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個案陳述
3.4 戊戌變法
本研究以郭廷以先生的《近代中國史綱》中有關戊戌變法的內容做為戊戌變 法個案陳述的主軸,對於其中未能詳細敘述的部份,則以其它資料做為輔助說明。
自強運動後,清政府相繼在中法戰爭及中日甲午戰爭中失利,知識分子意識 到自強運動已無回天之力,相繼提出「維新」、「變法」的思想。光緒二十年(西元 一八九四年)七月,甲午戰爭爆發,清朝戰敗,北洋水師全軍覆沒。光緒二十一年 (西元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清政府派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條約中規定中 國必須向日本如期額交付賠款。但清政府因收入不足,為了籌備巨額賠款,轉而 向各國列強乞借洋債。這些列強利用中國的海關稅收、釐金、鹽稅等為抵押,使 得中國的經濟命脈被列強所控制。此外,清政府為了增加收入,巧立名目,使得 黎民百姓苦不堪言(徐凱,民 83)。堂堂天朝,竟被蕞爾小國日本擊敗,一般知識 分子頓悟中國與日本同樣模仿西洋,而結果卻不同,原因在於除了模仿西洋的科 學技術之外,尚須效法西洋的法政制度,而產生改制變法以救國的主張(林明德,
民87)。
康有為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廣東南海縣人,又稱南海先生,是維新運 動的主要領袖人物。自光緒十四年(西元一八八八年)到光緒二十四年(西元一八九 八年)間,康有為共七次上書光緒帝,提出維新變法的建議(徐凱,民 83)。
光緒十四年(西元一八八八年)十月初八日,康有為上呈《上清帝第一書》,首 就外患內亂,指出國家的危機;次論吏治腐敗,過去舉辦洋務,未見其利,反見 其害,必須及時變法,方可圖強。並提出「變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三原則,
即施行新的制度,予人民以發言權,任用新的人才,罷黜腐敗官僚。但上書中途 受阻,未能送達光緒皇帝手中(郭廷以,民 83)。
光緒十六年(西元一八九○年)到光緒十九年(西元一八九三年)間,康有為應陳 千秋、梁啟超之請,在廣州著書立說,聚徒講學。從他受學的有梁啟超等人。所 講的為中國學術源流,政治沿革得失,取西方各國以為比例推斷,闡明變法救國 之方(郭廷以,民 83)。其教授義理之學、考據之學、詞章之學、經世之學及西學,
其中經世之學還包括「中國政治沿革得失」、「萬國政治沿革得失」等。幾年下來,
培養了一批人才。其弟子如梁啟超、麥夢華、徐勤等人後來皆成為維新運動的重 要成員(洪鎰昌,民 92)。光緒十七年(西元一八九一年),康有為完成《新學偽經 考》。在《新學偽經考》中,康有為認為東漢以來的經學多為劉歆所偽造,故稱之 為偽經;劉歆之所以要造這些偽經是為了幫助王莽篡取漢朝的政權,偽經是新莽 一朝的學術,故稱之為新學。康有為著此書的目的,主要在於樹立春秋託古改制 之義(呂實強,民 87)。即後人不一定要恪守祖訓,可以自立新法(徐凱,民 83)。
光緒二十二年(西元一八九六年),康有為完成《孔子改制考》,認為經書是孔 子假古人的言論,按自己的想法寫成的,乃是托古改制,將古代政治理想化。證 明孔子是一位維新派,用孔子來支持自己的變法主張(郭廷以,民 83)。
《新學偽經考》及《孔子改制考》這兩部著作是康有為變法維新的重要理論 基礎。這兩本書出刊後,震撼全國思想界及學術界(徐凱,民 83)。但這兩本書撰 寫的目的,政治多於學術,內容偏頗,瑕疵甚多。使得原本欲以此開通風氣,獲 得士大夫階層的支持,結果卻是招致之反感大於認同(呂實強,民 87)。
光緒二十一年(西元一八九五年)四月八日,在清政府批准《馬關條約》當天,
康有為與梁啟超聯合十八省在京會試的舉人共同上書皇帝,此為《公車上書20》。 內容中提出變法的政治綱領,主要內容是拒絕議和,反對割讓台灣;要求變法圖 強,發展生產,富國養民;調整科舉內容,地方廣泛辦學校,設圖書館,辦報館;
改革行政機構,廢除閒置無用機關,派大臣到國外遊歷考察等。但都察院拒絕將 上書代呈光緒皇帝。公車上書雖然沒有成功,但康有為等人卻將之印發全國,引 起各階層人士的注意(徐凱,民 83)。
光緒二十一年(西元一八九五年)四月九日,康有為在會試中考中進士,授官 工部主事。五月十一日,康有為上呈《上清帝第三書》,重申《公車上書》的內容,
並作補充說明。此次的上書終於到達光緒皇帝手中,其表示贊許之意。不久後,
朝廷發下了《發各省督撫會議奏復》和《舉人才詔》兩道上諭,其中的內容,都 是康有為上書中所提到的(洪鎰昌,民 92)。
光緒二十一年(西元一八九五年)六月三十日,康有為第四次上書,但並未送 達光緒帝手中。康有為認為上書不達、朝臣阻撓變法的原因在於京師風氣閉塞,「以 致士大夫不通外國政事風俗」,使得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該不該變法?要如何變法?
故康有為決定辦報進行宣傳,其發行了《萬國公報》,每日派報到朝中士大夫手中,
不收報費(洪鎰昌,民 92)。七月,出版《中外公報》,八月,在京師成立「強學會」,
之後,又在上海成立強學會分會(郭廷以,民 83)。後來因為朝廷大臣的反對,彈 劾強學會「植黨營私」,《中外公報》販賣西學等,慈禧太后強迫光緒帝下令封閉 強學會,《中外公報》亦遭受封禁(洪鎰昌,民 92)。
光緒二十四年(西元一八九八年)一月,康有為上呈《上清帝第五書》,強調帝 國主義要瓜分中國和民間百姓「斬木揭竿」的形勢,呼籲光緒帝「及時發憤,革 舊圖新」,變法自強,否則,中國就會繼土耳其、高麗、安南、波蘭之後亡國,希 望光緒帝能效仿俄、日兩國變法。並推薦了漢譯本《泰西新史攬要》和他自己所 著的《日本變政考》做為參考書。然而,工部尚書不與轉呈。但因「第五書」言 詞剴切,京師一時傳抄,頗得士大夫們的讚許(徐凱,民 83)。
光緒二十四年(西元一八九八年)一月三日,光緒帝派李鴻章、翁同龢、榮祿、
廖壽恒、張蔭桓等人在總理衙門召見康有為,聽取他的變法主張(徐凱,民 83)。
一月二十九日,康有為上呈第六書,為《統籌全局疏》,說明世界諸國,皆以變法 而強,守舊而亡,並擬定變法的原則,提出三大對策,分別為:一、大集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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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身誓戒,除舊布新。二、設「上書所」,允許天下士民上書,如所言可採,即召
國變政記》、《德國變政記》、《列國政要比較表》等書,介紹各國變法的情況,並 總結歷史經驗教訓,以供變法維新作為借鏡(洪鎰昌,民 92)。
政治方面的改革詔令中有裁減機構的措施,因為措施影響了傳統官僚的前 途,引起強烈的反彈聲浪。對於官僚的反對,光緒帝不假辭色,給予反擊。七月 初十日,光緒帝對於辦理新政不力的兩江總督劉坤一、兩廣總督譚鍾麟,給予嚴 厲的指責。
七月十九日,禮部主事王照上書請光緒帝遊歷日本及各國,結果禮部尚書許 應騤等人不肯代遞,光緒帝怒將禮部六堂官全部罷職(雷家聖,民 93)。
七月二十日,光緒帝任命譚嗣同、劉光弟、林旭、楊銳等人為軍機章京23(雷 家聖,民93)。
「百日維新」開始後,后黨便從中進行破壞。光緒帝宣佈《定國是詔》四天 後,慈禧太后派榮祿署理直隸總督及北洋大臣等要職。又以刑部尚書崇禮兼署步 軍統領,分別掌握京師駐軍,控制首都。不久又命禮部尚書懷塔布、軍機大臣剛 毅分管京營(郭廷以,民 83)。在變法過程中,因為光緒帝無實權,上扼於慈禧太 后,下扼於頑臣,所以儘管詔書頒下,各省督撫大都敷衍觀望,真正照辦的事情 並不多,有所謂「言新政皆小臣,無大臣言之者」的現象(洪鎰昌,民 92)。
七月三十日,光緒帝向慈禧太后報告,要在宮中開懋勤殿,用康有為、梁啟 超、康廣仁等人一起決定國家大事。但被慈禧太后嚴厲責斥,光緒帝當晚傳出的 衣帶詔24中有「朕位且不能保」之語。八月初三日康有得詔後,決定了兩項對策,
一是想說服袁世凱以軍隊制伏后黨,二是企圖以外國力量來解救當下的火急危 難。說服袁世凱方面,八月初三深夜,譚嗣同奉康有為之命,到法華寺訪袁世凱,
要求他派兵包圍頤和園,「鋸后殺祿」,袁世凱未表示反對。外國勢力方面,當時 正好日本卸任首相伊藤博文來到中國,維新派想找伊藤博文參與變法,借其聲望 增加助力,而光緒帝也決定在宮中召見伊藤(陳捷先,民 87)。八月初五日,袁世 凱向榮祿告密,投靠了慈禧太后,出賣維新派。八月初六日,慈禧太后宣佈訓政,
幽禁光緒(郭廷以,民 83)。維新派想以外國力量制衡后黨的計劃也隨之失敗。五 天後,慈禧太后以光緒帝名義下詔廢除「百日維新」時期推行的一切新政,恢復 原有舊制,只有京師大學堂被保留下來。譚嗣同、林旭、劉光弟、楊銳、楊深秀、
康廣仁六君子被捕殺。康有為和梁啟超分別在英國和日本的保護下,到達日本,
免於一死。至此,轟轟烈烈的戊戌維新運動宣告結束。新政從即日開端,到八月 初六日后黨發動政變,維新運動宣告失敗,前後一百零三天,史稱「百日維新」,
又叫「戊戌變法」(徐凱,民 83)。
23 軍機大臣下負責草擬文稿的助理人員,稱為軍機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