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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艾俊」,其傳記筆者將在本文的最後一章討論。某些跡象顯示也有其他人以此類頭銜 指稱別人;趙映乘在一本書的序言中被稱為「趙中州先生」(中州趙公),中州這裡被 指為河南省。4

(五) 官員或頭銜的特性

開封禮拜寺的碑文和其他文件常可見以職務或頭銜指稱個人。舉例來說,1489 年 的碑文中的「開封府儒學增廣生員金鐘」及「祥符縣儒學廩膳生員曹佐」;1512 年的 碑文中的「貢士高選」及「生員高維屏」;趙映乘在汀州縣志中被指稱為「巡道趙映乘」

而在永定縣志中被指稱為「兵憲趙公祖諱映乘」。

我將在本文的其他部分以一節的長度來討論,高階社會身分的人們是重要的社區 實體及精神建築的貢獻者。他們捐納金錢以建成開封禮拜寺但也同樣地也用此方法得 到他們的名字和名譽。做為回報,這些官員和文人菁英的成員能夠提升他們在當地的 權力領域並且藉由捐納功名或在帝國各地的文化機構製碑以擴大他們的文化資本。從 此觀點,不難理解這些社區的成員給予他們的贊助者及成員這些頭銜及職務稱號的意 義為何。

(六) 成員身分的特性

1489 年的碑文及 1663 年的兩塊碑文含有了在其它史料中沒有出現的獨特稱號─一 個表示開封社區的成員身份的稱號。在1489 年的碑文中此稱號以「清真後人」的型態 呈現。金瑛,1489 年的石碑樹立者之一,其被指稱為「清真後人寧夏金瑛」。

這類特性十分罕見,似乎在歸類內部的人和外人的不同。然而,碑文中這類名稱 的使用指出了兩個疑問:為何只有少數人傾向使用這種稱號?而且,當這獨特稱號被 普遍地用來表示回教社區的成員身份,為何碑文的雕刻者選擇此稱號而非其他更為專 用的稱號如「一賜樂業」?後者在同一塊碑文上被發現,卻從未在指稱個人時出現。

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清楚。5

在此後的碑文,例如 1663a 年和 1663b 年,其他成員身份的特性之形式被發現。

在高瑄的例子中,其擁有貢士身份,在1663a 年的碑文中被指稱為「教人」。或者艾惟 一在1663b 年的碑文中被冠上「教中」的頭銜。

1489 年及 1663a 年的碑文介紹了「滿喇」這個稱號,而 1489 年的碑文並解釋了

4 參見呂鳴和(Lu Ming-He),〈呂鳴和序〉,收入傅沛籓編,《萬密齋醫學全書》(北京:中國中醫藥

出版社,1999),頁5。

5 陳垣在論及開封禮拜寺的特性時凸顯了1489年的碑文將禮拜寺指稱為清真寺的事實。這個特性並未

在1512年的碑文中出現,而是以尊崇道經寺的稱號出現。參見:陳垣,《陳垣集》,頁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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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頭銜是用來指稱那些「熟曉正經」的人。這個稱號相當類似於中國回教社區將那些 通曉伊斯蘭教聖經的人稱呼為「毛喇」。在1489 年及 1663a 年的碑文中,以不同的姓 給予個人的稱號似乎在後裔的團體中擁有較高的身分地位。如果「教人」的稱號表示 了內部的人的認同,「滿喇」這個稱號則也許表明了社區內的小團體之成員身分。

在1650 年左右後裔自身所編輯之登記簿已消失了 20 年6,是由一張同時用中文和 希伯來文表述名字的清單所組成,提供了我們兩個額外的成員身分的特性之形式。此 書被劃分為兩個單位─男和女的登記,而後將每一單位劃分入姓的團體,表明許多人 的父親之姓。然而,在一些案例,尤其是在女性的部分,祖先的名字被替換成兩個稱 號:「亞當的女兒」和「以色列的女兒」。Leslie 將此差異詮釋為本來的社區成員及新 加入的成員之間的差異。這個解釋,理所當然地,是以猶太人的觀點將世界人口劃分 成以猶太人名之的「以色列的兒子」及其他的「亞當的兒子」。如同筆者將在本文的其 他章節所指出的,時間架構有其重要性,在此之中此書的撰寫以及這社區中唯一的登 記記載被發現皆為例證。

6 登記簿的重要性將在最後的章節討論。更廣泛的研究,包含了資料的統計分析,參見: Leslie, The

Chinese-Hebrew Memorial Book of the Jewish Community of K'a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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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體系、親屬組織、血統與世系、保留它們的制度及它們所涉及習俗,是構成 中國帝國晚期社會事實的重要部份。這些社會組織對當時的社會、官僚、道德及宗教 特點有深遠的影響。履行它們的人們視其為重要的文化資產,並設立作為區別分享它 們與否的兩群人的邊框,並且賦與高度評價。姓氏體系的重要性隨著與來自中亞的人 們間的互動交流而加強,在許多情況下揭示並作為「文明」與「野蠻」之間的邊界。

宋濂(1310—1381),一個在元代和明代宮廷著名的學者與政治顧問,被任命完成 編撰元史的大計畫,闡明姓氏體系作為中原地區的居民,與他在墓誌銘(碑文)所寫下 以紀念來自西方宗教的浦氏間的文化邊界的角色。

夫西域諸國初無氏系,唯隨其部族以爲號……若吾浦君,居中夏聲名文物之區者 三世,衣乎書詩,服行乎禮義,而氏名猶存乎舊,無乃不可乎,於是與薦紳先 生謀,因其自名而定以浦爲姓1,使世世子孫不敢有所改易,其長之思,可謂切 矣。2

包括在宋濂的一個別號中,具啟發性的解釋可作為姓氏意義的方法。他根據他在

《通志》中一篇標題為「姓氏略」的文章中的解釋。有趣的是根據宋濂的說法,在選擇 名字的行為背後的主要動機是渴望採取「華俗」和「中國禮儀」,他寫道:

昔者,代比群英,隨北魏遷河南者,皆革以華俗,改三字四字姓名爲單辭,而其 他遵用夏法,若叱丘之爲吕,力代之爲鮑,羽真之爲髙者,又不可一二數也。3 姓氏體系的採納不僅是一種象徵的名字改變,而是一種奠定在孝道、五倫及三綱 基礎上的新心境狀態。嚴格說來,姓氏體系是一個對所有參與其中的人的文化認同傾 向與文化論述,具有深遠影響的重要社會機制。

1 在前面提到過得墓誌銘中,浦原本的名字是浦伯。

2 宋濂 Song Lian, “Xi-Yu Pu-Shi Ding-Xing Bei-Wen 西域浦氏定姓碑文 (“Inscription on the Surname of Mr Pu. Of the Western Regions”),” Hui-Zu Ren-Wu Zhi 回族人物志, ed. 白壽彝 Bai Shou-Yi, vol. 1 (Yinchuan Shi: Ningxia Ren-Min Chu-Ban-She, 1997).

3 Song Lian, “Xi-Yu Pu-Shi Ding-Xing Bei-Wen 西域浦氏定姓碑文 (“Inscription on the Surname of Mr Pu. Of the Western Regions”),” p. 393. 宋濂,《西域浦氏定姓碑文(對西方宗教的浦姓的描述)》,頁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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