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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電子文件管理作業現況

第四章 我國電子文件管理作業現況與問題

第一節 我國電子文件管理作業現況

我國政府機關電子文件的發展,最早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以下簡稱研考會)負責,自民國 82 年底開始推動「公文處理現 代化推動方案」以來,主要目標在於建立公文電子化作業,至於公文 歸檔點收之後的檔案電子化作業,則遲自檔案法實施後,於民國 91 年開始由檔案管理局統籌規劃,綜合前端電子公文及後端檔案管理電 子化的作業現況,分為法制面及作業面兩部分說明有關電子文件管理 的作業現況:

一、 法制面

為因應公文及檔案電子化作業,完成之修法作業包括:

(一) 行政院為建立公文處理電子化法源基礎,並配合制定相關辦 法。民國 82 年 1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文程式條例」部份條 文修正案,建立公文處理電子化法源基礎。56

(二) 民國 82 年 4 月及 83 年 6 月行政院秘書處制定「機關公文傳真 作業辦法」及「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確立公文電子交 換的處理原則。

(三) 民國 88 年研考會配合公文電子化作業,確立文書及檔案管理電 腦化處理有關作業流程、輸入出格式及共同傳輸檔案格式,制 定「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該規範可區分為作業規 範與技術規範。作業規範係在規範電子公文的作業準則,確立 資料格式的一致性達到標準、便利的處理模式,其中定義了文 書製作、稽催管制、傳遞交換、檔案管理四項功能模組流程及

56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公文程式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A0030018 (access 2006/3/12)

相關欄位定義;技術規範方面將共同傳輸檔案格式採XML外,尚 包括附件傳送原則、前置處理作業規範、中文碼傳送原則、有 關電子安全認證之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相關規範及智慧卡設備規 範。並確立機關公文電子交換原則,分三類處理,第一類為使 用第三者集中處理服務,第二類為點對點直接交換,第三類屬 發文方登載電子公佈欄。57

(四) 民國 90 年行政院秘書處編印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配合 公文電子交換作業,修訂頒布「文書處理手冊」,將人工作業流 程、運作機制等詳加敘述,以為各機關配合電子公文調整簽核 程序參考的依據。58

(五) 檔案管理局於民國 90 年 12 月依據 88 年公布之「檔案法」制訂

「檔案法施行細則」,並於 91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對於各機 關所持有或保管之文書、微縮片、電腦處理之資料等電子檔案,

在管理之定義、應用層面已有規定。59

(六) 檔案管理局 91 年公布「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規範檔案 電子儲存之格式及其作業規定,復於 93 年及 94 年兩度修正內 容,提出電子檔案相關之名詞解釋,以及電子儲存管理作業上 的注意事項。60

(七) 檔案管理局鑑於檔案管理電子化為時勢所趨,90 年 12 月公布

「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對於檔案蒐集與確認、檔案 形成與保管、檔案清理與應用、稽核與安全等相關作業皆有明 確規範,復於 92 年為試行機關電子檔案管理作業,另制訂「機

57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公文e網通, 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九十三年修正版), http://www.good.nat.gov.tw/HWSOD/doc/S1.doc (access 2006/3/11)

58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公文e網通, 文書處理手冊, http://www.good.nat.gov.tw/HWSOD/doc/m1-1.doc (access 2006/3/12)

59 檔案管理局, 檔案法規, 檔案法, http://www.archives.gov.tw/internet/c_law2.aspx (access 2006/3/12)

60 檔案管理局, 檔案法規, 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http://www.archives.gov.tw/internet/c_law2_order9.aspx (access 2006/3/12)

關電子檔案管理作業要點」,規範電子檔案管理流程,其中部分 內容與前述「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有所重複。61 (八) 94 年 1 月 1 日行政院研考會依據公文橫式書寫推動方案,完成

修正相關資訊作業,修正文書處理手冊、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 化作業規範、以及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等相關作業規 定。62

二、作業面

在推動公文電子化實務作業方面,我國為了能在民國 89 年 (2000 年)完成公文電子化各項準備,研擬「公文 2000 計畫」,由行 政院秘書處、研考會、主計處、交通部等主辦機關及國防部等一級部 會成立公文 2000 工作組,以密集研討的方式將公文電子化的法制及 前置工作完成。行政院於 88 年底完成文書及檔案電腦作業規範等各 項工作,於民國 89 年 3 月研訂公文電子交換推廣計畫,頒行全國分 三階段實施,於民國 90 年底完成全國機關、學校及事業機關的公文 電子交換。63

隨著前端公文作業的逐步電子化,檔案管理局對於承接電子公文 的後端檔案管理也制訂相應的資訊系統計畫及委託研究,重要事項分 述如下:

(一)全國檔案資訊系統計畫

檔案法民國 91 年實施後,為加速檔案資訊應用發展,推動並建 置全國檔案資訊系統,計畫主要目標為:64

61 檔案管理局, 檔案法規, 機關電子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 http://www.archives.gov.tw/internet/c_law2_rule10.aspx ,

http://www.archives.gov.tw/internet/c_law2_rule21.aspx (access 2006/3/12)

62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公文e網通, 公文橫式書寫資訊作業實施計畫, http://www.good.nat.gov.tw/doc/fexplore04.doc (access 2006/3/12)

63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公文e網通,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開啟數位行政新紀元, http://www.good.nat.gov.tw/htm/newworld/newworld.htm (access 2006/3/12)

64 檔案管理局編印,「全國檔案資訊系統計畫」(台北市:檔案管理局, 民國 91 年 11 月)。

1、彙整公布全國檔案目錄,運用網際網路方便性,提供檔案查 詢單一窗口,促使政府檔案資訊公開化,施政透明化。

2、提供機關線上檔案管理作業功能,達成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 目標。

3、開放國家檔案之影像或電子全文於網路上查詢。

4、建立公文、檔案一體之電子化作業體系,產生有效的政府資 訊流。

該計畫主要的推動事項,包括:

1、 建立及推動民眾查詢檔案單一窗口:建立全國檔案目錄查詢 網,開發軟體提供民眾與相關研究者透過網際網路查詢檔案 目錄/全文、調閱、線上預約、複印、郵遞及計費等功能。

並透過各大搜尋引擎網站、政府網際服務網入口網站及各種 活動,宣導民眾運用網際網路方便性,使用檔案單一窗口查 詢政府檔案資訊。

2、 建立、推動及輔導機關檔案管理作業資訊化:對資訊人力、

經費充沛及檔案量龐大之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縣市政府辦 理本局機關檔案管理系統說明會,協助其暫用檔案管理局開 發之系統,以瞭解檔案管理完整功能,輔導其將既有公文製 作、交換、管理系統延伸至檔案管理、掃瞄歸檔、網路彙送 目錄系統,以整合整體公文檔案資訊流。

3、 分階段循序推動檔案管理局規劃之機關檔案管理系統:提供 免費管理服務,惟以二千個機關為上限,以避免因系統、網 路擁塞,影響服務品質。

4、 建立國家檔案管理資訊作業體系:統一規劃建置國家檔案管 理資訊系統,透過網際網路便利性,將檔案資訊作業分散處 理,檔案電子資料集中統一管理。並提供國家檔案管理人員

未來可針對移轉而來之國家檔案,進行處理作業所有相關的 功能,提供檔案電子目錄建檔、文件全文掃描、檔案檢索與 管理等作業,對一般民眾提供上網檢索、申請與閱覽等開放 應用服務。

5、 建立電子化公文檔案作業體系:規劃建置檔案管理與公文傳 遞交換之整合介面,依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規定之 XML 轉換格式,整合公文交換與檔案管理之電子化作業。協 調行政院研考會將提供給各鄉鎮公所使用之公文管理系統

(目前約有三百餘公所使用中)增加檔案管理功能,產生一 套完整版小型公文檔案管理系統,提供需要機關使用,避免 轉檔及重複輸入工作。

6、 建立國家檔案數位化典藏:辦理檔案管理局經移轉接管國家 檔案之數位化影像掃描作業,經由購置數位化掃描設備,自 行辦理檔案影像掃描作業,或採委外方式進行影像掃描,逐 步完成國家檔案影像資料庫之建置,建立國家檔案數位化典 藏。

7、 建立檔案知識管理系統:將蒐集建檔之政府靜態資料檔案目 錄,進行分類剖析,擷取具參考價值檔案,進行專案全文徵 集作業。檔案進行全文影像掃瞄及電子化工作,分析萃取具 價值資訊,建立檔案策略知識庫及智慧資產管理架構。

為落實推動規劃為輔導發展業、推廣擴充及評估改善三期推動計 畫,各期計畫重點略述如下:

1、 輔導發展期(92 年 1 月-92 年 12 月):進行民眾查詢、檔案 目錄管理、機關檔案管理系統規劃建置,由於機關上線數大 幅增加,持續大量擴充系統軟、硬體設備,以維持系統高執 行效率,另針對系統相關缺失、檔案管理作業更動、電腦新 技術發表與法規修訂,辦理更新軟體版本與新增功能。購置

國家檔案數位化設備及空間環控設施,規劃辦理國家檔案典 藏數位化作業。

2、 推廣擴充期(93 年 1 月-94 年 12 月):針對機關上線數增加,

續擴充系統軟、硬體設備,同時,發展國家檔案管理子系統 及檔案知識管理子系統,並配合電子化公文檔案發展相關介 面與系統,建立電子化檔案儲存管理子系統,賡續辦理國家 檔案典藏數位化作業與相關設施擴充。

3、 評估改善期(95 年 1 月-95 年 12 月):由於各項子系統建置 完成,並陸續提供使用,為配合未來科技發展與檔案管理實 際運作,將對整體系統進行整體性評估與改善,使其更確合 機關與民眾實際需要。

該計畫自民國 92 年奉核通過,推動經費需求為新台幣 5.42 億 元,已具體完成之工作成果,包括:

1、 頒布「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訂定檔案轉換介面

1、 頒布「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訂定檔案轉換介面