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學屬於體育課程的一部分,教學時數與課程內容悉依國民小學體育課程標準 來實施。從1942年3月教育部所公佈的課程標準以及1948年、1952年修正公佈之小學中 高年級體育課程標準中,均未提及水上運動教學課程或是游泳課程。1962年修正之國民 學校低年級於第二學年的唱遊課程標準遊戲活動內容中首次出現了「水上遊戲」的項 目;中、高年級體育課程標準教材內容,在其他類別的項目中,第三學年有水上遊戲,
第四、五、六學年則有游泳的項目,由此可見,教育部已開始注重水上運動及游泳教學 的教育了,但其所佔的比重也僅佔所有教材的5%,仍舊明顯偏低。1968 年教育部公佈 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中高年級體育課程標準15%的選授教材中,水上運動項目被列 為其中一項,但各校未必會選擇實施,因此水上運動仍舊未受到重視(陳倬民,1988)。
1975 年教育部修正公佈國民小學體育課程標準,除了將水上運動編選在選授教材 項目,內容包含了水中遊戲、捷泳、蛙泳、簡易救生術,更由國立編譯館主編「選授教 材教學指引」供教師教學參考使用,可見課程標準比以前更重視游泳教學課程的實施(國 立編譯館,1978)。遲至1993 年教育部才再次修正公佈國小體育課程標準,中高年級體 育課程標準將水上運動編在其他類別教材,而非選授教材(教育部,1993);1999年公 佈實施之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更明定設有游泳池者應教授游泳課程,且每年度須辦理 水上運動競賽,水上運動課程地位再度受到提升。2000年教育部公佈九年一貫課程暫行 綱要,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分成七大領域,體育科的教學編排在「健康與體育」領域 實施,僅在分段能力指標中的運動參與及安全生活中提到保持體適能活動及游泳時抽筋 如何處理等,其餘課程並未提及游泳教學相關的活動(教育部,2001)。
我國體育課程標準歷經多次修正,對水上運動日漸重視。近年來,為了配合政府主 要施政內容,發展水域活動,培養學生游泳能力,教育部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皆提出了
相關計畫方案。因此,降低溺水死亡率,提升國民游泳能力,發展水域活動,成為政府 相關施政之主要重點之一。李昱叡(2010)認為自民國90年迄今陸續推動相關政策,整 體約可分成三大階段:第一階段於90年到93年間推動「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畫」;
第二階段於94年到98年,94年公布「確立海洋臺灣的推動體系--推動學生游泳能力方案」
作為執行依據,期間分別於96年及97年訂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興建教學游泳池實 施計畫」及「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游泳及水域運動實施要點」作為補助學校預算推動游 泳政策之審查依據。為有效降低學生溺水死亡人數、提升實施游泳教學學校數以及學生 數,又於98年提出「學生游泳能力121計畫」,策略包含強化水域安全計畫、增進游泳 及自救能力計畫、提升游泳教學比例計畫3項子計畫;第三階段自99年起以12年為期作 長程規劃,推動「提升學生游泳能力檢測合格率及游泳池新改建行動方案」,整體而言,
教育部推動學生游泳已成為學校體育施政重點之一。僅將政府推展學生游泳能力之相關 政策整理如表4-1 所示,並加以概述如下:
首先教育部於2001年起開始推動「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畫」,要求全國中小學 於體育課程中實施游泳教學。期待國小畢業學生能培養游至15公尺、國中畢業學生能游 至25公尺,且會換氣之人數之比率提高15%。強化游泳教學乃是計畫執行之重點,其具 體策略包含成立推動小組、強化游泳教學知能、改善學校游泳運動設施、強化學校游泳 場所安全措施、導入並利用社區游泳教育資源、訂定推展游泳教學獎勵措施、加強游泳 教學研究與發展及拓展學生參加游泳運動機會(教育部,2001)。
接著,教育部於2003年11月27日,進行「推動學生水域運動方案」,將臺灣的水域 資源加以善用。計畫從2004年起至2007年底,利用健全組織及推動機制,培養推展學生 水域運動之各類人才。著重於學生水域運動觀念與技巧、校園水域運動風氣的推廣;並 加強國內推動學生水域運動設施及資源整合與行銷之具體策略。期望能達到培養幼兒親 水興趣與觀念及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水域活動之基礎能力之階段性目標(教育部,2003)。
2005年教育部訂頒「確立海洋臺灣的推動體系--提升學生游泳能力方案」配合政府
推動「健康臺灣」政策以及「國民身心健康」、「政府體質健康」、「社會互信健康」、「環
此計劃為期4年(2009-2012),每年經費為5百萬元(教育部,2009b)。
教育部為提升學生游泳能力及水中自救,政府更於2010年到2021年,以12年為期分
院
資料來源:增修自張川鈴,2007,頁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