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慢性精神病患個人基本特質描述
在本節中,將針對參與本研究的92位慢性精神病患之個人基本特質、疾病情 形與治療概況以及目前及過去工作經驗作一描述,以瞭解本研究之樣本特性。
一、慢性精神病患個人基本背景資料描述
從表 4-1-1 可得知,受訪的 92 位慢性精神病患中,有近六成以上是女性(59.8
%),男性則佔四成(40.2%),其中有九成以上的病患目前在醫療院所中接受就 業輔導;其年齡分佈界於 20 歲到 58 歲之間,平均年齡為 35.46 歲(SD=9.57),
其中又以 20〜30 歲者為最多,佔 39.4%,其次為 31〜40 歲,約佔 30.4%,兩 者合計約有近七成的病患年齡處於青壯年時期,其中年齡超過 50 歲者僅有 6 人。
在教育程度方面,將原本的五項教育程度分類,歸納成國中及以下、高中
二、慢性精神病患疾病史與治療概況分析
從表 4-1-2 可以得知,有七成以上的慢性精神病患的疾病診斷為精神分裂 症,情感性疾患者僅佔兩成左右。究其原因,應與樣本來源以及疾病特性有關,
因情感性疾病患者,受疾病影響社會職業功能水準較小,故向就業輔導單位尋求 工作適應輔導的比率較低,且亦多半不願在工作環境中暴露自己的疾病角色。
在初次精神疾病發作的年齡方面,10〜20 歲開始出現精神疾病症狀者為最 多,有 42 人,佔 45.7%,其次為 21〜30 歲,有 29 人,佔 31.5%,31 歲以上 才發病者為最少,有 13 人,佔 14.1%。初次發病年齡最小者為 10 歲,最大者 為 49 歲,平均發病年齡為 23.35 歲(SD=8.00);其中又以 18 歲及 19 歲發病者 為最多,共 24 人。此一受試樣本年齡分佈狀況,符合精神疾病病理解釋,且因 其發病年齡多在青春期前後,或邁入社會之前的年齡層,因此多數病患的社會化 經驗並不足夠。
在治療現況方面,將原本的六類歸納成門診治療及住院治療兩大類。其中以 門診治療的病患居多,有 57 人,佔 62.0%,住院治療者有 35 人,佔 38.0%。
慢性精神病患的症狀穩定程度部分,由病患自行測量目前受正性精神症狀干擾之 頻率,其中以偶而受干擾者為最多,有 39 人,佔 42.4%,其次為幾乎沒干擾,
有 33 人,佔 35.9%,上述兩者合計約佔總樣本數近八成,但亦有 19 人(20.7
%)表示經常受干擾。可以得知進入競爭性職場之慢性精神病患,有近八成受到 正性精神症狀干擾之情形雖不嚴重,但表示完全沒有干擾者亦僅有二成;因此在 慢性精神病患工作適應的議題中,病患的疾病因素仍是需要被關注的因素之一。
至於病患的治療態度,有七成五以上的病患自認需要持續接受精神科的治 療,有 69 人,佔 75.0%,但仍有 22 人(23.9%)認為自己並不需要接受精神 科治療。在病患精神科用藥情形方面,僅有 1 人(1.1%)沒有服用精神科藥物,
有 90 人(97.8%)目前皆在持續服用精神科藥物中。可以得知,雖然有約二成 的病患認為自己並不需要接受治療,但實際仍會持續服用精神科藥物。在服藥態 度方面,將原本的四類歸納成遵照醫囑服藥以及沒有遵照醫囑服藥兩類。其中有
九成的病患表示會遵照醫囑服藥,共有 84 人,佔 91.3%,僅有 7 人(7.6%)
入工作職場。其中,就業中病患的首次平均工作年齡為 22.33 歲,較曾就業病患 的 19.88 歲,多了近 3 歲。在首次工作型態方面,多數病患都是以全職性工作為 第一次工作的類型,其中曾就業病患更有高達九成的人,第一次工作就是進入全 職的工作領域。至於慢性精神病患在近五年內的工作狀況普遍不佳,多半是長期 沒有工作或頻頻換工作的狀況。
(二)工作狀況
在慢性精神病患的工作職務類別部分,將之歸納成四大類,分別是專業人 員、一般行政人員、技術性人員以及非技術性人員。比較就業中病患與曾就業 病患的工作職務類別可以發現,兩者皆有四成以上擔任非技術性人員;然而曾 就業病患中有 12%的樣本是擔任專業人員的職務,但就業中病患則無。此外,
曾就業病患擔任技術性人員的比例有 36%,居第二高,而就業中病患則是以擔 任助理性質的一般行政人員為第二位。兩者之間的差異反映出了病患在轉換工 作的過程中,似乎有專業性與技術性減退的現象。
在病患每月平均薪資的部分,將之歸納成法定最低基本工資 15,840 元以 下、15,840〜30,000 元以及 30,001 元以上三大類。從表 4-1-3 可以看出,目 前在就業中的病患,有高達七成的人每月平均薪資在最低基本工資以下,而每 月平均薪資在三萬元以上者則是完全沒有。顯示多數病患在目前的工作所得 上,較一般大眾與法定要求的仍有一段差距。而曾就業病患的每月平均薪資高 出目前就業中病患有七千元左右,此一現象與前述的工作職務類別專業性與技 術性減退,是一致的。
在病患的每週平均工時部分,將之歸納成三大類,分別是 20 小時以下、21
〜40 小時以及 41 小時以上。其中,就業中病患以每週工作 21〜40 小時者為最 多,而曾就業病患的每週平均工作時數則是以 41 小時以上為最多數。
在病患工作取得來源部分,將之歸納成就業輔導機構介紹與非就業輔導機 構介紹兩大類,從統計數字中可以看出,就業中病患有七成以上,是經由就業
輔導機構介紹取得工作,而曾就業病患則有五成以上是非就業輔導機構介紹。
而病患開始工作時的疾病狀況則歸納成三大類,分別為:尚未發病、已經發病 以及在工作中發病;其中,就業中病患有九成以上是進入工作職場之前就已經 發病,而曾就業病患則有四成的人進入職場前是尚未發病的狀態。
在病患開始工作前的失業長度歸納成四大類,分別為沒有失業直接轉換工 作、失業一年以下、失業三〜五年以及失業五年以上。其中,就業中病患以失 業三〜五年者為最多,有 28 人,佔 41.8%,其次為失業五年以上,有 14 人,
佔 20.9%;顯示有六成以上的就業中病患在開始目前的工作以前,多半經歷了 三〜五年以上的失業期。至於曾就業病患的失業期間則相對較為短暫,有六成 左右的曾就業病患,失業期間是在一年以下。
在慢性精神病患前一份工作中提出離職者,分為個人主動提出與雇主提出 兩類,兩個樣本群均是以自行提出者居多。再看到離職原因的部分,主要促使 其提出離職的原因有:薪資問題、無法應付工作要求、生病住院以即與同事或 主管的人際相處問題。可得知慢性精神病患在工作適應上有著工作能力與期望 薪資之間的矛盾,加上社交能力的不足與症狀的干擾等因素,皆成為影響病患 繼續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預備適應經驗
在慢性精神病患參加職業訓練的人數分佈情形上,有無參加者呈現各半的情 形,然而,曾就業病患以參加過職業訓練者居多,就業中病患則是以沒有參加過 者居多數。在是否參加庇護性就業訓練的人數分佈情形方面,就業中病患有 55.2
%表示參加過庇護性訓練,而曾就業病患則有高達七成沒有參加過。最後,在是 否參加過支持性就業方案上,兩個樣本群皆是已有參加者居多。由此可知,目前 臺北縣市就業中的慢性精神病患,有五成以上的病患曾參加過上述三種就業輔導 方案,並進入就業輔導復健體系之中。
表 4-1-3 慢性精神病患工作經驗與預備適應經驗之次數分配與百分比統計表
最小值=2,000 最大值=30,000 平均值=11,181
(2)每月平均薪資
最小值=3,411 最大值=55,000 平均值=18,213 15,840 以下
續表 4-1-3 慢性精神病患工作經驗與預備適應經驗之次數分配與百分比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