 型肝炎感染者大約只有 36.2%會就醫
25,若以2010 年度內政部年滿 20 歲之全國人口來調查,推估其 C 型肝炎感染 患者共計285,584 人,與本研究估計之感染人數較為接近,此外我們間接推估 實際就醫病患之盛行率約為1.74%,因為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中的族群,為曾 到醫院就醫之有健保紀錄患者,因此與間接推估實際就醫盛行率相比,雖然本 研究仍屬低估真實情況,但差異不致太多。
※間接推估C 型肝炎感染盛行率公式:
實際就醫盛行率=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之 型肝炎感染盛行率 .
⁄
除了全國盛行率之外,本研究也針對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外島分 開估算盛行率其各自為0.86%、1.43%、1.78%、1.33%及 0.2%,相對於文獻中 所報告之C 型肝炎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外島盛行率為 1.65%、3.56%、
3.48%、1.98%及 0.3%,所得結果除了外島之外,都低估其盛行率,若以間接 推估實際就醫盛行率,其北、中、南、東區及外島之盛行率推估為1.17%、1.95%、
2.42%、1.81%及 0.27%,雖然以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中所估計 之盛行率較實際就醫盛行率略低,但其差距輕微,因此相信本研究之樣本應具
一定代表性(表一)6,32,33。
第二節 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利用分析
從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研究資料庫中,我們分析在慢性C 型肝炎感 染的患者當中,共有27,194 名患者於 2004 至 2010 年間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 毒藥物治療,估計我國C 型肝炎治療率大約有 14.52%(圖七)。其接受治療 的趨勢,在2004 年我國健保 BC 肝炎試辦計畫剛開始,治療人數是有較高的 比例,但隨後可能受到藥物副作用的影響,導致治療人數逐漸下降,但在2009 年改以個人化治療模式(RGT)之後治療的人數又逐年增加(表二)。
在接受治療的族群當中,女性共有12,348 人(45.41%)、男性共有14,846 人(54.59%),平均年齡為 52.41±11.42 歲,其治療療程<16 週共有 2,716 人
(9.99%)、介於 16-22 週共有 5,658 人(20.81%)、介於 23-27 週共有 14,925 人(54.88%)、介於 28-46 週共有 1,866 人(6.86%)以及≧47 週共有 2,029 人
(7.46%),其中達到完治的人數總計為17,841 人(65.61%)。而在肝膽腸胃科 追蹤的患者佔大多數,共有24,670 人(90.72%),第一次治療後曾再接受第二 次再次治療的人數有1,552 人(5.71%),有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有 19,047 人(79.47%),其中有3,226 人是查無超音波檢查代碼,暫不列入計算。
根據不同地理區域來區分,北部治療的人數有8,012 人(29.46%)、中部治療 的人數有7,252 人(26.67%)、南部治療的人數有 10,751 人(39.53%)、東部 治療的人數有1,172 人(4.31%)、外島治療的人數有7 人(0.03%)。以醫療層 級來區分,在醫學中心接受治療的人數有8,301 人(30.53%)、在區域醫院接 受治療的人數有11,176 人(41.10%)、在地區醫院接受治療的人數有 3,828 人
(14.08%)、在基層診所接受治療的人數有 3,889 人(14.30%)(表三)。
進一步以2009 年 11 月前後區分個人化醫療(RGT)之施行,從治療的 趨勢來看,在個人化醫療(RGT)施行後,完治率降低,這可能受治療週數 延長與藥物副作用的影響。透過非肝膽腸胃科醫師治療的比例提升,可能受 健保在2009 年 11 月之後,開放感染科醫師治療合併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患者之影響。接受第一次治療之病患中又再次接受治療的比例降低,可能與 治療週數延長,其治癒率提升有關(表三)。從性別、年齡、超音波檢查、地 理區域及醫療層級之分布情形來看,在個人化醫療(RGT)施行後,除了老 年患者之外,接受治療的比例皆為大幅提升,尤其在女性、定期接受超音波 追蹤檢查、居住在中部與南部以及於基層診所追蹤的患者,接受治療的比例 較高。從共病症與合併症來看,除了罹患非肝臟之惡性腫瘤外,在個人化醫 療(RGT)施行後接受治療比例都呈上升的趨勢,可見個人化醫療(RGT)
策略的確大幅提升我國C 型肝炎感染患者接受治療的情形(表四)。
根據第一節共病症與合併症之分析發現,如果以不同年齡層來探討,則
≥50 歲之患者帶有兩個共病症與合併症之比例會顯著提升,因此我們將接受抗 病毒藥物治療之族群以50 歲為界線,分為<50 歲及≧50 歲兩組,而進一步發 現在<50 歲有接受治療之病患中,男性以及合併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的比例 較高。而≧50 歲之病患中,則以女性接受治療的比例較高,此外治療療程<16 週、居住在南部、合併感染非肝臟之惡性腫瘤、或罹患肝硬化及肝癌接受治療 的比例亦較其他狀況高(表十八)。
此外,本研究分別探討下列問題:
1. 性別與年齡別及治療分布分析(表五)
研究結果呈現,在接受治療的患者當中,以男性的比例較高(佔54.59%),
平均年齡女性為54.43±10.10 歲,男性為 50.72±12.15 歲,經 T 檢定達統計 上顯著差異,男性平均年齡顯著較女性低。年齡分層以卡方檢定來看在不 同性別間達統計上顯著差異,男性在<30 歲、30-39 歲及 40-49 歲的比例高 於女性,從治療療程來看在不同性別間達統計上顯著差異。以完治來看,
男性完治比例高於女性。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亦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女性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比例較男性高,而科別與再次治療的比例 則不會受到性別而有所差異。
2. 年齡別與治療分布分析(表六)
研究結果呈現,在接受治療的患者當中,以50-59 歲的比例最高(佔 35.74%)。以卡方檢定來看,治療療程在不同年齡層間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年齡介於70-79 歲及≧80 歲的患者當中治療療程<16 週及 16-22 週的比例 較高。以完治來看,≧80 歲的患者中完治的比例最低。追蹤科別以≧70 歲 的患者於肝膽腸胃科追蹤的比例較低。再次治療的比例在不同年齡層間達 統計上顯著差異,<30 歲、介於 70-79 歲及≧80 歲的患者中第一次治療後 曾接受第二次再次治療的比例偏低。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亦與不同年 齡層達統計上顯著差異,≧80 歲的患者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比例最 低。
3. 治療醫院層級分布分析(表七)
研究結果呈現,在接受治療的患者當中,在區域醫院接受治療的比例最 高(佔41.10%)。以卡方檢定來看,不同性別與醫院層級間達統計上顯著 差異,在基層診所接受治療的女性患者較其他醫療層級多。地理區域別與 醫院層級間達統計上顯著差異,醫學中心以北部居多,區域醫院、地區醫 院及基層診所皆以南部居多,而東部和外島則是較缺乏醫療資源。治療療 程與醫院層級之間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基層診所介於16-22 週的比例較高,
可能與醫師治療經驗有關,基層診所較缺乏治療經驗,因此遇到副作用的 情形較容易提早停藥,而醫學中心在治療16-22 週及 28-46 週的比例較高,
可能與醫學中心的病人特徵有關,通常病情較嚴重的患者大多至醫學中心 求診,而這類型的患者對於藥物副作用的耐受度亦可能較低,因此在醫學 中心提早停藥的比例較高。從完治的角度來看醫學中心的比例較低。追蹤 科別於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治療的患者在肝膽腸胃科追蹤的比例較低。定 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則是以區域醫院定期追蹤的比例略低。而年齡及再 次治療的比例與醫院層級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4. 治療醫院區域分布分析(表八)
研究結果呈現,在接受治療的患者當中,以南部接受治療的比例最高(佔 39.53%)。以卡方與ANOVA 檢定來看,各變項與治療醫院區域分布皆達到 統計上顯著差異。首先在性別與治療醫院區域之分析,在外島治療的女性 別比例較其他區域高。年齡與治療醫院區域可以看到在外島的平均年齡較 低,從各年齡層來看,介於30-39 歲的年齡層以外島的比例最高。治療療 程與治療醫院區域之間,介於23-27 週以北部的比例最低,可能因為北部 醫學中心的比例較高,而醫學中心的患者病情較嚴重,對於藥物副作用的 耐受度較低,提早停藥的可能性較高,故從完治來看北部的完治比例亦較 低。追蹤科別以外島在肝膽腸胃科追蹤的比例較低,再次治療以外島接受 再次治療的比例最低。而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也是以外島定期追蹤的 比例最低。
5. 追蹤科別與治療分布分析(表九)
研究結果呈現,以肝膽腸胃科追踨的比例最高(佔90.72%)。以卡方檢定 來看,治療的療程、完治率及定期超音波追蹤檢查都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
首先在治療療程的部份於肝膽腸胃科治療的完治比例較高,定期接受超音 波追蹤檢查的也是於肝膽腸胃科治療的比例較高。
小結:
綜合上述年齡愈高,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療程、完治率、再次 治療機率及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頻率愈低。醫療層級的部份在醫學中心 治療的療程較短,其完治率也較低。而在區域醫院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 頻率略低於其他醫療層級。最後在治療區域的層面,北部治療的療程較短、完 治率也較低,而在外島再次治療與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頻率較低。
第三節 未來慢性 C 型肝炎患者治療疾病負擔之預估
在本研究187,346 名慢性 C 型肝炎感染患者中,排除不適合治療之族群共 有31,381 人(16.75%),剩下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共有 22,858 人(12.20%),
未接受治療之患者共有133,107 人(71.05%)(圖九),雖然無法確切得知這些 患者之肝功能指數與C 型肝炎病毒量,但根據過去的研究顯示,C 型肝炎病毒 感染是可被治癒的,若能治癒更多C 型肝炎患者,將可降低其肝臟相關病程 的發展,亦能間接降低長期健康照護成本27,而本研究發現我國尚未接受抗病 毒藥物治療的比例偏高,這可能會增加我國未來長期的健康照護成本。
本節將使用潛在可以接受治療之群族155,965 名慢性 C 型肝炎感染患者來 探討(圖八),根據本研究欲探討之因素在這潛在可以接受治療的族群當中的 分布情形如下:(表十)
在這群患者中,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 14.66%,男性共 有80,457 人、女性共有 75,508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 的比例分別佔15.94%、13.29%,以男性接受治療的比例較高,本研究族 群之平均年齡為56.86±14.67 歲,在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平 均年齡較低(52.24±11.40 歲)、沒有治療的平均年齡較高(57.65±15.02 歲)。
以地理區域區分,北部的患者共 44,719 人、中部的患者共 42,096 人、南 部的患者共62,172 人、東部的患者共 6,889 人、外島的患者共 89 人,當 中曾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各為 15.19%、14.18%、14.86%、
12.35%以及 6.82%,可見在東部及外島接受治療的機率較低。
根據不同醫療層級來區分,在醫學中心照護的患者有 42,805 人、在區域 醫院照護的患者有58,645 人、在地區醫院照護的患者有 28,824 人、在基 層診所照護的患者有25,691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 比例各為16.29%、16.09%、11.07%以及 12.66%,由此可知在醫學中心及
區域醫院照護的患者有較高的機率接受治療。
追蹤科別的部份,於肝膽腸胃科追蹤的患者共有 102,211 人,當中曾接受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20.31%,而於非肝膽腸胃科追蹤的患者 共有53,754 人,當中曾接受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 3.91%,代表 於肝膽腸胃科追蹤的患者接受治療機率較高。
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共有 76,565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 藥物治療的比例為21.03%,而未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共有 47,800 人,當中曾接受治療的比例為8.51%,其中有 31,600 人查無超音波檢查代 碼,暫不列入計算。
本研究探討之共病症與合併症的部份,罹患非肝臟之惡性腫瘤共 14,661 人,當中曾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 17.27%。罹患人類免 疫缺陷病毒共1,731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 6.70%。接受洗腎之患者共 6,933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 療的比例為10.37%。罹患腦中風之患者共 1,885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 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9.18%。罹患肝硬化之患者共 13,717 人,當中 曾接受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 22.55%。罹患食道靜脈曲張的 患者共1,454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為 16.57%。
罹患肝癌之患者共8,845 人,當中曾接受 C 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 為20.20%,整體而言帶有共病症或合併症的患者,接受治療的機率都較 低。
其研究結果顯示雖然我國目前治療率約為14.66%,略高於文獻中的 10%
左右,但未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患者估計仍有13 萬餘名,從地理分布情形 來看,主要位於北部約有3 萬 7 千人、中部約有 3 萬 6 千人及南部更高達 5 萬 2 千人尚未接受治療。
本研究進一步以次族群分析,分成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帶有任一
共病症及帶有任一合併症患者三個族群來分析,其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分 布如下:(表十一)
從研究結果顯示,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的患者,未接受抗病毒藥物 治療之比例較高,共計106,881 人(85.99%)。帶有任一共病症患者,尚 未接受治療共有18,818 人(85.40%)。而帶有任一合併症之患者,尚未接 受抗病毒藥物治療共有13,873 人(77.80%)。其中以男性尚未接受治療的 比例較高,大約都有5 成以上。
在平均年齡的部份,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患者的平均年齡最低,而 帶有任一共病症或合併症患者的平均年齡較高,但無論何組,接受抗病 毒藥物治療的平均年齡皆低於未接受治療之平均年齡。
以地理區域區分,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患者,於東部及外島求醫的 比例較帶有任一共病症或合併症患者高。無論何組未接受抗病毒藥物治 療主要分布還是位於北部、中部及南部。
根據不同醫療層級來區分,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患者,於地區醫院 及基層診所追蹤的比例較帶有任一共病症或合併症患者高。無論何組接 受抗病毒藥物治療主要分布於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治療。
無論何組,於肝膽腸胃科追蹤或是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之患者其接 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比例較高。另外我們也看到,帶有任一合併症患者,
定期接受超音波追蹤檢查的比例較高,相對地未帶任何共病症與合併症 患者,若未接受治療,定期超音波追蹤檢查的比例亦較低。
綜合上述,本研究主要發現有三點:第一,帶有任一共病症或合併症患 者,其平均年齡較高,而年齡愈高,接受治療的機率愈低,因此年齡是影響 治療之重要因子。第二,無論是否帶有共病症與合併症患者,尚未接受抗病 毒藥物治療的地理分布仍以北部、中部及南部為主。第三,未帶任何共病症 或合併症患者,於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追蹤的比例較高,相對地,若帶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