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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研究目標和本論文之組織

如同本論文的主要目的在於討論橫跨 14 至 17 世紀的文化認同的發展,我發現在 研究的限制下,合併如下的段落將是重要的:

本文的第一個部份向讀者介紹猶太人存在於中國且特別是開封猶太社群的研究之 認識論背景。在此段落,我回顧了西方和中國的談及猶太人存在於中國的史料。在此 章節,我將介紹在此論文中所廣泛引述和分析的豎立於開封禮拜堂附近的五塊碑石。

晚至18 世紀中葉所撰寫的傳教士敘述,是創造對歐洲和亞洲的中國猶太人的主題的極 大關注的催化劑,同時也被視為許多學院作品中的主要歷史材料。然而,這些敘述都 基於三位傳教士的田野調查──Gozani、Domenge 和 Gaubil──從歐洲來到中國,且 為了明確在他們的著作中所宣稱的特殊目的而到達開封—猶太經文和身份的揭露,「在 藉由《塔木德經》曲解之前」。在這三位傳教士之間,Gozani 並不懂希伯來文或波斯 文,Gaubil 具備有限的中文能力且毫無猶太知識,僅有 Domenge 具備中文溝通能力和 閱讀希伯來文的能力,然而他缺乏有關猶太儀式的知識。然而,這些技能的缺乏並不 能阻礙他們撰寫關於此社群的廣泛敘述。因此,猶太社群的敘述描繪了猶太後裔的組 織性會眾,其遵守諸多猶太習俗且頻繁地由於猶太儀式而聚集於猶太教堂。然而,此 種目的論傾向的方法論以及在異國話語中被引領的全面評述,呈現了對其信譽的巨大 挑戰。因此,根據由於這些評述的時間組成和本研究所討論的時段之間的時間間距而 來的認識論上的疑惑,在本論中涉及這些評述之處是相當有限的。

第二個部份討論元代中國「猶太人性質」的民族範疇。此範疇為廣泛社會典範的 一部分,其在合法的、官僚主義的和當地的背景中被合併及顯示。猶太人似乎過著隔 離的生活,保存著他們的遺產和宗教習俗,且保持著獨特的文化認同。在某些案例中,

猶太人在起源於中亞,例如穆斯林和基督徒—統合於「回」以及「色目人」的分類類 別之下—的一神論大集團下被確認。在此部份,我亦將呈現許多能夠進一步闡明在猶 太人和非猶太人之間所建構的社會接觸的類型之框架,以及他們所創造出的作為結果 的認同性。

第三個部份之整體研究的重點在於,試圖分析元代衰落以及明代建立對於猶太後 裔的文化性質所帶來的衝擊。此部份在本論文中分散至第4 到第 7 章,每一章都致力 於建立於明代的新社會典範的特殊層面之討論。

統治權的轉變並不只是權力的轉換,亦顯示於社會、政治和宗教改革以及新的官 方社會論述的起始之中。當新社會論述無法理解蒙元時期的民族分類,且將此認同性 的觀念重組為「文明的」和「野蠻的」的二分架構時,猶太後裔面臨假定的自我定位 之新範疇的真正需求。如同第五章所介紹的,姓族和被視為主要社會框架的親屬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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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社會建構,透過「猶太性質」而能以新的形式出現。民族集聚,在新的社會現實之 下,伴隨對於姓族和宗譜的認同,而被替代。因此,宗譜變成個體和集體認同的主要 組成部分。

新的社會現實亦包含被當地社群認可的社會分層和菁英階級的出現,且負有對當 地的責任。如同我將在第 6 章所討論的,歷史材料呈現了在當地社會的上層階級中的 猶太後裔的顯著參與。因此,為了能夠增進對於開封猶太後裔的文化認同之討論,探 討行為圖像以及晚期帝國時期的菁英的自我意識是重要的。如此看來,菁英不僅是創 造和維持認同性的主要行為者,其獲得在歷史材料以及一些猶太歷史遺跡所出現過的

「一賜樂業」之名,且他們試圖應用此團結類型以強化當地自治以及擴展他們的社會人 脈。本論文此部份在於討論涉及開封猶太後裔之間的文化認同的菁英角色的性質。

猶太認同的中心,如同其在傳教士的著作以及近期學院學者的著作中被宣稱,被 歸因為猶太教堂。根據此觀點,猶太認同的顯示為猶太儀式和宗教習俗的遵守。如同 我在第7 章所討論的,此描述並不能完整地符合我們對於晚期帝國時期的宗教氛圍─

─充滿對抗異端教派和儀式的陣營以及嚴格宗教控制的執行──的認識。本研究此部 份試圖緩和某些猶太認同的出現和普遍於當地社會的宗教現實之間的衝突。因此,此 部份將提供一種能夠增進我們對於猶太後裔的文化性質的理解之社會框架。

作為本論文的總結部份,我將綜合在此前章節所討論的主要社會層面,如同他們 被表明於三個人的傳記之中。趙誠的傳記能夠加強我們對於猶太的社會形塑以及其他 經歷明代首個世紀的統治的中西亞後裔的理解。適應於中國姓族的以及進一步的進入 記載於個人敘述的軍方官員世襲階級,能夠說明社會進程,即透過猶太後裔而轉變的 從外國人到當地人的文化處境。艾俊—受過高等教育的學者及詩人,社會化於其時代 的傑出學者圈子—的傳記,呈現了艾俊所經歷的特殊習俗的有趣例子。此習俗呈現了 對於開封猶太後裔作為對其猶太根基的強烈依附的巨大挑戰;第三部為趙映乘的傳 記,其為高階官員,生活於17 世紀晚明清初的混亂之中。趙居於反抗明朝忠黨之陣營 中的領導地位。身為思想和儀式的中國教化和標準化的重要擁護者,趙促進了在其治 下區域的教育方案。這三位代表人物的敘述能被視為試圖去勾勒和呈現14 至 17 世紀 的猶太文化認同的真正形式。

如同本論文的時代界定於 14 至 17 世紀,我將簡短地討論一些出現於此時代末或 隨後數十年的主要社會轉變。然而,18 世紀的社會現實的更深層的討論應設法在此議 題之後的研究中處理。

我選擇將研究集中於14 至 17 世紀之間有諸多原因:此時期開始於中國社會史的 兩個顯著要點:一方面,處於元代晚期的混亂之中以及隨後的社會秩序的轉變;另一 方面,於 17 世紀,我們能夠發現社會秩序的其他轉變—滿州清代的新社會秩序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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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直至17 世紀晚期康熙朝而臻至成熟。此外,此時期關於開封猶太後裔的歷史材料 不僅充分地能夠致力於此研究,且能夠呈現涉及此時期的中國與穆斯林之間的歷史材 料中的比較的幾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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