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Nussbaum 憐憫概念及其教育蘊義
第一節 憐憫概念在哲學上的爭議──正反意見之論辯
在〈Compassion and Terror〉一文中,Nussbaum 便以美國 911 事件為鑑,揭 示憐憫情緒的限制與界限。她指出憐憫雖能使人顧及他人的苦難,可是這些關切 不免具有自私狹隘的傾向。以 911 事件而論,911 事件使得美國人更加團結,然 而,一旦災難發生場域超出美國國土,即便是前所未有的災難,美國人仍鮮少將 憐憫的觸角延伸至他方,憐憫對象侷限在「我們」和「我們的」國家(Nussbaum, 2003: 11-13)。也因為憐憫的限制性,亦激起反對憐憫情緒的聲浪。Nussbaum 將 擁護和反對憐憫情緒兩者歸納成憐憫之友及憐憫之敵二類:前者倡導憐憫情緒的 重要性,主張倘若喪失憐憫情緒,便難以建構政治道德,畢竟憐憫情緒中的同情 想像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是道德發展最大的盼望;後者則表示人類的關懷 不應該建基在憐憫情緒之上,因其是偏狹、不值得仰賴的情緒,這些反對憐憫情 緒的思想家認為人類關懷應該建基在尊嚴與尊重這類公平無私的動機之上,才能 擁有穩定持久的人類關懷,才能跨越物種藩籬將憐憫情緒對象延伸至人類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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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Nussbaum, 2003: 12)。研究者歸結兩項主要反對觀點(分別是錯估外在善的 重要性和情緒之根源),以及 Nussbaum 對於憐憫情緒之辯護依序闡釋如後。
壹、憐憫情緒係由錯誤的認知評價所建構:錯估「外在善」的重要性
第一項反對觀點源於蘇格拉底思考(Socratic thinking)傳統,此觀點認為人生 中最為重要的是一個人的理性(reason)和意志,Epictetus 稱作「道德目的」(moral purpose, prohairesis),此項觀點倡導人人與生俱來便擁有同等的尊嚴,換句話說,
一個人的興盛衰榮取決於他是否正義以及他所做的決定,不應構築於外在環境和 外在善之上(UT: 356-357)。在此思想底下,外在條件不足以作為動搖人性尊嚴的 條件,過度偏重物質條件的人們,對持此項觀點的人而言,好似一位因失去玩具 而哭泣的孩子(UT: 364)。除此之外,持反對觀點者主張應責備刻意之惡行(badness) 的發生而非憐憫惡行,如此才能體現出對於道德目的的尊重,因為持反對觀點者 認為倘若以憐憫情緒回應蓄意為之的惡,反而隱含著將人們視作受害者或從屬對 象,而非將犯錯者看作具有尊嚴的行為者;準此,第一項反對觀點堅稱憐憫情緒 概念係由錯誤的認知評價所組成,它錯估了人事物的重要性(UT: 357)。
Nussbaum 將 Kant 歸納在反對憐憫情緒的思想家,她指出 Kant 將 compassion 這類的情緒稱為「無禮的善心」(insulting kind of beneficence),他主張當我們支 持憐憫情緒時,等同於默認一個人的價值和生命興榮攸關個人運氣好壞。反對憐 憫情緒者認為人的價值不應由外在事物來衡量,生命興盛與否,也不該取決於運 氣,因為外在事物與道德目的相比,外在事物充其量僅佔有小部分的重要性,他 們認為道德目的才是人類尊嚴的根本(UT: 357)。除了 Kant 以外,Nussbaum 點出 Plato《理想國》(Republic)亦有類似的思想。在 Plato 的觀點底下,強調一個好人 (good person)必是一位自給自足(self-sufficient)者,而斯多亞學派便是在此基礎上,
推崇 Socrates 為一位英雄楷模,因為 Socrates 過著減低世俗善(worldly goods)之 價值的生活,即使遭逢不幸 Socrates 仍保持著冷靜沉著的態度和自給自足之狀態 (UT: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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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憐憫是偏狹的情緒且與其他令人反感的情緒有著相同的根源
承接上述人皆具平等價值的思維脈絡,可窺得斯多亞學派的思想蘊含與平等 主義(egalitarian)和世界主義(cosmopolitan)兩項觀點,Nussbaum 分析這兩項觀點 是斯多亞學派拒斥憐憫的主要根源。就此而論,平等主義觀點反對憐憫所採取的 立場認為人類應該是四海一家的城市國家(city-state of the universe)的成員,而非 僅是家庭或城邦的一員;然而,假使肯認憐憫這項情緒,便十分容易虛構不同等 級(rank)和身分地位(condition)的情形(UT: 359)。換言之,當憐憫的贊同者承認不 同階級地位的存在時,人人平等的概念便遭受挑戰。如此一來,將使得人們偏狹 地將焦點放置在自己的家人和公民同胞(fellow citizen)身上(UT: 359),這是反對 憐憫情緒的理由之一,也是持世界主義觀點者抨擊的要點之一。
除了前述理由,Nussbaum 進一步討論反對憐憫情緒者的理由,首先,她藉 著 Smith 於《道德情操論》將此情形描繪地維妙維肖的例子說明憐憫情緒的限制:
假使中國大地震造成數以萬計的人死傷,當地球另一端的人們得知此新聞,會使 他們升起憐憫之情,但在情緒升起結束後,倏地,人們又能若無其事般地,將注 意力返回自己的日常工作與消遣,在夜裡也能夠安然入睡。然而,當明日有件十 分微不足道的壞事將要降臨在自己身上,卻會使得人們侷促不安、輾轉難眠。此 例將憐憫的極度偏狹性與高度不穩定性表露無遺,憐憫偏狹地使人僅關注在自己 的事情,升起的憐憫情緒也不夠穩定容易消逝。再者,Nussbaum 亦透過 Smith 對憐憫的解釋論道,人們偏狹的視角與侷限的心理,乃肇始於想像的限制(UT:
361)。除此之外,人們的憐憫情緒不僅因著距離而有所限制,還進一步劃清「我 們」與「他們」之界限(Nussbaum, 2003: 13)。根據上述原因,反對者拒斥以憐憫 作為道德與社交之動機。
返回第一項認為憐憫情緒係由錯誤的認知評價所建構而反對憐憫情緒之說 法,斯多亞認為擁護憐憫情緒者便預設了人們錯估「外在善」的價值,當人們高 估外在善的重要性,傾向將外在條件看作與個人生命興榮息息相關時,此時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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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生幸福便繫緊在無法掌控和預測的命運中,一個人的脆弱性也在此展現,在 此情形之下,便使得憐憫以外的令人反感情緒(如:憤怒、報復(revenge)、恐懼、
焦慮和悲嘆)有機可乘(UT: 360-361)。舉例而言之,他人蒙受苦痛,會喚起人們 的憐憫情緒;但是,當自己成為受害者時,因應而生的情緒則可能是憤怒而非憐 憫(UT: 362),準此,欲報復的劇烈憤怒感或殘酷(cruelty)全然為一種與憐憫近似 的情緒,人們究竟會產生何種情緒卻是交付在命運手中。Nussbaum 指出 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如同斯多亞,他們都倡導自給自足的生活,所以認為一個人若 擁有憐憫、報復等情緒,則揭示了此人的脆弱性,因此,對 Nietzsche 而言,擁 有這些憐憫、報復等情緒是軟弱的象徵(UT: 363)。是故,要將道德社會生活建基 在憐憫情緒上,亦間接允諾命運主宰個人生命的盛衰興榮,基於此,反對憐憫情 緒者認為此乃是極為不適切的思維(UT: 361-363)。
參、Nussbaum 針對反對意見之辯護
一、建構正確倫理價值觀以擁有適切的憐憫情緒
就「錯估『外在善』的重要性」觀之,首先,Nussbaum 認為憐憫情緒受到 反對的理由和其他情緒遭受的抨擊相同,乃肇因於文化偏見、錯誤的前提或不佳 的論證所導致錯誤的信念,使得反對者認為憐憫等情緒不值得信賴(UT: 370),猶 如前述,斯多亞學者便指控憐憫這項情緒錯估外在善的價值與重要性,駁斥憐憫 情緒概念過度偏重物質條件與物質條件這項信念,所以 Nussbaum 認為須矯治的 部分在於錯誤的信念,而非憐憫情緒本身。
再者,斯多亞學派宣稱道德基礎應建基在平等的人性尊嚴,而非運氣的好壞,
尊貴的人性尊嚴不因外在事物的興榮衰敗而動搖,所以斯多亞學者認為因著人性 尊嚴的光輝,人永遠不該是受害者(victim),但是憐憫情緒概念過度強調災難對 人的傷害,對施者(giver)和受者(receiver)皆是種侮辱(UT: 370, 372)。就此觀點,
Nussbaum 回應道:其一,憐憫情緒關切外在善的重要性,並不等同於否定人性 尊嚴,或承認人性尊嚴會因個人運氣而受到貶抑,譬如在悲劇中反而更彰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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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逢苦難時不屈不撓的精神與其屹立不搖之人性尊嚴;其二,她說明憐憫亦關切 共同人性,如同在析論憐憫架構時的相似可能性判斷,就此而論,Nussbaum 認 為憐憫是人類平等尊嚴之友,正因如此,當自我與他人的物質幸福(material happiness)受到脅迫時,才會投以關懷而不漠視或等閒視之,才會要求人們關懷 人類能力發展與資源支援(UT: 371)。
因此我們可以發覺肯認外在善的重要性與對人性尊嚴的重視不是非此即彼 的不相容概念,所以 Nussbaum 認為我們能一方面採納斯多亞以 mercy 取代憐憫 的觀點,104另一方面,亦可以保留對於外在善或物質條件的關注;更甚,正是由 於憐憫情緒判斷(如:憐憫主體的嚴重性判斷)過程存在出錯的可能性,所以更 需深入瞭解及檢視憐憫情緒,好讓人們對於外在善抱持適切的評價,以避免像羅 馬貴族因為晚宴無法嚐到孔雀舌頭而嚎啕大哭這類的情形出現(UT: 372)。日常生 活中,物質條件等外在善確實影響著人類穩定生活,根據此理由 Nussbaum 駁斥 斯多亞學者們堅稱外在善無涉道德,因為就 Nussbaum 的觀察,勇氣、正義、節 制等德行,每一項都涉及外在善的分配和處理(UT: 373),因而支持憐憫情緒的思 想家,應該在此基礎上構築正確的評價和明辨的理論(譬如,批判對於金錢、地 位和享樂的過度偏重)(UT: 372)。再者,某些遭逢苦難的人和前述印度鄉村女性 B一樣,因為心靈創傷或社會扭曲變質的偏好(preference),使得他們難以客觀適 切地辨別自我處境優劣(UT: 372),皆顯示建立一套正確評價外在善之規範的必要。
此外,每個社會皆存在某些預設的價值,這些價值亦會透過家庭傳授到孩子身上,
準此,Nussbaum 主張憐憫情緒應該與適切的價值觀相配合,設立一套有關人類 基本善(the basic human goods)的理論 (UT: 374-376)。105
更甚,Nussbaum 認為應提升社會的「安全層級」(the floor of security),譬如 分配設置符應人類深層需要的外在善,以提供社會事物價值的追尋基礎,社會應
104本研究於第三章第四節闡釋 Nussbaum 針對 mercy 和 compassion 的比較。
105 諸如,死亡率、健康和教育皆為 Nussbaum 所側重的基本善(徐子婷、楊雅婷、何景榮譯,
2008:24),在此處 Nussbaum 沒有特別闡釋其基本善的內涵,但研究者認為可從其所羅列的能
2008:24),在此處 Nussbaum 沒有特別闡釋其基本善的內涵,但研究者認為可從其所羅列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