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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與禪觀的融合

第三章 慈雲遵式《往生淨土懺願儀》之制懺因緣與儀軌組織

第二節 懺悔與禪觀的融合

一、懺悔語義與分類

(一)懺悔語義

「懺悔」,謂悔謝罪過以請求諒解。是由梵文“ksama"與

“apatti-prati-desana"二字翻譯而來。懺,為梵語“ksama",懺摩之音譯漢譯為

「懺摩」的省略。英譯為enduring、bearing、suffering 等,即容忍、忍耐之義,

為「請求他人寬恕自己所犯過錯」之義。原為自陳己過,悔罪祈福之意。《廣韻‧

鑑韻》:「懺,自陳悔也。」《集韻‧瓦韻》:「懺,悔也。」《晉書‧佛圖澄傳》:

「佐愕然愧懺。」南朝齊蕭子良《淨住子‧修理六根門》:「前已懺其重惡,則三 業俱明。」196在漢字中本無「懺」字,這是配合翻譯佛典而造的「新形聲字」。

“ksama"又譯為「叉磨」,如唐‧玄應在《一切經音義》說:「懺悔,此言訛也。

書無懺字,應言叉磨,此云忍,謂容恕我罪也。」197另在道宣《四分律戒疏》也 提到:「悔是此土言,懺是西方略語,如梵本音懺摩也。懺字非《倉》、《雅》所 陳,近俗相傳故耳。」198「懺悔」的整體意義是對人發露罪惡、錯誤,請求別人 容恕,以求改過。199

依據佛教僧團戒律之梵文用語,若要於眾前「說罪」以消除過錯時,應以「說 罪」āpatti-pratideśana表達,“āpatti"是「過錯」,“pratideśana"是對著別人講出 來,或簡稱“deśana",也就是「說出」過錯之意。200 “āpatti-pratideśana"之譯,

即自申罪狀(說罪)之義。因此,“āpatti-pratideśana"可翻為「說罪」意,「向 他人表白罪過」之意。所以懺與悔二者結合起來的意義,就是向別人陳說自己的 罪過,請求寬恕原諒,含有改往修來、誠心悔過的意思。

196 參見《漢語大字典》網路版,http://words.sinica.edu.tw/sou/sou.html。

197《一切經音義》卷十四,《中華大藏經》冊56,頁 1026 中~下。

198 見《四分律含註戒本疏行宗記》卷三,其中之疏文。《新卍續藏》冊 39,頁 758 上。

199 參見釋大睿著:《中國早期的懺罪思想之形成與發展》《中華佛學研究》第二期,民國八十七 年,頁313~337。

200 參見惠敏法師著:〈佛教懺悔法門之「逆轉」情節─以《大方等陀羅尼經》為例〉,《法鼓 佛學學報》第四期,頁51,民國 98 年,臺北:法鼓佛教學院。

原始佛教教團中,當比丘犯罪時,釋尊為令其行懺悔或悔過,定期半月半月 行布薩,並定每年安居後的最後一天為僧自恣日201。即於僧團夏安居之圓滿日,

僧眾說出自己本身於結夏當中,自己所見、聞聽、疑惑等三事中所犯之罪,面對 其他比丘而懺悔之,懺悔清淨,心生喜悅,稱為自恣。依據《四分律刪繁補闕行 事鈔》卷上之四〈自恣宗要篇〉所載,佛制夏安居九十日,令僧眾會集一處,修 道精練身心,堅持戒行,皎潔其行。然人多迷於己行,不自見所犯之過,理應仰 憑清眾之慈悲,予以誨示,故於自恣日儘量揭發己罪,請大眾規誡,遂得內彰其 私隱,外顯其瑕疵。經此發露懺悔,令得清淨。又,在戒律條文中亦舉有波逸提

202(懺悔罪)、提舍尼203(悔過罪),由此可見懺悔在佛教教團中之重要性。

作惡之人,努力行懺悔,改往修來,其所造之惡業,會逐漸轉薄;如果日日 懺悔不間斷,則所造之惡,就會斷除。《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九,佛陀告訴阿闍 世王:

世有二種人無罪而命終,如屈伸臂頃得生天上,云何為二﹖一者,不造 罪本而修其善﹔二者,為罪改其所造。...爾時世尊便說此偈:「人 作極惡行,罪過轉為薄,日悔無懈息,罪根永已拔。」204

古人稱「佛法」戒律中的懺悔為「作法懺」。205作法懺原是為了使出家眾過 著和樂清淨的僧團生活。因此,根據罪行的輕重,分為大眾前懺悔、小眾前懺悔、

201 即夏安居之終圓滿日,七月十五日。於佛制每年一夏九十日間,僧眾聚集一處安居,堅持戒 律、皎潔其行,於最後一日,僧行自恣法,即請僧眾舉出各自所犯之過失,於大眾中發露懺悔而 得清淨,自生喜悅,稱為自恣。又十方諸佛歡喜其安居圓滿之精進修行,故亦稱佛歡喜日、歡喜 日。據《盂蘭盆經》載,目犍連嘗於此日供養十方眾僧,以此廣大功德,救拔其母脫離餓鬼道。

後世遂有於僧自恣之日,以飯食等供養十方眾僧之舉,其功德廣大,令七世父母等皆得解脫,此 即盂蘭盆之濫觴。

202 波逸提(pāyattika),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意譯墮、令墮、能燒熱、應對治、

應懺悔。乃輕罪之一種,謂所犯若經懺悔則能得滅罪,若不懺悔則墮於惡趣之諸過。有捨墮、單 墮二種。須捨財物而懺悔之墮罪,稱為捨墮;單對他人懺悔即可得清淨之墮罪,稱為單墮。

203 提舍尼(pratideśanīya),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意譯作對他說、向彼悔、各 對應說、悔過法、可呵法。犯此戒時,必須向其他之清淨比丘發露懺悔,是輕罪之一種。此一戒 法,比丘與比丘尼不同,皆與飲食有關。

204 《增一阿含經》,《大正藏》冊 2,頁 764 上。

205 參見印順著:〈懺悔業障〉,《華雨集》第二集,頁 166。

一人前懺悔,或責心懺悔,這原是為了兼顧保護當事人同時保障僧團的清淨作 為,發露罪行接受僧團的適當處置。「出罪」後內心恢復清淨,就消除了內心的 障礙,順利修行。有了過失,就如法懺悔,向人陳說自己的違犯。在僧團內,做 到心地質直、清淨,真可說「事無不可對人言」。206印順導師對律懺(作法懺)

有高度的贊揚與信服:

懺悔以後,人人有平等自新的機會,旁人不得再提起別人從前的過失,諷 刺或歧視。如諷刺歧視已懺悔的人,那就是犯了過失。僧伽中沒有特權,

實行真正的平等、民主與法治;依此而維護個人的清淨,僧伽的清淨。「佛 法」中懺悔的原始意義,如佛教是在人間的,相信這是最理想的懺法。207

到了大乘佛法的懺悔說,是向現在十方佛懺悔,便逾越了僧團的律制,走向 信仰(面對十方佛)的內心告白,這種內省式的懺悔,僧團並沒有提供支持與慈 悲的力量,所以「出罪」清淨的對象是深信十方佛的慈悲與威德力,能夠護覆眾 生,因而走向以信仰為主體的懺悔說。208因此即使是聲聞戒中,認為不通懺悔之 五逆四重等罪,但是到了大乘懺悔經典中,透過對諸法實相之通達,則仍有懺淨 的可能。因此,大乘佛法則更顯得慈悲,給予行者更有信心,為因無明而犯惡的 眾生又燃起了一線希望。209

大乘經典談懺悔,智者大師在《釋禪波羅密》中載210:「懺名懺謝三寶及一 切眾生,悔名慚愧改過求哀。…懺名外不覆藏。悔則內心剋責。懺名知罪為惡。

悔則恐受其報。」又於《金光明經文句》卷三中載:

206 參見印順著:〈懺悔業障〉,《華雨集》第二集,頁 169。

207 參見印順著:〈懺悔業障〉,《華雨集》第二集,頁 168。

208 參見林朝成著:〈印順導師對懺悔思想之詮釋〉《第六屆印順導師思想之理論與實踐--「印 順長老與人菩薩行」學術研討會》,2006 年 5 月。

209 參見釋大睿著:《中國早期的懺罪思想之形成與發展》《中華佛學研究》第二期,民國87 年,

313~337。

210 智顗述,灌頂再治:《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大正藏》冊 46,頁 486 上。

諸大乘經多分散明懺悔,此經專以懺悔當品。今先釋名,懺者首也,悔者 伏也。……不逆為伏,順從為首。行人亦爾,伏三寶足下正順道理,不敢 作非,故名懺悔。又懺名白法;悔名黑法。黑法須悔而勿作,白法須企而 尚之,取捨合論故言懺悔。又名修來,悔名改往,往日所作惡不善法,鄙 而惡之故名為悔;往日所棄一切善法,今日去誓願勸修故名為悔。懺名批 陳眾失發露過咎,不敢覆藏。悔名斷相續心,厭悔捨離,能作所作合棄,

故名懺悔。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慚則慚天愧則愧人,人見其顯天見其冥,

冥細顯麁,麁細皆惡故言懺悔。211

智者大師對懺悔之種種諸多譬喻解釋,最主要強調懺悔乃是,懺是願三寶及 一切眾生能證明與攝受,悔是由於慚愧而表現出的求哀改過;懺是對外不覆藏,

知道罪惡的過犯,悔是在內心中克責,恐怕受其果報。總而言之,為發露自己所 造之罪,從今往後不再造,能夠了知諸法的虛妄,永息惡業,修行諸善。212

大乘懺悔是以身行禮拜、誦經或觀佛菩薩之相好等;或念實相之理以行懺悔 等。強調禮十方佛,於佛前誠心發露懺悔,懺悔清淨得證諸佛現前三昧,如《觀 普賢菩薩行法經》載:「行者,復更懺悔,遍禮十方佛,禮十方佛已,普賢菩薩 住其人前,教說宿世一切業緣,發露黑惡一切罪事,向諸世尊,口自發露,既發 露已,尋時即得諸佛現前三昧。」213

隨著大乘懺悔經典不斷傳譯,原始教團中單純的懺悔,已逐漸轉為修禪 定、證三昧的重要行法。因此懺悔法門,不僅達懺罪清淨,更可以得證三昧、發 慧、求解脫。214

(二)懺悔的分類

211 智顗述,灌頂錄:《金光明經文句》卷三,《大正藏》冊 39 頁,59 上。

212 參考聖凱著:《中國佛教懺法研究》,〈天台懺法的形成及其思想〉,頁 90。

213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大正藏》冊 9,頁 390 下。

214 參見釋大睿著:《中國早期的懺罪思想之形成與發展》《中華佛學研究》第二期,民國87 年,

313~337。。

懺悔之方法與性質有多種分類,有二種懺悔、三種懺悔、五種懺悔、六根懺 悔:

1、二種懺悔

據《四分律羯磨疏》卷一載,懺悔有制教懺與化教懺二種。(1)犯戒律之 罪須行制教(戒律教)之懺悔,僅限於出家之五眾、小乘、現行犯等。(2)犯 業道之罪須行化教(經論之教)之懺悔,此則共通於所有者。制教之懺悔又分 為三種:○1 眾法懺:對四人以上之僧眾行懺悔。○2 對首懺:對師家一人行懺悔。

○3 心念懺:直對本尊行懺悔。

據《摩訶止觀》卷二上載215,懺悔分為事懺與理懺。藉禮拜、讚歎、誦經 等行為所行之懺悔,稱為事懺,又稱隨事分別懺悔,一般之懺悔均屬此類;觀 實相之理以達滅罪之懺悔,稱為理懺,又稱觀察實相懺悔。216

2、三種懺悔

(1)作法懺、對首懺及無生懺

在原始佛法之《阿含》經典中,提到僧團於每月二回之布薩會或雨安居最後 一日之自恣日中所行之懺悔作法。其後,亦廣用於一般受戒之時。若犯四十八輕

在原始佛法之《阿含》經典中,提到僧團於每月二回之布薩會或雨安居最後 一日之自恣日中所行之懺悔作法。其後,亦廣用於一般受戒之時。若犯四十八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