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我國原住民族教育發展歷程
多元文化教育是當今先進國家民族教育的共同潮流,再加上近年來台灣的自 由化與民主化,因此教育鬆綁、教育自由化、教育機會均等、教育資源分配、教 育改革等等,成為我國教育最重視的議題。就在這樣的氛圍下,使得處於弱勢的 原住民族群的教育問題,漸漸受到了重視,也得到更有利的發展機會。
民族教育應受到政府重視,應訂定一貫目標,並視為永久性教育政策(陳枝烈,
1997);政策的制定是主管教育機關所重視,也是務必要將問題解決,才會將其列 為政策(張芳全,1999)。
中華民國原住民教育報告書(教育部,1997),及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教育部,
2016)中對光復後台灣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發展階段分成四個時期,分述如下:
(一)平等對待時期(台灣光復-50年):
主要的教育目標在於學習漢民族的語言、生活方式、風俗習慣與社會規範。
教育政策方面,在於將山地的教育回歸至一般化的教育,使原住民社會的發展併 入國家整體發展體制之內。
(二)融合時期(52年-76年):
這時期教育政策的特點是以促進原住民族和一般社會融合為主要的目標。此 階段的原住民教育,除了仍採取平地化的目標及保護扶植的精神之外,更加著重 加強國家民族意識,極力推行國語,傳授技藝等融合的工作。
(三)開放改進時期(77年-89年):
在此開放發展的時期,將原住民教育之目標定位於「適應現代生活,維護傳 統文化」,除了培養原住民成為整體社會的成員之外,也著重於保存及發揚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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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的語言和文化。原住民教育政策主要的目標轉變為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語言及 文化,並且對其民族教育文化給予保障扶助而且促其發展。
(四)文化主體時期(90年-迄今)
87年公布了「原住民族教育法」,103年修正奠定法制基礎。自此,原住民族 教育終於入法治化時代,落實對原住民教育之發展,同時也因此奠定了原住民為 原住民族教育之主體地位。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四條將原住民族教育定義為: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及民族 教育之統稱。一般教育是指依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一般 性質教育,而民族教育則是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 民族文化教育。而本研究所稱的民族教育活動乃指後者之定義。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條規定:「原住民為原住民族教育之主體,政府應 本於多元、平等、自主、尊重之精神,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原住民族教育應以維 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促進族群共榮為目的。」,(周水珍,
2007)認為原住民族教育法,突顯了原住民族教育的主體性和特殊性,主要的特色 為:
(一)強調原住民族教育的主體性。
(二)確定原住民教育的目標。
(三)明確訂定原住民教育主管教育行政權責的機關。
(四)明確訂定編列原住民教育固定經費比例。
(五)確實保障原住民入學機會。
(六)確實重視原住民語言文化。
(七)保障原住民師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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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極力推動原住民社會教育。
(九)重視原住民的資訊與傳播。
(十)著重強調原住民教育研究、評鑑與獎勵。
另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白皮書中了詳述日治時代、國民政府時代及38年至99年 原住民民族教育之發展,93年原住民委員會推行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 程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2014)。教育部在103年11月頒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課程總綱綱要」中,「課程規劃與說明」建議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應 在「彈性學習課程」實施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教育部,2014)。教育 部及原住民委員會並在104年12月31日頒布「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計畫」,
計畫指出持續系統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工作,以「自主、平等、尊重、多元、共榮」
為思維;「培養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與族群認同為本體,並結合民族智慧與一般教 育形塑社會競爭力之下一代」為主軸;「回歸法制基本權利,堅固基礎學習素養,
開創民族教育新局,實踐多元文化理想」為目標,詳細規劃原住民族未來5年教育 發展,執行期程自105年1月起至109年12月止 (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2015)。
105年原住民委員會公布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補助要點 (原住民族委員 會,2016)。105年2月4日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與文)草案。綜合上述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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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三、教 育 優 先 區
四、九 年 一 貫 課
五、十 二 年 國 教
本位課程及原住民文化特色及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並將原住民族語 文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
依據原住民民族教育相關之重要教育政策將學校推動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之 發展歷程簡單的分為:解嚴前(76 年以前)、鄉土教學活動的增設(76 年~84 年)、
教育優先區計畫的執行(85 年~89 年)、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90 年~103 年)、十二 年國教的推動(103 年~迄今)。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4 條第 3 項:「民族教育: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
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教育部,2014),本研究者依一、民民 族教育課程規畫、二、民民族教育課程內容分述說明。
一、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規畫:
從課程的結構來說,學校課程須釐清潛在課程與其他課程(正式課程、非正式 課程)的關係。所謂正式課程(Formal curriculum)是學校裡所計畫的學習科目,列於 課表上的。非正式課程(Informal curriculum)是指正式課程以外學校所安排的許多學 習活動。正式課程(Formal curriculum)和非正式課程(Informal curriculum)都有它規 劃的構想意圖和設計意涵在內(黃政傑,1990)。以下從教育優先區計畫之「發展原 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九年一貫學校本位課程之原住民民族 教育課程、原住民民族教育資源教室之原住民民族教育活動、原住民族委員會推 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計畫、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夏日樂 學計畫,一一來說明學校原住民民族教育之課程規畫。
(一)教育優先區計畫之「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的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是 為了我國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自民國 66 年開始教育部及教育廳對各地方 政府提供了國民教育的經費補助,而教育部主要的補助計畫有: 66~70 年的「發 展與改進國民教育六年計畫」、78~81 年的「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第二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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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3 年「國民中小學校務發展計畫與校園規畫」與 84~86 年的「整建國中及國 小教育設施計畫」;教育廰的補助計畫則是:75~77 年的「充實偏遠地區教育設 施提高教育水準計畫」、77~80 年的「充實偏遠地區教育設施提高教育水準第二 期計畫」、81~83 年的「台灣省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計畫」(廖鳴鳳,1997 )。
但這些計畫還是無法解決教育資源的城鄉差距與分配不均的問題,所以,教育部 自民國 85 年起模仿英國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希望能有效解決地方上的教育問題 並拉近城鄉教育差距,使「教育資源分配合理化」、「教育機會實質均等」的理 想得以逐步實現(教育部,1996);而教育優先區從民國 84 年年度開始試辦,一開 始設定 5 個指標,85 年為 10 個指標(教育部,1996),其中發展「發展原住民教育 文化特色」讓原住民族地區的學校可以提出經費申請發展原住民族文化特色項 目,讓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有機會及補助經費發展原住民相關特色項目,而計畫執 行的時間為學生課後時間。因此,教育優先區計畫之「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
之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實施方式以正式課程以外之時間進行,屬於非正式課程。
(二)九年一貫學校本位課程之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
九年一貫實施後,其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指出「國小1年級至6年級學生,應就閩 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3種本土語言任選1種修習,國中則依學生意願自由選 習。」(教育部,1999),原住民族語成為學校之正式課程,而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
鼓勵各校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結合地方資源與特色發展成屬於在地的學校特色課 程,原住民族地區小學因處於原住民部落,學校也因而有機會發展結合當地資源 特色的學校本位課程知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而課程的實施方式是於學校的彈性學 習時間實施,每週數小時或一、二小時的時間進行教學(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行 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2011)。除此之外,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已將民國83年的「國民小 學鄉土教學活動課程標準」融入到「各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中,因為鄉土教學活動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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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原住民民族教育,因此,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也融入了原住民族教育的理念,除 此之外,九年一貫目標指出「國民中小學之課程理念應以生活為中心,配合學生身 心能力發展歷程;尊重個性發展,激發個人潛能;涵泳民主素養,尊重多元文化價 值;培養科學知能,適應現代生活需要」(教育部,1999),明確指出期望學生能學 會彼此尊重不同的個體與族群。研究中也提出,可以發現以往教科書對原住民刻 板的印象已消失,現在教科書內容多元,在教科書中也常見原住民文學、歷史文 化融入在各個學習領域中(曹天瑞 Mbing ‧Hayung,2013)。因此,九年一貫課程 之學校本位課程、族語課程、融入學校領域課程之原住民民族教育課程,皆為學 校正式課程時間實施,為學校正式課程。
(三)原住民民族教育資源教室之原住民民族教育活動: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4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原住民學生就讀時,
均應實施民族教育;其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時,應設立民族教育資源教 室,進行民族教育及一般課業輔導。」(教育部,2014)。因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 會陸續補助各縣市共158所國民中小學設置原住民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與資源教,後
均應實施民族教育;其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時,應設立民族教育資源教 室,進行民族教育及一般課業輔導。」(教育部,2014)。因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 會陸續補助各縣市共158所國民中小學設置原住民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與資源教,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