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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為維持政府機關運作的重要角色,然而經筆試測驗所錄取的人員,

仍可能與政府機關實際所需的人才有相當大落差,因此公務人員之職前訓練為的 目地為透過職前訓練,充實受訓者之基本公務知能,使其熟悉公務人員的權利與 義務,並提供另一種評量途徑,評估應試者之服務態度、人格特質及身心狀況,

確認錄取人員是否適任公職(陳德禹等人,1998)。職前訓練所發揮的功能為新進 人員透過組織社會化的過程,將學習組織所認同的行為,並發展與組織相近的準 則與價值觀,使新進員工提高自我效能,進而改善組織績效(Feldman, 1981、

Schwoerer, May, Hollensbe & Mencl, 2005),職前訓練對於初任公務人員具有銘印現

象的學習效果,影響其適應組織的速度、工作能力的發揮、工作滿意度、對組織 的承諾與離職意願(溫金豐、張菡琤2006;DeSimone & Harris,1998),因此職前 訓練對於新進人員影響甚深,蔡璧煌、彭富源(2013:56-68)認為初任公務人員 訓練具有甄補性、增能性、溝通性,以及轉銜性等四個功能面向,在甄補性方面,

為透過訓練設計的機制,將訓練納為篩選機制的一環,提升考選效度也瞭解其適 任性;增能性方面,為透過策略性的訓練課程,充實公務人員專業知能與職業倫 理;溝通性方面,為將訓練機制視為公共政策管理的溝通平台,使受訓者瞭解公 共政策的規劃、制定、執行與評估,進而見習與參與政策執行的流程,透過多元 的交流途徑,強化理論知識和實務工作的連結,建立受訓者對國家政策正確的認 知;轉銜性方面,則是受訓者經由空間的安排與時程的規劃,經歷銜接與轉化角 色的過程,由外部人員轉變為內部人員。

由此可看出初任公務人員的職前訓練,不僅具有篩選適任人力的作用,重要 的是能透過符合職務需求評估之系統化的職前訓練過程,傳遞具體的專業知識與 形塑抽象的公務涵養,使學員經由學習遷移方式,運用所學於實際工作場域以及 職務表現行為中(李隆盛,2008;Baldwin & Ford, 1988、Kirkpatrick, 2009)。

一、職前訓練特色與訓練機關架構

關中(2010)提出文官培訓模型,將文官培訓分為三個層次,由低到高分別 為個人層次、組織層次,以及國家層次,如圖2-2.所示,而基礎訓練屬於國家層次,

提供初任文官者專業知能訓練,包含行政法、公務人員權利與義務、公務倫理等,

具有訓練集權化、共通性高的特徵。訓練集權化,表示中央人事主管機關扮演規 劃及執行的角色積極介入,以訓練協助國家政策執行所需優質人力為目標,而訓 練共通性高,係指中央人事主管基於整體共通需求規劃與執行訓練業務內容。訓 練方式以課程講座辦理、輔導員帶領及實地實習等訓練過程,協助考試錄取人員 熟悉公務體系運作方式,同時形塑受訓者對公務體系的自我認同,以期許受訓者 成為適任之公務人員為目標(史美強、陳秋政,2011)。

目前負責培訓公務人員的機關為考試院及行政院,考試院的培訓業務由其所

資料來源:出自關中(2011:358)

從以上的組織關係圖可清楚看出公務人員訓練機構分為考試院及行政院兩大

林文燦,2015;蔡良文,2014)。

二、我國公務人員職前訓練內涵

(一)公務人員職前訓練的法源依據

考試院根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1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公務人員各等級 考試正額錄取者,按錄取類科,依序分配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證書,

圖 2-3. 現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組織體系關係圖 資料來源:蔡良文(2014:336)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依序分發任用。」做為考試錄取人員職前訓練的法規依據,錄取者依照各等級類

研習主題 課程名稱 時數 合計 課務活動與

標竿學習

開訓及班務時間 1

結訓及綜合座談 1 2

合計 30 小時

資料來源:保訓會7(2016)

(二)基礎訓練內容

基礎訓練以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 政程序與技術為重點。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 個月,高等考試基礎訓練原為 5 週,於106 年高考開始縮短時數改為 4 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訓練機關(構)

學校由國家文官學院或受委託協辦之相關訓練機關(構)學校辦理,基礎訓練課 程依照當年度保訓會核定之課程架構及配當表進行,以 106 年初任薦任人員的基 礎訓練課程為例時數共計 120 小時,課程架構包含四大面向,分別為初任薦任人 員應具備之能力、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能力、國家重要政策與議題以及課務輔 導與綜合活動,基礎訓練課程架構如表2-8 所示:

表 2-8

基礎訓練課程架構及單元

課程架構 課程單元

初任薦任人員應具備之能力 多面向管理 優質服務

公務知能與行政技術 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能力 文官倫理與價值

公務法律與應用 義務責任與權利

7 專業法令集中實務訓練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取自http://www.csptc.gov.tw

(續下頁)

課程架構 課程單元

保訓會依此核心職能之調查結果,作為規劃渠等人員訓練課程之設計、教材 講義之編撰、學習能力指標之訂定與評量方式規劃之參據,目前基礎訓練課程執 行情況,依照文官學院的調查顯示,受訓學生認為薦任人員的基礎訓練僅有五週,

每天課程時間高達 7 小時,課程密集緊湊吸收不易,且大多數受訓者並非具有公 共管理的教育背景,在短短 5 週內學習在大學須花費一年以上的課程,實具有挑 戰性,因此如何提升受訓者的學習成效,又能符合機關之需求,考驗著訓練;機 關課程安排的策略能力(文官學院,2013;施秉照、張清貴,2014)。

然而,保訓會所公布 100 年到 106 年基礎訓練課程架構及配當表中,研究者 發現時數不斷縮減,自102 年開始課程時數由 175 小時降為 150 小時,緊接著又 於 106 年降為 120 小時,且課程週次調降為四週,勢必對於受訓學員的學習成效 產生影響。

(三)實務訓練

實務訓練以增進工作所需知能、考核品德操守及服務態度為重點,訓練機關

(構)學校,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 覽表等規定,按錄取人員考試等級、類科所適用之職等職系之職缺辦理,依據《公 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第二條規定實務訓練分為實習及試辦二 階段實施,實習階段為向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報到接受訓練起一個月,其餘 時間為試辦階段,實習階段為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安排受訓人員以不具名方 式協助辦理所指派之工作;試辦階段係受訓人員應在輔導員輔導下具名試辦所指 派之工作,輔導員每月須填寫受訓人員實務訓練輔導紀錄表,做為考核受訓人員 實務訓練成績之參考,輔導重點及實施原則為充實工作所需知能、培養品德操守、

教導服務態度和瞭解考試錄取人員計畫與成績評量的規定,提供適當之輔導與協 助,使受訓人員順利完成訓練,至於輔導方式及內容,如下表2-10 所示:

9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核心職能取自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

表 2-10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40003007

教育行政人員初任薦任人員職前訓練,共計4個月(共16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